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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 · 正史类

宋史 第71页

元·脱脱等撰 · 元
《宋史》为元修三史之一,篇幅最巨,凡四百九十六卷,立《道学传》,详载两宋三百余年典制人物。
◆ 全本 · 共 174 页 · 第 71 页

  市易之设,本汉平准,将以制物之低昂而均通之。其弊也,以官府作贾区,公取牙侩之利,而民不胜其烦矣。   熙宁三年,保平军节度推官王韶倡而缘边市易之说,丐假官钱为本。诏秦凤路经略司以川交子易物货给之,因命韶为本路帅司干当兼领市易事。时欲移司于古渭城,李若愚等以为多聚货以启戎心,又妨秦州小马、大马私贸易,不可。文彦博、曾公亮、冯京皆韪之,韩绛亦以去秦州为非,唯王安石曰:「古渭置市易利害,臣虽不敢断,然如若愚奏,必无可虑。」七月,诏转运司详度,复问陈升之。升之谓古渭极边,恐启群羌窥觊心。安石乃言:「今蕃户富者,往往蓄缗钱二三十万,彼尚不畏劫夺,岂朝廷威灵,乃至衰弱如此?今欲连生羌,则形势欲张,应接欲近。古渭边砦,便于应接,商旅并集,居者愈多,因建为军,增兵马,择人守之,则形势张矣。且蕃部得与官市,边民无复逋负,足以怀来其心,因收其赢以助军费,更辟荒土,异日可以聚兵。」时王安石为政,汲汲焉以财利兵革为先,其市易之说,已见于熙宁二年建议立均输平准法之时,故王韶首迎合其意,而安石力主之,虽以李若愚、陈升之、韩绛诸人之议,而卒不可回。五年,遂诏出内帑钱帛,置市易务于京师。   先是,有魏继宗者,自称草泽,上言:「京师百货无常价,贵贱相倾,富能夺,贫能与,乃可以为天下。今富人大姓,乘民之亟,牟利数倍,财既偏聚,国用亦屈。请假榷货务钱,置常平市易司,择通财之官任其责,求良贾为之转易。使审知市物之价,贱则增价市之,贵则损价鬻之,因收余息,以给公上。」于是中书奏在京置市易务官。凡货之可市及滞于民而不售者,平其价市之,愿以易官物者听。若欲市于官,则度其抵而贷之钱,责期使偿,半岁输息十一,及岁倍之。凡诸司配率,并仰给焉。以吕嘉问为提举,赐内库钱百万缗、京东路钱八十七万缗为本。三司请立市易条,有「兼并之家,较固取利,有害新法,本务觉察,三司按治」之文,帝削去之。   七月,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市易务为东务上界,以在京商税院、杂买务、杂卖场隶焉。又赐钱帛五十万,于镇洮军置司。市易极苛细,道路怨谤者籍籍。上以谕安石,请宣示事实,帝以鬻冰、市梳朴等数事语之,安石皆辩解。后帝复言:「市易鬻果太烦碎,罢之如何?」安石谓:「立法当论有害于人与否,不当以烦碎废也。」自是诸州上供藨席、黄芦之类六十色,悉令计直,从民愿鬻者市之以给用。   六年,诏在京市易干当公事孙迪同两浙、淮东转运司,议置杭州市易务利病以闻。其后以市易上界所偿内帑钱二十万缗假之为本。又赐夔州路转运司度僧牒五百,置市易于黔州,选本路在任已替官监之,仍以知州或通判提举。令在京市易务及开封府司录同详度诸行利病,于是详定所请:「约诸行利入薄厚,输免行钱以禄吏,蠲其供官之物。禁中所须,并下杂卖场、杂买务。置市司估物价低昂,凡内外官司欲占物价,悉于是乎取决。」从之。改提举在京市易务为都提举市易司,诸州市易务皆隶焉。又诏三司干当公事李巳等同详度成都置市易务。   七年,帝与辅臣论及成都市易事。冯京曰:「曩因榷市物,致王小波之乱,今颇以市易为言。」安石曰:「彼以饥民众,官不之恤,相聚为盗耳。」帝问:「李巳行邪?」安石曰:「未也。然保市易必不能致乱。」帝犹虑蜀人骇扰,安石谓:「已遣使乃遽罢,岂不为四方笑?」乃已。然其后竟罢巳等详度。   三月,诏权三司使曾布、翰林学士吕惠卿同究诘市易事。先是,帝出手诏付布,谓市易司市物,颇害小民之业,众言喧哗。布乃引监市易务魏继宗之言,以为吕嘉问多取息以干赏,商旅所有者尽收,市肆所无者必索,率贱市贵鬻,广裒赢余,是挟官府为兼并也。王安石具奏,明其不然。乃更令惠卿偕布究诘之。帝寻复以手札赐布,令求对,布即上行人所诉,并疏惠卿奸欺状,且言:「臣自立朝以来,每闻德音,未尝不欲以王道治天下,今市易之为虐,凛凛乎间架、除陌之事矣。嘉问奏:'近遣官往湖南贩茶,陕西贩盐,两浙贩纱,皆未敢计息。'臣以谓如此政事,书之简牍,不独唐、虞、三代所无,历观秦、汉以来衰乱之世,恐未之有也。」四月,布复陈薛向罪茶侩不当,帝恻然咨嗟;及言三司决责商人多滥,时帝犹必欲按治。而安石主用惠卿不可去,盖谋变其事也。帝疑焉,故仍以属布。   既而中书奏事已,帝论及市易,且曰:「朝廷设此,本欲为平准之法以便民,今正尔相反,使中下之民失业若此,宜修补其法。」令元详定吕嘉问、吴安持同韩维、孙永问行人输钱免行利病。参知政事冯京曰:「开封祥符县给民钱,有出息抵当银绢米麦、缓急丧葬之目七八种。其初给钱,往往愿请,积数既多,实艰输送。」帝曰:「如此,吾民安得泰然也?」时布与惠卿方究市易事,率数日一对。帝初是布言,已而从惠卿之请,拘魏继宗于开封府。既而布与惠卿即东府再诘行人,所诉状如前不变。而安石恳求去位,引惠卿执政。   提举楚州市易蒋之奇奏:「监务王景彰榷市商人物非法,及虚作中籴入务,立诡名籴之,白输息钱,谓之'干息';又抑贾贩毋得至他郡,名为留难。」帝谓辅臣曰:「景彰违法害人,宜即治其罪。」时吕惠卿已参朝政,而究诘市易未竟,诏促之,惠卿请令中书悉取按牍异同以奏。后二日,布对延和殿,条祈先后所陈,并较治平、熙宁出入钱物数以闻。帝方虑岁费浸广,令布送中书。五月,乃诏章惇、曾孝宽即军器监鞫布所究市易事,又令户房会财赋数,与布所陈异;而吕嘉问亦以杂买务多入月息不觉,皆从公坐有差。未几,布褫职,与嘉问俱出守郡,魏继宗仍夺秩勒停。初,市易之建,布实预之。后揣上意有疑,遂急治嘉问,而惠卿与布有夙怨,故卒挤之,而市易如故。   三司使章惇请假内藏钱五百万缗,令市易司有干局者,分四路入中,计见盐引及乘贱籴买。诏假二百万缗。八年,复吕嘉问提举市易。二月,凤翔、大名、真定府、永兴、安肃军,秦、瀛、定、越、真州,并置市易司。以惠州阜民监钱十万缗给广州市易务,司农寺坊场钱三十万缗给郓州市易。九年,又以在京市易司物货十五万缗给熙河市易司。九月,中书言:「市易息钱并市例钱,总收百三十三万二千缗有奇。诏嘉问、安持等推恩有差。自后凡二年一较。十年,定上界本钱以七百万缗为额,不足,以岁所收息益之;其贷内帑钱,岁偿以息二十万缗。   元丰元年,以都提举王居卿请,令贷市易钱货者,许用金帛等为抵,收息毋过一分二厘,不及年者月计之,愿皆得钱或欲以物货兼给者听。市易司请遣官以物货至诸路贸易,十万缗以上期以二年,二十万缗以上三年,敛及三分者比递年推恩,八分者理为任,期尽不及者勿赏,官吏廪给并罢。   二年,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李宪言:蕃贾与牙侩私市,其货皆由他路避税入秦州。乃令秦熙河岷州、通远军五市易务,募牙侩引蕃货赴市易务中贾,私市者许纠告,赏倍所告之数。以田宅抵市易钱久不偿者,估实直,如卖坊场、河渡法;若未输钱者,官收其租息,在京市易务亦如之。   三年,诏免行月纳钱不及百者皆免,凡除八千六百五十四人。九月,王居卿又言:「市易法有三:结保贷请,一也;契要金银为抵,二也;贸迁物货,三也。三者惟保贷法行之久,负失益多,往岁罢贷钱而物货如故。请自今所贷岁约毋过二百万缗,听旧户贷请以相济续,非旧户惟用抵当、贸迁之法。」诏中书立法以闻。于是中书奏:「在京物货,许旧户贷请,敛而复散,通所负毋过三百万缗,诸路毋过四之一。」诏如所奏。是岁,经制熙河边防财用司会其置司以来所收息:元丰初四十一万四千六百二十六缗、石,次年六十八万四千九十九缗、石。四年,从都提举贾青请,于新旧城外内置四抵当,遣官掌之,罢市易上界等处抵当以便民。   五年,诏外内市易务所负钱,宽以三岁,均月限以输,限内罚息并除之。先是,王安礼在开封日,有负市易钱者,累诉于庭。安礼既执政,言于帝曰:「市易法行,取息滋多,而输官不时者有罚息,民至穷困。愿诏蠲之。」帝曰:「群臣未有为朕言者,其令民以限输,免其罚息。」安礼退,批诏加「内外」字。蔡确曰:「方帝有旨,无外内字,公欲增诏邪?」安礼曰:「亦不止言内字。」卒加之。八月,置饶州景德镇瓷窑博易务。   六年,兰州增置市易务,以通蕃汉贸易。七年,改市易下界为榷货务。令诸州旬估物价既定,报提举司,提举司下所部州,州下所属,募民出抵或钱以市,收息毋过二分。诏诸路常平司钱留其半,以二分为市易抵当。盖自五年贾青以平准物价与金银之类,行抵当于畿县,次年行之诸路,以常平、市易赊贷及宽剩钱为本,五路各十万缗,余路五万缗。至是,复有是诏。若无抵当而物货宜易者,亦听变鬻。八年,罢诸镇砦市易抵当。八月,诏诸郡抵当,有取息薄、可济民乏者存之,其余抵当并州县市易并罢。   元祐元年,内外监督市易及坊场净利钱,许以所入息并罚钱比计,若及官本者,并释之。绍圣四年,三省言熙宁兴置市易,元祐一切罢去,不原立法之意。诏户部、太府寺详度,复置市易务,惟以钱交市,收息毋过二分,勿令贷请。元符三年,改市易务为平准务,户部、太府寺市易案改为平准案。尚书省言:「平准务官吏等给费多,并遣官市物,搔动于外,近官鬻石炭,市直遽增,皆不便民。」诏罢平准务及官鬻石炭,其在官物货,令有司转易钱钞,偿元给之所。   崇宁元年,户部奏:平准务钱物毋得他司移用。二年,以平准为南北两务,如旧分置官吏。岁终考察能否,行劝沮法。五年,郡县应置市易者,凡岁收息,官吏用度之余,及千缗以上置官监,五百缗以上令场务兼领,余并罢。先是,尝诏府界万户县及路在冲要,市易抵当已设官置局;其不及万户、非冲要,并诸镇有官监而商贩所会,并如元丰令监当官兼领。至是,户部复详度以闻,遂行其议。建炎二年,言者以为得不偿费,遂罢之,而以其钱输左藏库,惟抵当库仍旧。   绍兴元年,罢诸州军免行钱及行户供应,见任官买卖并依时,违者以盗论。四年,两浙转运司檄婺州市御炉炭,须胡桃纹、鹁鸠色,守臣王居正以为言。上曰:「隆冬附火,取温暖而已,岂问炭之纹色乎?」命罢之,诸类此者并禁止焉。十三年,蠲雷、化、高、融、宜、廉、邕、钦、贺、贵免行钱。十四年,以开州两县在夔部尤为僻远,减免行钱之半。十五年,以知汉阳军韩昕言,诸路收免行钱,定数外多取一文以上,以擅增税赋法罪之。十七年,蠲百姓见输免行钱三分之一。十九年,南郊赦,尽蠲百姓免行钱欠。是后凡赦皆然。二十五年,罢见输免行钱,禁下行买物,以害及小商、敷于乡村故也。   淳熙元年,罢市令司。诏临安府及属县交易侩保钱减十之五。七年,诸路州县交易侩保钱,亦以十分为率,与减五分。   嘉定二年,以臣僚言,辇毂之下,买物于铺户,无从得钱。凡临安府未支物价,令即日尽数给还,是后买物须给见钱,违许陈诉于台。   嘉熙三年,臣僚言:「今官司以官价买物,行铺以时直计之,什不得二三。重以迁延岁月而不偿,胥卒并缘之无艺,积日既久,类成白著,至有迁居以避其扰、改业以逃其害者。甚而蔬菜鱼肉,日用所需琐琐之物,贩夫贩妇所资锥刀以营斗升者,亦皆以官价强取之。终日营营,而钱本俱成乾没。商旅不行,衣食路绝。望特降睿旨,凡诸路州县官司买物,并以时直;不许辄用官价,违者以赃定罪。」从之。   均输之法,所以通天下之货,制为轻重敛散之术,使输者既便,而有无得以懋迁焉。   熙宁二年,制置三司条例司言:「天下财用无余,典领之官拘于弊法,内外不相知,盈虚不相补。诸路上供,岁有常数。丰年便道,可以多致而不能赢;年俭物贵,难于供亿而不敢不足。远方有倍蓰之输,中都有半价之鬻,徒使富商大贾乘公私之急,以擅轻重敛散之权。今发运使实总六路赋入,其职以制置茶、盐、矾、酒税为事,军储国用,多所仰给。宜假以钱货,资其用度,周知六路财赋之有无而移用之。凡籴买税敛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令预知中都帑藏年支见在之定数,所当供办者,得以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而制其有无,以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用可足,民财不匮。」诏本司具条例以闻,而以发运使薛向领均输平准事,赐内藏钱五百万缗、上供米三百万石。时议虑其为扰,多以为非。向既董其事,乃请设置官属,神宗使自择之。向于是辟刘忱、卫琪、孙珪、张穆之、陈倩为属,又请有司具六路岁当上供数、中都岁用及见储度可支岁月,凡当计置岁何,皆预降有司。从之。   八月,侍御史刘琦、侍御史里行钱顗等言:「向小人,假以货泉,任其变易,纵有所入,不免夺商贾之利。」琦、顗皆坐贬。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言:「昔汉武外事四夷,内兴宫室,财用匮竭,力不能支,用贾人桑弘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虽曰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足,然法术不正,吏缘为奸,掊克日深,民受其病。孝昭既立,学者争排其说,霍光顺民所欲,从而予之,天下归心,遂以无事。今此论复兴,众口纷然,皆谓其患必甚于汉。何者?方今聚敛之臣,材智方略,未见有桑弘羊比;而朝廷破坏规矩,解纵绳墨,使得驰骋自有,唯利是嗜,其害必有不可胜言者矣。」辙亦坐去官。   于是知谏院范纯仁言:「向憸巧刻薄,不可为发运使。人主当务农桑、节用,不当言利。」自后,罢纯仁谏职,而谏官李常复论均输不便,权开封府推官苏轼亦言:「均输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然广置官属,多出缗钱,豪商大贾皆疑而不敢动,以为虽不明言贩卖,既已许之变易,变易既行,而不与商贾争利,未之闻也。夫商贾之事,曲折难行,其买也先期而予钱,其卖也后期而取直,多方相济,委曲相通,倍称之息,由此而得。今先设官置吏,簿书廪禄,为费已厚,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是官买之价比民必贵,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商贾之利,何缘而得?朝廷不知虑此,乃捐五百万缗以予之。此钱一出,恐不可复。纵使其间薄有所获,而征商之额所损必多矣。」

  帝方惑于安石之说,言皆不行。乃以向为天章阁待制,遣太常少卿罗拯为使,手诏赐向曰:「政事之先,理财为急。朕托卿以东南赋入,皆得消息盈虚、翕张敛散之。而卿忠诚内固,能倡举职业,导扬朕意,底于成绩,朕甚嘉之。览奏虑流言致惑,朕心匪石,岂易转也?卿其济之以强,终之以不倦,以称朕意。」然均输后迄不能成。   互市舶法自汉初与南越通关市,而互市之制行焉。后汉通交易于乌桓、北单于、鲜卑,北魏立互市于南陲,隋、唐通贸易于西北。开元定令,载其条目,后唐亦然。而高丽、回鹘、黑水诸国,又各以风土所产与中国交易。   宋初,循周制,与江南通市。乾德二年,禁商旅毋得渡江,于建安、汉阳、蕲口置三榷署,通其交易;内外群臣辄遣人往江、浙贩易者,没入其货。缘江百姓及煎盐亭户,恣其樵渔,所造屦席之类,榷署给券,听渡江贩易。开宝三年,徙建安榷署于扬州。江南平,榷署虽存,止掌茶货。四年,置市舶司于广州,后又于杭、明州置司。凡大食、古逻、阇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斋诸蕃并通货易,以金银、缗钱、铅锡、杂色帛、瓷器,市香药、犀象、珊瑚、琥珀、珠琲、镔铁、PZ皮、玳瑁、玛瑙、车渠、水精、蕃布、乌樠、苏木等物。   太宗时,置榷署于京师,诏诸蕃香药宝货至广州、交阯、两浙、泉州,非出官库者,无得私相贸易。其后乃诏:「自今惟珠贝、玳瑁、犀象、镔铁、PZ皮、珊瑚、玛瑙、乳香禁榷外,他药官市之余,听市于民。」   雍熙中,遣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路招致海南诸蕃。商人出海外蕃国贩易者,令并诣两浙司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入其宝货。淳熙二年,诏广州市舶,除榷货外,他货之良者止市其半。大抵海船至,十先征其一,价直酌蕃货轻重而差给之,岁约获五十余万斤、条、株、颗。太平兴国初,私与蕃国人贸易者,计直满百钱以上论罪,十五贯以上黥面流海岛,过此送阙下。淳化五年申其禁,至四贯以上徒一年,稍加至二十贯以上,黥面配本州为役兵。   天圣以来,象犀、珠玉、香药、宝货充牣府库,尝斥其余以易金帛、刍粟,县官用度实有助焉。而官市货数,视淳化则微有所损。皇祐中,总岁入象犀、珠玉、香药之类,其数五十三万有余。至治平中,又增十万。   熙宁五年,诏发运使薛向曰:「东南之利,舶商居其一。比言者请置司泉州,其创法讲求之。」七年,令舶船遇风至诸州界,亟报所隶,送近地舶司榷赋分买;泉、福濒海舟船未经赋买者,仍赴司勘验。时广州市舶亏岁课二十万缗,或以为市易司扰之,故海商不至,令提举司究诘以闻。既而市易务吕邈入舶司阑取蕃商物,诏提举司劾之。九年,集贤殿修撰程师孟请罢杭、明州市舶,诸舶皆隶广州一司。令师孟与三司详议之。是年,杭、明、广三司市舶,收钱、粮、银、香、药等五十四万一百七十三缗、匹、斤、两、段、条、个、颗、脐、只、粒,支二十三万八千五十六缗、匹、斤、两、段、条、个、颗、脐、只、粒。   元丰二年,贾人入高丽,赀及五千缗者,明州籍其名,岁责保给引发船,无引者如盗贩法。先是,禁人私贩,然不能绝;至是,复通中国,故明立是法。   三年,中书言,广州市舶已修定条约,宜选官推行。诏广东以转运使孙迥,广西以陈倩,两浙以副使周直孺,福建以判官王子京,罢广东帅臣兼领。五年,广西漕臣吴潜言:「雷、化州与琼岛对境,而发船请引于广州舶司,约五千里。乞令广西濒海郡县,土著商人载米谷、牛酒、黄鱼及非舶司赋取之物,免至广州请引。」诏孙迥详度行之。   知密州范锷言:「板桥濒海,东则二广、福建、淮、浙,西则京东、河北、河东三路,商贾所聚,海舶之利颛于富家大姓。宜即本州置市舶司,板桥镇置抽解务。」六年,诏都转运使吴居厚条析以闻。   元祐三年,锷等复言:「广南、福建、淮、浙贾人,航海贩物至京东、河北、河东等路,运载钱帛丝绵贸易,而象犀、乳香珍异之物,虽尝禁榷,未免欺隐。若板桥市舶法行,则海外诸物积于府库者,必倍于杭、明二州。使商舶通行,无冒禁罹刑之患,而上供之物,免道路风水之虞。」乃置密州板桥市舶司。而前一年,亦增置市舶司于泉州。   贾人由海道往外蕃,令以物货名数并所诣之地,报所在州召保,毋得参带兵器或可造兵器及违禁之物,官给以券。擅乘船由海入界河及往高丽、新罗、登莱州境者,罪以徒,往北界者加等。   崇宁元年,复置杭、明市舶司,官吏如旧额。三年,令蕃商欲往他郡者,从舶司给券,毋杂禁物、奸人。初,广南舶司言,海外蕃商至广州贸易,听其往还居止,而大食诸国商亦丐通入他州及京东贩易,故有是诏。凡海舶欲至福建、两浙贩易者,广南舶司给防船兵仗,如诣诸国法。广南舶司鬻所市物货,取息毋过二分。政和三年,诏如至道之法,凡知州、通判、官吏并舶司、使臣等,毋得市蕃商香药、禁物。   宣和元年,秀州开修青龙江浦,舶船辐辏,请复置监官。先是,政和中,置务设官于华亭县,后江浦湮塞,蕃舶鲜至,止令县官兼掌。至是,复设官专领焉。四年,蕃国进奉物,如元丰法,令舶司即其地鬻之,毋发至京师,违者论罪。   契丹在太祖时,虽听缘边市易,而未有官署。太平兴国二年,始令镇、易、雄、霸、沧州各置榷务,辇香药、犀象及茶与交易。后有范阳之师,罢不与通。雍熙三年,禁河北商民与之贸易。时累年兴师,千里馈粮,居民疲乏,太宗亦颇有厌兵之意。端拱元年,诏曰:「朕受命上穹,居尊中土,惟思禁暴,岂欲穷兵?至于幽蓟之民,皆吾赤子,宜许边疆互相市易。自今缘边戍兵,不得辄恣侵略。」未几复禁,违者抵死,北界商旅辄入内地贩易,所在捕斩之。淳化二年,令雄、霸州、静戎军、代州雁门砦置榷署如旧制,所鬻物增苏木,寻复罢。   咸平五年,契丹求复置署,朝议以其翻覆,不许。知雄州何承矩继请,乃听置于雄州;六年,罢。景德初,复通好,请商贾即新城贸易。诏北商赍物货至境上则许之。二年,令雄、霸州、安肃军置三榷场,北商趋他路者,勿与为市。遣都官员外郎孔揆等乘传诣三榷场,与转运使刘综并所在长吏平互市物价,稍优其直予之。又于广信军置场,皆廷臣专掌,通判兼领焉。三年,诏民以书籍赴沿边榷场博易者,非《九经》书疏悉禁之。凡官鬻物如旧,而增缯帛、漆器、粳糯,所入者有银钱、布、羊马、橐驼,岁获四十余万。   天圣中,知雄州张昭远请岁会入中金钱,仁宗曰:「先朝置互市以通有无,非以计利。」不许。终仁宗、英宗之世,契丹固守盟好,互市不绝。   熙宁八年,市易司请假奉宸库象、犀、珠直总二十万缗,于榷场贸易,明年终偿之。诏许。九年,立与化外人私贸易罪赏法。河北四榷场,自治平四年,其货物专掌于三司之催辖司,而度支赏给案判官置簿督计之。至是,以私贩者众,故有是命。未几,又禁私市硫黄、焰硝及以卢甘石入他界者,河东亦如之。元丰元年,复申卖书北界告捕之法。   西夏自景德四年,于保安军置榷场,以缯帛、罗绮易驼马、牛羊、玉、毡毯、甘草,以香药、瓷漆器、姜桂等物易蜜蜡、麝脐、毛褐、羱羚角、冈砂、柴胡、苁蓉、红花、翎毛,非官市者听与民交易,入贡至京者纵其为市。   天圣中,陕西榷场二、并代路亦请置场和市,许之。及元昊反,即诏陕西、河东绝其互市,废保安军榷场;后又禁陕西并边主兵官与属羌交易。久之,元昊请臣,数遣使求复互市。庆历六年,复为置场于保安、镇戎二军。继言驱马羊至,无放牧之地,为徙保安军榷场于顺宁砦。既而蕃商卒无至者。嘉祐初,西人侵耕屈野河地,知并州庞籍谓:「非绝其互市,则内侵不已。且闻出兀臧讹庞之谋,若互市不通,其国必归罪讹庞,年岁间,然后可与计议。」从之。初,第禁陕西四路私与西人贸易,未几,乃悉绝之。   治平四年,河东经略司言,西界乞通和市。自夏人攻庆州大顺城,诏罢岁赐,严禁边民无得私相贸易。至是,上章谢罪,乃复许之。后二年,令泾原熟户及河东、陕西边民勿与通市。又二年,因回使议立和市,而私贩不能止,遂申诏诸路禁绝。既而河东转运司请罢吴堡,于宁星和市如旧。而麟州复奏夏人之请,乃令鬻铜、锡以市马,而纤缟与急须之物皆禁。西北岁入马,事具《兵志》。   楚、蜀、南粤之地,与蛮獠溪峒相接者,以及西州沿边羌戎,皆听与民通市。熙宁三年,王韶置市易司于秦凤路古渭砦,六年,增置市易于兰州。自后,于熙、河、兰、湟、庆、渭、延等州,又各置折博务。湖北路及沅、锦、黔江口,蜀之黎、雅州皆置博易场。重和元年,燕瑛言交人服顺久,毋令阻其贸易。初,广西帅曾布请即钦、廉州各创驿,令交人就驿博买。至是,即用瑛兼广西转运副使,同王蕃计画焉。   建炎四年三月,宣抚使张浚奏,大食国遣人进珠玉宝贝。上曰:「大观、宣和间,川茶不以博马,惟市珠玉,故武备不修,遂致危弱如此。今复捐数十万缗易无用之物,曷若惜财以养战士乎?」谕张浚勿受,量赐予以答之。六月,罢宜州岁市朱砂二万两。   绍兴三年,邕州守臣言大理请入贡。上谕大臣,止令卖马,不许其进贡。四年,诏川、陕即永兴军、威茂州置博易场;移广西买马司于邕管,岁捐金帛,倍酬其直。然言语不通,一听译者高下其手,吏得因缘为奸。六年,大理国献象及马五百匹,诏偿其马直,却象勿受,而赐书劳遣之。十二年,盱眙军置榷场官监,与北商博易,淮西、京西、陕西榷场亦如之。十九年,罢国信所博易。二十六年,罢廉州贡珠,散蜑丁。盖珠池之在廉州凡十余,按交阯者水深百尺,而大珠生焉。蜑往采之,多为交人所取,又为大鱼所害。至是,罢之。二十九年,存盱眙军榷场,余并罢。   乾道元年,襄阳邓城镇、寿春花靥镇、光州光山县中渡市皆置榷场,以守臣措置,通判提辖。五年,省提辖官。淳熙二年,臣僚言:溪峒缘边州县置博易场,官主之。七年,塞外诸戎贩珠玉入黎州,官常邀市之。臣僚言其黩货启衅,非便,止合听商贾、百姓收买。诏从之。

  建炎元年,诏:「市舶多以无用之物费国用,自今有博买笃耨香环、玛瑙、猫儿眼睛之类,皆置于法;惟宣赐臣僚象笏、犀带,选可者输送。」胡人谓三百斤为一婆兰,凡舶舟最大者曰独樯,载一千婆兰。次者曰牛头,比独樯得三之一。又次曰木舶,曰料河,递得三之一。   隆兴二年,臣僚言:「熙宁初,立市舶以通物货。旧法抽解有定数,而取之不苛,输税宽其期,而使之待价,怀远之意实寓焉。迩来抽解既多,又迫使之输,致货滞而价减。择其良者,如犀角、象齿十分抽二,又博买四分;珠十分抽一,又博买六分。舶户惧抽买数多,止买粗色杂货。若象齿、珠犀比他货至重,乞十分抽一,更不博买。」   乾道二年,罢两浙路提举,以守倅及知县、监官共事,转运司提督之。三年,诏广南、两浙市舶司所发舟还,因风水不便、船破樯坏者,即不得抽解。七年,诏见任官以钱附纲首商旅过蕃买物者有罚,舶至除抽解和买,违法抑买者,许蕃商越诉,计赃罪之。   旧法,细色纲龙脑、珠之类,每一纲五千两,其余犀象、紫矿、乳檀香之类,为粗色,每纲一万斤。凡起一纲,遣衙前一名部送,支脚乘赡家钱一百余缗。大观以后,张大其数,象犀、紫矿皆作细色起发,以旧日一纲分为三十二纲,多费脚乘赡家钱三千余贯。至于乾道七年,诏广南起发粗色香药物货,每纲二万斤,加耗六百斤,依旧支破水脚钱一千六百六十二贯有奇。淳熙二年,户部言:「福建、广南市舶司粗细物货,并以五万斤为一全纲。」   南渡,三路舶司岁入固不少,然金银铜铁,海舶飞运,所失良多,而铜钱之泄尤甚。法禁虽严,奸巧愈密,商人贪利而贸迁,黠吏受赇而纵释,其弊卒不可禁。 志第一百四十兵一(禁军上)   宋之兵制,大概有三: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曰禁军;诸州之镇兵,以分给役使,曰厢军;选于户籍或应募,使之团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则曰乡兵。又有蕃兵,其法始于国初,具籍塞下,团结以为藩篱之兵;其后分队伍,给旗帜,缮营堡,备器械,一律以乡兵之制。今因旧史纂修《兵志》,特置于熙宁保甲之前,而附之乡兵焉。   其军政,则有召募、拣选、廪给、训练、屯戍、迁补、器甲、马政八者之目,条分而著之,以见历朝因革损益之不同,而世道之盛衰亦具是矣。   嗟乎!三代远矣。秦、汉而下得寓兵于农之遗意者,惟唐府卫为近之。府卫变而召募,因循姑息,至于藩镇盛而唐以亡。更历五代,乱亡相踵,未有不由于兵者。太祖起戎行,有天下,收四方劲兵,列营京畿,以备宿卫,分番屯戍,以捍边圉。于时将帅之臣入奉朝请,犷暴之民收隶尺籍,虽有桀骜恣肆,而无所施于其间。凡其制,为什长之法,阶级之辨,使之内外相维,上下相制,截然而不可犯者,是虽以矫累朝藩镇之弊,而其所惩者深矣。   咸平以后,承平既久,武备渐宽。仁宗之世,西兵招刺太多,将骄士惰,徒耗国用,忧世之士屡以为言,竟莫之改。神宗奋然更制,于是联比其民以为保甲,部分诸路以隶将兵,虽不能尽拯其弊,而亦足以作一时之气。时其所任者,王安石也。元祐、绍圣遵守成宪。迨崇宁、大观间,增额日广而乏精锐,故无益于靖康之变。时其所任者,童贯也。建炎南渡,收溃卒,招群盗,以开元帅府。其初兵不满万,用张、韩、刘、岳为将,而军声以振。及秦桧主和议,士气遂沮。孝宗有志兴复而未能。光、宁以后,募兵虽众,土宇日蹙,况上无驭将之术,而将有中制之嫌。然沿边诸垒,尚能戮力效忠,相与维持至百五十年而后亡。虽其祖宗深仁厚泽有以固结人心,而制兵之有道,综理之周密,于此亦可见矣。   禁兵者,天子之卫兵也,殿前、侍卫二司总之。其最亲近扈从者,号诸班直,其次总于御前忠佐军头司、皇城司、骐骥院。余皆以守京师、备征伐。其在外者,非屯驻、屯泊,则就粮军也。太祖鉴前代之失,萃精锐于京师,虽曰增损旧制,而规模宏远矣。   建隆元年,诏殿前、侍卫二司各阅所掌兵,拣其骁勇升为上军,老弱怯懦置剩员以处之。诏诸州长吏选所部兵送都下,以补禁旅之阙。又选强壮卒定为兵样,分送诸道。其后代以木梃,为高下之等,散给诸州军。委长吏、都监等召募教习,俟其精练,即送阙下。二年,改左右雄捷、左右骁武军并为骁捷,左右备征为云骑,左右平远为广捷,左右怀德为怀顺。四年,赐河东乐平县归降卒元威以下二百六十六人衣服、钱绢有差,立为效顺指挥。   乾德二年,诏辽州降军宜以效顺、怀恩为名。三年四月,诏改西川感化、耀武等军并为虎捷。九月,上御讲武殿阅诸道兵,得万余人,以骑兵为骁雄,步军为雄武,并隶侍卫司,且命王继勋主之,给缗钱俾娶妻。继勋纵之白日掠人妻女,街使不能禁。帝闻大怒,捕斩者百人,小黄门阎承翰见而不奏,亦杖数十。   开宝七年,泰宁军节度使李从善部下及江南水军凡千三十九人,并黥面隶籍,以归化、归圣为额。   太平兴国二年,诏改簇御马直曰簇御龙直,铁骑曰日骑,龙捷曰龙卫,控鹤曰天武,虎捷曰神卫,骨钅朵子直曰御龙骨朵子直,宽衣控鹤曰宽衣天武,雄威曰雄勇,龙骑曰雄猛。八年,改濮州平海指挥为崇武。   雍熙四年,改殿前司日骑钅屈直指挥为捧日钅屈直,日骑改为捧日,骁猛改为拱辰,雄勇改为神勇,上铁林改为殿前司虎翼,腰弩改为神射,侍卫步军司铁林改为侍卫司虎翼。   至道元年,帝阅禁兵有挽强弩至一石五斗,连二十发而有余力者,顾谓左右曰:「今宇内阜安,材武间出,弧矢之妙,亦近代罕有也。」又令骑步兵各数百,东西列阵,挽强彀弩,视其进退发矢如一,容止中节,因曰:「此殿庭间数百人尔,犹兵威可观,况堂堂之阵数万成列者乎!」   咸平三年,诏定州等处本城厅子、无敌、忠锐、定塞指挥,已并升充禁军马军云翼指挥,依逐州军就粮,令侍卫马军司管辖。定州拣中厅子第一充云翼第一,第二充云翼第二;相州厅子第一充云翼第三,第二充云翼第四;保州无敌第一充云翼第五,第二充云翼第六,忠锐充云翼第七;威勇军无敌第一充云翼第八,第二充云翼第九,忠锐充云翼第十;静戎军无敌充云翼第十一;宁边军无敌充云翼第十二;北平塞无敌充云翼第十三;深州无敌充云翼第十四。北面诸处应管本城、定塞指挥已下镇定州、高阳关路都总管,并充禁军马军云翼指挥,才候升立讫,分析逐指挥员兵士人数、就粮州府、本指挥见在去处以闻。   四年,诏陕西沿边州军兵士先选中者,并升为禁军,名保捷。五年正月,置广捷兵士五指挥。五月,命使臣分往邠、宁、环、庆、泾、原、仪、渭、陇、鄜、延等州,于保安、保毅军内,与逐处官吏选取有力者共二万人,各于本州置营,升为禁军,号曰振武指挥。既而帝曰:「边防阙兵,朝廷须为制置,盖不得已也。候边鄙乂宁,即可销弭。」六月,以河东州兵为神锐二十四指挥、神虎十指挥,又升石州厅子军为禁军,又以威虎十指挥隶虎翼。   景德四年,诏河东广锐、神锐、神虎军以见存为定额,缺则补之。   大中祥符元年,诏侍卫步军司阅保宁军士,分为四等,其第一等徙营亳州永城县,余听归农;无家可还者,隶诸州为剩员。四年,宣示永安县永安指挥兵八千余人以奉诸陵,其军额犹隶西京本城厢军,可赐名奉先指挥,升为禁军,在清塞之下。八年,置禁军左右清卫二指挥,在雄武弩手之上,散卒月给铁钱五百,以奉宫观。   仁宗即位,海内承平,而留神武备,始幸安肃教场观飞山雄武发炮,命捧日、天武、神卫、虎翼四军为战阵法,拔其击刺骑射之精者,稍迁补之。由天圣至宝元间,增募诸军:陕西蕃落、广锐,河北云翼,京畿广捷、虎翼、效忠,陕西、河东清边弩手,京西、江、淮、荆湖归远,总百余营。   康定初,赵元昊反,西边用兵,诏募神捷兵,易名万胜,为营二十。所募多市井选忄耎,不足以备战守。是时禁兵多戍陕西,并边土兵虽不及等,然骁勇善战。京师所遣戍者,虽称魁头,大率不能辛苦,而摧锋陷阵非其所长。又北兵戍及川峡、荆湘、岭峤间,多不便习水土,故议者欲益募土兵为就粮。于是增置陕西蕃落、保捷、定功,河北云翼、有马劲勇,陕西、河北振武,河北、京东武卫,陕西、京西壮勇,延州青涧,登州澄海弩手,京畿近郡亦增募龙骑、广勇、广捷、虎翼、步斗、步武,复升河北招收、无敌、厅子马,陕西制胜,并州克戎、骑射,麟州飞骑,府州威远,秦州建威,庆州有马安塞,保州威边,安肃军忠锐,岚、府州建安,登州平海,皆为禁兵,增内外马步凡数百营。又京东西、河北、河东、江、淮、荆湖、两浙、福建路各募宣毅,大州二营,小州一营,凡二百八十八。岢岚军别置床子弩炮手。时吏以所募多寡为赏罚格,诸军子弟悉听隶籍,禁军阙额多选本城补填,故庆历中外禁、厢军总一百二十五万,视国初为最多。西师既罢,上患兵冗,帑庾不能给,乃诏省兵数万人。   皇祐二年,川峡增置宁远。五年,江、淮、荆湖置教阅忠节,州一营,大州五百人,小州三百人。于是宣毅浸废不复补,而荆湖、广南益募雄略。至和二年,广、桂、邕州置有马雄略。明年,并万胜为十营。其后,议者谓东南虽无事,不宜驰备。嘉祐四年,乃诏荆南、江宁府、扬、庐、洪、潭、福、越州募就粮军,号威果,各营于本州。又益遣禁军驻泊,长吏兼本路兵马钤辖,选武臣为都监,专主训练。于是东南稍有备矣。   七年,宰相韩琦言:

  祖宗以兵定天下,凡有征戍则募置,事已则并,故兵日精而用不广。今二边虽号通好,而西北屯边之兵,常若待敌之至,故竭天下之力而不能给。不于此时先虑而豫备之,一旦边陲用兵,水旱相继,卒起而图之,不可及矣。   又三路就粮之兵虽勇劲服习,然边储贵踊,常苦难赡。若其数过多,复有尾大不掉之患。京师之兵虽杂且少精,然漕于东南,广而易供设,其数多,得强干弱枝之势。祖宗时,就粮之兵不甚多,边陲有事,则以京师兵益之,其虑深而其费鲜。愿诏枢密院同三司量河北、陕西、河东及三司榷货务岁入金帛之数,约可赡京师及三路兵马几何,然后以可赡之数立为定额。额外罢募,阙即增补。额外数已尽而营畸零,则省并之。既见定额,则可以定其路马步军一营,以若干为额。仍请核见开宝、至道、天禧、庆历中外兵马之数。盖开宝、至道之兵,太祖、太宗以之定天下、服四方也。天禧之兵,真宗所以守成备豫也。庆历之兵,西师后增置之数也。以祖宗之兵,视今数之多少,则精冗易判,裁制无疑矣。   于是诏中书、枢密院同议。枢密院奏:开宝之籍总三十七万八千,而禁军马步十九万三千;至道之籍总六十六万六千,而禁军马步三十五万八千;天禧之籍总九十一万二千,而禁军马步四十三万二千;庆历之籍总一百二十五万九千,而禁军马步八十二万六千。视前所募后浸多,自是稍加裁制,以为定额。   英宗即位,诏诸道选军士能引弓二石、弩四石五斗送京师阅试,第升军额。明年,并万胜为神卫。三年,京师置雄武第三军。时宣毅仅有存者,然数诏诸路选厢军壮勇者补禁卫,而退其老弱焉。盖治平之兵一百十六万二千,而禁军马步六十六万三千云。   熙宁元年十二月,诏:「京东武卫四十二指挥并分隶河北都总管司六指挥,隶大名府路三十六指挥,均隶定州、高阳关两路更戍;其休番者,选差兵官三人依河北教阅新法训练,仍差使臣押教。」又诏京东路募河北流民,招置教阅厢军二十指挥,以忠果为额。青、郓、淄、齐州各三指挥,济、兖、曹、濮州各两指挥。   三年十二月,枢密使文彦博等上在京、开封府界及京东等路禁军数,帝亦参以治平中兵数而讨论焉。遂诏:殿前虎翼除水军一指挥外,存六十指挥,各以五百人为率,总三万四百人;在京增广勇五指挥,共二千人;开封府界定六万二千人,京东五万一千二百人,两浙四千人,江东五千二百人,江西六千八百人,湖南八千三百人,湖北万二千人,福建四千五百人,广南东、西千二百人,川峡三路四千四百人为额。在京其余指挥并河东、陕西、京西、淮南路既皆拨并,唯河北人数尚多,乃诏禁军以七万为额。初,河北兵籍比诸路为多,其缘边者且仰给三司,至是而拨并畸零,立为定额焉。是时,京东增置武卫军,分隶河北四路,后又以三千人戍扬、杭州、江宁府,其后又团结军士置将分领,则谓之将兵云。   七年正月,诏颁诸班直禁军名额:   殿前司诸班:殿前指挥使、内殿直、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祗候、金枪、东西、招箭、散直、钧容直。诸直:御龙、御龙骨朵、御龙弓箭、御龙弩直。诸军:捧日钅屈直、捧日左射、捧日、宽衣天武、钅屈直天武、左射天武、归明渤海、拱圣、神勇、吐浑、骁骑、骁胜、宣武、虎翼水军、宁朔、龙猛、捧日第五军、捧日第七军、天武第五军、天武第七军、契丹直第一、契丹直第二、神骑、广勇、步斗、龙骑、骁猛、雄勇、太原府就粮吐浑、潞州就粮吐浑、左射清朔、擒戎、广捷、广德、、骁雄、雄威。   侍卫马军司龙卫钅屈直、龙卫左射、龙卫、恩冀州员僚直、忠猛、定州散员、骁捷、云骑、武骑、龙卫第十军、拣中龙卫、新立骁捷、飞捷、骁武、广锐、云翼、禁军有马劲勇、厅子马、无敌、克胜、飞骑、威远、克戎、万捷、云捷、横塞、庆州有马安塞、蕃落、有马雄略、员僚剩员直。   侍卫步军司神卫、虎翼水军、神卫第十军、步武、武卫、床子弩雄武、飞山雄武、神卫、振武、来化、雄武弩手、上威猛、招收、雄胜、澄海水军弩手、神虎、保捷、捉生、清边弩手、制胜、定功、青涧、平海、雄武、效忠、宣毅、建安、威果、川效忠、拣中雄勇、怀顺、怀恩、勇捷、威武、静戎弩手、忠远、宁远、忠节、教阅忠节、川忠节、神威、归远、雄略、下威猛、强猛、壮勇、桥道、清塞、武严、宣效、神卫剩员、奉先园、拣中六军、左龙武、右龙武、左羽林、右羽林、左神武、右神武。   御营喝探、新团立拣中剩员。   诸班直资次相压殿前指挥使、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内殿直、散员、散指挥使、散都头、散祗候、金枪、东西班、御龙弓箭直、御龙弩直、招箭班、散直、钧容直。   诸军资次相压捧日钅屈直、捧日左射、捧日、宽衣天武、天武钅屈直、天武左射、天武、龙卫钅屈直、龙卫左射、龙卫、神卫、归明渤海、拱圣、神勇、恩冀州员僚直、忠猛、定州散员、吐浑、骁骑、骁捷、云骑、骁胜、宣武、武骑、殿前司虎翼、殿前司虎翼水军、宁朔、龙猛、步军司虎翼、步军司虎翼水军、捧日第五军、捧日第七军、天武第五军、天武第七军、龙卫第十军、拣中龙卫、神卫第十军、契丹直第一、契丹直第二、神骑、广勇、步斗、龙骑、骁猛、雄勇、太原府就粮吐浑、潞州就粮吐浑、清朔、擒戎、新立骁捷、飞捷、骁武、广锐、云翼、禁军有马劲勇、步武、武卫、床子弩雄武、飞山雄武、神锐、振武、来化、雄武弩手、上威猛、厅子马、无敌、招收、雄胜、广捷、广德、克胜、飞骑、威远、澄海水军弩手、克戎、骁雄、雄威、万捷、云捷、横塞、神虎、保捷、庆州有马安塞、蕃落、捉生、清边弩手、制胜、定功、有马雄略、青涧、平海、雄武、效忠、宣毅、建安、威果、川效忠、拣中雄勇、怀顺、怀恩、勇捷、威武、下威武、静戎弩手、忠勇、宁远、忠节、教阅忠顺、川忠节、神威、归远、雄略、下威猛、强猛、壮勇、员僚剩员直、桥道、川桥道、步军司清塞、武严、宣效、神卫剩员、奉先园、拣中六军、御营喝探、新团立拣中剩员。   诸禁军名额系捧日、天武、龙卫、神卫为上军,五百文已上料钱见钱为中军,不满五百文料钱见钱并捧日天武第五第七军、龙卫神卫第十军、骁猛、雄勇、骁雄、雄威为下军。元丰五年十月,诏诸路教阅厢军,于下禁军内增入指挥名额,排连并同禁军。盖熙宁之籍,天下禁军凡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八人;元丰之籍,六十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人。   哲宗即位,四方用兵,增戍益广。元祐元年三月,寄招河北路保甲,充填在京禁军阙额。龙、神卫以年二十以下,中军以下以年二十五以下者,虽短小一指并招刺焉。二年,诏西关堡防拓禁军和雇入役。复置河北、河东、陕西、府界马步军。七年,河东、陕西路诸帅府敢勇以一百人为额,专隶经略司。   绍圣四年,陕西路增置蕃落马军。是年,兰州金城置步军保捷、马军蕃落。   元符元年,利州路兴元府、阆州各增置就粮武宁;又湖北、江东各增置有马雄略。泾原路新筑南牟会,赐名西安州,戍守共以七千人为额,仍招置马军蕃落、步军保捷。天都、临羌砦戍守各以三千人为额,仍各置马军蕃落、步军保捷。永兴军等路创置蕃落;河北大名府等二十二州共创置马军广威、步军保捷,以河北大水,招刺流民故也。   二年正月,环庆增置敢勇二百人。四月,环庆路都总管司言:「本路新展定边城,比之横山、兴平等处城砦尤深,乞增置住营马军蕃落、步军保捷。」六月,环庆路都总管司言:「展筑庆州白豹城,合增置住营马步军。」又鄜延路都总管司言:「本路新筑米脂等八堡砦,合增置土兵、马步军。」皆从之。三年,枢密院奏:「河北增置马军广威、步军保捷二万余人,欲令拣选升换在京阙额军分。」从之。自绍圣以来,陕西、河东连用兵六年,进筑未已,覆军杀将,供给不可胜纪。   徽宗崇宁元年九月,荆湖北路增置禁军,以靖安名。十月,川陕置安远军。三年三月,陇右都护奏:乞于鄯州置水军,守河浮桥。又枢密院乞增置府界、京东西等路步军,荆湖南路雄略,皆从之。十月,京东西、河东北、开封府界创置马步军五万人,马军以崇捷、崇锐名,步军以崇武、崇威名,合用缗钱二百八十万有奇,以常平、封桩等钱支,用蔡京之请也。京又言:今拓地广,戍兵少,当议添置兵额,以为边备。」从之。   四年十一月,广西路置刀牌手三千人,于切要州军更戌,以宁海名。十二月,诏:「四辅屏翰京师,兵力不可偏重,可各以二万人为额。」五年,环庆路进筑徐丁台城,赐名安边,置马军蕃落、步军保捷。   大观元年五月,延安置钱监兵。闰十月,靖州置宣节。十一月,两浙东、西路各增置禁军。宣和三年,内侍、制置使谭奏,以方腊既平,乞节镇增添禁军两指挥,余州军一指挥;又乞除温、处、衢、婺外,将禁军更招置成十指挥。又乞增置严州威果禁军。并从之。五年二月,尚书省言:「古者,六军为王之爪牙,羽林则禁卫之总名也。今臣僚使令兵卒所居营分曰六军,而复有左、右羽林之名,称谓失当。若将拣中六军并六军指挥并改为广效,内拣中六军作第一指挥,左龙武第二,左羽林第三,左神武第四,右龙武第五,右羽林第六,右神武第七。」从之。   靖康元年,诏;「广西宜、融二州实为极边,旧置马军难议减省,且依元降指挥招置。」   自元丰而后,民兵日盛,募兵日衰,其募兵阙额,则收其廪给,以为民兵教阅之费。元祐以降,民兵亦衰。崇宁、大观以来,蔡京用事,兵弊日滋,至于受逃亡,收配隶,犹恐不足。政和之后,久废蒐补,军士死亡之余,老疾者徒费廪给,少健者又多冗占,阶级既坏,纪律遂亡。童贯握兵,势倾内外,凡遇阵败,耻于人言,第申逃窜。河北将兵,十无二三,往往多住招阙额,以其封桩为上供之用。陕右诸路兵亦无几,种师道将兵入援,止得万五千人。故靖康之变,虽画一之诏,哀痛激切,而事已无及矣。   高宗南渡,始建御营司,未几,复并御营归枢密院。建炎四年,改御前五军为神武军,御营五军为神武副军,并隶枢密院。五年,上以祖宗故事,兵皆隶三衙,乃废神武中军隶殿前司,于是殿司兵柄始一。乾道元年,诏殿前兵马权以七万三千人为额。   诸屯驻大军则皆诸将之部曲,高宗开元帅府,诸将兵悉隶焉。建炎后,诸大将兵浸盛,因时制变,屯无常所。如刘光世军或在镇江、池州、太平,韩世忠军或屯江州、江阴,岳飞一军或屯宜兴、蒋山,王彦八字军随张浚入蜀,吴玠兵多屯凤州、大散关、和尚原。是时合内外大军十九万四千余,川、陕不与焉。及杨沂中将中军总宿卫,江东刘光世、淮东韩世忠、湖北岳飞、湖南王燮四军共十九万一千六百,亦未尝有屯。

  绍兴十一年,范同以诸将握兵难制,献谋秦桧,且以柘皋之捷言于上,召张俊、韩世忠、岳飞入觐,张俊首纳所部兵。分命三大帅副校各统所部,自为一军,更衔曰统制御前军马。罢宣抚司,遇出师取旨,兵皆隶枢密院,屯驻仍旧。而四川大将兵曰兴、成、阶、凤、文、龙、利、阆、金、洋、绵、房、西和州、大安军、兴元、隆庆、潼川府凡十七郡,亦分屯就粮焉。   乾道之末,各州有都统司领兵:建康五万,池州一万二千,镇江四万七千,楚州武锋军一万一千,鄂州四万九千,荆南二万,兴元一万七千,金州一万一千。其后分屯列戍,增损靡常。所可考者,统制、统领、正将、副将、准备将之目也。   至于水军之制,则有加于前者,南渡以后,江、淮皆为边境故也。建炎初,李纲请于沿江、淮、河帅府置水兵二军,要郡别置水兵一军,次要郡别置中军,招善舟楫者充,立军号曰凌波、楼船军。其战舰则有海鳅、水哨马、双车、得胜、十棹、大飞、旗捷、防沙、平底、水飞马之名。隆兴以后至于宝祐、景定间,江、淮沿流堡隘相望,守御益繁,民劳益甚。迨咸淳末,广东籍蜑丁,闽海拘舶船民船,公私俱弊矣。   其禁军将校,则有殿前司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诸班有都虞候、指挥使、都知、副都知、押班;御龙诸直有四直都虞候,本直各有都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都头、副都头、十将、将虞候;马步军有捧日、天武左右四厢都指挥使,捧日、天武左右各有都指挥使,每军有都指挥使、都虞候,每指挥有指挥使、副指挥使,每都有军使、步军谓之都头。   副兵马使、步军谓之副都头。   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   所领诸班直、指挥,骑兵、步兵之额叙列如左。以其前后之异同者分为建隆以来之制、熙宁以后之制,而将兵、水兵之制可考者,因附著于后云。   建隆以来之制   骑军   殿前指挥使左右班二。宋初,以旧府亲从带甲之士及诸班军骑中选武艺绝伦者充。   内殿直左右班四。周制,简军校暨武臣子弟有材勇者立。又有川班内殿直,乾德三年平蜀得奇兵,简阅材貌魁伟便习骑射者凡百二十人立,开宝四年废。   散员左右班四。周制,招置诸州豪杰立,散指挥、散都头、散祗候凡十二班。又于北面骁捷员僚直及诸军内简阅填补。咸平五年,定州路都部署王超言;「缘边有强梁辈常居四界,扰动边境,请厚给金帛募充散员。」从之。   散指挥左右班四。   散都头左右班二。   金枪班左右班二,旧名内直。太平兴国初,改选诸军中善用枪槊者补之。   东西班弩手、龙旗直、招箭班共十二,旧号东西班承旨。淳化二年,改为殿前侍,东西各第一第二弩手、龙旗直班六,并带甲,选诸班及不带甲班增补。其东第二茶酒及第三、西第四班不带甲,并以诸军员、使臣及没王事者子弟为之。又择善弓箭者为招箭班。   散直左右班四。雍熙四年,以诸道募置藩镇厅头军将及诣登闻院求试武艺者立。咸平元年,选诸节度使从人、骑御马小底增补。   钧容直班二。太平兴国三年,选诸军谙晓音乐、骑御马小底立。淳化二年,改之。   外殿直班一。诸班卫士中年多者号看班外殿直,后削看班之号。或诣诸道摄军校之职部分州兵,谓之权管。国初又有内员僚直,开宝中废。太平兴国四年,征太原,得上军。天禧四年,并入此班。   捧日并左射、钅屈直、弩手、左第五军,总指挥三十五。京师三十三,雍丘、郑各一。旧号小底,周改为铁骑,太平兴国二年改为日骑,雍熙四年改今名。分左、右厢,各四军。雍熙三年,选善枪槊者充钅屈直。淳化三年,选善左射者为左射。咸平五年,选天武、拱圣、骁骑善弩射者为弩手。   契丹直三。咸平、许、寿各一。后唐置,旋废。开宝三年,以辽人内附之众复置。太平兴国中,因事复置,旋废。   归明渤海指挥二。京师。太平兴国四年,征幽州,以渤海降兵立。   拱圣指挥二十一。京师。乾德中,选诸州骑兵送阙下,立为骁雄,后改骁猛。雍熙四年,又改拱辰。未几改今名。   吐浑小底旧指挥五,治平中并为二。京师。太平兴国四年,平太原,获吐浑子弟,又选监牧诸军中所有者充。   骁骑指挥二十三。京师。太平兴国四年置,后又选掉搨索兵及左右教骏兵增置。雍熙四年,改殿前司步斗弩手为骁骑弩手。淳化四年,选壮勇超绝者为上骁骑,在本军之上。咸平五年,分左、右厢。旧又有殿前小底。至道二年,选骁骑马直及善射者充,后废。

  骁胜左右指挥各五。京师。咸平三年,选教骏、骁骑诸军备征子弟材勇者立。   宁朔指挥十。京师、尉氏各三,雍丘、渭、河阳、河阴各一。咸平三年,选教骏诸军备征及外州兵立。   龙猛指挥八。京师。太平兴国中,拣阅龙骑及诸州部送招获群盗,取其材勇者立。淳化四年,又择精悍者为教阅龙猛以备禽盗,在本军之上。景德四年,又选龙骑、骁骑兵增之。   飞猛指挥二。咸平二年,选龙猛、骁骑兵子弟之材勇者立。   骁猛指挥四。尉氏三、太康一。旧号骁雄,太平兴国中改。雍熙四年,以拱圣年多者为拱辰军,其次等者如故。景德四年,以拱圣年多者隶之。   神骑指挥十八。雍丘十三,咸平五。端拱二年,选骁雄新配人及教骏、借事等兵立。淳化二年,废掉搨索军隶之。咸平二年,又择教骏、备征及外州增之。   骁雄指挥四。咸平、陈留各二。太平兴国八年,迁骁猛中次等者立。景德中,以骁骑、骁胜、宁朔军年多者隶之。   吐浑直指挥三。太原二,潞一。太平兴国八年,太原迁云州及河界吐浑立,屯并、代州。雍熙三年,又得云、朔归明吐浑增立,屯潞州。   安庆直四。太原一,潞三。太平兴国四年,迁云、朔及河东归明安庆民分屯并、潞等州,给以土田。雍熙四年立。   三部落指挥一。太原。太平兴国四年,亲征幽州,迁云、朔、应等州部落于并州,因立。   清朔指挥四。西京二,许、汝各一。太平兴国四年,迁云、朔州民于内地,得自置马以为骑兵,谓之家户马。雍熙四年立。   擒戎指挥五。西京、许各二,汝一。太平兴国四年,迁云、朔州民于西京、许汝等州,给以土田,充家户马。端拱二年立。   新安内员僚直五。端拱二年,成德军节度使田重进言;「易州静砦兵先屯镇州,贼陷勇陷谷,尽俘其家,请以其军备宿卫。」因而立此直。后废,天圣后无。   散祗候左右班二。天圣前无。   步斗指挥六。尉氏、太康各一,蔡四。庆历中增置,天圣前无。   步军   御龙直左右二。旧号簇御马直,太平兴国二年改为簇御龙直,后改今名。   御龙骨朵子直左右二。旧号骨钅朵子直,太平兴国二年改为御龙散手直,后改今名。   御龙弓箭直五。选天武诸军材貌魁杰者充。   御龙弩直五。   天武并宽衣、钅屈直、左射,总指挥三十四。京师三十三,咸平一。   神勇上下共二十一指挥。乾德中,拣阅诸军壮实而大体者立为雄威。太平兴国二年,改为雄勇。雍熙四年改今名。淳化四年,选武艺超绝者立为上神勇,以备擒盗。   宣武上下共二十指挥。京师。太平兴国二年,并效节、忠猛二军立,又选诸军及乡兵增之。至道二年,又选军头司步直善用枪槊掉刀者立殿前步直,后废。   虎翼太平兴国中,拣雄武弩手立为上铁林,又于雄武、定远、宁胜床子弩手、飞山雄武等军选劲兵以增其数。雍熙四年,改分左右四军。淳化四年,选本军精锐者为上虎翼,以备禽盗。咸平二年,并广勇军隶之。大中祥符六年,诏在京诸军选江、淮士卒善水者习战于金明池,立为虎翼水军。旧指挥六十二,景德中增六。京师。   雄勇旧号雄威,太平兴国二年改今名。雍熙四年,改神勇,复于本军选退入次等者为之。旧指挥五,至和五年增为八。咸平三,郓二,许、郑、滑各一。

  广德开宝四年,平广南,以其兵隶殿前司,次等隶八作司,阙则选广南诸州兵补之。雍熙三年,选八作司之强壮者为拣中。总指挥十。咸平、尉氏、阳武、河阳、沧、巩、白波各一,西京三。   广勇淳化二年,选神射、鞭箭、雄武、效忠等军强壮善射者立为广武,大中祥符二年改今名。旧指挥二十三,庆历中增为四十三,每指挥十为一军。京师五,陈留二十二,咸平、东明、太原、胙城、南京各二,襄邑、阳武、郓各一,滑三。   广捷旧名左右平远,建隆二年改。咸平五年,又选广德、神威等军教以标枪旁牌补之。旧指挥五,景祐中增五,明道中增十,庆历增三十六,总五十六。陈留八,咸平六,雍丘四,襄邑、尉氏、许各三,太康、扶沟、南京、亳、河阴、颍、宁陵各二,陈六,滑、曹、邓、蔡、广济、谷熟、永城、襄城、叶各一。   雄威雍熙四年,选神勇兵退入第二等立为神威,后改今名。指挥十。考城、襄邑、陈留各一,南京四,陈二。   宣威雍熙四年,选神勇、宣武兵退入次等者立。上下指挥二。咸平、襄邑各一。   龙骑建隆间以诸道招致及捕获群寇立,号有马步人,见阵即步斗。淳化三年,选本军年多者为带甲剩员。咸平以后,又以本军及龙猛退兵增之。旧指挥八,康定中,取配隶充军者增置为指挥二十,分三军。京师四,尉氏、雍丘、咸平、郑各二,南京、陈、蔡、河阳、颍、单、四波各一。   神射两浙州兵,旧号腰弩。雍熙四年改今名。淳化元年,部送阙下,选其强者为广武,次等复为本军。指挥五。陈留三,雍丘二。   步斗雍熙三年,选诸州厢军之壮勇者立,后废。此下二军,天圣后无。   鞭箭雍熙三年,选两浙兵为鞭箭,次等者为忠节鞭箭。端拱二年并为一。至道元年,发此兵援灵州刍粟,丧车重兵器于浦洛河,诏免死,后废。   侍卫司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马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步军亦如之。自马步军都虞候已上,其员全阙,即马、步军都指挥使等各领其务,与殿前号为三司。马步军有龙卫神卫左右四厢都指挥使、都虞候。每指挥有指挥使、副指挥使。余如殿前司之制。所领骑兵步兵之额叙列如左:   骑军   员僚直显德中,周平三关,召募强人及选高阳关驰捷兵为北面两直。建隆初,选诸州骑兵及蕃镇厅头召募人等为左三直。太平兴国四年,平太原,选其骑兵为右三直。北面两直,营贝、冀隶高阳关都部署。大中祥符中,改为贝州左直、冀州右直,后改四直。京师二,恩、冀各一。   龙卫旧号护圣。周广顺中,改龙捷。建隆二年,拣去衰老,以诸州所募精劲者补之。太平兴国二年,改分左、右厢。四年,平太原,选其降兵为拣中龙卫。雍熙二年,又拣善枪槊者为钅屈直。淳化三年,选剩员堪披甲者为带甲剩员。五年,又拣善左射者为左射。指挥四十四。京师三十八,雍丘、尉氏、河阳各一,澶三。   忠猛咸平一年置。指挥一。定州。   散员咸平五年置。指挥一。定州。   骁捷周显德中,平三关,拣诸州士卒壮勇者为河北骁捷。宋初,隶高阳关都部署。建隆二年,废左右骁武,以其兵来隶。乾德中,又选备征及岚州归附之兵为河南骁捷,其后止以骁捷为名。太平兴国四年,平太原,拣阅降兵为拣中骁捷。淳化四年,又置新立骁捷。至道三年,分骁捷为左、右厢。咸平五年,以其年多者为带甲剩员。指挥二十六。尉氏新立、陈拣中各一,恩十四,冀十。   云骑旧号左右备征,建隆二年改。开宝以后,募子弟为云骑,以其次为武骑,又选骑兵之次等为武骑,又选本军年多者为带甲剩员。指挥十五。京师十一,陈留、西京各一,巩二。   归明神武太平兴国四年,亲征幽州,以其降兵立此军。初指挥一,后增为四。雍丘。   克胜本潞州骑兵,端拱初升。指挥二。潞。   骁锐旧名散员指挥,咸平四年改。指挥四。莫三,冀一。   骁武本河北诸州忠烈、威边、骑射等兵。淳化四年,拣阅其材,与云骑、武骑等立,得自置马,分左、右厢。指挥二十。北京七,真定三,定六,相、怀、洺、邢各一。   广锐本河州忠烈、宣勇能结社买马者,马死则市补,官助其直。至道元年立。咸平以后选振武兵增之,老疾者以亲属代。景德二年诏:非亲属愿代者听。大中祥符五年,以其退兵为带甲剩员。旧河东指挥三十一,陕西七。景祐、康定中,增为四十二。太原、代、并各三,汾五,岚、石、岢岚各二,晋、熙、慈、绛、泽、隰、宪、宁化、威胜、平定、火山各一,泾、原、鄜各二,秦、渭、环、邠、宁各一。   武清晋州骑兵。端拱二年,以其久在北鄙,有屯戍之劳,选勇悍者就升。指挥一。晋。   有马劲勇咸平四年,选江东诸州兵立。庆历中,分置第六、第七。总指挥七。太原二,代、岚各一,磁三。   云翼旧指挥三十三,景祐以后,增置二十三,分左、右厢,总五十六。真定、雄、瀛、深、赵、永宁各三,定、冀各六,保五,沧、北平、永静、顺安、保定各二,莫、邢、霸各一,广信、安肃各四。

  厅子本石州城立。景德元年,改徙营相州。庆历初,升禁军。指挥六。定一,相五。   万捷开宝中,募赵、相、沧、冀州民立。大中祥符中,以骁武、云骑退兵隶之。指挥七。相、冀、辽各二,沧一。   云捷太平兴国四年,选诸军中应募子弟及教骏、借事、备征等有武干者立。大中祥符五年,以宁朔退兵隶之。指挥十二。尉氏、咸平、西京、北京、澶各二,汝、怀各一。   横塞咸平三年,选诸军威边、骑射及在京借事立。指挥七。雍丘、咸平、考城、襄邑、宁陵各一,卫二。   员僚剩员直禁军员僚以罪责降者充。此下至骑捷凡六军,天圣后无。   清塞周立,指挥二。其一北蕃归附之众,营寿州;其一破淮南紫金山砦所得骑军,营延州。宋初,选本军子弟补其缺。太平兴国三年,又得泉州、两浙兵以益之。   飞捷本威虏军、保州、易州静塞兵、定州厅子军立。淳化元年,诏赴阙拣阅,以静塞为三等,厅子为一等,改今名。指挥四。   骁骏本寿州咸圣军,咸平三年改。指挥一。   拣中夏州厅子本夏州家户。淳化五年,河西行营都部署李继隆遣部送京师立,指挥一。   骑捷本雍州强人指挥,咸平三年改。分营瀛、莫。指挥四。   武骑指挥一十一。京师、雍丘各一,尉氏三,陈留、考城、咸平、郑各一,西京二。此下至有马雄略凡十二军。《三朝志》无。   骁骑指挥一,太原。   无敌河北沿边厢兵,庆历二年升禁军。总指挥六。定、北平各二,安肃、广信各一。   忠锐广信厢兵有马者,庆历二年升禁军。指挥一。   威边诸州厢兵,惟保州教战射,隶巡检司。庆历初,升禁军。指挥二。定、保各一。   飞骑麟州厢兵,庆历初,升禁军。指挥二。   威远府州厢兵,本胡骑之精锐,庆历初,升禁军。指挥二。   克戎并州厢军有马者,康定中,升禁军。指挥一。   有马安塞庆州厢军,庆历中,升禁军。指挥一。   蕃落陕西沿边厢兵有马者,天禧后,升禁军,极边城砦悉置。至庆历中,总指挥八十三。环五,延、庆各四,秦并外砦十七,原、渭并外砦各十二,德顺并外砦十二,凤翔、泾并外砦、仪、保安各二,陇外一。   并州骑射诸道厢军惟并州路有马备征役,庆历五年升禁军。指挥一。   有马雄略至和二年置,指挥三。广、桂、邕各一。   步军   神卫晋曰奉国军,周改虎捷。建隆二年,拣阅诸州所募禁军增补。乾德三年,西川行营都部署王全斌伪署感化、耀武等军平寇者功,请备禁旅,诏并为虎捷。太平兴国二年改。旧水虎翼即军中习水战者,是岁改为神卫水军,又于剩员中选可备征役者立为拣中神卫。大中祥符后,剩员又有带甲、看仓草场、看船之名,凡四等,皆选本军年多者补。宋初,指挥四十六,仁宗后,止存指挥三十一。京师。   步武本乡军选充神勇、宣武,雍熙三年,拣其次等者立。庆历中,增指挥六。陈。

  虎翼宋初,号雄武弩手。太平兴国二年,选壮勇者为上铁林,其次为下铁林。雍熙四年,改为左、右厢,各三军。咸平五年,以威虎军来隶。景德三年,选效顺兵补其缺。大中祥符五年,择本军善水战者为上虎翼,六,年又选江、淮习水卒于金明池按试战棹,立为虎翼军。江、浙、淮南诸州,亦准此选置。七年,改为虎翼水军。旧指挥七十五,庆历中,增置二十一,总九十六。京师九十并水军一,襄邑、东明、单各一,长葛一。   奉节乾德三年平蜀,得其兵立为奉议,后改今名。景德三年,又选立上奉节。指挥五,京师。   武卫太平兴国中,募河北诸州兵立。旧指挥十六,庆历中,河北增置为指挥六十七。南京、真定、淄各四,北京、澶、相、邢、怀、赵、棣、洺、德、祁、通利、乾宁、广济各一,青五,郓、徐、兖、曹、濮、沂、济、单、莱、潍、登、淮阳、瀛、博各二,齐、密、沧各三。   雄武并雄武弩手、床子弩雄武、拣中雄武、飞山雄武、拣中归明雄武,总指挥三十四。京师十三,太原、尉氏、南京、郑、汝、宁陵各二,咸平、东明、雍丘、襄邑、许、曹、广济、谷熟、长葛各一。   川效忠太平兴四三年,选诸州厢兵归京师者立。淳化四年,又选川峡威棹、克宁兵部送京师者产为川效忠。景德元年,以德清厢军及威远兵增之。旧指挥二十八,后减为七。南京六,宁陵一。   效顺宋初,征潞州,以降卒立。指挥一。襄邑。   雄胜开宝中,以剩员立。太平兴国中,选入上铁林,余如故。又有雄胜剩员。指挥三。峡、冀、济各一。   拣中雄勇开宝中立,以常宁雄勇、效顺等军剩员中选其强者立为拣中。大中祥符二年,又选归远军为新立。旧指挥四,后损为一。襄邑。   怀勇开宝四年,拣蜀兵之在京师者立,指挥三。雍丘二,陈一。   威宁淳化中,部送西川贼帅五小波胁从之兵归京师立。咸平元年,又以散员直增补。指挥一。许。   飞虎本虎翼、广武兵屯西川无家属者,太平兴国中,归京师。指挥三。陈留二,咸平一。   怀顺本淮南兵,旧号怀德。建隆二年改。指挥一。霸。   归圣开宝七年,以李从善所领兵及水军立。八年,平江南,又以其降兵增补,指挥一。雍丘。   顺圣太平兴国中,部送两浙兵归京师立。指挥一。巩。   怀恩乾德三年,平蜀,得其军立。指挥三。荆南二,鄂一。   拣中怀爱本蜀兵,与怀恩同立,又拔精锐者为拣中。淳化四年,又选川峡威棹、克宁兵次等者立为牵船,以给河漕之役。旧指挥三,后损为一。宁陵。   勇捷太平兴国四年,征太原立,分左、右厢,以诸州库兵补左厢,广济、开山兵补右厢。指挥二十六。襄邑、北京、澶、陈、寿、汝、曹、宿各二,咸平、西京、南京、亳、宁、洪、河阴、巩、长葛、韦城各一。   威武太平兴国四年,征太原立,分左、右厢,以江南归化兵补左厢,两浙顺化兵补右厢。大中祥符五年,又立下威武。共指挥十三。西京、河阳、郑、郓、澶、滑、濮、通利、巩、河阴、永城各一,曹二。   静戎弩手选江南归化兵及诸州厢兵壮实者立。指挥四。河阳、澶、卫、通利各一。   平塞弩手本两浙顺化军,拣其强壮立为弩手,又以江、浙逋负官物隶窑务徒役者为拣中平塞。指挥四。咸平、亳、河阳、白波各一。   新立弩手本劲勇兵,太平兴国中,选其善弩者立。指挥一。广济。   忠勇咸平五年,以易州兵能禽贼者立。指挥一。成都。   宁远大中祥符六年,选西川克宁、威棹兵立。旧指挥五,皇祐及至和中,增置为八。戎三,遂、梓、嘉、雅、江安各一。   忠节太平兴国三年,选诸州厢军之强壮者立。淳化四年,又选川峡威棹、克宁兵立为川忠节。旧指挥二十四,后增教阅忠节总为六十。雍丘、襄邑、宁陵各三,陈留、咸平、东明、亳、河阴、永城各二,南京五,太康、阳武、许、江宁、扬、庐、宿、寿、楚、真、泗、泰、滁、岳、澧、池、歙、信、太平、饶、宣、洪、虔、吉、临江、兴国、广济、南康、广德、长葛各一,合流四。   神威咸平三年,选京师诸司库务兵立。上下指挥十三。陈留三,许、巩各二,雍丘、考城、咸平、河阳、广济、白波各一。

  归远雍熙三年,王师北征,拔飞狐、灵丘,得其降卒立,咸平二年,选诸州杂犯兵增之。旧指挥三,天圣中,增置为十六。陈、许、亳、寿、宿、邓、襄、鼎各一,荆南、澧、潭、洪各二。   雄略咸平六年,选诸州厢兵及香药递铺兵立。旧指挥十五,皇祐五年,增置为二十五。荆南五,潭四,鼎、澧各二,广、辰、桂各二,许、全、邵、容各一。   威猛咸平三年,选诸州厢兵及召募者立。上下指挥十。襄邑四,咸平、许、长葛各二。   神锐咸平六年,料简河东兵立。大中祥符五年,以本军及神虎兵年多者为带甲剩员。指挥二十六。太原六,潞、晋各三,泽、汾、隰、平定各二,代、绛、忻、辽、邢、威胜各一。   神虎咸平五年,选陕西州兵马立。六年,又料简河东州兵立,以西路河东兵之。指挥二十六。永兴六,凤翔、河中、忻、晋、威胜各二,太原、秦、延、鄜、华各一,潞州三。   保捷咸平四年,诏陕西沿边选乡丁保毅升充。旧指挥四十五,庆历中,拣乡弓手增置,总一百三十五。永兴十二,同九,秦八,河中、汾、泾各七,渭、宁、耀各六,凤翔、延、仪、华、陇、解、乾各五,陕、原、鄜各四,成三,庆、凤、坊、晋、镇戎各二,环、丹、商、虢、阶、庆成、德顺各一。   振武旧指挥四十,庆历后,河北增置为指挥四十二,陕西增置为指挥三十九,总八十一。北京、澶、相、怀、卫、霸、莫、祁、棣、赵、滨、洺、保安、永宁、通利、安肃、仪各一,真定、定、瀛、保、恩、邢、深、博、永静、乾、宁陵、泾各二,延六,邠、陇各七,鄜、宁各五,磁四,沧、原各三。   桥道太平兴国三年,选诸州厢兵次等者立。淳化四年,又选川峡威棹、克宁为川桥道。总指挥十八。襄邑、咸平、阳武各二,陈留、东明、尉氏、太康、西京、河阳、濮、郓、巩、河阴、白波、宁陵各一。   清塞太平兴国初立。左、右厢,旧指挥二十三,嘉祐中并为十三。曹二,郑、郓、滑、通利、巩、河阴、白波、汜水、长葛各一。   招收端拱中,获通州大沙洲贼众立,缺则以江、浙招致海贼补之。又收端拱中逃军来复者,原其罪为德寿军,后改今名,隶保州巡检司,庆历初,升禁军,为指挥十七。保四,霸、信安各三,定、军城砦各二,广信、安肃、顺安各一。   壮勇本招获群盗配近京徒役者拣拔立,咸平三年,选诸杂犯兵增之。至道三年,江、浙发运使杨允恭禽海贼送阙下增补,旋废。旧指挥三,庆历中,增置为七。耀、解、滑各二,许一。   宣效咸平三年,选六军、窑务、军营务、天驷监效役、店宅务、州兵立。景德元年,又拣本军材勇者为拣中宣效。旧指挥五,后损为二。京师。   来化雍熙中,以飞狐、灵丘归附之众立,又以朔州内附牵摆兵立,后废。旧指挥三,后损为二。宁陵。   归恩雍熙中,平塞陷边之民黥面放还立,分有家属者隶左厢,无者隶右厢。指挥二。亳。   顺化太平兴国三年,以两浙兵之次等者立。指挥二。河阳、郓各一。   左右清卫大中祥符八年立,以奉诸宫观洒扫之役。指挥二。此下至强壮军员凡八军,天圣后无。   川员僚直本西蜀贼全师雄所署将领,乾德中立。   造船务乾德初,平荆湖,选其军善治舟楫者立。   归明羽林太平兴国四年,征幽州,获其兵立。   新立清河缘河旧置铺兵以备河决,后拣阅立。指挥二。   保宁大中祥符元年,马步军都虞候王超请以病军经行阵者立。   新立归化开宝七年,以江南李从善所领部曲水军立,八年,平江南,又以降兵增之。指挥一。   强壮军员咸平六年置,指挥一。   澄海弩手庆历二年置,隶海州都巡检司。指挥二。登。此下至武严凡十三军。   捉生延州厢兵,天圣五年升禁军,指挥二。

  清边弩手宝元初,选陕西、河东厢军之伉健者置,以弩手名。指挥四十三。太原九,秦五,泾四,河中、陇各三,永兴、代、潞、晋各二,庆、环、滑、同、坊、镇戎、慈、丹、隰、汾、宪各一。   制胜陕西厢兵,庆历中,升禁军。指挥九。永兴、华各二,凤翔、耀、同、解、乾各一。   定功陕西厢军,庆历四年,升禁军增置,为指挥十。永兴、秦、庆、原、渭、泾、仪、鄜、延、镇戎各一。   清涧庆历初,募土人精悍者充,因其地名。指挥二。   建威秦州厢兵,庆历八年升禁军。指挥一。   效勇景祐中,募川峡流民增置,为指挥二十七。陈留三,太康、尉氏、襄邑、河阳、曹、合流各二,咸平、郑、亳、卫、许、单、澶、磁、广济、河阴、宁陵、白波各一。   宣毅庆历中,京东、京西、河北、河东、淮南、江南、两浙、荆湖、福建九路募健勇或选厢军为之。指挥二百八十八,至治平中,管一百七十四。京东路:南京、郓、徐、曹、齐各二,青、兖、密、濮、沂、单、济、淄、莱、潍、登、淮阳、广济各一;京西路:西京、滑、许、河阳、陈、襄、郑、颍、蔡、汝、随、信阳各一,邓二。河北路:真定、德、棣、博、邢、祁、恩、磁、深、定、滨、通利、永静、乾宁各一。河东路:太原、汾各六,晋四,泽、绛、石、代各三,潞、岚、忻、辽、威胜、平定各二,慈、隰、宁化各一。淮南路:扬、亳各二,庐、宿、寿、楚、真、泗、蕲海、舒、泰、濠、和、光、黄、通、无为、高邮、涟水各一。江南路:江宁、洪、虔、吉、抚、袁、筠、建昌、南安各一。两浙路:杭二,越、苏、明、湖、婺、润、温、衢、常、秀、处各一。荆湖路:潭、全、鼎各三,荆南、邵、衡、永、郴、道、安、鄂、岳、澧、复、峡、归、辰、荆门、汉阳、桂阳各一。福建路:建二,泉、南剑、漳、汀、邵武、兴化各一。   宣毅床子弩炮手庆历中置。指挥一。岢岚。   建安府州厢兵,庆历二年升禁军。指挥二。府、岚各一。   威果嘉祐四年置,指挥二十五。荆南、江宁、杭、扬、庐、潭各三,洪、越、福各二,虔一。   武严指挥一。京师。   御前忠佐军头司马步军都军头、副都军头,马军都军头、副都军头,步军都军头、副都军头。其所辖散员,有副指挥使、军使、副兵马使、十将。马步直自指挥使而下,皆如殿前司之制。   御前忠佐散员本许州员僚剩员,淳化中,立为军头司散员一班。又五代以来,军校立功无可门署者,第令与诸校同其饮膳,名健饭都指挥使,后唯被谴者居此。大中祥符二年,改为散指挥使。班一。   马直雍熙四年置,指挥一。   步直端拱元年置,指挥一。   备军一千九百六十人。   皇城司亲从官太平兴国四年,分亲事官之有材勇者为之,给诸殿洒扫及契勘巡察之事。指挥三。   入内院子天圣元年,拣亲事官年高者为之。九年,选辇官六十以上者充。治平二年,诏以五百人为额。   骐骥院骑御马直太平兴国二年置,分左右番。八年,分为二直。其后增置八直。   左右教骏旧名左右备征,建隆二年改。指挥四。 志第一百四十一兵二(禁军下)   熙宁以后之制   骑军   殿前指挥使左右班二。   内殿直左右班四。

  散员左右班四。   散指挥左右班四。   散都头左右班二。   散祗候左右班二。   金枪班左右二,元祐二年六月,密院言:「元丰七年,承旨司传宣密院:殿前指挥使左右班枪手可各以五分为额,余悉改充弓箭手。切详先为在京马军全废枪手,其诸班枪手有阙,无人拣填,遂有此宣旨。近因殿前马步军司奏,诸在京马军复置一分枪手,诸班枪手并依旧教阅。」诏:「元丰七年宣旨,更不施行。」   东西班及弩手、龙旗直、招箭,总十一。中兴后,东凡五班,西凡三班。   散直左右四。熙宁九年,并南散直隶北散直。中兴后,名招箭班散直。   外殿直一。熙宁五年废。   银枪班左右班二。中兴置。   茶酒旧班中兴置。   茶酒新班中兴置。   钧容直国初一班。中兴因之,后废。已上为诸班。   捧日并左射、钅屈直、弩手、左第五军,总三十五。京师三十三,雍丘、郑各一。熙宁五年,捧日三十三并为二十二,废弩手隶左射,余留二十九。元第一,十月,以左射隶天武。二年,废左射、钅屈直。八月,废第五军,雍丘第二、南京第一并改为新立骁捷。九月,诏勿改,惟阙勿补,俟其少废并。   归明渤海二。京师。元丰元年,拨填拱圣一,余拨隶骁骑右四。   拱圣二十一。京师。熙宁六年,并为十六,废左射。中兴后,副指挥一员。   吐浑五。治平中,并为二。熙宁二年,并为一。元丰元年废。中兴后,属步军。   骁骑二十二。京师。熙宁六年,并为十四,废弩手、上骁骑。元丰元年,拨在京骁骑左第一隶神勇。   骁胜十。熙宁三年废。   宁朔十。京师、尉氏各三,雍丘、滑、河阳、河阴各一。熙宁二年,并为七。元丰元年,在京第二第三并拨隶第一。   龙猛八。熙宁三年,并为六。   飞猛一。熙宁二年废。   契丹直三。咸平、棣昌、寿各二。熙宁九年废。   神骑十八。雍丘十三,咸平五。熙宁二年,并为十。中兴后,副指挥一员。   步斗六。尉氏、太康各一,蔡四。元丰元年,尉氏、太康各一、蔡州二皆拨隶步军司虎翼。十一月,蔡州二改为新立骁捷,其第二充擒戎第四,等四,尉氏三、太康四第四充擒戎第五,太康一元丰元年并尉氏第三隶第一,太康第二改骁雄。二年,尉氏一勿填阙。   吐浑直三。太原二,潞一。熙宁六年,废潞州一。一年,废太原二。元丰二年,太原、潞州各一,勿填阙。中兴属步军。

  安庆直四。太原一,潞三。熙宁六年皆废。   三部落一。太原。熙宁三年废。   清朔四。西京二,颍昌、汝各一。   擒戎五。西京、颍昌各二,汝一。元丰元年,蔡州置二。   骁雄旧六,治平四年并为四。咸平、陈各二。熙宁初,以骁猛第四改充一。元丰六年,咸平、尉氏各一,阙勿补。   其马军行司新军目:   选锋中兴置。   神策选锋军、左翼军、右翼军、摧锋军、游奕军、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护圣马步军中兴置   。   步军   御龙直左右二。   御龙骨朵子直左右二。   御龙弓箭直五。   御龙弩直五。中兴,左右班二。   天武并宽衣、钅屈直、左射,总三十四。京师三十三,咸平一。熙宁二年,并三十三为二十三。九年,废左射。元丰元年,并陈留第七军第一隶咸平第五军第一。十月,废宽衣天武。二年,废第五军,咸平第一改雄武弩手。九月,诏勿改,惟阙弗填。四年,废钅屈直。绍圣元年十一月,引进副使宋球言:「自立殿前司以来。有宽衣天武一指挥充驾出禁卫围子,常守把在内诸门,熙宁中废并,禁围只差天武,皇城诸门更不差人。乞复置宽衣一指挥;或不欲添置,乞将天武本军内以一指挥为宽衣天武。」诏:禁围子合用天武人兵,令殿前司今后并选定四十已上、有行止无过犯、不系新招拣到人充,遇阙选填。   神勇并上神勇二十一。京师。熙宁六年,并为十四,废上神勇。孝宗初,改为护圣军。   广勇四十三,每十为一军。京师五,陈留二十二,咸平、东明、太康、胙城、南京各二,襄邑、阳武、郓各一,滑三。熙宁九年,在京增置一。元祐二年八月,诏在京置左第三军第一、右第三军第一。   神射五。陈留三,雍丘二。熙宁三年废。   龙骑二十,分三军。京师四,尉氏、雍丘、咸平、郑各二,南京、陈、蔡、河阳、棣、单、宿、白波各一。熙宁二年,并为十三。熙宁二年,在京第七隶第九。   雄勇八。咸平三,郓二,颍昌、郑、滑各一。元丰元年,并咸平第二第三隶第一,郓州第五隶第四,改曰雄威,并管城第七,白马第八;颍昌一阙勿补。二年,咸平一阙勿补。   宣威上下二。咸平、襄邑各一。熙宁三年,以咸平一隶广捷,以襄邑一隶威猛,四年废。   广捷五十六。陈留八,咸平六,雍丘四,襄邑、尉氏、颍昌各三,太康、扶沟、南京、亳、河阳、颍、宁陵各二,陈五,郑、滑、曹、邓、蔡、广济、谷熟、永城、襄城、莱各一。熙宁三年,亳州一并广勇,永城县一并隶亳州。元丰元年,并管城第四十隶本县雄勇第七,并白马县第二十五隶本县雄勇第八。   广德并拣中广德,总十。咸平、尉氏、阳武、河阳、沧、巩、白波各一,西京三。治平四年,并十四为八。熙宁六年,废拣中广德,尉氏拣中广德第一、阳武第二改为广德。   雄威十。考城、襄邑、陈留各一,南京四,陈三。治平四年,并十、三为十。元丰元年,以南京第八分隶第三、第四、第七。二年,襄邑二阙勿补。   胜捷、威胜、威捷建炎初置,隶殿前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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