太平御览 第44页
【卷二百三十一 职官部二十九】
大理卿 《六典》曰:大理卿之职,掌邦国折狱详刑之事。以五听察其情:一曰气听,二曰色听,三曰视听,四曰声听,五曰词听。以三虑尽其理:一曰明慎以谳疑狱,二曰哀矜以雪冤狱,三曰公平以鞫庶狱。少卿为之贰。 韦昭《辨释名》曰:廷尉,县尉,皆古官也。以尉尉人也。凡掌贼及司察之官皆曰尉。尉,罚也。言以罪罚奸非也。 《尚书》曰:帝曰:“皋繇,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论语》曰:孟氏使阳肤为士师,(士师,典狱之官。)问於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韩诗外传》曰:晋文公使李离为理,过听杀人,自拘於廷,请死於君。君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之罪,非子之罪也!”离曰:“法失则刑失,刑失则在臣。居为长,不与下吏让位;爵为多,不与下吏分利。君以为能听微决疑,故使臣为理。今过听杀无罪,罪当死,臣不能以虚自诬。”遂伏剑死。君子曰:“忠矣,仁矣!” 《家语》曰:季羔为卫士师,刖人之足。俄而卫有乱,季羔逃,刖者守门,谓羔曰:“彼有缺。”羔曰:“君子不隧。”又曰:此有室,季羔入焉。既罢,羔问曰:“吾亲刖子之足,而子逃我,何也?”刖者曰:“曩者,君理人以法令,先君後臣,欲臣之免也,臣知之;临当论刑,君愀然不乐,见於颜色,臣又知之;君岂私臣哉?天生君子,其道故然,此臣之所以脱君也。”孔子闻之曰:“善哉,为吏!其用法一。思仁恕则树德,加严暴则树怨。公以行之,其子羔乎!” 《史记□天官书》曰:斗魁四星,贵人之牢,曰“大理”。 《汉书》曰: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右、左监。景帝中元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 又曰:于定国为廷尉,为人卑恭,尤重经术。其决狱平法,务在哀蠲,罪疑从轻,加审慎之心。朝廷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人;于定国为廷尉,人自以不冤。” 又曰:朱博迁廷尉,恐为官属所轻,召见正监典法掾吏,谓曰:“廷尉本起於武吏,不明法律,幸有众贤,亦何忧?然廷尉化部断狱以来二十年,亦独耳剽目久,(剽,劫也。匹妙反。)三尺律令,人事出其中。试与正监共撰前代决事吏议难知者数十事持问,廷尉将为诸君覆之。”正监条白,博皆召掾吏,为平处其轻重,十中八九。官属咸服。 又曰:张释之为廷尉,文帝尝行,有人从渭桥下出,乘舆马惊。捕之,属廷尉。释之奏其犯跸,当罚金。上怒。释之曰:“法者,所与天下公共也。方以其时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人安所措其手足乎?”後有盗高庙座前玉环者,文帝令族之。释之奏当弃市,上大怒。释之曰:“法如是也。今盗宗庙器而族之,如令愚人取长陵一А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 又曰:张汤为廷尉,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理《尚书》、《春秋》,补廷尉史平亭疑法,奏谳疑事,必先为上分别其原,以扬主之明。言此自天子意,非由有司也。奏事有善则让曰:“监掾史所所为也。”(享者,平也,均也。) 又曰:杜周为廷尉。其治大张汤,而善候伺上所欲,客谓周曰:“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以三尺竹简书法令律。)专以主意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後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至周为廷尉,狱亦益多矣。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减百馀人。 又曰:王生者,善黄老言,处士也。张释之召居廷中,王生年老,与释之及公卿会,廷中立,王生袜解,顾谓释之:“为我系袜!”释之前跪而系之。既退,或让王生曰:“何辱张廷尉乎?”王生曰:“廷尉方为天下名臣,吾聊使系袜,欲重之。”诸公闻之,贤王生而重张廷尉。 又曰:下□翟公为廷尉,宾客填门;及免官,门外可设雀罗,复为廷尉,乃署其门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贵一贱,交情乃见。” 又曰:文帝初立,闻河南守吴公治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乃征吴公为廷尉。 又曰:孔光为廷尉。时定陵侯淳于长坐大逆诛,长少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长事未发觉时弃去,或更嫁。及长事发,丞相翟方进等议,乃始等於法无以解论。光以为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乃始或嫁,义已绝,而欲以为妻论杀之,名不正,不当坐。有诏以光议定。 《东观汉记》曰:陈宠为廷尉,有疑狱,辄手笔作议,所活者甚多。 《後汉书》曰:郭躬为廷尉。躬家世掌法,务在宽平,乃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于令。 又曰:郭躬字仲孙。为廷尉正,迁廷尉,家代掌法;子镇自廷尉左监迁廷尉。凡郭氏为廷尉者七人。 《後汉书》曰:杨赐迁廷尉,乃叹曰:“昔三后成功,惟殷于人,而咎繇不与焉,盖吝之也。”(吝,耻也。)遂以代非法家固辞。 谢承《後汉书》曰:范延寿,宣帝时为廷尉。时燕赵之间,有三男共娶一妻,生四子,长各求离别;争财分子,至闻于县,县不能决断,谳之于廷尉。於是延寿决之,以为悖逆人伦,比之禽兽生子属其母,以子并付母。尸三男于市,奏免郡太守、令长等无师化之道,天子遂可其言。 又曰:傅贤迁廷尉,素廉正,自掌法,官无私门,宾客公卿宴会,要请不往。自以为贫无以报答其施,常垂念刑法,务从轻;比至断狱,迟回流涕。在位四年,治狱称平。 华峤《後汉书》曰:吴雄字季高,以明法律,断狱平,桓帝时为廷尉。雄子,孙恭,三世相承为廷尉,为法名家。 《汉官仪》曰:光武时,有疑狱,见廷尉曹史张禹,所问辄对,处当详衷,於是册免廷尉,以禹代之。虽越次而授,亦足以厉其臣节也。 《魏志》曰:高柔字文惠,陈留圉人,迁廷尉。顷之,护军营士窦礼近出不还。营以为亡,表言逐捕,没其妻盈及男女为官奴婢。盈连至州府称冤自讼,莫有省者,乃辞诣廷尉。柔问曰:“汝何以知夫不亡?”盈垂泣对曰:“夫少单,特养一老妪为母,事甚恭谨,又哀儿女,抚视不离,非是轻狡不顾室家者也。”柔重问曰:“汝夫不与人怨仇乎?”对曰:“夫良善,与人无仇。”又曰:“汝夫不与人交钱财乎?”对曰:“尝出钱与同营士焦子文,久求不得。”时子文适坐小事系狱,柔乃见子文,问所坐。言次,曰:“汝颇曾举人钱否?”子文曰:“自以单贫,初不敢举人钱物也。”柔察子文色动,遂曰:“汝昔举窦礼钱,何言不举耶?”子文怪之,知事露,应对不次。柔曰:“汝已杀礼,便宜早服。”子文於是叩头,具首杀礼本末,埋藏所。柔便遣吏卒丞子文辞往掘,即得尸。诏书复盈母子为平民。班示天下,以礼为戒。 又曰:高柔字文惠,迁廷尉。时猎法甚峻,而宜阳典农刘龟窃於禁内射兔,其功曹张京诣授事言之。帝匿名收龟付狱。柔请告者名,帝大怒曰:“刘龟当死,乃敢猎吾禁地,送龟廷尉,廷尉便当考掠,何复请告者名,吾岂妄收龟耶?”柔曰:“廷尉,天下之平也,安得以至尊喜怒而毁法乎?”重复为奏,辞旨深切。帝意寝,乃下张京名。即还讯,各当其罪。 又曰:锺毓迁廷尉,听君父已没,臣子得为理谤,及士为侯,其妻不复改嫁,毓所创也。 《晋书》曰:孔坦字君平,迁侍中廷尉,多平正当法,合人情,而时势要自以爱憎为断,坦意不得皆行也。 《晋中兴书》曰:范坚为子常,为廷尉,奏主典吏邵广盗官幔合布四十匹,依律弃市。广息□、宗二人,自没为官奴婢,以赎父。尚书议可,特听。坚驳之曰:“此为施一恩於今,开万怨於後。”显宗从之,正广刑。 又曰:王彪之迁廷尉,时永嘉太守谢毅赦後杀郡人周矫,矫从兄球诣州诉冤,扬州刺史殷浩遣从事收毅付廷尉。彪之以球为狱主,身无主爵,非廷尉所料,不肯受,与州相反覆,穆帝发诏令受之,彪之又上疏执据。时人云,张释之以来,复见斯事。 《後魏书》曰:崔光韶迁廷尉卿,时秘书监祖莹以赃罪被劾,光韶欲致之重法。太尉城阳王徽、尚书令临淮王、吏部尚书李神隽、侍中李并势望当时,皆为莹求宽。光韶正色曰:“朝贤执事於舜之功,未闻有一,如何反为罪人言乎!”其执意不回如此。 《隋书》曰:文帝时议置六卿,将除大理。卢思道奏曰:“省有驾部,寺留太仆;省有刑部,寺除大理,斯则重畜产而贱刑名也。” 又曰:杨注字元度,守大理卿。注视事二日,帝将亲省囚徒。其时系囚二百馀人,注通宵究审,诘朝而奏,曲尽事情,一无遗误,帝甚嘉之。 《唐书□官品志》曰:廷尉卿,梁国初建曰大理。天监元年复改为廷尉,有正、监平三人。元会,廷尉三官与建康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监东西中华门;手执方木,长三尺,方一寸,谓之执方。 又曰:郎楚之,武德初为大理卿,与太子少保李纲、侍中陈叔达撰定律令。 又曰:刘德威授大理卿,太宗尝问之曰:“近来刑纲稍密,其过安在?”德威奏言:“诚在主上,不由臣下。人主好宽则宽,好急则急。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则反是,失入则无辜,失出获大罪,所以吏各自爱,竞执深文,非有教使之然,畏罪之所致耳。陛下但舍所急,则宁失不经复行於今日矣。”太宗深然之。 又曰:高宗问大理唐临狱系囚之数,临对曰:“见囚五十馀人,惟二人合死。”上闻囚数不多,怡然形於颜色,谓临曰:“昔东宫,卿已事朕,朕承大位,卿又居近职。以畴日相委,故授卿此任。然为国之要,在於刑法,刑急则人残,法宽则失罪,务令折中,称朕意焉。” 又曰:张文为大理卿,旬日决遣疑狱四百馀条,其得罪者皆无怨言。文尝有疾,系囚相与设斋以祷焉。寻拜侍中兼太子宾客,大理囚一时恸哭,其得人心如此。 又曰:大理卿袁仁敬暴卒,系囚闻之,皆恸哭悲歌,曰:“天不恤冤人兮,何夺我慈亲兮!有理无申兮,痛哉安诉陈兮!” 又曰:龙朔二年,改大理卿为详刑寺正卿。 《唐新语》曰:唐临为大理卿,初莅职,断一死囚。先时坐死者十馀人,皆它官所断。会太宗幸寺,亲录囚徒,它官所断囚皆称冤不已;临所断者,默而无言。太宗怪之,问其故,囚对曰:“唐卿断臣必不枉滥,所以绝意。”太宗叹息久之曰:“为狱固当若是。”囚遂见原。 《五代史□後唐书》曰:长兴二年八月,敕令後大理寺官员宜同台省官例升进,其法直官比礼直官任任使。 《会稽典录》曰:盛吉字君达,为廷尉。性多哀怜,其妻谓吉曰:“君为天下执法,不可使人一滥罪殃及子孙。”其囚无胤嗣者,令其妻妾得入,使有遗类。视事十二年,天下称有恩。 又曰:董昆字文通,馀姚人也。迁廷尉卿,持法清峻,不发私书。 又曰:盛吉拜迁尉,吉性多仁恩,务在哀矜。每至冬日,罪囚当断,其妻执烛,吉手执丹笔,夫妻相向垂泣。 《会稽後贤记》曰:孔坦迁廷尉卿,狱多囚系,坦到官,躬执辞状,口辨曲直,小大以情,不加楚挞。每台司录狱,无所顾问,皆面决当时之事。 《天文录》曰:平星主建廷,平主天下之狱事,若今廷尉之象。故《星赞》曰:“平星执法,正纲纪也。” 《文子》曰:皋陶喑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有贵乎言者也。 《说苑》曰: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遂致其族人於廷理曰:“不是刑,吾将死!”廷理惧,遂刑其族人。成王闻之,不及履而至于子文之室,曰:“寡人幼小,置廷理其人,以违夫子之意。”於是黜廷理而尊子文之意,反内政。 《新序》曰:楚昭王时,石奢为理,有杀人者,奢追之,则其父也。奢曰:“以父成政,不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遂刎颈而死。 挚虞《新礼仪》曰:故事,祀皋陶於廷尉寺,祀以社日,新礼改以孟秋之月,以应秋。 大理少卿 《後魏职令》曰:廷尉少卿第四品上,第二清,用思理平断、明刑识法者。 《北齐书》曰:宋世轨为廷尉少卿,时大理正苏珍之亦以平知名,寺中为之语曰:“决定嫌疑苏珍之,视表见里宋世轨。”谓之寺中二绝。卒官廷尉御史,诸囚皆哭曰:“宋廷尉死,我等岂有生路也?” 《隋书》曰:赵绰为大理少卿,侍郎辛尝衣绯,俗云利于官,文帝以为厌蛊,将斩之。绰曰:“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上怒甚,令斩绰。绰解衣当斩,上使人问曰:“竟如何?”绰曰:“执法不敢惜死!”上良久乃释之。他日又令斩二人,绰曰:“此人坐当杖,杀之非法。”上曰:“不关卿事。”绰曰:“陛下置臣法司,欲误杀人,岂得不关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动者,当退。”绰曰:“臣冀感天心,何论大木!”上乃止。时薛胄为大理卿,胄断狱以情,而绰守法,俱为称职。 又曰:源师,炀帝即位,拜大理少卿。帝在显仁宫,敕宫外卫士不得辄离所守。有一主帅,私令卫士出外,帝付大理绳之。师据律奏徒,帝令斩之,师奏曰:“此人罪诚难恕,若陛下初便杀之,自可不问文墨,既付有司,议归恒典,脱宿卫近侍者更有此犯,将何以加之?”帝乃止。 《唐新语》曰:太宗尝谓侍臣曰:“大理之职,人命所悬,当须妙选正人,用心存法,无过戴胄者,乃以为大理少卿。” 又曰:徐有功迁司刑少卿,时周兴、来俊臣等罗告天下,衣冠遇族者数千百家。有功居司刑,平反者不可胜纪,时人方之于定国。 大理正 《六典》曰:大理正掌参议刑狱、详正科条之事。凡六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 《礼记》曰:成狱辞史以狱成告於正,正听之。郑玄注云:於《周礼》乡师之属,今汉有正、平、丞,秦所置也。 《东观汉记》曰:何敞字比干,迁廷尉正。张汤为廷尉,以残酷见任,增饰法律,敞尝争之,存者千数。 《后汉书》曰:黄霸字次公。宣帝在人间时,知百姓苦。吏闻霸理法平,召为廷尉正。及夏侯胜非议下廷尉狱,霸从胜受《尚书》。 谢承《後汉书》曰:陈琳字伯真。桥玄表琳明律令,征拜廷尉正。 《魏志》曰:司马芝,字子华,迁大理正。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狱。芝曰:“夫刑罪之失,失在苛暴。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若不胜掠,或至诬服。诬服之情,不可以折狱。且简而易从,大人之化也。不失有罪,庸世之治耳。今宥所疑,以隆易从之义,不亦可乎!”太祖从其议。 《晋书》曰:江统字元应,为廷尉正,作三刑议。 又曰:廷尉三官通视南台,持书旧尚书郎下迁,梁制,服獬豸冠、介帻、皂衣、铜印、墨绶。 《晋中兴书》曰:顾荣字彦先,入洛以南土秀望,累迁廷尉正。 《南史》曰:顾协少清介,有志操。初为迁尉正,冬服单薄,寺卿蔡法度欲解褐与之,惮其清严,不敢发口,谓人曰:“我愿解身上襦与顾郎,顾郎难衣食者,竟不敢以遗之。” 大理丞 《六典》曰:大理丞掌分判寺事。凡有犯,皆据其本状以正刑名。徒已上,各呼囚与其家属,告以罪名,问其伏款;不伏,则听自理。 《唐书》曰:杜景、徐有功为司刑丞,与来俊臣、侯思止同理狱,人称之曰:“遇徐、杜必生,遇来、侯必死。” 《唐新语》曰:李日知为司刑丞,尝免一死囚;少卿胡元礼异判杀之,与日知往复至於再三。元礼怒,遣府史谓日知曰:“元礼不离刑曹,此囚无不死法。”竟以两闻,日知果直。 廷尉监 《汉书》曰:邴吉字少卿,稍迁廷尉监,治巫蛊。 谢承《後汉书》曰:陈咸字子威,为廷尉监,执狱多恩,议人常从轻,比多所全活,皆称其恩。 《晋起居注》曰:迁尉监陆鸾上表求增筑讯堂,图画先贤像,诏许之。 廷尉评 《六典》曰:大理评事掌出使推按。凡承制而出推长吏,据状合停务及禁锢者,先请鱼书以往,据所受之状鞫而书之。若词有反复,不能首实者,则依法栲之。凡大理断狱,皆连署焉。 《汉书》曰:宣帝诏曰:“今遣廷吏与郡鞫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员四人,其务平之!”涿郡太守郑昌上言曰:“圣王立法明刑者,非以为理,救衰乱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听,不置廷平,狱将自正;若开後嗣,不若删定律令。律令一定,愚人知所避就,奸吏无弄。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政衰德怠,则廷平将摇权而为乱首也。”宣帝始置左右平。而《三辅决录》注云:“何比干汉武时为廷尉右平,谬矣!” 又曰:马宫字游卿,行能高洁,迁廷尉平。 又《百官表》曰: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四人,秩六百石。 《晋中兴书》曰:顾荣字彦先,迁廷尉平。时赵王伦欲诛淮南王允官属,下廷尉议罪。荣具明刑理,不宜广滥。伦意解,赖荣济者甚众。 《隋书》曰:廷尉平,置一人,第六品下。後改为评事。 《唐新语》曰:敬昭道为大理评事。时沂州有反者,诖误坐者四百馀人,将隶于司农。未即路,系在州狱,昭道援赦文判而免之。时宰相责大理“奈何免反人家口?”大理群官失色,引昭道以见,执政怒而责之,昭道曰:“赦云:见禁囚徒,反者家口系在州狱,此即见禁也。”反复诘对,至於五六执政无以夺之,诖误者悉免。 《三辅决录注》曰:茂陵何比干汉武时,丞相公孙弘举为廷尉右平,狱无冤民,号曰何公。
【卷二百三十二 职官部三十】
鸿胪卿 《六典》曰:鸿胪卿之职,掌宾客及凶仪之事,领典客、司仪二署,以率其官属,而供其职务;少卿为之贰。凡四方夷狄君长朝见者,辨其等位,以宾待之。凡二王之後及夷狄君长之子袭官爵者,皆辨其嫡庶,详其可否。若诸蕃大酋渠有封礼命,则受册而往其国。 韦昭《辨释名》曰:腹前肥者胪,言以京师为心腹,王侯外国为四体以养之也。辨云:鸿胪,本故典客,掌宾礼。鸿,大也;胪,陈序也。欲以大礼陈序宾客也。 《汉书》曰:田序字子公,连擒大奸,征为大鸿胪。 又曰:典客,秦官,掌诸侯、归义蛮夷,有丞。景帝中元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 《东观汉记》曰:大鸿胪,汉旧官,建武元年复置,属官有丞一人、大行丞一人,有理礼员四十七人,主斋祠、傧赞九宾之礼。 《续汉书》曰: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诸王入,当郊迎,典其礼仪,及郡国上计并属焉。皇子拜王,赞授印绶;及拜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鸿胪召拜之。 谢承《後汉书》曰:陈纪字元方,遭父太丘长实忧,呕血绝气。豫州嘉其至行,表上尚书,图画百城,以励风俗。袁绍以太尉让纪,纪不受;拜大鸿胪。卒官,子群为三公。天下以为公惭卿,卿惭长。 又曰:白嵩字季山,为济南相。甘露降於郡,安帝嘉其致瑞,征拜大鸿胪。 《汉官解诂》曰:鸿,声也;胪,传也。所以传声,赞导九宾也。 又曰:昔唐虞宾於四门,此则礼宾之制与鸿胪之任亦同。 《汉杂事》曰:萧由为陈留太守,入为鸿胪,不任宾赞,还官。 《魏志》曰:崔林字德儒,清河东武城人也。迁大鸿胪。龟兹王遣侍子来朝,朝廷嘉其远至,褒赏其王甚厚。馀国各遣子来朝,问使连属,林恐所遣或非真的,权取疏属贾胡,因通使命,利得印绶,而道路护送,所损滋多。劳所养之民,资无益之事,为夷狄所笑,此曩时之所患也。乃移书敦煌谕旨,并录前世待遇诸国丰约故事,使有恒常。 《魏略》曰:韩宣字景然,为大鸿胪。始南阳曲阜韩暨以宿德,在宣前为大鸿胪。及宣在官,亦称职,故鸿胪中为之语曰:“大鸿胪,小鸿胪,前後治行相曷如。” 《蜀志》曰:杜琼字伯瑜,後主立为大鸿胪。为人静默少言,阖门自守,不与世事。 《吴志》曰:张俨字子节,吴人也。弱冠知名,早历显位,以博闻多识拜大鸿胪。使於晋,皓谓俨曰:今南北通好,以君有出境之才,故相屈行。”对曰“皇皇者华,臣蒙其荣,惧无古人延誉之美,磨厉锋锷,思不辱命。”既至,车骑将军贾充、尚书令裴秀、侍中荀勖等欲傲以所不知而不能屈。尚书仆射羊祜、尚书何祯并结缟带之好。 《唐书□官品志》曰:鸿胪卿位视尚书右丞,掌导护赞拜。 《山涛启事》曰:鸿胪,职主胡事,前後为之者率多不善了。今缺,当选御史中丞刁攸,不审可尔不? 鸿胪少卿 《后魏职令》曰:鸿胪少卿第四品上,第二清,用雅学详当、明枢达理者。 《隋书》曰:炀帝时,蛮夷朝贡,前後相属。帝从容谓宇文述、虞世基等曰:“四夷率服,观礼华夏,鸿胪之职,须归令望。宁有多才艺、美容仪可以接对宾客者为之乎?”咸以苏夔对,帝然之,即日拜鸿胪少卿。 典属国 《汉书》曰:武帝以移中监苏武为典属国。 又曰:宣帝甘露二年,以常惠为典属国。 又曰: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成帝河平元年,省并大鸿胪。 司农卿 《六典》曰:司农卿之职,掌邦国仓储委积之事,总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四署与诸监之官属,谨其出纳而修其职务;少卿为之贰。凡京都百司官吏禄廪,皆仰给焉。 《周礼》曰:冢宰有大府下大夫。郑玄注曰:“大府为王治藏之长,若今司农矣。” 《史记》曰:韩信归汉,汉以为治粟内史。 《汉书》曰:治粟内史,秦官,掌货。景帝更名大农令,武帝更名大司农。 又曰:郑当时,字庄,为司农。戒门下:“客至,无贵贱无留门者。”执宾礼以下人。山东诸公翕然称庄上曰:“吾闻郑庄行,千里不赍粮。” 又曰:朱邑为北海太守,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身为列卿,居处节俭,性公正,不可交以私,天子器之,朝廷敬焉。及卒,诏称扬其节行,赐邑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祀。 又曰:田延年为大司农,坐盗都内钱三千万,自杀。 又曰:平帝元始元年,改大司农曰羲和,以刘歆为之。 《东观汉记》曰:刘据为大司农,以职事被谴,召诣尚书,将加捶挞,尚书左雄谏帝曰:“九卿位亚三公,行则鸣玉,孝明永平始加扑罚,非古制也。”帝从之,卿於是始免扑捶。 又曰:高诩字季回,以儒学征拜大司农。在朝以清白方正称。 又曰:辛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称为名卿。 《续汉书》曰:李固为大司农。上信阉官,天下牧守多其宗亲旧故。及受货贿,有诏特拜,不由选试,乱生弥甚。固乃上表具陈盗贼所以兴,由官非其人也。 又曰:大司农卿一人,中二千石,掌诸钱金帛。 又曰:赵典字仲经,为大司农,闭门却扫,非德不交。 又曰:耿国字叔虑,为大司农,晓边事,能论议,数上便宜事,天子器之。 又曰:郑玄,公车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 张《汉记》曰:陈宠为广汉太守,风声大行,入为大司农。 应劭《汉官仪》曰:大司农,古官也。唐虞分命羲和,四子敬授民时。高祖受命,惩秦之弊,与民休息。逮至文景,国家无事,家给人足,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腐败而不可食。 《魏志》曰:梁习为并州二十馀年,政治为天下最,乃征拜大司农。 《吴志》曰:楼玄为大司农。玄从九卿持刀侍卫,正身率众,奉法而行,应对切直,数迕皓意,渐见责怒。後人诬白玄与贺劭相逢,驻共耳语大笑,谤讪政事,遂被诏诘责,送付广州。 《晋阳秋》曰:司农桓范,字元则,出奔,曹爽云:“大司农印在吾手中,所在得开仓而食。” 《宋书》曰:大司农卿一人,《书》称弃,后稷其职也。 《齐职仪》曰:司农卿耕籍则掌其礼仪。 《隋书》曰:赵元淑转颍川太守,甚有惠政,因入朝,会司农不时纳诸郡租,元淑奏之。帝谓元淑曰:“如卿意者,几日当了?”元淑曰:“如臣意,不过十日。”帝即日拜元淑为司农卿,纳天下租,如言而了,帝悦焉。 《唐书□官品志》曰:司农卿,位视散骑常侍,主农功、仓廪,统太仓、导官、籍田、上林令。 韩扬《天文要集》曰:天仓者,大司农也。 《异苑》曰:吴郡岑渊为吴郡,时大司农卿碑注在江乘湖西。太元中,村人见龟载从田中出,还其先处,萍藻犹着腹下。 史游《急就篇》曰:司农少府,国之泉也。 司农少卿 《後魏职令》曰:司农少卿第三清,用堪勤有能者。 《唐书》曰:韦弘机为司农少卿,受诏检校东都营田、园苑之事。高宗谓之曰:“两都是朕东西二宅也。今之宫馆,隋代所造,岁序既淹,渐将颓顿,欲有修造,又费财力,何如?”弘机奏曰:“臣任司农,向已十年,前後省费,今见贮钱三千万贯;若以供葺理,可不劳而就也。”上大悦。 上林苑令 《汉书□百官表》曰:水衡属官有上林令。 《续汉书》曰:上林苑令六百石,主苑中禽兽;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兽,送太官。 《李别传》曰:以郎谒者,为上林苑令。 扬雄《上林苑令箴》曰:芒芒天田,作。山有陵陆,野有林麓。夷原薮,禽兽攸伏。鱼鳖以时,刍荛咸植。国以殷富,民以家给。 太仓令 《六典》曰:太仓署令,掌九廪藏之事;丞为之贰。凡凿窖、置屋,皆铭为庾斛之数,与其年月,受领粟官吏姓名。又立碑如其铭焉。 《汉书》曰:淳于意为太仓令。 《续汉书》曰:太仓令一人,秩六百石。主受郡国转漕。 《梁冀别传》曰:太仓令秦宫,出入冀妻寿所,语言、饮食独往独来,屏去御者。(宫,冀仓头。)寿姊夫宗欣不知书,因寿气力起家,拜太仓令。 《齐职仪》曰:太仓令,周司徒属官,有廪人、仓人则其职也。 导官令 《六典》曰:导官令掌导择米麦之事。凡有九之用,皆随其精粗,差其耗损而供之。 《汉书□百官表》曰:少府属官有导官。(如淳曰:太官之别主酒也。) 《续汉书》曰:导官令一人,主舂御米及作乾□导择也。 太府卿 《六典》曰:太府卿之职,掌邦国赋货之事,总京都四市、平准、左右藏、常平八署之官属,举其纲目,修其职务;少卿为之贰。以二法平物:一曰度量,二曰权衡。 《周礼》曰:天官属有太府下大夫,掌贡赋,受其货贿之入。 《梁书》曰:天监七年,置太府,班第十三,掌金帛,府帑,统右藏令、上库丞、太市、南市、北市令、关津亦皆属焉。 《後魏书》曰:杨播字延庆,弘农华阴人也。播少修敕,奉亲尽礼。累迁右卫将军,从车驾南巡,到悬瓠除太府卿。 《唐书》曰:杨崇礼为太府少卿,虽钱帛充仞,丈尺间皆躬自省阅,时议以为称职。擢拜太府卿,每岁勾剥省便常出数百万贯。在职二十年,公清如一。时太平日久,御府财物山积,以为经杨卿者,无不精好。 《唐书□官品志》曰:太府卿位视宗正,掌金帛府帑,统右藏令。 太府少卿 《後魏职令》曰:太府少卿第四品上,士人官上用勤笃有,细务无滞者。 《新唐语》曰:狄光嗣,仁杰长子也。睿宗朝起复除太府少卿,光嗣频表不起,乃降敕:“朕念卿家门忠於王室,夺卿情理,以答殊恩。卿屡表固陈,词理恳至,循环省览,有足可矜。令遂所请,用劝浮薄,待卿情礼云毕,更候後命,仍编入史。” 市令 《六典》曰:京都、诸市令,掌百族交易之事;丞为之贰。凡建标立候,陈肆辨物,以二物平市,(谓秤以格,斗以概也。)以三贾均平市。(精为上贾,次为中贾,粗为下贾。)凡卖买不和而攉固,(攉谓专略其利,固谓障,固其市。)及更出开闭共限一价,(谓卖物以贱为贵,买物以贵为贱也。)若参市而规自入者并禁之。(谓在旁高下其价以相惑乱。) 《史记》曰:司马谈祖为汉市长。 《汉书□百官表》曰:内史,属官有长安市长,又长安西市令长、丞,属左冯翊。 《东观汉记》曰:祭遵从征河北,为军市令,舍中儿犯法,遵格杀之。上怒,命收遵。时主簿陈副谏曰:“明公常欲众军整齐,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行也。”上乃贷之,以为刺奸将军,语诸将曰:“当备祭遵,吾舍中儿犯令尚杀之,必不私诸卿也。” 《晋书》曰:石苞卖铁于邺市,市长沛国赵元儒名知人,见而异之,便与结交。叹其远量,当至公辅。 《齐职仪》曰:市令,周有司、廛、肆、师、司、市、皆其任也。 平准令 《六典》曰:平准令掌供官市易之事;丞为之贰。凡百司不任用之物,则以时出贷;其没官物者,亦如之。 韦昭《辨释名》曰:释云:平准令,主染色。色有常平之法,准的之也。辨云:主平物价,使相依准。 《史记》曰:桑弘羊以物多腾跃,请置平准於京师,受天下委输,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则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矣。始置平准焉。 《汉书□百官表》曰:司农属官有平准令、丞。 《汉书》曰:赵广汉清洁下士,有名誉。州举茂才,拜平准令。 《续汉书》曰:平准令,秩六百石。 《齐职仪》曰:染署,掌染缯色。少昊置五雉为工正,雉氏设五色之工。周有染人之职,掌丝帛以为服。 左右藏令 《六典》曰:左藏令掌邦国库藏之事;丞为之贰。凡天下赋调,先於输场阅其合尺度斤两者。卿及御史监阅,然後纳于库藏,皆题以州县、年月,以别粗良,辨新旧也。 又曰:右藏置令掌邦国宝货之事;丞为之贰。凡四方所献金玉、珠贝、玩好之物皆藏之,出纳禁令,如左藏之职。 《齐职仪》曰:右藏库,周天府内府之任。天府,物所藏也。内府,掌邦市之出入,以待王用。後汉中藏府令、丞,掌币帛、金银诸物;晋置中黄左右藏。
【卷二百三十三 职官部三十一】
秘书监 《六典》曰:秘书监之职,掌邦国经籍图书之事。有二局:一曰著作,二曰太史,皆率其属而修其职:少监为之贰。 《东观汉记》曰:桓帝延熹二年初,置秘书监,掌典图书、古今文字,考合异同。 华峤《後汉书》曰: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藏室,道家蓬莱山。王融《曲水诗序》曰:”记言事於仙室。”谓藏室也。 《魏志》曰:王象字善伯,散骑常侍领秘书监,撰《皇览》。 鱼豢《魏略》曰:兰台,台也。而秘书署耳。 王隐《晋书》曰:王沉为秘书监,著《魏书》,多为时讳而善序事。 又曰:羊为黄门郎,陈留王立,以少帝,不愿为侍臣,徙为秘书监。 又曰:惠帝永平元年,诏云:“秘书监综理经籍,考校古今,课试署吏,领有四百人,宜专其事。” 邓粲《晋纪》:华谭为秘书,自负宿名,意每怏怏,尝从容谓上曰:“臣老於秘阁矣。汲暗之言,复存今日。”上不悦。 《晋诸公赞》曰:荀勖领秘书监。太康二年,汲郡冢中得竹书,勖躬自撰次注写,以为中经,列於秘书,经传阙文多所证明。 又赞曰:庾峻自司空长史迁秘书监,幽赞、符命、天文、地理,因有述焉。 何法盛《晋中兴书》曰:孙盛字安国,为秘书监,笃尚好学。自少及长,常手不释卷。既居史官,乃著《三国阳秋》 沈约《宋书□百官志》曰:秘书监、丞各一人,郎四人。魏武建国有秘书令,左、右丞。黄初中,分秘书,立中书,而秘书之局不废。昔汉武帝建藏书之册,置写书之官,於是天下文籍皆在天禄、石渠、延阁、广内秘府之室,谓之秘书。至成、哀世,使刘向父子以本官典其事。至于後则图籍在东观,有校书郎,又有著作郎。(傅毅、马融之徒多为校书郎。又蔡邕从尚书选入东观著作,邕既已为尚书郎而入东观著作,复拜议郎,知是著作郎也。)又硕学达官,往往典校秘书,如向、歆故事。或但校书东观,或有兼撰《汉记》也。 《梁书》曰:任字彦升,为秘书监。自齐永元以来,秘阁四部篇卷纷杂,手自雠校,由是篇目定焉。 《後魏书》:伊馥,世祖欲拜馥为尚书、郡公。馥辞曰:“尚书务殷,公爵至重,非臣年少愚近所宜荷任,请收过恩。”世祖问其所欲,馥曰:“中、秘二省多诸文士,若恩矜不已,请参其次。”世祖贤之,遂拜为中护将军,秘书监。 《隋书》曰:柳,炀帝嗣位,拜秘书监,封汉南县公。帝退朝之後,便命入阁,言宴讽读,终日而罢。帝每与嫔后对酒,时逢与会,辄遣命之,至与同榻共席,恩若友朋。帝犹恨不能夜召,於是命匠刻木偶人,施机关,能坐起拜伏,以像於。帝每在月下对酒,辄令宫人置之於座,与相酬酢,而为欢笑。 《唐书》曰:魏征为秘书监,奏引学者校定四部书,自是秘府图籍,粲然毕备。 刘歆《七略》曰:武帝广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丘山,故外有太常、史、博士之藏,内则延阁、广内、秘室之府。 鱼豢《魏略》曰:芸台香辟纸鱼蠹,故藏书台称芸台。 《三辅黄图》曰:未央宫东有麒麟殿,藏秘书,即扬雄校书之处也。 王充《论衡》曰:兰台之官,监国得失也。 《通典》曰:秘书省,但主书写、勘校而已,虽非要剧,然好学君子亦多求为之。 温峤《举荀崧为秘书监表》曰:夫国史之兴,将以明得失之迹,谓之实录,使一代之典,焕然可观。散骑常侍崧文质彬彬,思义通博,历位先朝,莅事以穆,宜掌秘奥,宣明史籍。 王肃《表》曰:青龙之末,主者启选秘书监,诏秘书驺吏以上三百馀人,非但学问义理,当闻有威严能检下者,诏肃以常侍领焉。 又王肃《论秘书不应属少府表》曰:魏之秘书即汉之东观,郡国称敢言之上东观,且自大魏分秘书而为中书以来,传绪相继,於今三监未有隶名於少府者也。今欲使臣编名於驺隶,言事於外府,不亦隳朝章而辱国典乎?太和中,兰台、秘书争议,三府奏议秘书司先王之载籍,掌制书之典谟,与中书相亚,宜与中书为官联。 《华峤集》诏曰:“尚书峤体素弘简,文雅该通,经览古今,博闻多识,属书实录,有良史之志,故转为秘书监,其加散骑常侍。使中书、散骑、著作及治礼音律,天文,数术,南省文章,门下撰集,皆典领之。峤表曰:“伏见诏书以臣为秘书监,加位常伯。昔刘向父子,世典史籍;马融通博,三入东观,非臣肤浅所敢投迹。” 《唐书》:太宗正授颜师古秘书监,制曰:“秘书望华,史官任重,选众而举,历代攸难。守秘书监颜师古,体业淹和,器用详敏,学该总流略,词兼典丽。职司图书,亟经岁序,朱紫既辨,著述有成。宜正名器,允兹望实可秘书监。 秘书少监 《唐书》:周思茂者,贝州漳南人。少与弟思钧俱早知名,自右史转太子舍人,与范履冰在禁,最蒙亲遇,至於政事损益多参预焉。累迁麟台少监、崇文馆学士。垂拱四年下狱死。 又曰:王绍宗,扬州江都人也。迁秘书少监,仍侍皇太子读书。绍宗性淡雅,以儒素见称。当时朝廷之士咸敬慕之,张易之兄弟亦厚之;易之伏诛,绍宗坐以交往见废。 又曰:德宗以左谏议大夫、史馆修撰张荐为秘书少监,修撰如故。时裴延龄贵,欲异同宰府,乃言於上曰:“谏议大夫,论朝廷得失之官,史馆修撰,书朝廷得失之事,则领史职者不宜为谏官。”故有斯命。 秘书丞 《魏志》曰:武帝置秘书左、右丞,以刘放为秘书左丞,孙资为秘书右丞。 《魏略》曰:薛夏字宣声,天水人也,博学有才华。天水旧有姜、任、阎、赵四姓常推於郡中,而夏为单家,不为降屈,四姓欲治之。夏乃游逸,东诣京师。太祖宿闻其名,甚礼遇之。文帝又嘉其才,黄初中为秘书丞。帝常与夏推论书传,未尝不终日也。每呼之不名而谓之薛君。夏居甚贫,帝又顾其衣薄,解御袍赐之。其後,征东将军曹休来朝,时帝方与夏有所咨论,而外启休到,帝引入坐定。帝顾夏言之于休曰:“此君秘书丞,天水薛宣声也,宜共谈。”其见遇如此。 鱼豢《魏略》曰:薛夏为秘书丞,时秘书尝公事移兰台,兰台自以台也,秘书丞时为署耳,谓夏不得仪当有坐者。夏报曰:“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台也、阁也何不相移之有?”兰台无以折之。 又曰:严苞以高才,黄初中入为秘书丞,数奏文赋,帝甚异之。 《晋书》:嵇绍以父得罪,靖居私门。山涛领选,启武帝曰:“《康诰》有言:父子罪不相及。嵇绍贤侔郄缺,宜加旌命,请为秘书郎。”帝谓涛曰:“如卿所言,乃堪为丞,何但郎也。”乃发诏征之,起家为秘书丞。 王隐《晋书》曰:庾峻字山甫,博学有才。为秘书丞,遍观古今,闻见益优。 虞预《晋书》曰:何桢字元,庐江人也。为尚书郎,特诏参秘书丞。秘书本有一丞,时尚未转,遂以桢为右丞。右丞之置,自桢始也。 檀道论《晋阳秋》曰:太元十八年,王谧为秘书丞,乃表前尚书殷允、中书郎张敞、太子後率郄俭之、故太常桓石秀是多书之家,请秘书郎分局采借。 《齐书》曰:王俭字仲宝,为秘书丞。上表求校坟籍,依《七略》撰《七志》四十卷献之。 又曰:张率字士简,吴郡人,迁秘书丞。高祖曰:“秘书丞,天下清官,东南胄绪未有为之,今以相处,为卿定名誉。” 《齐职仪》云:秘书丞,铜印墨绶。 《南史》:刘孝绰迁秘书丞。武帝谓舍人周舍云:第一官当用第一人,故以孝绰居此职。” 《後魏书》:李彪字道固,迁秘书丞,分领著作事。自文、成帝已来至於大和,崔浩、高允著述国书,编年序录,为春秋之体,遗落时事,一二无存。彪与秘书令高始奏从迁、固之体,创为纪传表志之目焉。 又曰:李辅字伯尚,少有重名,高祖每云此李氏之千里驹,敕撰《太宗起居注》,寻迁秘书丞。 《後周书》曰:柳虬为秘书丞,时秘书虽领著作,不参吏事,自虬为丞,始令监掌焉。 王肃《论秘书表》云:青龙中议秘书丞、郎与博士议郎同职,近日月,宜在三台上。 又曰:秘书丞、郎宜比尚书郎,侍御史,今侍御史乘犊车奏事,用尺一;秘书丞、郎乘鹿车,犹用尺奏,恐非陛下崇儒之本意也。 秘书郎 《六典》曰:秘书郎四人,从六品上。《晋起居注》云:“武帝遣秘书,图书分为甲、乙、景、丁四部,使秘书郎各掌其一焉。” 《魏志》曰:王基字伯舆,东莱人也。时青土初定,刺史王凌特表请基为别驾,後召为秘书郎,凌复请还。顷之,司徒王朗辟基,凌又不遣。朗书却州曰:“取宿卫之臣,留秘阁之吏,所希闻也。”凌犹不遣。凌流称青土,盖亦由基协和之辅也。 又曰:锺会字士季,敏惠夙成。时蒋济著论谓观其眸子可以知人,会年五岁见济,济大奇之。正始中以赐官郎中,为秘书郎。 《蜀志》曰:郄正字令先,安贫好学,博涉坟籍。弱冠能属文,入为秘书史,转令史,迁秘书郎。性淡於荣利,尤耽文章,自司马、王、杨、班、傅、张、蔡之俦遗文篇赋,及当世美书善论,益部有者,则钻凿推求,略皆寓目。 王隐《晋书》曰:郑默,字思元。为秘书郎,删省旧文,除其浮秽。时陈留虞松为中书令,谓默曰:“而今而後,朱紫别矣。” 又曰:左思,专思《三都赋》,杜绝人事。自以所见不博,求为秘书郎。 虞预《晋书》曰:司马彪,少笃学不倦,好色薄行,不交人事,专精学问。泰始中为秘书郎,後转为丞。 《晋太康起居注》曰:秘书丞桓石绥启校定四部书,诏郎中四人各掌一部。 《晋令》云:秘书郎掌外三阁经书,覆省校阅。正定脱误。 沈约《宋书》曰:秘书郎四人,後汉校书郎也。 又曰:萧惠开虽贵戚而车服简素,初为秘书郎,秘书、著作并名家年少,惠开意趣与之多不同,比肩或三年不共语。 《宋书》曰:王敬弘子恢之为秘书郎,使求为奉朝请,与恢之书曰:“秘书有限,故有竞。朝请无限,故无竞。吾欲使汝处无竞之地。”文帝许之。 《梁书》曰:张缵,字伯绪,为秘书郎。固求不迁,欲遍观阁内图籍。 《後魏书》:高谧,字安平,有文武才度。天安中,以功臣子召入禁中,除秘书郎,典秘阁。谧以坟典残缺,奏广访郡邑,大加缮写。由是代京图籍,莫不审正。 《通典》曰:宋、齐秘书郎皆四员,尤为美职,皆为甲族起家之选,待次入补,其居职例十月便迁。 又曰:秘书郎有自齐梁之末多以贵游子弟为之,无其才实,故当时谚曰:“上车不落则著作,体中何如则秘书。” 王肃《表》曰:臣以为秘书职于三台为近密,中书郎在尚书丞、郎上,秘书丞、郎宜次尚书郎下,不然则宜次侍御史下。秘书丞、郎俱四百石,迁宜比尚书郎,出亦宜为郡。此陛下崇儒术之盛旨也。尚书郎、侍御史,皆乘犊车,而秘书丞、郎独鹿车不得朝服。又恐非陛下转台郎以为秘书丞、郎之本意也。
【卷二百三十四 职官部三十二】
著作郎 《续汉书》曰:弘农杨彪,字文先,多识博闻,与诸郎著作东观。 王隐《晋书》曰:陈寿为著作佐郎,迁大著作。 又曰:陆士衡以文学为秘书监虞所请为著作郎,议《晋书》限断。 又曰:何嵩善《史》《汉》,为著作。 《晋书》曰:元康元年诏:著作郎旧隶中书,而秘书既典司文籍,今改中书著作郎为秘书著作郎。 《晋中兴书》曰:孙盛历散骑常侍、秘书监,常领著作。 又曰:孙绰为散骑常侍,领大著作。於时才笔之士,绰为其冠。 又曰:李充为大著作。於时典籍混乱,充删除烦重,以类分作四部,秘阁以为永制。 又曰:谢沈为祠部郎,何充、庾冰以沈有史才,迁大著作。 《晋太兴起居注》曰:元帝依故事召陈郡王隐待诏著作,单衣、介帻,朔望朝著作之省。 沈约《宋书》曰:何承天除著作郎,撰国史。丞天时年已老,而著作郎并名家年少,荀伯子嘲之,常呼为奶母。承天曰:“卿当云凤皇将九子,奶母何言耶!” 又曰:著作郎,後汉官。後汉已来,太史但掌天文律历而已,其国记撰述悉在著作。江左王导表著作为史官是也。後汉东观有著作郎。 《後魏书》:崔浩好文学,时人莫及。天兴中,给事秘书,转著作郎。太祖以其工书,常置左右。太祖季年,威风严峻,宦者左右多以微过得罪,莫不逃隐,浩独恭勤不怠,或终日不归。太祖知之,辄命赐以御粥。其砥直任时,不为穷通改节,皆此类也。 又曰:程骏拜著作郎。显祖屡引与论《易》、《老》之义,顾谓群臣曰:“朕与此人言,意甚闲畅。”又问骏曰:“卿年几何?”对曰:“臣六十有一。”显祖曰:“昔太公既老而遭文王。卿今遇朕,岂非早也?”骏曰:“臣虽才谢吕望,而陛下尊过西伯。觊天假馀年,竭《六韬》之效。” 又曰:韩显宗除著作郎,高祖曾谓显宗及程灵虬曰:“著作之任,国言是司。卿等之才,朕自委悉,中省之品,卿等所闻。若欲取古人班、马之徒,固自辽阔。若求之当代文学之能,卿等应推崔孝伯。” 又曰:赵逸为赫连屈丐著作郎。世祖平统万,见逸所书,曰:“此竖无道,安得为此言乎!作者谁也?其速推之。”司徒崔浩进曰:“彼之谬述,亦犹子□之美新,皇王之道,固宜容之。”世祖乃止。 《三国典略》曰:齐主以其著作郎祖数上密启,命中书门下二省断奏事。初,为秘书郎,用芳林遍略质樗蒲钱。又陈元康被伤将死,凭作书属家累,并云祖喜边有少许物,宜早索取,不通此书,唤喜私问,得金二十五锭,惟与喜二锭,馀并自入。祖喜告元康二弟叔谌、季璩等,叔谌以语杨,颦眉答曰:“恐不益亡者。”因此得停。其後齐文宣以为秘书丞,盗遍略事发,付平阳王淹,令录付禁。淹遣使收,便私逃。黄门侍郎高德正谋云:但宣命向秘书称奉并州进止,须经史各部仰丞亲自检校,催遣,如此则意自安,夜当还宅,然後掩捉之。果如德正所图,遂缚送廷尉。据犯当死,文宣以其伏事先代,除名为民;爱其才伎,令直中书,普选劳旧,迁为著作。 《唐书》曰:著作郎邓隆上表请编录御制诗集,太宗冲让不许。隆好学多伎。王充兄子太之守河阳也,引隆为宾客,大见亲遇。及太宗攻洛阳,遣书谕太;隆为太复书,言辞不逊。洛阳平後,隆惧罪,变姓名,自号隐玄先生,窜於白鹿山,黄冠野服,不接人事。贞观初,征授国子主簿,与博陵崔仁师、昌黎慕容善行、弘农刘ダ、新野康安礼、河东敬播俱为修史学士。隆负宿罪,犹不自安,太宗闻之,遣房玄龄谓之曰:“尔为王太作书,诚合重责,但各为其主,於朕何有恶哉?朕今为天子,何能追责匹夫之过尔,宜怛然,勿怀危惧也。”擢授著作郎。及修史成,寻卒。撰《东都记》三十卷,为学者所重。 又曰:龙朔二年改著作郎为司文郎中,佐郎为司文郎。 又曰:《刘允济传》,垂拱四年,明堂初成,允济奏上《明堂赋》以讽,则天甚嘉叹之,手制褒美,拜著作郎。 陶氏《职官要录》曰:著作郎。视通直郎,史才富博者为之。 《应亨集□让著作表》曰:自司隶校尉奉至臣五叶著作,不绝乡族,以为美谈。 著作佐郎 王隐《晋书》曰:武帝欲以郭琦为佐著作郎,问尚书郭彰。彰憎琦不附已,答诏“不识。”上曰:“若如卿言,乌丸家儿能事卿,即堪为郎矣。”及赵王伦篡,又欲用琦,琦曰:“我已为武帝吏,不能复为今世吏。”终於家。 又曰:华峤《汉书》十典未成,秘书监缪征奏峤少子畅为著作佐郎,卒成十典。 《晋中兴书》曰:郭璞奏《南郊赋》,中宗见赋,嘉其才,以为著作佐郎。 又曰:华谭为秘书监,时晋陵朱凤、吴郡吴震等,以单族有史才白首衡门,谭荐二人擢补著作佐郎,并皆称职。 沈约《宋书》曰:谢裕字景仁,陈郡阳夏人也。会稽王世子元显嬖人张法顺,权倾一时,内外无不造门者,惟景仁不至,年三十方为著作佐郎。桓玄诛元显,见景仁谓四坐曰:“司马庶人父子云何不败?遂令谢景仁三十方作著作佐郎。” 《後魏书》曰:宋弁字义和,为著作佐郎,寻除尚书殿中郎中。高祖曾因朝会之次,历访治道,弁年少官微,自下而对,声姿清亮,进止可观,高祖称善者久之。因是大被知遇,赐名为弁,意取弁和献玉,楚之不知宝之理也。 《後周书》曰:黎景熙,字季明。正定古今文字於东ト,大统末,除安西将军,寻拜著作佐郎。於时伦辈皆位兼常、伯,车服华盛,惟季明独以贫素居之,而无愧色;又勤於所职,著述不怠;然性尤专固,不合於时,是以一为史官,十年不调。 《张华别传》曰:陈寿好学,善著述,论著作佐郎。当时,夏侯湛等多欲作《魏书》,见寿所作,即坏已书。 《文士传》曰:束晚应司空辟,入府六日,除著作佐郎。著作西观,撰《晋书》,草创三《帝纪》及《十志》。 又曰:张载作《汜赋》,太仆傅玄见赋叹息称善,以车迎载,言谈终日。玄深贵重载,遂知名,起家征为佐著作郎。 校书郎 《六典》曰:校书郎八人,正九品上,掌雠校典籍、刊正文字。 《汉书》曰:刘歆,字子骏,少以通《诗书》能属文召见,成帝时待诏宦者署,为黄门郎。河平中,受诏与父向领校秘书,讲六艺传记,诸子无所不究。 又曰:王莽、刘时扬雄校书天禄阁上,治狱使者来欲收雄,雄恐不能自免,乃从阁上自投下,几死,莽曰:“雄素不与事,何故在此?”问其故。乃刘尝从雄学作奇字,雄不知情,有诏勿问。 《後汉书》曰:马融字季长,博通经籍。永初二年,大将军邓骘闻融名,召为舍人。四年,拜为校书郎中,诣东观典校秘书。是时邓太后临朝,骘兄弟秉政。以为文德可兴,武功宜废,遂寝狩之礼,息战阵之法,故使猾贼纵横,乘此无备。融乃感激,以为文武之道,圣贤不坠,五才并用,无或可废。乃上《广成颂》以讽谏。 王隐《晋书》曰:郑默,字思元。为秘书郎,删省旧文,除其浮秽,著《魏中经》。中书令虞松谓默曰:”而今而后,朱紫别矣。” 《晋令》曰:秘书郎掌中外三阁经书,覆校阙遗,正定脱误。 《晋太元起居注》曰:秘书丞桓绥启校定四部书,诏遣郎中四人,各掌一部。 《唐书》曰:杨□,华阴人。幼聪敏博学,善属文,神童举,拜校书郎,为崇文馆学士。 正字 《六典》曰: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定典籍,刊正文字。 《唐书》曰:陈子昂苦节读书,尤善属文。高宗灵驾将还长安,子昂诣阙上书,陈东都形胜可以安置山陵,关中俭旱,西行不便。则天召见,奇其对,拜麟台正字。 又曰:吴通玄、道为太子诸王授经,而通玄兄弟出入禁掖,恒侍太子游。通玄与兄通微俱博学善属文,文采绮丽。通玄幼应神童,释褐秘书省正字。 又曰:苏弁字元容,京兆武功人也。弁少有文学,举进士,授秘书省正字。 《唐明皇杂录》曰:刘晏以神童为秘书、秘书省正字。上问晏曰:“正字正得几字?”晏曰:“天下字皆正,惟朋字未正。”玄宗大奇之。
【卷二百三十五 职官部三十三】
太史令 《春秋元命苞》云:屈中挟一而起者为史,史之为言纪也,天度文法以此起也。 《尚书□酒诰》曰:太史友,内史友。(太史,内史掌国典法所宾友者也。) 《周书》曰:维正月,王在成周,昧爽召三公右史、戎夫曰:“今夕朕寤遂事其惊,余乃取,遂事之,要戒申戎夫王之朔望以闻也。” 《礼记□曲礼下》曰:天子建六太,曰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典司六典。 又《玉藻》曰: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春秋□宣上》曰:赵穿攻灵公於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呜呼!我之怀矣,自贻伊戚,其我之谓矣!”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又《襄四》曰:太史书:“崔杼杀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嗣续。)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又曰:鲁昭公二年,晋韩宣子聘鲁,观书於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 《周礼□春官下》曰:太史掌建国之六典。(太史,日官也。《春秋传》曰: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卿。) 《大戴礼》曰:太子既冠,成人免於保傅则有司过之史。 《春秋文耀钩》曰:楚立唐氏以为史官,苍□如霓,围轸七蟠,中有荷斧之人,向轸而蹲,(蟠,犹周也。蹲,踞也。)楚惊。 《唐史》曰:君慢命,又简宗庙,(命,天命也。轸,于天文楚之分也。向之而踞,是慢命踞简宗庙。)於是昼遗炎烟,耀於苍□,精消无文。(轸火精□水气围轸水也。昼,日阳也,炎火亦阳也。遗之者象蟠所也。水难胜火,三阳并气,且火炎上宜消灭也。文则蚬也。)唐史之册,上灭苍□。(告神以史功也。) 《韩诗外传》曰:据法守职而不敢为非者,太史也。 《毛诗序》曰: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讽其上,达於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 《春秋後语》曰: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以其图法归周。 《国语》曰:郑桓公为司徒,问於史伯曰:“王室多故,(史伯,周太史也。)余惧及之焉。” 《汉书》曰:司马喜生谈,谈为太史公。(如淳曰:《汉仪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迁死,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臣瓒案:《百官表》无太史公。茂陵中书司马谈为太史令。)迁仕,为郎中,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音昨)、昆明,还报命。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如淳云:周南,洛阳也。)不得与从事,发愤且卒,而子迁适反,见父於河洛之间。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予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虞夏典天官事,後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今天子接千岁之绪,封泰山而予不得行,是命也夫!是命也夫!予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迁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述论先人所次旧闻,不敢阙。”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 又《艺文志》曰: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 又曰:青史子注,古史官记事也。 又曰:孔甲《盘孟》篇。(黄帝史官。) 又曰:史籀。(周宣王大史,作大篆。) 又曰:秦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章。 《东观汉记》曰:阴猛以博通古今为太史令。 司马彪《续汉书》曰:张衡字平子,以郎中迁太史令。妙善玑衡之正,作浑天仪,复造候风地动仪。以精铜铸成,员径八尺,合盖隆起,形如酒杯。如有地动,樽则震,寻其方面,知震所在。验之以事,合契若神。 张《汉纪》曰:初,王师败於曹阳,欲浮河东下,侍御史、太史令王立曰:“去春,太白犯镇星於斗,过天津荧惑,又逆行守河,北不可犯也。”由是遂不北渡河,将自轵关东出。立又谓宗正刘艾曰:“前太白守天关,与荧惑会,金火交会,革命之象也,汉祚终矣,晋魏必有兴者。”後立数言於帝曰:“天命有去就,五行不常盛,代者土也。承汉,魏也,能安天下者曹姓,惟委任曹氏而已。”曹公闻之,使人语立曰:“知公忠於朝廷,天道深远,幸勿多言。” 应劭曰:太史令,秩六百石,掌天时星历。凡岁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奏良日;国有瑞应、灾异,记之。 又曰:太史令秩六百石。望朗三十人,掌故三十人。昔在颛顼,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际,分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至於夏后、殷、周,世叙其官皆精研术数,穷神知化。当春秋时,鲁有梓慎,晋有卜偃,宋有子韦,郑有裨灶,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其言屡中,有备无害。汉兴,甘石、唐都、司马父子抑亦次焉。末涂偷进,苟忝兹阶,既ウ候望,竞饰邪伪,以凶为吉,莫之惩纠。 《汉旧仪》曰:承周史官,至武帝置太史公。司马迁父谈,世为太史。迁年十三,使乘传行天下,求古诸侯之史记。 《魏志》曰:黄龙见谯桥,桓玄问太史令单,曰:“其国当有王者。” 《吴志》曰:吴范字文则,会稽上虞人也。刘盛兵西陵,范曰:“後当和亲。”终皆如言。其占验明审如此。权以范为骑都尉,领太史令,数从访问,欲知其诀。范秘惜其术,不以至要语权。权由是恨也。 又曰:韦曜字弘嗣。孙亮即位,诸葛恪辅政,表曜为太史令,撰《吴书》。 沈约《宋书》曰:太史掌历数、灵台,专候日月星气焉。 《世本》曰:沮诵,苍颉作书。(宋裒注曰:沮诵、苍颉、黄帝之史。) 《唐书》曰:乾元元年改太史局为司天台,掌天文、历数、风□、气色有异则密封以闻。其小史有司历、保章正、灵台郎、挈壶正等,官各有差。 《吕氏春秋》曰:夏太史令终古见夏桀惑乱,载其图法而泣,乃出奔商;商太史高势见纣之迷乱,载其图法出,之周;晋太史屠乘见晋之乱,以其图法归周。 《帝王世纪》曰:黄帝使苍颉取象鸟迹,始作文字之篆,史官之作,盖自此始。记其言行,册而藏之。 《文士传》曰:张衡性精微,有巧艺,特留意於天文、阴阳、算数,由是迁太史令。 《环济要略》曰:太史令取善纪述者,使记时事,天子图书计最典籍皆副焉。 《贾谊书》曰:不知日月之时节,不知先王之讳与国之忌,不知风雨雷电之眚,凡此属太史之任也。 扬雄《太史令箴》曰:昔在太古,爰初肇记。天地之纪,重离是司。降及唐虞,乃命羲和,钦若昊天,百政攸宜。夏帝不慎,羲和不令,湎时乱日,帝旅爰征,庶寮至殷,惟天为难,夏氏黩德面明神不蠲。 荀悦《申鉴》曰: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庙,左右二史臧否成败无不存焉。得失一朝,荣辱千载,善人劝焉,悖人惧焉。故先王重之,以副赏罚,以辅法教。宜於今者,官以其方,各书其事,岁尽则集之於尚书。 殿中监 《六典》曰:殿中监掌服御之事,总尚食、尚药、尚衣、尚乘、尚舍、尚辇六局之官属,备其礼物而供其职事。少监为之贰。尚食奉御掌常谨其储供,辨其名数;直长为之贰。尚药奉御掌合和药物,辨药上中下之三品;直长为之贰。尚衣奉御掌衣服,详其制度,辨其名数。尚乘奉御掌内外闲厩之马,辨其粗良,而率其习驭;直长为之贰。尚舍奉御掌殿庭张设、汤沐,而洁其洒扫;直长为之贰。尚辇奉御掌舆辇、伞扇之事,分其次序,而辨其名数;直长为之贰。 大长秋 《天官书》:宦者四星,在帝座之西:周官有宫正、宫伯、(皆主王宫中官之长。)宫人、(掌王之六寝也。)内宰、(理王内之政令,以阴礼教六宫。阴礼,妇礼也。)阍人、寺人官。战国时有宦者令,秦有将作、尉卫、少府各一人。(并皇后卿也。)汉景帝中元六年改将作为大长秋,(颜师古曰:秋,收成之时;长,恒久之义。故以为皇后官名。)或用中人,(中人,阉人也。)或用士人。成帝加置太仆一人,掌太后舆马,通谓之皇太后卿;皆随太后宫为官号,无太后则缺。至後汉复增置丞、中宫谒者令、中宫尚书、中宫私府令、中宫永巷令、中宫黄门冗从仆射,虎贲官骑、中宫官署令、药长并隶大长秋。历魏、晋、宋、梁、陈、後魏皆有长秋之号,而官属省置不同。北齐有长秋寺,置卿、中尹各一人,掌诸宫门掖庭等,并用宦者。隋改曰内侍省,炀帝改为长秋监,置令一人、丞二人,并用士人。唐武德初复为内侍省,皆用宦者。 《後汉书》曰:郑众字季产,南阳人也。为人谨敏有心,永平中,初给事太子家。肃宗即位,拜小黄门,迁中常侍。和帝初,窦太后秉政,后兄大将军宪等并窃威权,朝臣上下莫不附之,而众独一心王室,不事豪党,帝亲信焉。又宪兄弟图作不轨,众遂首谟诛之,以功迁大长秋。 又曰:良贺位为大长秋,清俭退厚。阳嘉中诏九卿举武猛,贺独无所荐,引帝问其故,对曰:“臣生自草茅,长於宫掖,既无知人之明,又未尝交加士类。昔卫鞅因景监以见,有识知其不终。今得臣举者,匪荣伊辱。”固辞之。 又曰:曹腾字季兴。顺帝在东宫,邓太后以腾年少谨厚,使侍皇太子书,特见亲爱。及即位,腾为小黄门,迁中常侍。桓帝得立,腾与长乐太仆州辅等七人,以定册功,皆封亭侯,腾迁大长秋。用事省闼三十馀年,奉事四帝,未尝有过。其所进达,皆海内名人。 又曰:曹节字汉丰,南阳新野人也。灵帝即位,以定册功封长安乡侯。时窦太后临朝,后父大将军武与太傅陈蕃谋诛中官,节等与长乐五官史朱等,矫诏诛武、蕃等,节迁长乐卫尉,後转大长秋。
【卷二百三十六 职官部三十四】
国子祭酒 《六典》曰:国子祭酒、司业之职,掌邦国儒学训导之政令,有六焉:一曰国子,二曰太学,三曰四门,四曰律学,五曰书学,六曰算学。 韦昭《辩释名》曰:祭酒者,谓祭六神以酒之也。辩云:凡会同飨宴,必尊长先用,以酒祭先,故曰祭酒。汉时吴王年长,以为刘氏祭酒是也。 徐广《释祭酒》云:古主人具馔,则宾中长者一人举酒祭地,是则长者为祭酒也。 《汉书》曰:吴王赐号为刘氏祭酒。应劭曰:礼,饮酒必祭,示有先也,故称祭酒。饮时,惟尊长者,以酒沃酹也。 又曰:张安世荐苏武明习故事,奉使不辱君命。宣帝以武壮节老臣,令朝朔望,号称祭酒,甚优宠之。 《续汉书□百官表》曰:建武初,置五经博士,太常差次有聪明威重者一人为祭酒,总领纲纪。 《汉书□百官表》注:博士祭酒一人,掌国子学,每朝,服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 《蜀志》曰:先主既定益州,广汉太守夏纂请秦宓为师友祭酒。 《晋书》曰:袁瑰字山甫,为国子祭酒。时属经丧乱,礼教陵迟,瑰上疏,求立学徒,帝从之。国学之兴,自瑰始也。 又曰:裴为祭酒,奏立太学,讲堂筑门阙,刻石写五经。 《晋中兴书》曰:杜夷字行齐,以儒学称。中宗以夷为丞相祭酒。中兴初,皇太子凡三至夷舍,执经问义。 沈约《宋书》曰:博士,秦官也。掌通古今,员多至数十人,有仆射。光武增为十五人,益一经有数家之学故也。皆教弟子。光武改仆射曰祭酒。祭酒者。一位之元长也。 《齐书》曰:张绪。竟陵王子良领国子祭酒,武帝敕王晏曰:“吾欲令司徒辞祭酒以授张绪,物议以为云何?”子良竟不拜。以绪领国子祭酒。 《齐职仪》曰:晋令博士祭酒掌国子学,而国子生师事祭酒,执经,葛巾单衣,终身致敬。 《梁书》曰:王承字安期,为国子祭酒。承祖俭父柬并居此职,三代为国师,前代未有,当时以为荣。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秦录》曰:建元七年,高平苏通、长乐刘祥并以硕学耆儒,尤精二礼。坚以通为《礼记》祭酒,居于东庠;祥为《仪礼》祭酒,处于西亭。坚每月朔旦率百僚亲临讲论。 《後魏书》曰:韩子熙累迁国子祭酒。子熙俭素安贫,常好退静。迁邺之始,百司并给兵力,时以祭酒闲豫,止给二人。或有令其陈谒者,子熙曰:“朝廷不与祭酒兵,何关韩子熙事?”论者称之。 《後周书》曰:卢诞本名恭祖,拜给事黄门侍郎,魏帝诏曰:“经师易求,人师难得。朕诸儿稍长,欲命卿为师。”於是亲幸晋王第,敕晋王以下皆拜之於帝前,因赐名曰诞。又以诞儒宗学府,为当世所推,乃拜国子祭酒。 《隋书》曰:杨汪字元度,拜国子祭酒。帝令百僚就学,与汪讲论,天下通儒硕学多萃焉。论难锋起,皆不能屈。帝令御史书其问答奏之,省而大悦,赐良马一匹。 又曰:元善迁国子祭酒。上尝亲临释奠,命善讲《孝经》;於是敷陈义理,兼之以讽谏。上大悦,曰:“闻江阳之说,更起朕心。”赍绢百匹,衣一袭。 《唐书》曰:许後胤尝侍太宗讲,後为睦州刺史,因入朝乞骸骨,太宗召问曰:“朕与卿刺史,资以自养,何谓即求致仕。”后胤对曰:“年老筋力不逮,望得私第,时见阙庭。”太宗曰:“卿气力犹强,欲何官也?”後胤陈谢不敢,太宗曰:“朕昔从卿读书,卿今日从朕求官,但言所欲,不相违也。”时国子祭酒缺,後胤奏言之,因授国子祭酒。 《风俗通》曰:孙卿有秀才,善为《诗》、《礼》、《易》、《春秋》,至齐襄王时而孙卿最老师,三为祭酒。 齐王融《为王俭让国子祭酒表》曰:窃以成均义重,振古所崇,资师道尊,有来攸尚。匪由兰芷,畴变入室之情;不自朱蓝,何迁素丝之质? 司业 《唐书》曰:韦叔夏迁成均司业,久视元年特下制曰:“吉凶礼仪,国家所重,司礼博士,未甚详明。成均司业韦叔夏、太子率更令祝钦明等,博涉礼经,多所该练,委以参掌,冀弘典式。自今司礼所修仪注,并委叔夏等刊定讫,然後进奏。” 又曰:归崇敬上言:“司业者,义在《礼记》,云乐正司业。正,长也,言乐官之长,司主此业。《尔雅》云:大板谓之业。按《诗□周颂》:设业设ね,崇牙树羽,则业是悬钟磬之иね也。今太学既不教乐,於义则无所取,请改司业一为左师,一为右师,位正四品上。” 博士 《六典》曰: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已上及国公子、孙。 应劭《汉官仪》曰:博士,秦官也。博者,通博古今;士者,辩於然否。孝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秩六百石,太常差次有聪明威重者一人为祭酒,总领纲纪。 《汉旧仪》曰:武帝初置博士,取学通行修、博识多艺,晓古文、《尔雅》能属文章者为之。朝贺,位次中都官,吏称先生不得言君,其弟子称门人也。 《汉书》曰:贾谊,文帝召为博士,时年二十许,最为少,每诏令议下,诸老生未能言,谊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意所出。 又曰:韦贤字长孺,为人质朴少欲,笃志於学,兼通《礼》、《尚书》,以《诗》教授,时人号称邹鲁大儒,征为博士。 又曰:公孙弘对策,时百馀人,太常奏第居下。天子擢之对为第一,召入见,容貌甚严,拜为博士,待诏金马门也。 又曰:元鼎中,徐偃为博士,使行风俗。偃矫制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还奏事,张汤劾偃矫制,法死,偃以为《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利万人,专之可也。汤不能诎。 《东观汉记》曰:甄宇拜博士,每腊诏赐博士羊,人一羊,有大小肥瘦,时议欲杀羊分肉,又欲投钩。宇因取瘦者,自是不复争。後召会,诏问”瘦羊博士”所在,京师因以为号。 又曰:欧阳歙,其先和伯从伏生受《尚书》,至于歙,七世皆为博士,敦於经学,恭俭好礼。 《後汉书》曰:光武每朝会辄令桓荣於公卿前说经书,帝称善,曰:“得生几晚!”会博士缺,帝欲用荣,荣叩头让曰:“臣经术浅薄,不如同门生郎中彭闳、扬州从事皋弘。”帝曰:“俞,往,汝谐。”因拜荣为博士。 又曰:董钧,永初为博士,时草创五郊祭祀及宗庙礼乐、威仪章服,辄令钧参议,多见从用,当世称通儒。 华峤《後汉书》曰:初,欲立《左氏传》博士,范叔以为左氏浅末,不宜立。陈元闻之,乃诣阙上疏争之,更相辩对,凡十馀上,帝卒立左氏学也。 《汉旧仪》曰:孝文皇帝时博士七十馀人,朝服,玄章甫冠。 《魏志》曰:乐祗字文载。少好学,黄初中征拜博士。于时太学初立,博士十馀人,学多偏僻,不敢亲教,备员而已。惟文载五业并授。 又曰:文帝黄初五年,太学制五经课试之法,置《春秋梁》博士。 又曰:明帝太和二年,诏曰:“尊儒贵学,王教之本也。自顷儒官或非其人,将何以宣明圣道!其高选博士才任中常侍者。 《吴志》诏曰:古者建国,教学为先,所以道世治性为时养器也。自建兴已来,时事多故,吏民颇以目前趋务,去本就末,不循古道。夫所尚不淳则伤化败俗。其案古置学官,立五经博士,核取应选,加其宠禄,科见吏之中及将吏子弟有志好学者各令就业,一岁课试,差其品第加以位赏。使见之者乐其荣,闻之者羡其誉,以敦王化,以隆风俗。 《晋令》曰: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义,若散骑、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诸生有法度者及白衣试在高等,拜郎中。 《晋书□载记》曰:姚泓受经于博士淳于岐。岐病,亲诣省病,拜于床下。自是,公侯见师傅皆拜焉。 《後魏书》曰:崔逸字景隽,好古博涉,为国子博士。每因公事,逸常被诏独进,博士特命,自逸始也。 《後周书》曰:卢辩字景宣。为太学博士,以《大戴礼》未有解诂,辩乃注之。其兄景裕为当时硕儒,谓辩曰:”昔侍中注《小戴》,今尔注《大戴》,庶纂前修矣。” 《隋书》曰:马光,开皇初,高祖征山东义学之士,光与张仲让、孔笼、窦士荣、张黑奴、刘祖仁等俱至,并授太学博士,时人号为六儒。 又曰:马光为太学博士,尝因释奠,高祖亲幸国子学,王公以下毕集。光升座讲礼,启发章门。已而诸儒生以次论难者十馀人,皆当时硕学,光剖析疑滞,虽辞非俊辩,而理义弘赡,论者莫测其浅深,咸共推服,上嘉而劳焉。 又曰:王颇授著作佐郎,寻令於国子讲授。会高祖亲临释奠,国子祭酒元善讲《孝经》,颇与相论难,词义锋起,善往往见屈。高祖大奇之,超授国子博士。 又曰:何妥授太学博士。帝初欲立五后,以问儒者辛彦之,对曰:“后与天子匹体齐尊,不宜有五。”妥驳曰:“帝喾四妃,舜又二妃,亦何常数?”由是封襄城县伯。 又曰:房晖远为国子博士。会上令国子生通一经者,并悉荐举,将擢用之。既策问讫,博士不能时定臧否。祭酒元善怪问之,晖远曰:“江南,河北,义例不同,博士不能遍涉。学生皆持其所短,称已所长,博士各各自疑,所以久而不决也。”祭酒因令晖远考定之,晖远览笔便下,初无疑滞。或有不服者,晖远问其所传义疏,辄为始末诵之,然後出其所短,自是无敢饰非者。所试四五百人,数日便决,诸儒莫不推其通博。 《鲁国先贤传》曰:汉文帝时,闻申公为《诗》最精,以为博士。申公为《诗》,号曰《鲁诗》。 《李后阝别传》曰:后阝上书太后,数陈忠言,其辞虽不能尽施用,辄有策诏褒赞焉。博士著两梁冠,朝会宜随士大夫例。时贱经学博士,乃在市长下,公奏以为非所以敬儒德、明国体也。上善公言,正月大朝引博士公府长史前。 《殷氏世传》曰:殷亮,建武中征拜博士,迁讲学大夫。诸儒讲论,胜者赐席,亮重席至八九,帝嘉之,曰:“讲学不当如是耶!” 《典略》曰: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为鲁相,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 《论衡》曰:王莽之时,省五经章句,博士弟子郭略,夜定旧说,死於烛下。 少府监 《六典》曰:少府监之职、掌百工技巧之政令,总中书尚、左尚、右尚职治,掌治五署之官属,正其工徒,谨其缮作;少监为之贰。 《汉官□宰尹下》曰:少府,言别为小藏,故曰少府。 《汉书》曰: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 又曰:欧阳地余,字长宾。为少府,诫其子曰:“我死,官属送汝财物慎无受。汝九卿儒者子孙,以廉洁著,可以自成。”及卒,少府官属送数百万,其子不受。天子闻而嘉焉,赐钱百万。 《後汉书》曰:东平王苍为骠骑。正月朔朝,苍当入贺,故事少府给璧。时阴就为少府,贵傲不奉法,漏将尽,求璧不得。苍掾朱晖遥见少府主簿持璧,乃往,绐曰:“试请观之。”既得而驰奉之,就复以他璧朝。 张《汉记》曰:太常种拂与李儒战而死,子劭征为少府、鸿胪皆不受,曰:“我父尽忠於朝,而为时所妒,父以身徇国,为贼臣所害,为臣子不能除贼,何面目复觐明主!”三辅闻之,为之感动。 应劭《汉官仪》曰:少府掌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以给私养,自别为藏。少者小也,故称少府。 《魏志》曰:王观徙少府,大将军曹爽使材官张达斫屋材及诸私用之物,观闻之,皆录夺以没官。少府统三尚方御府内藏珍玩之宝,爽等奢放,多有干求,惮观守法,乃徙为太仆。 又曰:杨阜字义山,为少府卿,然以天下为己任。 《吴志》曰:先主遣少府徐详至魏,魏太祖谓详曰:“孤比者若越横江之津,与孙将军游姑苏之台,猎长洲之苑,吾志足矣。”详对曰:“大王欲奉至尊以合诸侯,若越横江而游姑苏,是踵亡秦而蹈夫差,恐天下事去矣。”太祖曰:“徐生得无逆诈耶!” 臧荣绪《晋书》曰:陈字国镇,过江为少府卿。时大旱经久,大兴四年四月始雨,有司奏应报赛宗庙山川。中宗诏曰:“祈庙云报赛,非奉尊上辞也,吾意有疑。”以为旧山川有祈报,故雨应赛,非大事不应告庙;子无要君亲之道,读祭称赛,於义有违。从之。 《唐书□官品志》曰:少府卿位视尚书左丞,置材官将军、左中尚方、甄官、平水、中署、南塘、邸税库、东西冶、中黄、细作、炭库、纸官、染署等令、丞。 将作监 《六典》曰:将作大匠之职,掌供邦国修建土木工匠之政令,总四署、三监、百工之官属,以供其职事;少匠贰焉。 《汉书》曰: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 范晔《後汉书》曰:魏霸征拜将作大匠。明年,和帝崩,典作顺陵。时盛冬地冻,中使督促,数罚掾吏以厉霸。霸抚循而已,初不切责,而反劳之曰:“令诸卿被辱,大匠过也。”吏皆怀恩,力作功倍。 《续汉书》曰:曹褒字叔通,迁将作大匠。时有疾疫,褒巡行病徒,自省医药糜粥,死者减少。 又《百官志》曰:将作,秩二千石,掌作宗庙、路、寝、宫室。丞一人,六百石。左右校令,左右工徒,掌木工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 又曰:李固字子坚,迁大匠,常推贤士孔融,以将作大匠迁少府也。 华峤《後汉书》曰:应顺字仲华,为将作大匠,发摘众奸,皆极其刑,豪猾之吏敛迹。视事五年,省费以亿万。 应劭《汉官仪》曰:世祖中兴,以谒者领其官,章帝建初元年乃置真,位次河南尹。永元七年大匠应慎上言:“百郡计吏,观国之光,而舍逆旅,崎岖私馆,贡篚之物,朽湿曝露。昔晋霸之盟主耳,舍诸侯於隶人,郑子产以为大讥,况今四海之大而可无乎?”和帝嘉纳之。 《魏志》曰:杨阜字义山,为将作大匠。明帝时初治宫室,发美女充後庭,阜上疏欲省宫人诸不见幸者,乃召御府吏问後宫人数。吏守旧令,对曰:“禁密,不得宣露。”阜怒,杖吏一百,数之曰:“国家不与九卿为密,反与小吏密乎?”帝闻之而愈敬惮。 《晋书》曰:将作大匠陈勰掘地得古文《尚书》,奏今文长於古文,宜以古文为正;潘岳以为习用已久,不宜复改。 《唐书□官品志》曰:大匠卿位视太仆,掌土木之工,统左、右校诸署。 《汝南先贤传》曰:应仲华迁大匠,除藻饰之无用,割有损之浮费,凡所省息七亿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