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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 · 政书类

唐会要 第21页

宋·王溥 · 宋
《唐会要》为王溥所撰唐代典制专史,百卷,分目五百余,记唐代礼法、官制、选举、食货诸政之损益沿革。
◆ 全本 · 共 57 页 · 第 21 页

先天元年正月。皇太子令宫臣就率更寺阅女乐。太子舍人贾曾谏曰。臣闻作乐崇德。以感神人。韶夏有容。咸英有节。妇人媟黩。无厕其间者。昔鲁用孔子。几致于霸。齐人惧之。馈以女乐。鲁君既受。孔子遂行。戎有由余。兵强国富。秦人反间。遗之女乐。戎王耽悦。由余乃奔。斯则大圣名贤。疾之已久矣。良以妇人为乐。必务冶容。娃姣动心。蛊惑丧志。上行下效。淫俗将成。败国乱民。实由兹起。殿下监抚余闲。宴私多豫。后庭妓乐。古或有之。至于所司教习。彰示群僚。谩妓淫声。实亏睿化。伏愿并令禁断。至开元二年八月七日敕。自有隋颓靡。庶政凋弊。征声遍于郑卫。衒色矜于燕赵。广场角抵。长袖从风。聚而观之。寖以成俗。此所以戎王夺志。夫子遂行也。朕方大变浇讹。用除灾蠹。眷兹技乐。事切骄淫。伤风害政。莫斯为甚。既违令式。尤宜禁断。 二年正月。胡僧婆陀。请夜开门燃百千灯。其夜。太上皇御安福楼门观乐。凡四日方罢。是月。又追作。先天元年大酺。太上皇御诸楼观之。以夜继晷。尽月不息。左拾遗严挺之。疏谏。乃止。 大历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礼仪使吏部尚书颜真卿奏。谨按周礼大司乐职云。诸侯薨。令去乐。大臣死。令弛悬。郑注云。去谓藏之。弛谓释下也。是知哀轻者则释。哀重者则藏。又晋元后秋崩。武帝咸宁元年。飨万国。不设乐。晋博士孔恢。议朝廷有故。悬而不乐。恢以为宜都去悬设。乐既不作。则不宜悬。国丧尚近。谓金石不可陈于庭。伏请三年未毕。朝会不设悬。如有大臣薨殁。则量事轻重。悬而不作。敕付所司。 永贞元年十月。太常奏。内外公私声乐祭祠等。汉魏已来。既葬祔庙之后。皆复其常。本朝行之。以为故事。今德宗皇帝十一月四日。行升祔之礼讫事。请皆如旧。诏可。   杂录 武德元年。相国参军卢牟子献琵琶。万年县法曹孙伏伽上疏曰。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既为竹帛所拘。何可恣情不慎。卢牟子所献。频蒙赏劳。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陛下必有所欲何求不得。陛下少者。岂此物哉。 显庆元年正月。御安福门。观大酺。有伎人欲持刀自刺。以为幻戏。诏禁之。 龙朔元年正月。禁妇人倡优杂戏。皇后所请也。二月六日。敕太常寺。六日停教音乐。太宗皇帝文德皇后忌日故也。 干封元年五月敕。音声人及乐户。祖母老病应侍者。取家内中男及丁壮好手者充。若无所取中丁。其本司乐署博士。及别教子弟应充侍者。先取户内人及近新充。 如意元年五月二十八日。内教坊改为云韶府。内文学馆教坊。武德以来。置在禁门内。 神龙二年三月。并州清源县尉吕元泰上疏曰。臣谨按洪范曰。谋时寒若。君能谋事。则燠寒顺之。何必裸露形体。浇灌衢路。鼓舞跳跃。而索寒也。礼曰。立秋之月。行夏令。则寒暑不节。夫阴阳不调。政令之失也。休咎之应。君臣之感也。理均影响。可不戒哉。 其年九月。敕三品已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已上。女乐不过三人。皆不得有钟磬。乐师凡教乐。淫声过声。凶声慢声。皆禁之。淫声者。若郑卫。过声者。失哀乐之节。凶声者。亡国之音。若桑间濮上。慢声者。惰慢不恭之声也。 景云三年。右拾遗韩朝宗谏曰。传曰。辛有适伊川。见被发野祭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后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以其中国之人。习戎狄之事。一言以贯。百代可知。今之乞寒。滥觞胡俗。伏乞三思。筹其所以。至先天二年十月。中书令张说谏曰。韩宣子适鲁。见周礼而叹。孔子会齐。数倡优之罪。列国如此。况大朝乎。今外国请贺。选使朝谒。所望接以礼乐。示以兵威。虽曰戎狄。不可轻易。焉知无驹支之辨。由余之贤哉。且乞寒泼胡。未闻典故。裸体跳足。盛德何观。挥水投泥。失容斯甚。法殊鲁礼。亵比齐优。恐非于羽柔远之义。樽俎折冲之道。愿择刍言。特罢此戏。至开元元年十月七日。敕腊月乞寒。外蕃所出。渐浸成俗。因循已久。自今已后。无问蕃汉。即宜禁断。 开元二年。上以天下无事。听政之暇。于梨园自教法曲。必尽其妙。谓之皇帝梨园弟子。 其年十月六日敕。散乐巡村。特宜禁断。如有犯者。并容止主人及村正。决三十。所由官附考奏。其散乐人仍递送本贯入重役。 二十三年敕。内教坊博士及弟子。须留长教者。听用资钱。陪其所留人数。本司量定申者为簿。音声内教坊博士。及曹第一第二博士房。悉免杂徭。本司不得驱使。又音声人得五品已上勋。依令应除簿者。非因征讨得勋。不在除簿之列。 天宝十载九月二日敕。五品已上正员清官。诸道节度使及太守等。并听当家畜丝竹。以展欢娱。行乐盛时。覃及中外。 大历十四年五月诏。罢梨园伶使及官冗食三百余人。留者隶太常。 永贞元年九月诏。除教坊乐人投正员官之制。 元和五年二月。宰臣奏。请不禁公私乐。从之。时以用兵。权令断乐。宰臣以为大过。故有是请。至六月六日。诏减教坊乐官衣粮。 六年。太子少傅兼判太常卿郑余庆奏。太常习乐。请复用大鼓。从之。先是。德宗自南山还宫。继有怀光吐蕃之虞。都下人情惊扰。遂诏太常习乐。去大鼓。至是复用之。 八年四月。诏除借宣徽院乐人官宅制。自贞元以来。选乐工三十余人。出入禁中。宣徽院长出入供奉。皆假以官第。每奏伎乐称旨。辄厚赐之。及上即位。令分番上下。更无他锡。至是收所借。 其年十月。汴州节度使韩宏。进献圣朝万岁乐曲谱。凡三百首。 十四年正月。诏徙仗内教坊于布政里。 十五年。赐教坊本钱五千贯文。 长庆四年三月。赐教坊乐官绫绢三千五百疋。又赐钱一万贯。以备行幸。乐官十三人。并赐紫衣鱼袋。其年八月。以太常卿赵宗儒为太子少师。先是。太常有师子五方之色。非常朝聘飨不作焉。至是。教坊以牒取之。宗儒不敢违。以状白宰相。以事正有司。不合关白。而宗儒忧恐不已。宰相责以怯懦。故换秩焉。宝历二年九月。京兆府奏。伏见诸道方镇。下至州县军镇。皆置音乐。以为欢娱。岂惟夸盛军戎。实因接待宾旅。伏以府司每年重阳上巳两度宴游。及大臣出领藩镇。皆须求雇教坊音声。以申宴饯。今请自于当已钱中。每年方图三二十千。以充前件乐人衣粮。伏请不令教坊收管。所冀公私永便。从之。盖京兆尹刘栖楚所请也。栖楚出河北。大率不读书史。乖于闻识。曾不知从前非物足而阙于制置也。盖以京邑四方取则之地。务繁权重。岂以声乐倡优。方镇宴游为事哉。失之甚矣。属宰臣有党于栖楚者。遂可其奏。时议惜之。 太和九年。文宗以教坊副使云朝霞善吹笛。新声变律。深惬上旨。自左骁卫将军宣授兼帅府司马。宰臣奏。帅府司马。品高郎官。不可授伶人。上亟称朝霞之善。左补阙魏上疏论奏。乃改授润州司马。 开成三年四月。改法曲名仙韶曲。仍以伶官所处为仙韶院。 四年三月。敕每月赐仙韶院乐官料钱二千贯文。支用不尽。令数内宜停三百贯文。 会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敕节文。京畿诸院太常乐及金吾角手。今后只免正身一人差使。其家丁并不在影庇限。 三年十二月。京兆府奏。近日坊市聚会。或动音乐。皆被台府及军司所由恐动。每有申闻。自今已后。请皆禁断。从之。 大中六年十二月。右巡使卢潘等奏。准四年八月宣约教坊音声人。于新授观察节度使处求乞自今已后。许巡司府州县等捉获。如是属诸使有牒送本管。仍请宣付教坊司为遵守。依奏。 咸通中。伶官李可及善音律。尤能转喉为新声。音辞曲折。听者忘倦。京师屠酤少年效之。谓之拍弹。时同昌公主除丧。懿宗与郭淑妃悼念不已。可及为叹百年舞曲。舞人皆盛饰珠翠。仍画鱼龙地衣以列之。曲终乐阕。珠翠覆地词语凄恻。闻者流涕。又常于安国寺作菩萨蛮舞。上益怜之。可及常为子妻妇。帝赐酒二银樽。启之。乃金翠也。时宰相曹确。中尉李元。皆屡论之。懿宗不纳。至僖宗即位。宰相崔彦昭奏逐。死于岭表。 唐会要卷三十五   学校 武德元年十一月四日。诏皇族子孙。及功臣子弟。于秘书外省。别立小学。贞观五年以后。太宗数幸国学太学。遂增筑学舍一千二百间。国学太学四门。亦增生员。其书算等。各置博士。凡三千二百六十员。其屯营飞骑。亦给博士。授以经业。已而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国。酋长。亦遣子弟请入国学。于是国学之内。八千余人。国学之盛。近古未有。 光宅二年。梓州陈子昂上疏曰。臣窃独有私恨者。陛下方欲兴崇大化。而不知国家太学之废。积以岁月久矣。学堂芜秽。略无人踪。诗书礼乐。罕闻习者。陛下明诏。尚未及之。愚臣所以私恨也。臣闻天子立太学。所以聚天下贤英。为政之首。故君臣上下之礼。于是兴焉。揖让樽俎之节。于此生焉。是以天子得贤臣由此也。今则荒废。委而不论。而欲睦人伦。兴礼让。失之于本。而求之于末。岂可得哉。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柰何天子之政。而轻礼乐哉。陛下何不诏天下冑子。使归太学。而习业乎。斯亦国家之大务也。 圣历二年十月。凤阁舍人韦嗣立上疏曰。臣闻礼记曰。化民成俗。必由学乎。学之于人。其用益博。故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王之诸子。卿大夫士之子。及国之俊选。皆造焉。故自天子至于庶人。未有不须学而成者。国家自永淳以来。二十余载。礼乐废散。冑子弃缺。时轻儒学之官。莫存章句之选。贵门后进。竞以侥幸升班。寒族常流。复因凌替弛业。考试之际。秀茂罕登。驱之临人。何以从政。又垂拱以后。文明在辰。盛典鸿休。日书月至。因藉际会。入仕尤多。陛下诚能下明制。发德音。广开庠序。大敦学校。三馆生徒。即令追集。王公已下子弟。不容别求仕进。皆入国学。服膺训典。崇饰馆庙。尊尚师儒。盛陈奠菜之仪。宏敷讲说之会。使士庶观听。有所发扬。宏奖道德。于是乎在。则四海之内。靡然向风矣。 神龙二年九月。敕学生在学。各以长幼为序。初入学。皆行束修之礼。礼于师。国子太学。各绢三疋。四门学。绢二疋。俊士及律书算学。州县各绢一疋。皆有酒酺。其束修三分入博士。二分助教。以每年国子监所管学生。国子监试。州县学生。当州试。并选艺业优长者为试官。仍长官监试。其试者通计一年所受之业。口问大义十条。得八已上为上。得六已上为中。得五已上为下。及其学九年。律生则六年。不贡举者。并解追。其从县向州者。年数下第。并须通计。服阕重仕者。不在计限。不得改业。 开元二十一年五月敕。诸州县学生。年二十五已下。八品九品子。若庶人生年二十一已下。通一经已上。及未通经。精神通悟。有文词史学者。每年铨量举选。所司简试。听入四门学。充俊士。即诸州人省试不第。情愿入学者听。国子监所管学生。尚书省补。州县学生。长官补。诸州县学生。专习正业之外。仍令兼习吉凶礼。公私礼有事处。令示仪式。余皆不得辄使。许百姓任立私学。欲其寄州县受业者亦听。 二十六年正月十九日敕。古者乡有序。党有塾。将以宏长儒教。诱进学徒。化民成俗。率由于是。其天下州县。每乡之内。各里置一学。仍择师资。令其教授。 贞元三年正月。右补阙宇文炫上言。请京畿诸县乡村废寺。并为乡学。并上制置事二十余件。疏奏。不报。 太和七年八月赦节文。应公卿士族子弟。取来年正月以后。不先入国学习业者。不在应明经进士之限。 会昌五年正月制。公卿百官子弟。及京畿内士人寄客。修明经进士业者。并宜隶于太学。外州县寄学及士人。并宜隶各所在官学。   褒崇先圣先师已下附。 武德二年六月一日。诏曰。盛德必祀。义在方册。达人命世。流庆后昆。爰始姬旦。主翊周邦。创设礼经。大明典宪。启生民之耳目。穷法度之本源。粤若宣尼。天资浚哲。四科之教。历代不刊。三千之徒。风流无歇。惟兹二圣。道着生民。宗祀不修。孰明褒尚。宜令有司于国子监立周公孔子庙各一所。四时致祭。仍博求其后。具以名闻。详考所宜。当加爵士。 贞观二年十二月。尚书左仆射房元龄。国子博士朱子奢建议云。武德中。诏释奠于太学。以周公为先圣。孔子配享。臣以周公尼父。俱称圣人。庠序置奠。本缘夫子。故晋宋梁陈。及隋大业故事。皆以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历代所行。古人通允。伏请停祭周公。升夫子为先圣。以颜回配享。诏从之。 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修宣尼庙于兖州。给户二十。充享祀焉。 三十一年二月十五日。诏以左邱明。卜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康成。服子慎。何休。王肃。王辅嗣。杜元凯。范宁。贾逵等二十二人。代用其书。垂于国冑。自今有事于太学。并令配享尼父庙堂。 显庆二年七月十一日。太尉长孙无忌等议曰。按新礼。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又准贞观二十一年。以孔子为先圣。更以左邱明等二十二人。与颜回俱配尼父于太学。并为先师。今据永徽令文。改用周公为先圣。遂黜孔子为先师。颜回左邱明。并为从祀。谨按礼记云。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郑元注曰。官谓诗书礼乐之官也。先师者。若礼有高堂生。乐有制氏。诗有毛公。书有伏生。可以为师者。又礼记曰。始立学。释奠于先圣郑元注曰。若周公孔子也。据礼为定。昭然自别。圣则非周即孔。师则偏善一经。汉魏以来。取舍各异。颜回孔子。互作先师。宣父周公。叠为先圣。求其节文。递有得失。所以贞观之末。亲降纶言。依礼记之明文。酌康成之奥说。正孔子为先圣。加众儒为先师。永垂制于后昆。革往代之纰缪。而今新令。不详制旨。辄事刊改。遂违明诏。但成王幼年。周公践极。制礼作乐。功比帝王。所以禹汤文武成王周公为六君子。又说明王孝道。乃述周公严配。此即姬旦鸿业。合同王者。祀之儒官就享。实贬其功。仲尼生衰周之末。拯文丧之弊。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宏圣教于六经。阐儒风于千世。故孟轲称生民以来。一人而已。自汉已降。奕叶封侯。崇奉其圣。迄于今日。胡可降兹上哲。俯入先师。且左邱明之徒。见行其学。贬为从祀。亦无故事。今请改令从诏。于义为允。其周公仍依别礼配享武王。从之。 三年。文宣王庙乐。诏用宣和之舞。国子博士范頵撰乐章。 干封元年正月三十日。追赠孔子为太师。至天授元年。封孔子为隆道公。总章元年二月一日。颜回赠太子少师。曾参赠太子少保。至太极元年二月十六日。追赠颜回为太子太师。曾参为太子太保。并配享孔子庙。至开元二十七年八月二十四日。诏曰。宏我王化。在乎师儒。能发明此道。启迪含灵。则生民以来。未有如夫子者也。所谓自天攸纵。将圣多能。德配乾坤。身揭日月。故能立天下之大本。成天下之大经。美政教。移风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民到于今受其赐。不其猗欤。呜呼。楚王莫封。鲁公不用。俾夫大圣。才列陪臣。栖遑旅舍。固可叹矣。年祀寖远。光灵益彰。虽代有褒称。而未为崇峻。不副于实。人其谓何。夫子既称先圣。可追谥为文宣王。令三公持节册命。其后嗣褒圣侯。改封嗣文宣王。昔周公南面。夫子西坐。今位既有殊。岂宜仍旧。宜补其坠典。永作成式。其两京国子监及天下诸州。夫子南面坐。十哲等东西行列侍。且门人三千。见称十哲。包夫众美。实越等夷。畅元圣之风规。发人伦之耳目。并宜褒赠。以宠贤明。其颜子既云亚圣。须优其秩。颜子赠兖国公。阂子骞赠费侯。冉伯牛赠郓侯。仲弓赠薛侯。冉有赠徐侯。子路赠卫侯。宰我赠齐侯。端木子贡赠黎侯。子游赠吴侯。卜子夏赠魏侯。又夫子格言。参也称鲁。虽居七十之数。不载四科之目。顷虽参于十哲。终未殊于等伦。允稽先旨。俾循旧位。庶乎礼得其序。人焉式瞻。二十七日。命尚书右丞相裴耀卿。摄太尉持节。就国子庙册命毕。所司奠祭。亦如释奠之礼。又遣太子少保崔琳。往东都就庙行册礼。二十一日。敕两京及兖州旧宅庙像。宜改服冕衮。其诸州及县。庙宇既小。但移南面。不须改其衣服。两京乐用宫悬。春季二仲上丁。令三公摄行事。七十子并宜追赠。曾参赠郕伯。颛孙师陈伯。澹台灭明江伯。宓子贱单伯。原宪原伯。公冶长莒伯。南宫适郯伯。公晢哀郳伯。曾点宿伯。颜路杞伯。商瞿蒙伯。高柴共伯。漆雕开滕伯。公伯寮任伯。司马牛向伯。樊迟樊伯。有若卞伯。公西华郜伯。巫马期鄫伯。梁鳣梁伯。颜柳萧伯。冉儒纪伯。曹恤曹伯。伯虔邹伯。公孙龙黄伯。冉季东平伯。秦子南少梁伯。漆雕子敛武城伯。颜子骄琅琊伯。漆雕徒父须句伯。壤驷赤北征伯。商泽睢阳伯。石作蜀石邑伯。任不齐任城伯。公夏首元父伯。公良孺东牟伯。后处营邱伯。秦子开彭衙伯。奚容●下邳伯。公肩定新田伯。颜相临沂伯。鄡单铜鞮伯。句井疆淇阳伯。罕父黑乘邱伯。秦商上洛伯。申党召陵伯。公祖子之期思伯。荣子期雩娄伯。县成巨野伯。左人郢临淄伯。燕伋渔阳伯。郑子徒荥阳伯。秦非汧阳伯。施之常乘氏伯。颜哙朱虚伯。步叔乘淳于伯。颜之仆东武伯。原亢莱芜伯。乐欬昌平伯。廉洁莒父伯。颜何开阳伯。叔仲会瑕邱伯。狄黑临济伯。邽巽平陆伯。孔忠汶阳伯。公西舆如重邱伯。公西●祝阿伯。 制曰。道可褒崇。岂限今古。追赠之典。旌德存焉。夫子十哲之外。曾参六十七人。同升孔门。传习经术。子之四教。尔实行之。亲授微言。式扬大义。是称达者。不其盛欤。钦若古风。载崇元圣。至于十哲。皆被宠章。而曾子之伦。未有称谓。宜亚四科之士。以疏五等之封。俾与先师。咸膺盛礼。 神龙元年正月一日敕文。诸州孔子庙堂。有不向南者。改向正南。 开元八年三月十八日。国子司业李元瓘奏言。京国子监庙堂。先圣孔宣父。配坐先师颜子。今其像见在立侍。准礼授坐不立。授立不跪。况颜子道亚生知。才充入室。既当配享。其像见立。请据礼文。合从坐侍。又四科弟子闵子骞等。并伏膺儒术。亲承圣教。虽复列像庙堂。不参享祀。谨按祠令。何休等二十二贤。犹沾从祀。岂有升堂入室之子。独不沾配享之余。望请春秋释奠。列享在二十二贤之上。七十子者。则文翁之壁。尚不阙如。岂有国庠。遂无图绘。请令有司。图形于壁。兼为立赞。庶敦劝儒风。光崇圣烈。曾参孝道可崇。独受经于夫子。望准二十二贤从享。诏曰。颜回等十哲。宜为坐像。悉令从祀。曾参大孝。德冠同列。特为塑像。坐于十哲之次。因图画七十弟子。及二十二贤于庙壁上。以颜子亚圣。亲为制赞。书于石。仍令当朝文士。分为之赞题其壁焉。  苏氏议曰。捡贞观显庆年敕。并称二十二贤。又捡太极开元年敕。即称二十二贤。将前敕及学令比类。于服虔之下。有杜范贾。未知何年月附入。 建中三年闰正月。以文宣王三十七代孙齐卿。为兖州司马。袭文宣王。 元和四年二月。以文宣王三十八代孙惟昉。为兖州参军。十三年正月。以文宣王三十八代孙惟晊。袭文宣王。 会昌二年十月。以文宣王三十九代孙荣为国子监丞。袭文宣王。 大中三年十一月。国子祭酒冯审奏。文宣王庙。始太宗立之。睿宗书额。武后初政之日。改篆题大周二字。请削去从之。 大顺元年二月。宰臣兼国子祭酒孔纬奏。文宣王祠庙。经兵火焚毁。有司释奠无所。请内外文臣。各于本官料钱上。每一缗抽十文。助修国学。从之。   释奠 武德七年二月十七日。幸国子学。亲临释奠。引道士沙门与博士杂相驳难久之。 贞观十四年二月十日。幸国子监。亲临释奠。 二十年二月。诏皇太子于国学释奠于先圣先师。皇太子为初献。国子祭酒张复裔为亚献。光州刺史摄司业赵宏智为终献。既而就讲。宏智演孝经忠臣孝子之义。右庶子许敬宗上四言诗。以美其事。 二十一年。中书侍郎许敬宗等奏。按礼记文王世子。凡学官春释奠于先师。郑元注曰。官谓诗书礼乐之官也。彼谓四时之学。将习其道。故儒官释奠。各于其师。既非国学行礼。所以不及先圣。至于春秋二时合乐之日。则天子视学。命有司典秩节。总祭先圣先师焉。秦汉释奠。无文可捡。至于魏武。则使太常行事。自晋宋已降。时有亲行。而学官主祭。全无典实。且名称国学。乐用轩悬。樽俎威仪。并皆官备。在于臣下。理不合专。况凡在小神。犹皆遣使行礼。释奠既准中祀。据理必须禀命。今后国学释奠。令国子祭酒为初献。祝词称皇帝谨遣。仍令司业为亚献。国子博士为终献。其诸州。刺史为初献。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县学。令为初献。丞为亚献。博士既无品秩。请主簿通为终献。若缺。并以次差摄。州县释奠。既请遣刺史县令。亲为献主。望准祭社给明衣。修附礼令。为永式。学令祭以太牢。乐用轩悬。六佾之舞。并登歌一节。与大祭祀相遇。改用中丁。州县常用上丁。无学。祭用少牢。 总章元年二月二十九日。皇太子宏释奠于国学。 永隆二年二月。皇太子亲行释奠之礼。 开耀元年二月十九日。皇太子释奠国学。 景云二年七月。皇太子亲释奠于国学。有司草仪注。令从臣皆乘马。着衣冠。太子左庶子刘子元进议曰。古者自大夫已上。皆乘车马。而以马为騑服。魏晋已降。迄于隋世。朝士又驾牛车。至如李广北征。解鞍憩息。马援南伐。据鞍盼顾。则鞍马之设。行于军旅。戎服所乘。贵于便习者也。按江左官至尚书郎。而辄轻乘马。则为御史所弹。又颜延年罢官后。好骑马出入闾里。当世称其放诞。此则专车凭轼。可擐朝衣。单马御鞍。宜从亵服。求之近古。灼然之明验也。褒衣博带。方履高冠。本非马上所施。自是车中之服。且长裾广袖。襜如翼如。鸣佩纡组。锵锵奕奕。驰骤于风尘之内。出入于旌棨之间。倘马有惊逸。人从颠坠。遂使属车之右。遗履不收。清道之傍。絓縿相续。固以受嗤行路。有损威仪。其乘马衣冠。窃谓宜从废改。皇太子令付外宣行。仍编入令。以为例程。 太极元年二月二十八日。皇太子亲释奠。开讲筵。国子司业褚无量执经。 开元七年十一月十一日。以贡举人将谒先师。质问疑义。敕皇太子及诸子。宜行齿冑礼。二十一日。皇太子谒先圣。皇太子初献。亚献终献。并以冑子充。右散骑常侍褚无量讲孝经。并礼记文王世子篇。初。诏侍中宋璟为亚献。中书侍郎苏颋为终献。及临享。上思齿冑之义。乃改焉。 十一年九月七日敕。春秋二时释奠。诸州府并停牲牢。惟用酒脯。自今已后。永为例程。 二十六年正月敕。诸州乡贡见讫。令引就国子监谒先师。学官为之开讲。质问疑义。有司设食。宏文崇文两馆学生。及监内举人。亦听参焉。遂为例程。每年行之。 二十八年二月五日敕。文宣王庙。春秋释奠。宜令三公行礼。着之例程。二十日。国子祭酒刘瑗奏。准故事。释奠之日。群官道俗。皆合赴监观礼。依故事着之例程。制可。 建中三年二月。国子司业归崇敬奏。上丁释奠。其日准旧例。合集朝官讲论五经文义。自大历五年以前。常行不绝。其年八月以后。权停讲论。今既日逼。恐须复依旧奏。 贞元二年二月。释奠。自宰臣已下。毕集于国学。学官升讲座。陈五经大义及先圣之道。 九年九月。太常奏以十一月贡举人谒先师。今与亲享太庙日同。准六典。上丁释奠。若与大祀同日。即用中丁。谒先师请别择日。从之。 十五年四月。归崇敬为膳部郎中。奏议每年春秋二时释奠。祝版御署讫。北面而揖。臣以为其礼太重。按大戴礼。师尚父授周武王丹书。武王东面受之。请参酌轻重。庶得其宜。 元和九年十一月。礼部贡院奏。贡举人见讫。谒先师。准格。学官为开讲。质定疑义。常参及致仕官观礼。旧例。至时举奏。诏。宜谒先师。余着停。后虽每年举奏。并不复行。   经籍 武德五年。秘书监令狐德棻奏。今乘丧乱之余。经籍亡逸。请购募遗书。重加钱帛。增置楷书。专令缮写。数年间。群书毕备。至贞观二年。秘书监魏征。以丧乱之后。典章纷杂。奏引学者。校定四部书。数年之间。秘府粲然毕备。 干封元年十月十四日。上以四部群书。传写讹谬。并亦缺少。乃诏东台侍郎赵仁本。兼兰台侍郎李怀严。兼东台舍人张文瓘等。集儒学之士。刊正然后缮写。 文明元年十月敕。两京四库书。每年正月。据旧书闻奏。每三年。比部勾覆具官典。及摄官替代之日。据数交领。如有欠少。即征后人。 景云三年六月十七日。以经籍多缺。令京官有学行者。分行天下。搜检图籍。 开元三年。右散骑常侍褚无量。马怀素。侍宴。言及内库及秘书坟籍。上曰。内库书。皆是太宗高宗前代旧书。整比日。常令宫人主掌。所有残缺。未能补缉。篇卷错乱。检阅甚难。卿试为朕整比之。至七年五月。降敕于秘书省。昭文馆。礼部。国子监。太常寺。及诸司。并官及百姓等。就借缮写之。及整比四部书成。上令百姓官人入干元殿东廊观书。无不惊骇。 七年九月敕。比来书籍缺亡。及多错乱。良由簿历不明。纲维失错。或须披阅。难可校寻。令丽正殿写四库书。各于本库每部为目录。其有与四库书名目不类者。依刘歆七略。排为七志。其经史子集。及人文集。以时代为先后。以品秩为次第。其三教珠英。既有缺落。宜依旧目。随文修补。 十九年冬。车驾发京师。集贤院四库书。总八万九千卷。经库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二卷。史库二万六千八百二十卷。子库二万一千五百四十八卷。集库一万七千九百六十卷。其中杂有梁陈齐周。及隋代古书。贞观。永徽。麟德。干封。总章。咸亨年。奉诏缮写。 二十四年十月。车驾从东都还京。有敕。百司从官。皆令减省集贤书籍。三分留一。贮在东都。至天宝三载六月。四库更造见在库书目。经库七千七百七十六卷。史库一万四千八百五十九卷。子库一万六千二百八十七卷。集库一万五千七百二十卷。从三载至十四载。库续写又一万六千八百四十三卷。 天宝三载七月。敕先王令范。莫越于唐虞。上古遗书。并称于训诰。虽百篇奥义。前代或亡。而六体奇文。旧规尤在。其尚书应古体文字。并依今字缮写施行。其旧本仍藏书府。 其载十二月。敕自今已后。宜令天下家藏孝经一本。精勤教习。学校之中。倍加传授。州县官长。明申劝课焉。 十一载十月。敕秘书省检覆四库书。与集贤院计会填写。 贞元七年十二月。秘书监包佶奏。开元礼所与月令相涉者。请选通儒详定。从之。 开成元年七月。分察使奏。秘书省四库。见在新旧书籍。共五万六千四百七十六卷。并无文案。及新写文书。自今已后。所填补旧书。及别写新书。并随日校勘。并勒创立文案。别置纳历。随月申台。并外察使每岁末。计课申数。具状闻奏。从之。 大中三年正月。秘书省据御史台牒。准开成元年七月敕。应写书及校勘书籍。至岁末闻奏者。令勒楷书等。从今年正月后。应写书四百一十七卷。 四年二月。集贤院奏。大中三年正月一日以后。至年终。写完贮库。及填缺书籍三百六十五卷。计用小麻纸一万一千七百七张。 五年正月。秘书省牒报御史台。从今年正月已后。当司应校勘书四百五十二卷。   书法 太宗尝于晋史右军传后论之曰。锺书布纤浓。分疏密。霞舒云卷。无所间然。但其体古而不今。字长而逾制。献之虽有异风。殊俗新巧。疏瘦如凌冬之枯树。虽槎而无屈伸。拘束若严家之饿隶。惟羇羸而不放纵。萧子云无丈夫之气。行行如萦春蚓。步步如绾秋蛇。卧王蒙于纸中。坐徐姬于笔下。以兹播美。岂滥名耶。所以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观其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霏露结。尖若断而复连。凤翥龙蟠。势若曲而还直。玩之不觉为倦。览之莫识其端。心务力追。此人而已。 贞观六年正月八日。命整治御府古今工书锺王等真迹。得一千五百一十卷。至十年。太宗尝谓侍中魏征曰。虞世南死后。无人可与论书。征云。褚遂良下笔遒劲。甚得王逸少体。太宗即日召命侍读。尝以金帛购求王羲之书迹。天下争赍古书。诣阙以献。当时莫能辨其真伪。遂良备论所出。一无舛误。 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太宗自为真草书屏风。以示群臣。笔力遒劲。为一时之绝。初购求人间书。凡真行二百九十纸。装为七十卷。草二千纸。装为八十卷。每听政之暇。则临看之。尝谓朝臣曰。书学小道。初非急务。时或留心。犹胜异日。凡诸艺业。未有学而不得者也。病在心力懈惰。不能专精耳。朕少时为公子。频遭阵敌。义旗之始。乃平寇乱。执金鼓必自指挥。观其阵即知强弱。每取我强对其强。以我弱对其弱。敌犯我弱。追奔不踰百数十步。我击其弱。必突过其阵。自背而反击之。无不大溃。多用此制胜。思得其理深也。我今临古人之书。殊不学其形势。惟在求其骨力。及得骨力。而形势自生耳。然我知所为。皆先作意。是以果能成也。初置宏文馆。选贵臣子弟有性识者为学生。内出书命之令学。又人间有善书。追征入官。十数年间。海内从风。至十八年二月十七日。召三品已上。赐宴于元武门。太宗操笔作飞白书。群臣乘酒。就太宗手中相竞。散骑常侍刘洎。登御床引手。然后得之。其不得者。咸称洎登床罪当死。请付于法。太宗笑曰。昔闻婕妤辞辇。今见常侍登床。 十八年五月。太宗为飞白书。作鸾凤蟠龙等字。笔势惊绝。谓司徒长孙无忌。吏部尚书杨师道曰。五日旧俗。必用服翫相贺。朕今各赐君飞曰扇二枚。庶动清风。以增美德。 龙朔二年四月。上自为书与辽东诸将请降。敬宗曰。许圉师常自爱书。可于朝堂开示。圉师见而惊喜。私谓朝官曰。圉师见古迹多矣。魏晋已后。惟兹二王。然逸少少力而妍。子敬妍而少力。今见圣迹兼绝二王。凤翥鸾回。实古今圣书。 神功元年五月。上谓凤阁侍郎王方庆曰。卿家多书。合有右军遗迹。方庆奏曰。臣十代再从伯祖羲之书。先有四十余卷。贞观十二年。太宗购求。先臣并以进讫。惟有一卷见在。今亦进讫。臣十一代祖导。十代祖洽。九代祖珣。八代祖昙首。七代祖僧绰。六代祖仲宝。五代祖骞。高祖规。曾祖褒。并九代三从伯祖晋中书令献之已下二十八人书。共十卷上之。上御武成殿。示群臣。仍令中书舍人崔融为宝章集。以叙其事。复赐方庆。当时以为荣。 开元六年正月三日。命整治御府古今工书锺王等真迹。得一千五百一十卷。十六年五月。内出二王真迹。及张芝张昶等古迹。总一百六十卷。付集贤院依文榻四本进内。分赐诸王。初。贞观中。搜访王羲之等真迹。人间古本毕集。令魏征虞世南褚遂良等。定其真迹。及小王张芝等。亦各随多少。勒为卷帙。以贞观字为印。印缝及卷之首尾。其章迹又令遂良真书小字贴纸。影其古本。亦有是梁隋官本者。梁则满骞徐增朱异等。隋则江总姚察等署记。太宗又令魏褚等。卷下更书名记其后。兰亭一本。相传云将入昭陵。又一本。长安神龙之际。太平安乐公主奏借。出入搨写。因此遂失所在。开元五年。敕陆元悌。魏哲。刘怀信等。检校见换。标为两卷。总八十卷。余并坠失。元悌又奏云。前代名贤押署之迹。唯以己之名氏代焉。上自书开元二字为印。以印记之。王右军凡一百三十卷。小王二十卷。张芝张昶书各一卷。右军真行书。唯有黄庭告誓等四卷存焉。 元和十四年九月。考功郎中萧佑。进古今书画二十卷。 开成三年。以谏议大夫柳公权为工部侍郎。依前翰林侍书学士。公权初学王书。遍阅近代笔法。体势劲媚。自成一家。上都西明寺金刚经碑。备有锺王欧虞褚陆之体。尤为得意。文宗夏日。与学士联句。上曰。人皆苦炎热。我爱夏日长。公权曰。熏风自南来。殿阁生微凉。上吟久之。因令题于殿壁。字方圆五寸。帝曰。锺王复生。无以加焉。帝召升殿御前书三纸。军容使西门李元捧砚。枢密使崔巨源过笔。一纸真书十字曰。魏夫人传笔法于王右军。一纸行书十一字曰。永禅师真草千字文得家法。一纸草书八字曰。谓语助者。焉哉乎也。常评砚以青州石末为第一。言墨易冷。绛州黑砚次之。 唐会要卷三十六   修撰 武德七年九月十七日。给事中欧阳询。奉敕撰艺文类聚成。上之。 贞观五年九月二十七日。秘书监魏征。撰群书政要。上之。太宗欲览前王得失。爰自六经。讫于诸子。上始五帝。下尽晋年。征与虞世南褚亮萧德言等始成凡五十卷。上之。诸王各赐一本。 十三年十一月三日。扬州长史李袭誉。撰忠孝图二十卷。奏之。 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诏以特进魏征所撰类礼。赐皇太子及诸王。并藏本于秘府。初。征以礼经遭秦灭学。戴圣编之。条流不次。乃删其所说。以类相从。为五十篇。合二十卷。上善之。赐物一千段。 十五年正月三日。魏王泰上括地志五十卷。上嘉之。赐物一万段。其书宣付秘阁。初。泰好学。爱文章。司马苏勖劝泰表请修撰。诏许之。于是大开馆宇。广召时俊。遂奏引著作郎萧德言。秘书郎顾允。记室参军蒋亚卿。功曹参军谢偃等。人物辐辏。门庭若市。泰稍悟过盛。欲其速成。于是分道诸州。披检疏录。凡四年而成。其年四月十六日。太常博士吕才。及诸阴阳学者十余人。撰阴阳书凡五十三卷。并旧书行者四十七卷。诏颁下之。太宗以阴阳书行之日久。近代以来。渐至讹伪。穿凿既甚。拘忌亦多。遂命有司。总令修撰。其妄穿凿拘忌者。才驳之曰。易曰。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盖取诸大壮。逮于殷周之际。乃有卜宅之文。故诗称相其阴阳。书云卜惟洛食。此则卜宅吉凶。其来尚矣。至于近代师巫。更加五姓之说。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征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至于张王等为商。武庾等为羽。欲以同韵相求。及其以柳为宫。以赵为角。又非四声相管。其间亦有同是一姓。分属宫商。复有复姓数字。征羽不别。验于经典。本无斯说。即阴阳书亦无此语。直是野俗口传。竟无所出之处。惟按堪舆经云。黄帝对于天老。乃有百姓之言。且黄帝之时。不过姬姜数姓。暨于后代。赐族者多。至如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并是姬姓子孙。孔殷宋华向萧毫皇甫。并是子姓苗裔。自余诸国。推例皆然。因邑因官。分枝布叶。未知此等诸姓。是谁配属宫商。又检春秋。以陈卫及秦。并同水族。齐郑及宋。皆为火姓。或承所出之祖。或系所属之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宫商角征羽。共相管摄。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又叙禄命曰。谨按史记。贾谊宋忠司马季主云。夫卜筮者。高谈禄命。以悦人心。矫言祸福。以尽人财。又按王充论衡云。见骨体而知禄命,见禄命而知骨体。此则禄命之书。行之久矣。言多或中。人乃信之。今更研寻。本非实录。但以积善余庆。不假建禄之吉。积恶余殃。岂由劫杀之。皇天无亲。常与善人。福之所应。其犹影响。故有夏多罪。天命剿绝。宋景修德。妖孛夜移。学也禄在。岂待生当建王。忧勤损寿。不关月值空亡。长平坑卒。未闻共犯三刑。南阳贵士。何必俱当六合。历阳成湖。非独河魁之上。蜀郡炎燎。岂由灾厄之下。今时有同建同禄。而贵贱悬殊。共命共胎。而夭寿更异。按春秋鲁桓公六年九月。鲁庄公生。今检长历。庄公生当乙亥之岁。建申之月。以此推之。庄公乃当禄之空亡。依禄命书。法合贫贱。又犯勾绞六空。背驿马生。身刻驿马。驿马三刑。当此生者。并无官爵。火命七月。生当病乡。为人尪弱。身合矬陋。今按齐诗讥庄公。猗嗟昌兮。颀而长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惟有问命一条。法当长寿。依检春秋。庄公薨时。计年四十五矣。此禄命不验一也。又按史记。秦庄襄王四十八年。始皇帝生。宋忠注云。因正月生。为此命政。依检襄王四十八年。岁在壬寅。此年正月生者。命当背禄。法无官爵。假得禄合。奴婢尚少。始皇又当破驿马生。驿马三刑。身刻驿马。法当望官不到。金命正月。生当绝下。为人无始有终而弥吉。今检史记。始皇乃是有始无终。老更弥凶。唯建命生法合长寿。计其崩时。不过五十。禄命不验二也。检汉武故事。武帝以乙酉岁七月七日平旦时。亦当禄空亡下。法无官爵。虽向驿马。尚隔四辰。依禄命法。少无官荣。老而方盛。今验汉书。武帝即位。年始十六。末年以后。户口减半。禄命不验三也。又检后魏书云。高祖孝文皇帝皇兴元年八月生。今按长历。其年岁在丁未。以此推之。孝文皇帝背禄背命。并驿马三刑。身刻驿马。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当父死中生。法当生不见父。今检魏书。孝文皇帝身受其父之禅。礼云。嗣主位定。在于初丧踰年之后。方始正号。是以天子无父。事三老也。孝文受禅。异于常礼。躬为天子。以事其亲。而禄命倒云不合识父。禄命不验四也。又按沈约宋书云。宋高祖癸亥三月生。依此推禄与命。并当空亡。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又当子墓中生。惟宜嫡子。假有次子。法当早卒。今据宋书。高祖长子先被篡弒。次子义隆。享国多年。高祖又当禄祖下生。法得嫡孙财禄。今检宋书。其孙刘劭刘浚。并为篡宋。几失宗祧。禄命不验五也。叙葬书曰。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以薪。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礼云。葬者藏也。欲人之不见也。然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复土事毕。长为感慕之所。窀穸礼终。永作魂神之宅。朝市迁变。岂得先测于将来。泉石交侵。不可先知于地下。是以谋及龟筮。庶无后艰。斯乃备于慎终之礼。曾无吉凶之义。暨于近世已来。加之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利。或量墓田远近。一事失所。祸及死生。巫者利其货贿。莫不擅加妨害。遂令葬书一术。乃有百二十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载。乾坤之理备焉。一刚一柔。消息之义详矣。或成昼夜之道。感于男女之化。三光运于上。四气通于下。斯乃阴阳之大经。不可失于斯须也。至于丧葬之吉凶。乃附此为妖妄。传云。王者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经时而葬。士逾月而葬。此贵贱不同。礼亦异数。欲使同盟同轨。赴吊有期。量事制宜。遂为例程。法既一定。不得违之也。故先期而葬。谓之不怀。后期而不葬。讥之殆礼。此则葬有定期。不择年月。其义一也。春秋又云。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至戊午襄事。礼经善之。礼记云。卜葬先远日。盖选月终之日。所以避不怀也。今检葬书。以己亥之日。用葬最凶。谨按春秋之际。此日葬者。凡有二十余件。此则葬不择日。其义二也。礼记云。周尚赤。大事用平旦。殷尚白。大事用日中。夏尚黑。大事用昏时。郑元注云。大事者何。谓丧葬也。此则直取当代所尚。不择时之早晚。春秋又云。郑卿子产及子太叔葬郑简公。于时司墓大夫室当葬路。若坏其室。即平旦而堋。不坏其室。即日中而堋。子产不欲坏室。而待日中。子太叔云。若至日中而堋。恐久劳诸侯大夫来会葬者。然子产既云博物君子。太叔乃为诸侯之选。国之大事。无过丧葬。必是义有吉凶。斯等岂得不用。今乃不问时之得失。惟论人事可否。曾子问云。葬逢日蚀。舍其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备非常也。若依葬书。多用干艮二时。并起半夜。此即文与礼违。今检礼传。葬不择时。其义三也。葬书云。富贵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命延促。亦由坟垄所招。然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易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慎一日。则泽及于无疆。有德不建。而人无援。此则非由安葬吉凶。而论福祚延促。臧孙有后于鲁。不关葬得吉日。若敖绝祀于荆。不由迁厝失所。此则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义四也。今之丧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并在国都之北。兆域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义。赵氏之葬。并在九原。汉之山陵。散在诸处。上利下利。蔑尔不论。大墓小墓。其义安在。及其子孙。富贵不绝。或与三代同风。或分六国而王。此则五姓之义。大无稽考。吉凶之理。何从而生。其义五也。且人臣名位。进退何常。亦有初贱而后贵。亦有始泰而终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师。卜葬一定。更不回改。冢墓既成。曾不革易。何因名位。无时蹔安。故知官爵。宏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其义六也。野俗无识。皆信葬书。巫者诳其吉凶。愚人因此侥幸。遂使擗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选葬时以觊财禄。或云辰日不宜哭泣。遂莞尔而受吊问。或云同属忌于临圹。乃吉服而不送其亲。圣人设教。岂其然也。葬书败俗。一至于斯。其义七也。  苏氏曰。今世之人。正惑于此。故载吕才驳议。用矫正之。庶乎惑者少悟也。 其年十月二十五日。尚书左仆射申国公士廉等。撰文思博要成凡一千二百卷。诏藏之秘府。同撰人。特进魏征。中书令杨师道。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颜相时。国子司业朱子奢。给事中许敬宗。国子博士刘伯庄。太常博士吕才。秘书监房元龄。太学博士马嘉运。起居舍人褚遂良。晋王友姚思廉。太子舍人司马宅相。秘书郎宋正人。 二十三年正月二十日。太宗撰帝范十三篇。赐皇太子。顾谓王公曰。圣躬阐政之道。备在其中矣。 永徽三年三月三日。符玺郎颜扬庭。上其父师古所撰匡谬正俗八卷。令付秘阁。 显庆元年十月。诏礼部尚书宏文馆学士许敬宗等。修东殿新书。上曰。略看数卷。全不如抄撮文书。又日月复浅。岂不是卿等用意至此。因亲制序四百八十字。 二年六月。上制元首前星维城股肱论。令敬宗等注释。名曰天训。至三年正月五日。修新礼成。一百三十卷。颁于天下。其年五月九日。以西域平。遣使分往康国及吐火罗等国。访其风俗物产。及古今废置。画图以进。令史官撰西域图志六十卷。许敬宗监领之。书成。学者称其博焉。十月二日。许敬宗修文馆词林一千卷。上之。 六年正月二十七日。右内率府录事参军崇贤馆直学士李善。上注文选六十卷。藏于秘府。 龙朔元年六月二十六日。许敬宗等撰累璧六百三十卷。上之。 三年十月二日。皇太子宏遣司元太常伯窦德元。进所撰瑶山玉彩五百卷上之。诏藏书府。 仪凤元年十二月二日。皇太子贤。上所注后汉书。初。太子右庶子张太安。洗马刘讷言。洛州司户参军格希元。学士许叔牙。成元一。史藏诸。周宝宁等。同注范晔后汉书。诏付秘书省。 调露二年二月一日。诏故符玺郎李延寿。撰政典一部。写两本。一本付秘书省。一本赐皇太子。 永隆元年十二月。太史李淳风。进注释五曹孙子等十部算经。分为二十卷。 垂拱二年四月七日。太后撰百寮新诫。及兆人本业记。颁朝集使。 大足元年十一月十二日。麟台监张昌宗。撰三教珠英一千三百卷成。上之。初。圣历中。以上御览及文思博要等书。聚事多未周备。遂令张昌宗召李峤。阎朝隐。徐彦伯。薛曜。员半千。魏知古。于季子。王无竞。沈佺期。王适。徐坚。尹元凯。张说。马吉甫。元希声。李处正。高备。刘知几。房元阳。宋之问。崔湜。常元旦。杨齐哲。富嘉。蒋凤等二十六人同撰。于旧书外。更加佛道二教。及亲属姓名方城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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