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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部 · 类书类

太平御览 第101页

宋·李昉等撰 · 宋
《太平御览》为宋李昉等奉敕编纂之类书,千卷,分五十五部,引古书千余种,多存佚文,为宋代四大书之一。
◆ 全本 · 共 177 页 · 第 101 页

【卷五百四十六 礼仪部二十五】

居丧 《礼记□曲礼》曰: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丧复常,读《乐章》。(为礼各于其时。)居丧不言乐。 又《曲礼》曰:居丧之礼:头有疮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於不慈不孝。(胜,任也。) 又《檀弓上》曰:穆公之母卒,使人问於曾子曰:“如之何?”对曰:“申也闻诸申之父曰:‘哭泣之哀,齐斩之情,麋粥之食,自天子达。’” 又曰:始死,充充如有穷;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练而慨然,祥而廓然。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不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闻之,遂除之。子思哭嫂也为位。(礼虽无服,为位而哭,夫子善之。)曾子曰:“小功不税。”(追服为税,则是远兄弟,终无服也。而可乎?)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曾子曰:所云草木之滋者,姜桂也。) 又《檀弓下》曰:子张问曰:“《书》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欢。’有诸?”(时人君无行三年之丧礼者。欢,喜悦也。言乃喜悦,则民臣望其言久也。)仲尼曰:“胡为其不然也?古者天子崩,王世子听於冢宰三年。”(冢宰,天官。) 又曰:颜丁善居丧。(颜丁,鲁人。)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殡,望望焉如有从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返而息。(此三者,孝子哀慕之情也。) 又《檀弓》曰: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为丧乎!足以为法矣。小子识之。”子贡曰:“夫子何善尔也?”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慕谓小儿随父母啼呼。疑者,哀亲之在后如不欲还然。) 又《檀弓上》曰: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哀未忘也。)十日而成笙歌。(逾月且异旬也。祥者凶事,用远日。五日弹琴,十日笙歌除由外也。弹琴以手,笙歌以气也。)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效孔子也。)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 又曰:孟献子礻覃,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可以御妇人矣,尚未复寝。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也。)夫子曰:“献子加於人一等矣。”(加犹逾也。) 又《檀弓下》曰: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食。曰:“吾悔之。自吾母死,不得吾情,我恶乎用吾情?”(恶乎犹于何也。) 又《王制》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於庶人,(下通庶人于父母同。天子诸侯降期也。)丧从死者,祭从生者。 又《曾子问》曰:“父母之丧弗除,可乎?”(以其有终身之忧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过时不举,非礼也;非不能,勿除也,患其过制也。故君子过时不祭,礼也。” 又《杂记》曰:凡丧服未毕,有吊者,则为位而哭,拜,踊。(客始来,主人不可以杀礼待之。)大夫之哭大夫弁。大夫与殡亦弁。(弁者,大夫锡衰相吊之服也。如爵弁而素,如环曰弁。)大夫有私丧之葛,则於其兄弟之轻丧,则弁。 又曰: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没犹竟也。除服谓详祭之服也。卒事,既祭,反丧服,服後死者之服。)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虽有亲之大丧犹为轻服者,除骨肉之恩也。惟君之丧不除私服。言当者,期大功之丧,或终始皆在三年之中。小功缌麻则不除,殇长中乃除。) 又曰: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问丧,问居父母之丧也。丧常哀,言敬为上者,疾时尚不能敬也。容威,仪也。《孝经》曰:容止可观。)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言疏者,如礼行之未有加也。齐斩之丧,哀容之体,经不能载矣。)君子不夺人之丧,(重丧礼也。)亦不可夺丧也。”(不可以轻之於己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懈。其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言其生于夷狄而知礼也。怠,惰也。懈,倦也。) 又曰: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言己事也。为人说为语在垩室之中,以时事见乎母,乃后入门,则居庐时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言庐哀敬之处,非有其实则不居。) 又《杂记》曰:悬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言其痛之恻怛有浅深也。)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礻覃。曾申问於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又《间传》曰:斩衰何以服苴?苴,恶貌也,所以首其内而见诸外也。斩衰貌若苴,齐衰貌若,大功貌若止,小功缌麻容貌可也。此哀之发於容体者也。(有大忧者面必黎黑。止谓不动于喜乐之事也。或为似。)斩衰之哭,若往而不反;齐衰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亻哀;小功缌麻,哀容可也。此哀之发於声音者也。(三曲声而折。)斩衰惟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议,小功缌麻议而不及乐。此哀之发于言语者也。(议谓陈说,非时事也。)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缌麻再不食。士与敛焉,则壹不食。(三不食为明旦朝也,再不食谓如死,一不食始敛时一不食也。)故父母之丧,既殡,食粥,朝一溢米,暮一溢米。齐衰之丧,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大功之丧,不食醯酱;小功缌麻,不饮醴酒。此哀之发於饮食者也。父母之丧,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酱。中月而礻覃,礻覃而饮酒。始饮酒者,先饮醴酒。始食肉者,先食乾肉。父母之丧,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脱带。齐衰之丧,居垩室,苄剪不纳。大功之丧,寝有席。小功缌麻,床可也。此哀之发於居处者也。 又《奔丧》曰:闻远兄弟之丧,既除丧而后闻丧,免袒成踊,拜,宾则尚左手。(小功缌麻不税者也,虽不服犹免祖。尚左手,吉拜也。) 又《问丧》曰:亲始死,鸡斯徒跣,扌及上衽,交手哭。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伤肾、乾肝、焦胰,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亲,父母也。鸡斯当为笄纟丽,声之误也。亲始死,去冠二日,乃去笄纟丽括也。今时始丧者,邪巾貊头,笄纟丽之存象也。) 又《丧服四制》曰: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 又《三年问》曰:三年之丧,何也?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称情而立文者,利人情轻重而制其礼也。)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则必返巡;过其故乡,回翔焉,鸣号焉,属焉,蜘蹰焉,然後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噍之顷焉,然後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立中制节谓服纪使有年月之限者也。)然则何以至期也?(言三年之义为此,则何以有降至于期者?父在。父在,为母服期止。)曰:至亲以期断,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废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丧三年以为隆,缌麻、小功以为杀,(虽情不至,制以此服,所以立法。)期九月以为间,(间之在三年之下,缌麻、小功上也。随情轻重处之。)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取法于天地,所谓法其变易也。自三年以至缌麻,皆岁时之数。) 《左氏传□襄上》曰:晏桓子卒,晏婴粗斩、(斩,不缉也。粗,三外布。)苴经、带杖、菅屦、(苴麻之有子者,菅草履也。)食粥,居倚庐,寝苫枕草。(此礼与士礼略同。此异惟枕草。)其老曰:“非大夫之礼。”(时人所行,士及大夫服各有不同。晏子时为大夫,行士礼,其家臣不解,故讥。)曰:“惟卿为大夫。” 《家语》曰:子夏问曰:“居君子之母与妻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居处、言语、饮食侃尔于丧所,则称其服而已。”“敢问伯叔母如之何?”曰:“伯母叔母疏衰期,踊不绝地。姑姊妹之功,踊绝于地。若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言知礼之意也。) 《南史》曰:王秀字伯奋,幼时,祖父敬弘爱其风采,仕宋为太子舍人。父卒,庐于墓侧,服阕复职。 《梁书》曰:到溉遭母忧,居丧尽礼。所处庐开方四尺,毁瘠过人。服阕,犹蔬食布衣者累载。 又曰:孔奂为仪曹侍郎,遭母忧。时天下丧乱,皆不能终三年丧。惟奂及吴国张种在寇乱中守法度,并以孝闻。 奔丧 《礼记□奔丧》曰:奔丧之礼: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又哭,尽哀。遂行。日行百里,不以夜行。惟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侵晨冒昏行者,盖欲从速。)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後行。过国至境,哭,尽哀而止。哭避市朝,望其国境哭。至於家,入门左,升自西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袒。奔母之丧,西面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向哭,皆如奔父之礼。(下堂东至孝子堂所住处。)妇人奔丧,升自东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东ヮ,即位,与主人拾踊。(拾,更也。主人与之更踊尽哀而哭者,宾客待之也。) 又曰:奔丧者不及殡,先之墓,北面哭,尽哀。主人之待之也,即位於墓左,妇人墓右,成踊,尽哀。括,东即主人位,绞带,哭成踊。拜宾,反位成踊。 又曰:若所为位家远,则成服而往。齐衰望乡而哭,大功望门而哭,小功至门而哭,缌麻即位而哭。(奔丧哭亲疏远近之差也。) 讣告 《礼记□杂记上》曰:凡讣于其君,曰:“君之臣某死。”(讣或作赴。赴,至也。臣死,其子使人至君所告也。)父母、妻、长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此臣子其家丧所主者。)君,讣于他国之君,曰:“寡君不禄,敢告于执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禄。”太子之丧,曰:“寡君之子某死。”(君夫人不称薨告也,国君谦也。)大夫,讣于同国敌者,曰:“某不禄。”讣于士,亦曰:“某不禄。”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讣于敌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敌谓有爵者。实当为至也。)士,讣于同国大夫,曰:“某死。”讣于士,亦曰:“某死。”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讣于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于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 《白虎通》曰:天子崩,讣告诸侯者何?缘臣子哀痛愤懑,无能不告诸人者也。诸侯欲闻之,当持土地所出,以供丧事。故《礼》曰:天子崩,遣使者讣告诸侯。 又曰:诸侯薨,使臣归瑞褛天子者何?诸侯以瑞为信,今死矣,嗣子谅ウ,归之者,让之义也。天子闻诸侯薨,哭之何?惨怛发中,哀痛之至也。使大夫吊之,追远重终之义。 又曰:臣死亦讣告君何?此君哀痛于臣子也。君欲闻之,当加赙之礼。故《春秋》曰:蔡侯考父卒。卒讣,而葬不告。诸侯薨,讣告邻国何?缘邻国欲有礼也。 夺情 《礼记□曾子问》曰:子夏问:“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避也,礼与?初有司与?”(疑有司使之然。)孔子曰:“夏后氏三年之丧,既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致事,还其职位於君。)《记》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此之谓乎?”子夏曰:“金革之事无避也者,非与?”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鲁公伯禽则有为为之。’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者,吾不知也。” 《东观汉记》曰:桓焉为大傅,以母忧,自乞听以大夫。行逾年,诏赐牛酒,夺服,即拜光禄大夫,迁太常。 《後汉书》曰:耿恭征疏勒,时母卒,及还,追行丧制。有诏使五官中郎将齐牛酒,释服。(夺情不令追服。) 又曰:赵喜代虞延行太尉事,遭母忧,上疏乞身行丧礼。显宗不许,遣使者为释服,赏赐恩宠甚渥。 《汉杂事》曰:翟方进为丞相,遭後母丧,行服三十六日,起视事,曰:“不敢逾国家也。” 《吴志》曰:孙权诏曰:“夫三年之丧,天下达制,人情之极痛也。贤者制哀以从礼,不肖勉而致之也。治道已泰,上下无事,君子不夺人情,故三年不逮孝子之门。至于有事,则杀礼以从宜,要而处事。故圣人制法,有礼无时则不行。遭丧不奔非古也,盖随时之宜,以义断恩也。前故设科,长吏在官,当须交代,而故犯之,虽随纠坐,犹以废旷。方事之殷,国家多难,凡在官司,宜各尽节,先公後私,而不恭承,甚非谓也。中外群僚,其更平议,务令得中节度。”丞相顾雍奏从大辟。其後吴令孟宗丧母,奔赴,已而自拘于武昌,以听刑戮。陆逊陈其素行,因为之请。减宗等,後不得以为比。目此遂绝。 《风俗通》曰:谨案《礼》,臣有大丧,三年不呼其门。

【卷五百四十七 礼仪部二十六】

丧服 《周礼□春官□司服》曰:凡凶事,服弁服。(服弁,丧冠也。其服斩、齐也。)凡吊事,弁服。(弁者,如爵弁而素加环也。《论语》曰:羔裘玄冠不以吊。大如缌之,其服锡、、缌、、疑。诸侯及大夫亦以锡为吊也。)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王后,小君也,诸侯为之不杖期也。)王为三公六卿锡,为诸侯缌,为大夫、士疑,其首服皆弁。(君为臣吊服也。疑十四日升衰。疑之言拟也,拟于吉。) 《仪礼□丧服》曰:丧服,斩衰裳,苴、杖、绞带,冠绳缨,菅屦者。为父,诸侯为天子,君,父为长子,为人後者。妻为夫,女子子在室为父,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父卒则为母。继母、慈母如母。母为长子。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父在为其母,出妻之子父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不杖,麻屦者,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无受者:(无受者,服足而除,不以经服而受也。)寄公为所寓,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为旧君、君之母妻,庶人为国君,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 又曰:大功布,衰裳,牡麻,无受者: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叔父之长殇、中殇,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嫡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庶子为嫡昆弟之长殇、中殇,公为嫡子之长殇、中殇,大夫为嫡子之长殇、中殇。其长殇皆九月,缨;其中殇七月,不缨。大功布衰裳,牡麻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姑、姊妹、女子之适人者。 又曰:む衰裳,牡麻,既葬除之者。传曰:む衰者何?以小功之む也。诸侯之大夫为天子。传曰:何以む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小功布衰裳,澡麻带五月者:叔父、嫡孙、昆弟之下殇。 又曰:小功布衰裳,牡麻,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从祖昆弟,从父姊妹、孙适人者。为人後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为外祖父母。 又曰:缌麻三月者,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孙之妇、庶孙之中殇。 又曰: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纟原缘;为其妻纟原冠,葛带,麻衣纟原缘。皆既葬除之。 又曰: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大夫吊于命妇,锡衰;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 《礼记□檀弓上》曰: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嫂叔之无服,盖推而远之。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欲其一心厚之者,姑、姊妹嫁,大功,夫为妻期。) 又《檀弓》曰:成人有兄死而不为衰者,闻子皋将为成宰,遂为衰。成人曰:“蚕则绩而蟹有匡,范则冠而蝉有,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蚩兄死者,言其衰之不为兄死,如蟹有匡、蝉有,不为蚕之绩、范之冠也。范,蜂也。蝉,蜩也。谓蜩喙长在赐下。) 又《丧服小记》曰:近臣君服斯服矣,其馀从而服,不从而税。除丧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斩衰之葛,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 又曰:《服问》曰:三年之丧,已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带其故葛带,期之,服其功衰。有大功之丧,亦如之。小功,无变也。(无所变於大功齐斩之服,不用轻累重。)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有本谓大功以上也。小功以下,澡麻断本。)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之。既免,去。每可以必。既,则去之。 《礼统》曰:天子诸侯皆为贵臣妾服三月,夫人为八妾服三月,八妾为夫人服与舅姑同。 《家语》曰:门人疑所以服夫子者。子贡曰:“昔夫子之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于是弟子皆服而加麻,出有所之,则犹。 《孔丛子》曰:秦庄子死,孟武伯问于孔子曰:“古者同僚有服乎?”曰:然。同僚有相友之义,贵贱殊等,不为同官。问诸老聃:昔虢叔、闳夭友太颠、散宜生、南宫括。五臣者同僚,比德以赞文武。及虢叔死,四人者为服友之服。古达礼者行之。” 又曰:子思居卫。鲁穆公卒,县子使乎卫,闻丧而服。谓子思曰:“子虽未臣鲁,父母之国也,先君宗庙在焉,奈何弗服?”子思曰:“吾岂爱乎?礼弗得也。”县子曰:“请问之。”答曰:“臣而出国,君不扫其宗庙,则不为之服。” 又曰: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问服于子思。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缌,既葬而除,不忍无服送至亲也。非父母无服,无服则吊服加麻。” 又曰:鲁人有同岁上计而卒,欲为之服,问于季立。季立曰:“思好者其缌乎?昔诸侯大夫共会事于王,及以君命同盟,霸主其死也,则皆有哭临之礼。今之上计,上觐天子,有交宴之忻,同名绨素。上记先君,下禄子弟,相敦以好,相厉以义,又数相往来,特有思亲,比之朋友,不亦重乎?” 《白虎通》曰:弟子为师服者,弟子有君臣父子朋友之道也。故生竭敬而亲之,死则哀痛之。恩深义重,故为之服。入则,出则否。 习凿齿《汉晋春秋》曰:初,文帝之崩也,羊祜谓傅玄曰:“三年之丧,虽贵遂服,自天子达,而汉文除之,毁礼伤义,常以为叹。今上天纵至孝,有曾、闵之性,虽夺其服,而实行丧礼。丧礼行,除服何为耶?若因此革魏之薄而兴先王之法,以敦厚风俗,垂之百代,不亦美乎?”玄曰:“汉文以来,世乃浅薄,不能行国君之丧,因而除之数百年。一旦复古,恐难行也。”祜曰:“就不能使天下如礼,且使主上遂服,不犹善乎?”玄曰:“若主上不除而下除,此为但有父子,无君臣,三纲之道亏矣。”君子曰:“傅玄知无君臣之伤教,而不知兼无父子之为重,岂不蔽惑哉!汉废君臣之丧,不降父子之服,故四海黎庶莫不尽于其新,三纲之道,二服恒用于私室。而王者独尽废之,岂所以孝治天下乎?《诗》云:‘犹之未远’,其傅玄之谓也。” 挚虞《新礼议》曰:虞谨案:古者诸侯临君其国,臣诸父兄之诸侯,未同于古。未同于古,则其尊未全,不宜使绝期之制,而令傍亲服斩衰之重也。诸侯既然,则公孙之爵亦宜如旧。 又曰:丧无弟子为师服之制。《新礼》:弟子为师衰。臣虞谨案:自古无服师之礼。故仲尼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夫子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请丧夫子若父而无服。”遂心丧三年。此则怀三年之哀而无齐衰之制也。出则,居则否,所谓吊加麻也。先圣为礼,必易从而可传。师从之义诚重,而服制之若历代相袭,不以为疑,宜定亲新礼,无服如旧。 挚虞《决疑要注》曰:礼:故臣为旧君齐衰三月,谓策名委质称臣吏者也。见察举而不为吏者,吊服加麻。 衰冠 《毛诗□羔裘》曰:《素冠》,刺不能三年也。“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笺云:时无三年之恩于父母,废其丧礼,故冀幸一见素冠,急于哀也。) 《周礼□春官□小宗伯》曰:王崩,悬衰冠之式于路门之外。《肆师》之职:大丧,禁外内男女之衰不中法者。 又《夏官□太仆》曰:大丧,悬首服之法于宫。(首服之法谓免ヮ笄,总长短之数于宫门,示四方也。) 又《天官□内司服》曰:共后之衣服,及九嫔世妇。凡命妇,共其服,共丧衰亦如之。 《仪礼□丧服》曰:斩衰者,不缉也。冠绳缨,条属,冠六升外毕,锻而勿灰。齐衰者,缉也。 又曰:疏衰裳齐。传曰:问者曰:“何冠也?”曰:“齐衰、大功,冠其受也。缌麻、小功,冠其衰也。带缘各视其冠。” 又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也。锡衰者何也?麻之有锡者也。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 又曰: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衤句。(削,杀也。)若齐,裳内衰外,员,广出于适寸。(员在背上,适辟领也。员出于辟领外傍一寸。)适,博四寸,出于衰。衰,长六寸,博四寸。 《礼记□檀弓》曰:衰与其不当物也,宁无衰。(恶其乱礼。不当物谓精粗广狭不应法制。)齐衰不以边坐。 又《檀弓》曰:古者冠缩缝,今也衡缝。(缩,从也。今礼制衡读为横。今冠缝横,以其辟积多。)故丧冠之反吉,非古也。(解时人之惑。丧冠缩缝,古冠耳。) 又《间传》曰:斩衰三升,齐衰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缌麻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此哀之发于衣服者也。 《礼记外传》曰:凡言斩衰者,以六寸之布,广四寸为衰,帖于心前,剪而不缉也。(衰者,言悲摧也。缉者,缝缏之名。)齐之言齐也。(加针缕其裳下之缝使齐平也。)凡言有事其缕者,先加灰锡治汉其麻缕,为布则不治也。(哀在外故。)有事其布者,则不治其缕。(哀在内也。为布之后即先治也。)缌者如丝也。锡衰者,先缉锡白之谓也。疑衰者,疑其布是丝也。(疑衰、锡衰,二者,君之吊服也。) 又曰:吉冠之布倍于衣也。朝服十五升,则冠三十升是也。今丧冠升数少,(丧礼简。)斩衰三升,冠六升,(升者,登也,转祖训耳。凡麻八十缕为十升,至六升即为成布也。凡言受以成布者,即葬之后渐去粗受细。)齐衰四升,冠七升。语裥疏衰,即三升半之衰也。(疏亦粗也。其布在齐斩之间。) 《左传□僖上》曰:许僖公见楚子于武城,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经,士舆棕。(榇,棺。)楚子问诸逢伯,对曰:“武王克殷,微子启如是。” 又《襄六》曰:鲁昭公立十九年矣,犹有童心。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言其嬉戏无度。) 《吴录》曰:诸葛恪将诛,有着衰衣入其阁。令人诘,答曰:“不自知入时。”外内守备亦不见也。 《郑玄别传》曰:玄卒,受业者衰于千余人。 《郭子》曰:刘王共在行南酣宴,谢镇西往尚书墓还,是葬后三日。诸人欲要之。真长云:“仁祖应来。”便遣要之,果即回驾。诸人迎之,把臂便下,裁得脱帻,酣宴半,坐乃觉,未得脱衰。 《释名》曰:衰,摧也。,实也。伤摧实也。斩衰,下缉其末,剪斩而已也。大功,其布加粗大之功,不善治之也。小功,精细之小功,转有饰也。缌,丝也,锡也。治其麻使滑易也。むむ,如流如む也。 带 《周礼□夏官》曰:《弁师》王之弁,弁而加环。(弁,王吊所服也。其弁如爵弁而素,所谓素冠也。而加环。环者,大如缌之麻,缠而不纠。《司服》职曰:凡吊事弁事。) 《仪礼□丧服》曰:苴者,麻之有ナ者也。苴大,(,手围九寸。)左本在下,去五分一以为带。齐衰之,斩衰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绞者,垂带也。(郑玄注曰:凡服,上曰衰,下曰裳,在首在腰皆曰。之言实也。首象帻布冠之帻,腰象大带。语裥绞带革带也。)牡麻者,麻也。牡麻,右本在上。 又曰:斩衰绞带七寸三分,齐之带五寸六分,大功之带四寸五分,小功之带三寸七分,缌麻之带二寸九分。(郑注:绞带象革带斩之五分去一以为带,绳带也。) 《礼记外传》曰:者,实也。表其有丧戚之情实也。《丧服》衰之与,因象平裳之时冠带,吉凶相变也。有首,有腰,有绞带。斩衰,首围九寸,向下皆五分去一,用为腰则七分五分。(五分去一者,从斩至缌,缘有五服,相减,穷其数也。然则绞带又小于腰。)齐衰,首七寸五分之一,腰五寸八分。大功,首五寸八分,腰四寸六分。小功,首三寸七分。缌,首三寸七分,腰首二寸九分。 《左传□僖下》曰:晋襄公击秦师于ゾ,子墨衰。(晋文公未葬,故襄公称子;以凶服从戎,故墨之。) 又《襄二十三》曰:晋侯有姻丧。王驸使宣子墨冒,(晋自ゾ之役,遂常墨衰也。)二妇人辇以如公。奉公以如固宫。 《後汉书》曰:胡广年八十三,熹平元年薨。故吏自公卿、大夫、博士、议郎以下数百人,皆衰殡位,自终及葬。汉兴已来,人臣之盛,未尝有也。 《宋书》曰:王诞为吴国史,母忧去职。武帝伐刘毅,起为辅国将军。诞固辞,以墨从行。

【卷五百四十八 礼仪部二十七】

杖屦 《仪礼□丧服》曰:苴杖,竹也。削杖,桐也。各齐其心,皆下本。杖者何?爵也。非爵而杖者何?担主也。非主而杖者何?辅病。童子何不杖?不能病也。妇人何以不杖?不能病也。 又曰:斩齐裳菅屦者,菅菲也。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绳屦者,绳菲也。疏衰裳齐,疏屦者,簏蒯之菲也。 《礼记□丧服小记》曰:虞,杖不入室;杖不升堂。(郑玄注曰:衰益衰,敬弥多也。)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姑不厌妇。)母为长子削杖,(嫌服男子,当杖竹也。母为长子服,不可重于子为己也。)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女子子在室,亦童子也。无男昆弟,使同姓为摄主,不杖,则子一人杖谓长女也。许嫁二十而笄,笄为成人,成人正杖也。) 又《丧服小记》曰:庶子不以杖即位。(不适子也。位,朝夕哭位也。)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祖不厌孙,孙得神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舅不主妾之丧,子得伸也。) 又《杂记下》曰: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果轮者,于是有爵而後杖也。 又《丧大记》曰: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大夫有君命去杖,此指大夫之子也。而云丈夫者,通实大夫有父母之丧也。授人杖也使人执之同也。)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士二日而殡者,下大夫也。士之礼,死与往日,生与来日。此二日于死者亦得三日也。妇人皆杖,谓主妇容妾为君女子子在室者。)子皆杖,不以即位。(子谓凡庶子也。不以即位,与去杖同也。)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哭殡谓既涂也,哭柩谓启后也。大夫士之子于父,父也尊近,哭殡可以杖。天子诸侯之子于父,父也君也尊远,杖不入庙门也。)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杖以丧至尊为人得而褒之。) 又《问丧》曰:或问曰:“杖者何也?”(怪其义各异。)曰:“竹‘桐’一也。故为父苴杖,竹也。为母削杖,桐也。”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怪所为施。)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言得杖乃能起也。)则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示不遽也。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父在不杖谓为母丧也。尊者在不杖,辟尊者之处。不杖,有事不趋,皆为其感动使之忧也。) 又《丧服四制》曰:杖者何也?爵也。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或曰担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 《白虎通》曰:所以杖竹桐何?取其名也。竹,蹙也;桐,痛也。父以竹,母以桐。竹,阳也;桐,阴也。竹断而用之,质故为阳也。 《韩子》曰:儒执丧三年,大毁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 帼ヮ 《仪礼□丧服》曰: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箭笄,ヮ,衰三年。(总,束髻也。谓总之者,既束其本,又总其末。箭笄,条竹也。ヮ,露也。犹男子之括以麻,则ヮ上用麻也。用麻者,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绕如著参头。《小记》曰: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ヮ。但言衰不言裳者,妇人不殊裳衰也。) 又曰:女子子之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人为舅姑,恶笄有首以ヮ。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总。传曰:笄有首者,恶笄之有首也。恶笄者,栉笄也。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吉笄者,象笄也。 《礼记□檀弓上》曰:南宫纟舀之妻之姑丧,孔子诲之,ヮ曰:“尔无纵纵尔,尔无扈扈尔。”(诲,教也。尔,汝也。纵纵谓太高,扈扈谓太广。尔,鲐语助。) 又《檀弓上》曰:鲁妇人之ヮ而吊,自败於台鲐也。(时家家有丧,ヮ而相吊。去纟丽而曰ヮ也。) 《礼记外传》曰:ヮ者,妇人有丧者ヮ。(古人重ヮ,男子吉时皆有纵以忄舀其ヮ,然後加笄加冠也。)去纟丽而ヮ曰ヮ。(鲁妇人遭升陉之战也,露ヮ相吊以代丧冠也。)有麻ヮ,(女子在室,遭父母之丧,用麻合ヮ,以对兄弟括ヮ时也。)有布ヮ。(齐衰以下,以布束发也。)ヮ者,开散之名也。(既去有纵ヮ形葩ヮ。) 《左传□襄公》曰:臧纥救鲁阝侵邾,败于狐骀。国人逆丧者皆ヮ。鲁于是乎始ヮ。(ヮ,麻合结也。遭丧者多,故不能备凶服,ヮ而已。) 《广雅》曰:帼谓之其。(音忌) 《魏氏春秋》曰:诸葛亮挑司马宣王战,致巾帼妇人之饬,以怒宣王。 庐 《周礼□天官□宫正》曰:掌王宫之戒令。大丧,则授庐舍,辨其亲疏贵贱之名。(郑玄注曰:庐舍,垩室也。亲者、贵者居倚庐,疏者、贱者居垩室。) 《仪礼□丧服》传曰:丧服斩衰,居倚庐,寝苫枕块。(马融曰:倚木以为庐,于东墙下,西向,关北端也。) 《礼记□杂记》曰:大夫居庐,士居垩室。 又《丧大记》曰:父母之丧居倚庐,不涂,寝苫枕块。非丧事不言。君为庐,宫之;大夫、士衤之。(宫谓围障。)既葬,柱楣涂庐,不於显者。君、大夫、士皆宫之。(不于显者,不涂见面。) 又曰:问丧,成圹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 《白虎通》曰:父母之丧,倚庐于中门外东墙下,户北。 又曰:妇人不居倚庐。天子七日,诸侯五日,卿大夫三日而成服,居门外东壁,为庐。 王肃《丧服要记》曰:鲁哀公葬父。孔子问曰:“宁设菰庐乎?”哀公曰:“菰庐起大伯。大伯出奔,闻古公崩,还赴丧,故作菰庐以彰其尸。吾父无太伯之罪,何用此为?” 《孝子传》曰:王琳,汝南上蔡人。十岁失父母,弟季年七岁,兄弟二人哭泣,哀声不绝。在冢侧作庐,不妄出入。(余见“孝部”。) 重 《仪礼□士丧礼》曰:重,木刊凿之。甸人置重于中庭,参分庭,一在南。夏祝取鬻馀饭,盛用二鬲于西墙下。幂用疏布,久之击用今,悬于重。幂用苇席,北面左衽。带用今贺之,结于後。祝取铭,置于重。(郑玄曰:重,木也。悬物焉曰重。刊斫治凿之为悬簪孔也。士重木长三尺。) 《礼记□杂记》曰:重,既虞而埋之。(就所倚处埋之。) 《礼记外传》曰:重者,未葬之前,以代主也,犹以生事之,末忍作木主。(主以存神也。)设重于庭,悬瓦鬲。以养病之米淅之为沐,则煮之为粥,实之重,用苇席盖之。(鬼神依而饮食。)始死之奠但用米,未有黍稷故也。(黍稷在下之中,如生时也。)殷人作主之后,联其重,悬之于庙梁。去高祖之庙,亲尽,则埋之。周人将葬,重随柩,而朝庙之外柩,而埋之于阶间,而后作主也。 凶门(附) 《南史》孔琳之议曰:“凶门柏装,不出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凡人士丧仪,多出闾里。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人财力而义无所取。至于寒庶,则人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磬,莫不倾产殚财。所谓葬之以礼,其此之谓乎?宜一罢凶门之式。” 王肃《丧服要记》曰:鲁哀公葬父。孔子问:“宁设衰门乎?”哀公曰:“衰门起于禹。禹治水,故表其门闾,以纪其功。吾父无功,何用此焉?” 韦弘与蔡谟笺问凶门曰:“父在母丧,应立凶门不?”又问:“与父别,止立凶门,愚意犹所疑,厌于父故也。今于父大门之内,别立凶门,便为父。一家有二门,以名义言之,门者,父之有也,今子复立门,岂合圣人之典训?苟不出于礼,其所不曰。故以谘白。”蔡答曰:“礼以二瓦器盛始死之祭,击木里之苇席,置于庭中近南,名为重。今之凶门,是其象也。礼既虞而作主,今未有主,故以重当主。本为丧设,非以表其门。恐不应以尊卑厌降也。礼、命士以上,父子异宫。今卑私之丧,皆别开门,亦不知今人如此者,皆有凶门不。”范坚答凶门问,曰:“簿帐似不出礼文,何由行此?”答曰:“凶门非礼。礼有县重于庭,以席覆之,其形似凶门。后出之,于门外表丧,由此,俗遂行之耳。” 《礼论》曰:问:“改葬立凶门否?”蔡谟答云:“改葬若停丧,谓应有凶门。” 死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以丧礼哀死亡。 《礼记□曲礼上》曰: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郑玄注曰:山颠坏曰崩。薨,崩之声也。卒,终也。不禄,不充其禄也。死之言澌也,精神澌尽也。)死寇曰兵,(异于凡人,当享禄其后也。)寿考曰卒,短折曰不禄。(老而死,从大夫之称;少而死,从士之称也。) 又《檀弓下》曰:孔子过太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一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又《丧大记》曰:男子不死於妇人之手,妇人不死於男子之手。君、夫人卒于路寝;大夫、世妇卒于适寝;内子未命死于下室;士之妻死于寝。 《左传□定下》曰:齐侯伐晋,敝无存之父将室之,辞。以与其弟,曰:“此役也不死,反必娶于高国。”先登,求自门出,死于ニ下。 又《哀上》曰:简子巡列曰:“毕万,匹夫也。七战皆获,有马百乘,死于牖下。(毕万,晋献公卿也。死于牖下,言得寿中。)群子勉之。死不在寇。”(言有命也。) 又《哀下》曰:太子闻之惧,下石乞孟厌敌子路,以戈击之,断缨。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结缨而死。孔子闻卫乱,曰:“柴也其来?由也死矣。” 又《哀下》曰:晋荀瑶帅师围郑,郑人俘阝魁垒,赂之以知政,闭其口而死。 《梁传□隐公》曰:高厚曰:“崩尊曰崩。天子之崩,以尊之也。其崩之何也?以在民上,故崩之也。” 《春秋说题辞》曰:天子曰崩。崩之为言殒也。诸侯称薨。薨之为言奄然而亡。大夫曰卒,精辉终卒。卒之为言绝,绝於邦也。士曰不禄,失其忠也。不禄之言削名章也。庶人曰死,魂魄去心。死之为言精爽穷也。(《白虎通》又载。) 《尔雅》曰:崩、薨、无禄、卒、殂落、殪,死也。 《论语□里仁》曰: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言将至死,不闻世之有道。) 又《子罕》曰:子疾,病。子路使门人为臣病间,曰:“久矣哉,由之行诈也。且予与其死於臣之手也,无宁死於二三子之手乎?且予纵不得大葬,予死於道路乎?” 又《先进》曰: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 又《先进》曰:季路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鬼神及死事难明,语之无益,故不答。) 又《季氏》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 《五经通义》曰:“崩薨从何王以来乎?”曰:“从周。何以言之?《尚书》曰:‘放勋乃殂落。’舜曰:‘涉方乃死。’武王既王,是以知武王以前未称崩薨也。至成王太平,乃制崩薨之著。《尚书》曰:‘翌日乙丑,成王崩。’”《释名》曰:“汉以来谓死为物故,言其诸物皆就朽故。” 《史记》曰:秦武王与孟说举龙文鼎,绝膑而死。(徐广曰:膑或作脉矣。) 又曰:范雎说秦昭王曰:“夫以乌获、任鄙之力,荆成、孟贲、(许慎曰:荆成,勇士也。孟贲,卫人。)庆忌、夏育之勇焉,而死者,人之所必不免也。” 《后汉书》曰:马援谓孟冀曰:“方今匈奴、乌丸尚扰北边,欲自请击之。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何能卧床上,在儿女子手中耶?”冀曰:“谅为烈士,当如此矣。” 《后魏书》曰:张预每羡古人餐玉之法,乃采访蓝田,躬往攻掘,得若环壁杂器形者大小百余。至而观之。皆光润可玩。预乃椎七十枚为屑,日服食之,余多惠人。后闻者乃更求玉于故处,皆无所见。冯翊公源怀等得其玉,琢为器,皆鲜明可宝。预服延年,云有效验,而世事寝食,皆不禁节,又加之好酒损志。及疾驾,谓妻子曰:“服玉若能屏居山林,排弃嗜欲,或当大得神力。而吾酒色不绝,自致于死,非药过也。然吾尸体必当有异,勿使速殡,令后人知餐服之妙。”时七月中旬,长安毒热。预停尸四宿,而体色不变。其妻常氏以玉珠二枚之,口闭。常谓之曰:“君自云餐玉有神验,何故不受也?”言讫,齿启,纳珠。因嘘属其口,都无秽气。举敛于棺,坚直不倾。委死犹有遗玉屑数升,囊盛纳诸棺中。 《文子》曰:老子曰:“圣人同死生,愚人亦同死生。圣人之同死生,知于分理也。愚人同死生,不知利害所在。” 《庄子》曰:人之生,气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 又曰: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 又曰:庄子之楚,见空髑髅,然有形,檄以马棰,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钺之诛而为此乎?”于是语卒,援髑髅,枕而卧。夜半,髑髅见梦曰:“子之谈者似辨士。诸子所言,皆人生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纵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 《说苑》曰:齐景公出而见堇,谓晏子曰:“此何死?”对曰:“馁而死。”公曰:“噫!寡人之无德也,亦甚矣。”晏子曰:“君之德著而不彰,何为无德?”景公曰:“何谓也?”对曰:“君之德及後宫与台榭之玩。君之雁食以菽粟,君之宫内自乐,延及後宫之族,何为其无德也?顾臣有请于君,由君之意,自乐之心推与百姓同之,则何堇之有?” 又曰:子贡问孔子:“人死有知,将无知也?”孔子曰:“吾欲言死人有知也,恐孝子妨生以送死也。吾欲言死人无知也,恐不孝子孙弃亲不葬也。赐欲知人死有时将无知也,死徐自知之,犹未晚也。” 又曰:鲁哀公问孔子曰:“有智者寿乎?”对曰:“然。人有三死,而非命也,人自取之也。夫寝处不时,饮食不节,劳逸过度者,疾共杀之。居下位而上干其君,嗜酒欲物求不止者,刑共杀之。少以犯众,弱以侮强,忿怒不量力者,兵共杀之。此三死者,非命也。” 又曰:民有五死,圣人能去三,不能除其二。饥渴死者可去也,冻寒死者可去也。虽五,兵死者可去也。寿命死者不可去也,痈疽死者不可去也。三者可去,二者不可去。 《论衡》曰:人之死也,犹火之灭也。火灭而耀不照,人死而智不慧。二者不齐,论者犹谓死有知,惑也。 又曰:王莽之时,省《五经章句》皆为二千万。博士弟子郭略夜定旧说,死于烛下。精思不任,脉绝气灭也。 杨泉《物理论》曰:人含气而生,精尽而死,犹澌也,灭也。譬如火焉,薪尽而火灭,则无光矣。故灭火之余,无遗炎矣。人死之后,无遗魂矣。

【卷五百四十九 礼仪部二十八】

尸 《礼记□曲礼下》曰:在床曰尸。 《左传□哀下》曰:陈候使公孙贞子吊焉,及良而卒,将以尸入。吴子使太宰营劳,且辞上介。芋尹盖对曰:“寡君闻楚为不道,荐伐吴国,灭厥民人。寡君使盖备使,吊君之下吏。无禄,使人逢天之,大命殒坠。今君命逆使人曰:‘无以尸造於门。’是我寡君之命委於草莽也。且臣闻之:‘事死如事生,礼也。’於是乎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语裥朝聘而遭丧之礼。若不以尸将命,是遭丧而还也,无乃不可乎?以礼防民,犹或逾之。今大夫曰:‘死而弃之’,是弃礼也。苟我寡君之命达於君所,虽陨于深渊,则天命也。”吴人内之。 《礼统》曰:尸之言矢也,陈也。 《家语》曰:史鱼将卒,命其子曰:“吾在朝,不能进蘧伯玉,退弥子瑕,是吾为臣不能正君。生而不能正君,死不可以成礼。我死,汝其陈尸牖下。”灵公吊焉,怪而问之。其子以父言告公。公曰:“寡人过也。”命殡于客位,进蘧伯玉,退弥子瑕。孔子曰:“史鱼死而尸谏,可谓直乎?” 《史记》曰:崔杼杀庄公。晏婴立崔杼门外,曰:“君为社稷死,死之;为社稷亡,亡。若为己死,非其私昵,谁敢任之。”门开而入,枕公尸而哭,三踊而出。人谓崔杼杀之。杼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又曰: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尸,鞭之三百。 又曰:吴王取子胥尸,盛以鸱夷,(应劭曰:取马皮以为鸱夷盖形也。)浮之江。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曰胥山。 《魏志》曰:宣王讨王陵,乃穷治其事。发氵及令狐愚冢,剖棺暴尸于所近市三日。 王隐《晋书》曰:王浚在幽州,谣曰:“幽州城门似藏户,中有伏尸王彭祖。” 又曰:赵王伦害张华之时,洛中震悚。惟阎缵敢独诣东市号哭,吊尸而抚之,曰:“早语君逊位而不肯去,今果不免祸。” 车频《秦书》曰:初,幕容在邺,居石虎宫,梦虎啮其臂,募人求虎殡所在。女子李{艹勉}告,在东明观下。掘得之,尸僵不毁。裸而骂之曰:“死胡,敢梦生天子!”鞭挞毁辱,投之漳河。河流迅疾,终不移转。后为臣虎所执,乃悟而悔焉。符坚以李{艹勉}无状,无少长,悉坑之。 《李固别传》:梁冀诛固而露尸于四衢,命有敢临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况,年始成童,游学洛阳,乃左提章铖,右秉,诣阙上书,乞收固尸。不许。往临哭,陈辞于前,遂守丧不去。 《白虎通》曰:尸者何谓也?尸之为言陈也。失气亡神,形体独陈。 《释名》曰:死曰尸。尸,舒也。骨节解舒,不能复自胜敛。 《搜神记》曰:初,钩弋夫人有罪,以谴死。殡,尸不臭而香。及昭帝即位,改葬之,棺空无尸,独丝履存焉。 《异苑》曰:河内荀儒字君林,乘冰省舅氏,陷河死。兄伦求尸,积日不得。设祭水侧,又笺与河伯。投笺一,宿岸侧。冰开,尸手执笺浮出。伦又笺谢。 又曰:浔阳周字孟威。宁康中,镇于巴西,为苻坚所摧,守节不屈。坚使使者请通。躬治逵陌,谓使者云:“烦君语贼苻坚何至耳!烦国士如此。”又潜图袭。坚闻之,曰:“小人正欲觅死,杀之适足成名耳。”乃苦考楚,不食而卒。敛已经旬,坚怒犹未歇,剖棺临视,尸回眸,鬓髭张烈,精瞳明亮,回盼瞩。坚睹而嘉称,乃厚加赠赙。 又曰:元嘉中,豫章胡家奴开昌邑王冢,青州人开齐襄公冢,并得金钩,而尸骸露在岩中俨然。兹亦未必有凭而然也。京房尸至义熙中犹完具。僵尸人肉堪为药,军士分割之。 《列女传》曰:齐人杞梁袭莒,战而死。其妻无所归,乃就夫尸,於城下而哭之,七日而城崩。妻遂投於淄水而死。 《博物志》曰:灵帝光和元年,元辽西太守黄翻言:海边有流灵冠绛衣,尸体完,令感梦曰:“我伯夷弟孤竹君也。海水坏吾棺,求见掩藏。” 《吴会稽分地》曰:重山者,大夫种所葬也。在西乡郭外。後潮水穴山,漂去其尸。俗云:伍子胥乘渐水取以去。今山胁有缺处。 《临邑国记》曰:有灵鹫能知人吉凶。觇人将死,食尸肉尽乃去。 《晏子春秋》曰:景公操玉加於晏子尸上,涕下沾衿,尽哀而去。 又曰:景公伏晏子尸而号曰:“今天降祸,不加寡人而加夫子,社稷危矣。 《论衡》曰:孟贲之尸,人不刃者,气绝也死;炭百斛,人不沃者,光灭也。 又曰:淮阳都尉尹齐为吏,酷虐。及死,怨家欲取其尸,尸亡归。 复魂 《周礼□天官□夏采》曰:掌大丧,以冕服复於太祖,以乘车建绥,复於四郊。(复,招魂也。建绥者,去其旒。) 又《春官□司服》曰:大丧共复衣服。(衣服,今座上魂衣也。) 《礼记□檀弓》曰: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复谓招魂,且分祷五祀,庶几其精气之反。)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鬼神处幽ウ,望其从鬼神所来。)北面,求诸幽之义也。(向其所来也。礼,复者升屋北面。) 又《檀弓》曰:邾娄复之以矢也。盖自战於升陉始也。(时师虽胜,死伤亦甚,无衣可以招魂。) 又曰《曾子问》曰:“为君使而卒於舍,礼曰:‘公馆复,私馆不复。’凡所使之国,有司所授舍,则公馆已,何谓私馆?”子曰:“善乎问也。自卿大夫家曰私馆,公与公所为曰公馆。‘公馆复’,此之谓也。” 又《礼运》曰: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皋某复。(招之於天。) 又《杂记》曰:复,诸侯以衣、冕服、爵弁服;(复,招魂复魄也。冕服者,上公五,侯伯四,子男三。褒衣亦始命为诸侯及朝觐加赐之衣也。褒犹进也。)夫人税衣榆狄、狄税素沙。(言其招魂用税衣上至プ狄也。狄税素沙,言皆以白纱为褒。)复西上。(北面而西上,赐长左也。复者多少,各如其命之数。) 又《杂记上》曰:大夫、士死於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以其绥复。如於馆死,则其复如於其家。 又《丧大记》曰:复,有林麓则虞人设阶,无林麓则狄人设阶。(复,招魂复魄也。阶,所乘以升屋者。虞人,主林麓之官也。狄人,乐吏之贱者。阶,弟也。и虞之类。)小臣复。复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大夫以玄,世妇以衤衣,士以爵弁,士妻以税衣。皆升自东荣。中屋履危,北面三号。卷衣投於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荣。其为宾,则公馆复,私馆不复。其在野,则升其乘车之左毂而复。(私馆,卿大夫之家也。不於之复,为主人之恶也。)复衣,不以衣尸,不以敛。(不以衣尸,谓不袭也。复者,庶其生也。若以其衣袭敛,是用生施死,于义相反。《丧礼》云:以衣衣尸,俗而去之。)妇人复,不以衤冉。(衤冉,嫁时上服,而非事鬼神之衣。)凡复,男子称名,妇人称字。(妇人不以名行。)惟哭先复,复而後行死事。(气绝则哭,哭而复,复而不苏,可以为死事。)诸侯行而死于馆,则其复如于其国。如于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以其绥复。(馆主所致舍绥旌旗。) 又《丧服小记》曰:复与书铭,自天子达於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此谓殷礼也。殷质,不重名,复则臣得名君。周之礼,天子崩,则同复曰:皋天子复。诸侯薨,复曰:皋某甫复。其馀及书铭。) 《礼记外传》曰:人之精气曰魂,(魂,阳也。云云而动。)形体谓之魄,(魄,阴也。漠然不动。)合阴阳二气而生也。(精气聚而为一物。)形劳则神逝,(谓死而魂游散。)死则难复生也。孝子之心不能忍也,故升屋而招其魂神也。神智无涯也。鬼者,复於土也。(人皆食土之物,养成形体也。)气绝而收其魂,使反复於体也。 《齐书》曰:张融,建武四年病卒,遗令白无旒,不设祭,令人捉麈尾登屋复魂。曰:“吾生平所善,自当陵□一笑。三千买棺,无制新衾。左手执《孝经》、《老子》,右手执小品《法华经》。妾二人,事哀毕,各遣还家。” 含 《周礼□天官□冢宰》曰:太宰之职,大丧赞赠玉、含玉。(助王为之也。赠玉既窆,所以送先王。含玉,死者实也。天子以玉。《杂记》曰:“含者执璧将命曰:‘寡君使某含。’”则诸侯含以璧。)小宰丧荒,受其、衤遂、币玉之事。(《春秋传》曰:口实曰含,衣服曰衤遂,凶荒有璧玉者,宾客所委之礼。) 又《天官□玉府》曰:大丧,共含玉。 又《春官□典瑞》曰:大丧,共饭玉、含玉、赠玉。(饭玉,碎玉以杂米也。) 《礼记□檀弓下》曰:邾娄考公之丧,(考公,益之曾孙也。考公或为定公也。)徐君使容居来吊含,(吊且含,非之也。)曰:“寡君使容居坐含进侯玉,其使容居以含。”(欲亲含,非礼也。含不使贱者,君行则亲含耳。侯玉者,徐僭称王,自比天子。)有司曰:“诸侯之来辱敝邑者,易则易,于则于。易于杂者,未之有也。”(易谓臣礼,于谓君礼也。容居以臣欲行君礼于徐,自比天子,使大夫敌诸侯,有司固拒之,是也。)容居对曰:“容居闻之,事君不敢忘其君,亦不敢遗其祖。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於河,无所不用斯言也。容居鲁人也,不敢忘其祖。”(言我祖与今君,於诸侯初如是,不闻义则服也。驹王,徐先君,谓僭号者,容居,其孙也。济,渡也。言西讨渡於河,广大其国也。鲁,鲁钝也。言鲁钝者,欲自明不妄。) 又《檀弓下》曰:饭用米、贝,弗忍虚也。不以食道,用美焉尔。(尊之也。食道米、贝,美也。) 又《杂记上》曰:含者执璧将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含玉为璧制,其分寸大小未闻。)者入,升堂致命,再拜稽颡。者坐委於殡东南。 又曰: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此盖夏时也。《周礼》天子饭用玉。) 《左传》曰:叔孙豹会晋士丐于柯,盟于督阳。荀偃瘅疽,生疡於头,(瘅疽,恶疮。)二月卒,而视,不可含。(目开口禁。)宣子与抚之曰:“事吴敢不如事主!”犹视。栾怀子曰:“其为未卒事於齐故也。”(怀子,栾盈。)乃复抚之曰:“主苟终,所不嗣事于齐,有如河。”乃瞑,受也。 又曰:公会吴子伐齐。将战,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虞殡,送终歌典,示必死也。)陈子行命其徒具玉。(亦示必死。) 《春秋说题辞》曰:口实曰含,缘生象食,孝子不忍虚其欲。(不忍虚,故欲实其口。)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璧,士以贝。之为言含也。(生常食,故死亦有所含。) 《说文》曰:,送终口中玉也。 《释名》曰:以米、贝,含其口中也。 《庄子》曰:青青之麦,生於陵阪。生不布施,死何珠为? 《吕氏春秋》曰:含珠鳞施,今葬皆用之。注云:含珠口实。鳞施,施玉匣於死者之体如鱼鳞。 绞纟今衾冒 《仪礼□士丧礼》曰:死於适室,抚用敛衾;(无,覆也。敛衾,大敛所用之衾也。衾,被也。)奉尸於室,抚用夷衾。(夷衾,覆尸柩之衾也。) 又曰:冒,缁质,长与手齐。杀,掩足。(冒,韬尸者也。制如直囊,上曰质,下曰杀。杀韬足而上,质韬首而下。齐手上衣尤下,赤象地也。) 又曰:厥明,陈衣于房,南头。西上纟青纟今,横三缩一,广终幅,拆其末。(纟青,屈也。纟今,所以束衣服为坚急也,以布为之。缩从,横者三幅,从者一幅,折其末令可结之也。) 《礼记□杂记》曰:惟绞纟今衾冒,死而後制。 又《丧大记》曰:君锦冒黼杀,缀旁七;大夫玄冒黼杀,缀旁五;士缁冒杀,缀旁三。 又《丧大记》曰:小敛:布绞,缩者一,横者三;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布纟今,二衾。君、大夫、士,一也。 《礼记外传》曰:绞纟今衾帽,死而後制。绞者,交束之名也;纟今者,坚急之称也;衾者,单被也;帽者,小敛衣,故设帽以掩形也。小敛用一衾。大用二衾:一以覆之;一者将敛之时,先铺衾於纟今之下,用以举尸入棺者也。 《释名》曰:绞,交也。交结之也。纟今,禁也。禁系之也。

【卷五百五十 礼仪部二十九】

殓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大宗伯,王崩,及执事莅大敛小敛,帅异族而佐。(执事,太祝之属也。) 又《周礼□春官□司服》曰:大丧共其敛衣服。 《礼记□檀弓上》曰:康子之母死,陈亵衣。(非上服也,陈之将敛也。)敬姜曰:“妇人不饰,不敢见舅姑。将有四方之宾来,亵衣何为陈于斯?”命撤之。 又《丧大记》曰: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阶。君以簟席,大夫以蒲席,士以苇席。小敛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皆一。衣十有九称。大敛布纟今,二衾。君、大夫、士一也。(簟,细苇席也。三者下皆有莞。衣十有九称,法天地之终数也。二衾者,或覆之,或荐之也。) 又《曾子问》曰:“下殇,土周葬于园,遂舆机而往,途迩故也。(土周,圣周也。周人以夏后之圣周,葬下殇于园中,以其未成人,远不就墓也。机,举尸之床也。绳ㄌ其中央,又以绳从旁钩之。礼以机举尸,舆之以就园而敛葬焉,途近故耳。舆机或以为馀机。)今墓远,则其葬也如之何?”(今人敛下殇于宫中而葬之于墓,与成人同墓,途乃远其葬当舆其棺乎载之也。问礼之变。)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史佚有子而死,下殇也,墓远。(盖欲葬之墓,如长殇,从成人也。长殇有送葬车者,则棺载之矣。史佚,武王时史贤,犹有所不知。)召公谓之曰:‘何以不棺敛於宫中?’(欲其敛於宫中,如成人也。敛於宫中,则葬当载之也。)史佚曰:‘吾敢哉!’(畏知礼也。)召公言於周公。(为史佚问。)周公曰:‘岂不可’。(言是岂於礼可不许也。)史佚行之。(佚失於以为许也,遂用召公之宫言也。)下殇用棺衣棺,自史佚始也。”(棺谓敛於棺也。) 又《问丧》曰:或问曰:“死三日而後敛者,何也?”(怪其迟也。)曰:“孝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故曰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 《左传□僖下》曰:许穆公卒於师,葬之以侯,礼也。(男而以侯礼,加一等。)凡诸侯薨於朝会,加一等;死王事,加二等。於是有以衮敛。 又《襄公》曰:鲁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又《定上》曰:季平子行东野。(东野,季氏邑。)还,未至,丙申,卒於房。阳虎将以敛,(,美玉,君所佩。)仲梁怀弗与。(怀亦季氏家臣。)曰:“改步改玉。”(昭公之出,季孙行君事,佩,祭宗庙。今定公立,复臣位,改君步,则亦当去。)阳虎欲逐之,告公山不狃。不狃曰:“彼为君也,子何怨焉?” 《家语》曰:季平子卒,将以君之敛。孔子初为中都宰,闻之,历级而救(历,登阶不聚足。)曰:“送死人而以宝玉,犹曝尸於中原,示民以奸利之端。” 《後汉书》戴封年十五诣太学,时同学石敬平温病卒,封养视殡殓,以所赍粮市小棺,送丧到家,更敛。见敬平生时书物皆在棺中,乃异之。 《吴志》曰:张昭卒,遗令:幅巾素棺,敛以时服。孙权素服临吊。 又曰:诸葛瑾年六十八卒,遗令:素棺,敛以时服,事从约省。 《晋书》曰:安平王孚临终遗令曰:“有魏贞士,河内温司马孚字叔达,不伊不周,不夷不惠,立身行道,终始若一,当以素棺单椁,敛以时服。” 《南史》曰:王奂为雍州刺史,被诛,旧人无敢至者。汝南许明达为奂参军,躬为殡殓,经理甚厚,当时高其节。 《梁书》曰:王志,天监初为丹阳尹,为政清静。都下有寡妇,无子,姑亡,举债以敛葬。既而无以还之。志愍其义,以俸偿焉。 《陈书》曰:周弘直卒,遗疏:“气绝之後,便买市中见材小形者,敛以时服。古人通制,但见先人,必须备礼,可着单衣,裙衫故履。既应侍养,宜备纷。或逢善友,又须香烟。棺内惟安白布手巾、粗香炉而已。此外无所用。” 《释名》曰:衣尸棺曰敛,藏不复也。 《风俗通》曰:礼:天子敛以梓器宫者,存时所居,缘生事亡,因以为名。凡人呼棺亦为宫也。 宋韬《遗教》曰:吾死,敛以时服,不得造新白单衣。 柩 《礼记□曲礼下》曰:在棺曰柩。(柩之言究。) 又《檀弓下》曰:君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之。 又曰:襄公朝于荆,康王卒。(在鲁襄公二十八年。康王,楚子昭也。)荆人曰:“必请袭。”(欲使襄公衣之。)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巫先拂柩,荆人悔之。(巫祝荆,君临臣丧之礼。) 《记统》曰:柩之言也,具书其谧置棺旁,万世久藏也。 《释名》曰:柩,究也,送随身之制皆究备也。 《汉书》曰:薛宣守左冯翊,多仁恕。池阳令举廉吏狱掾王立于府。未及召,闻立受囚家钱,宣责让县,县案验狱掾,乃其妻受系者钱万六千,受之而掾实不知。掾惭恐,自杀。宣闻之,移书池阳曰:“县所举廉吏狱掾王立,家私受财,而立不知,杀身以自明。立诚廉士,甚可闵惜。其以府决曹掾书立之柩,以显其魂。” 《东观汉记》曰:廉范字叔度,京兆人也。父客死蜀。范乃出,负丧归。至葭萌,船触石破没。范持棺柩,遂俱沉溺。众伤其义,钩求得之,仅免于死。 《晋书》曰:东海王越薨,葬东海。石勒追及于莒县宁平城,将军钱端出兵拒勒,战死,军溃。勒命焚越柩,曰:“此人乱天下,吾为天下报之。故烧其骨以告天地。” 萧子显《齐书》曰:傅琰字季,北地灵州人也。美姿仪,为尚书左民郎。遭丧,居南岸。邻家失火,烧屋,抱柩不动。 《礼记□曲礼上》曰:里有殡,不巷歌。(助哀也。) 又《檀弓上》曰:孔子少孤,不知其墓,(孔子之父,邹邑叔梁纥。与颜氏之女徵在野合,生孔子。征在耻焉不告。)殡于五父之衢。(欲有所就而问之,孔子亦为隐焉。殡于家,则知之者无由怪己欲发问端。五父,衢名,盖邹曼父之邻。)人之见之者,皆以为葬也。(见柩行于路也。)其慎也,盖殡也。(慎当为引,礼家读然,声之误也。殡引饰棺以青,葬引饰棺以た柳。孔子是时以殡引,不以葬引,时人见之者谓不知礼。) 又《檀弓上》曰:天子之殡也,涂龙盾以椁,(木以周龙盾加椁而涂之。天子殡以盾车,画辕以龙。)加斧于椁上,毕涂屋,(斧谓之黼,白黑文也。以刺绣于纟参幕,加椁以覆棺。已乃屋,其上尽涂之矣。)天子之礼也。 又《檀弓下》曰:帷殡,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穆伯,鲁大夫季悼子之子公甫靖也。敬姜,穆伯妻、文伯蜀之母也。礼,朝夕哭不帷。) 又《王制》曰: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尊者舒,卑者速也。《春秋传》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也。”) 又《丧大记》曰:君殡用盾,攒至于上,毕涂屋;大夫殡以帱,攒置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殡见衽,涂上帷之。(赞犹也。屋殡,上覆如屋者也。帱,覆也。暨,及也。天子之殡,居棺以龙盾,赞木题凑象椁,上四注如屋以覆之。诸侯盾不画龙,赞不题凑象椁,其他亦如之。大夫之殡,废盾,置棺墉西墙下,就墙攒三面。涂之不及棺者,言赞中狭小,裁取客棺。然则天子、诸侯差宽大夫矣。士不赞,掘地下棺见小要耳。帷之者,鬼神尚幽ウ也,士达于天子皆然。帱或作享,或作享。) 又《坊记》曰:子云:“宾礼每进以让,丧礼每加以远。浴于中ニ,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阶。殡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示远也。”(远之所以崇敬。) 《左传□僖下》曰: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殡。窆棺也。曲物裥旧宫焉。)出绛,柩有声如牛。(如牛声。)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将有西师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声自柩出,故曰“君命”。大事,戎事也。偃闻奏密谋,故因柩声以正众心。) 《论语□乡党》曰: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重朋友恩也。无所殡,无亲後也。) 《续汉书》曰:和帝追封,谥皇太后父梁竦为褒亲愍侯,殡赐东园棺、玉匣:衣衾。 范晔《後汉书》曰:蔡顺丧母,停柩未殡。东邻失火,烧顺屋,柩不可移。乃伏柩上,火乃越烧他舍。(馀见孝部。) 《宋书》曰:竟陵王诞据广陵为逆。事平,蔡兴宗奉旨慰劳。广陵别驾范义与兴宗素善,在城内同诛。兴宗至,躬自收殡,致丧还豫章旧墓。上闻,谓曰:“卿何敢故尔触网?”兴宗抗言答曰:“陛下自杀贼,臣自葬周旋,既犯严制,正当甘于斧钺耳!” 《唐书》曰:严郢以旧怨与卢杞陷杨炎、赵惠伯,构成其罪,贬炎于崖州、惠伯于费州。郢既报怨过当,人颇不直。郢後得罪至费州,道左有柩殡。问其主名,或曰:“赵惠伯之殡也。”郢默然惭恧,岁馀而卒。 《穆天子传》曰:天子乃殡,盛姬于兵之庙。(先王之庙有此者,汉氏亦所在有庙也。) 《白虎通》曰:天子舟车殡,为水火也。故棺在车、在舟中,臣子更执绋,昼夜千二百人。绋,所以牵持棺者也。 《释名》曰:于西壁下涂之曰殡。殡,宾也。宾遇之,言稍远。(子思子曰:殡,宾也。)  《礼记□杂记》曰:介,执圭将命曰:“寡君使某。”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须矣。”陈乘黄大路于中庭,北圭将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颡,坐委于殡东南隅,宰举以东。(,辕也。自,率也。下谓马在路之下。《觐礼》曰:路下四亚之客,给者入设乘黄于大路之西。客入,则致命矣。) 《左传□隐公》曰:天王使宰喧来归惠公、仲子之,缓,且子氏未薨,故名。(惠公葬在春秋前,故曰缓也。子氏,仲子也。葬薨在二年。,助丧之物。)赠死不及尸,(尸,未葬之通称。)吊生不及哀。(诸侯曰上既葬,则衰麻除,无哭位,谅ウ终丧。)豫凶事,非礼也。(仲子在而求赠,故曰:“豫凶事”。) 《梁传□隐公》曰:乘马曰。 《公羊传□隐公》曰:车马曰。 《春秋说题辞》曰:知生则赙,知死则。赙之为言助也,之为言覆也,舆马曰,货财曰赙,玩好曰赠,决其意也。衣被曰衤遂,养死具也。赠,称也;衤遂,遗也。 赙 《周礼□天官》曰:小宰,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与其币器财用,凡所共者。(吊事,吊诸侯诸臣币所用赠也。器,所致明器也。凡丧,始无吊而含衤遂,葬而赠。其间加恩厚,则有赙焉。) 《礼记□曲礼下》曰:吊丧不能赙,不问其所费。 又《檀弓上》曰:孔子之卫,遇旧馆人之丧,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税骖而赙之。子贡曰:“于门人之丧,未有所税骖。税骖于旧馆,无乃已重乎?”(言税骖太重,比于门人,恩为偏颇也。)夫子曰:“予向而哭之,遇于一哀,而出涕,(遇,见也。旧馆人恩虽轻,我入哭,见主人为我尽一哀,是以厚恩待我也,我为之出涕。恩重,宜施惠之也。)予恶夫涕之无从也。小子行之!”(客行,无他物可以易之者,使遂以往也。) 又《檀弓》曰:子柳之母死,既葬,子硕欲以赙布之馀具祭器。(古者谓钱为泉布,所以通布货财。)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恶恩死者以为利。)请班诸兄弟之贫者。” 又《少仪》曰:马入庙门。(以其主于死。)赙马,与其币,大白兵车,不入庙门。(以其主于生人也。兵车,革车也。虽为死者来陈之于外,战伐田猎之服,非盛者也。《周礼》:“革路建大白以即戎也。”)赙者既致命,坐委之,摈者举之,主人无亲受也。 《公羊传□隐公》曰:货财曰赙。 《梁传□隐公》曰:钱财曰赙,(赙,助。)归生者赙。 《汉书》曰:原涉,父哀帝时为南阳太守。天下殷富,大郡二千石,官赋敛送葬皆千万已上,妻子通共受之,以定产业。时又少行三年丧者。及涉父死,让还南阳赙送,行丧冢墓三年,由是显名京师。 又曰:何并字子廉,徙颍川太守。疾病,召丞掾作先令书曰:“告子恢,吾生素餐日久,死,虽得官赙,勿受。葬为小椁,但下棺。”恢如其言。 《後汉书》曰:鲁恭字仲康,父期为武陵太守,卒官。恭年十二,昼夜号踊声。郡中赙,无所受。乃归服丧,礼过成人。 《後汉书》曰:羊续为南阳太守,征为太常。未及行,会病卒。遗言薄敛,不受遗。旧典:二千石卒官,赙百万。府丞焦俭遵续先意,一无所受。诏书褒美,敕太山太守以府赙钱赐续家。 《世说》曰:王戎父浑,官至梁州刺史。浑,所历州郡,故怀其德惠,相率致赙数百万。戎悉不受。 《齐书》曰:张稷所生刘先假葬琅琊黄山。建武中改申葬礼,赙助委积于时。虽不拒绝,事毕,随以还之。 又曰:江学攵卒,遗令不受赙。诏赙钱三万,布百匹。子启遵学攵命不受。诏嘉美之,从其所请。 又曰:张融有孝义,父畅临终谓诸子曰:“昔丞相事难,吾以不同将见杀,缘司马竺超人得活。尔等必报其子。”後超人孙微、冬月遭母丧,居贫,融吊之,悉脱衣以为赠,披牛被而反。 衤遂 《仪礼□士丧礼》曰:丧士,君使人衤遂。撤帷,主人如初。衤遂者左执领,右执要,入,升,致命。(衤遂之言遗也。衣被曰衤遂。致命曰:“君使某衤遂。”)主人拜如初。衤遂者入,衣尸,出。主人拜送如初。 《礼记□檀弓下》曰:卫有太史曰柳庄,寝疾。公曰:“若疾革,虽当祭,必告也。”(革,急也。)公再拜稽首,请于尸曰:“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请往,(急吊贤也。)不释服而往,遂以衤遂之。(脱君祭服以衤遂臣,亲贤也。) 又《杂记》曰:诸侯相衤遂,以後路与冕服,先路与褒衣不以衤遂。(不以巳之正者施于人,以彼不以为正也。後路,贰车,贰车行在後也。) 又《少仪》曰:臣致衤遂于君,则曰:“致衣废于贾人。”敌者曰“衤遂”。(言废衣不必其以敛也,贾人知物善恶也。)亲者兄弟不以衤遂进。(不执将命。) 《左传□文公》曰: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衤遂进,礼也。(秦慕诸夏,欲通敬于鲁国,有翟泉之盟,故赠僖公,并及成风。本非鲁方岳同,无相赴吊之制,故不讥其缓,而以接好为礼。)诸侯相吊贺也,虽不当事,苟有礼焉,书之可也,以无忘旧好。(送死不及尸,故曰“不当事”。书者,书于典策,垂示子孙,使无忘过厚之好。) 又《襄公》曰:鲁公朝于楚。康王卒,楚人使公亲衤遂,(衤遂,诸侯有遣使衤遂礼,今楚欲依遣使之比矣。)公患之。穆叔曰:“袄殡而衤遂,则布币也。”(先使巫袄除殡之凶邪而行衤遂礼,与朝而布币无异。)乃使巫以桃先殡袄,(,黍禳。)楚人弗禁。既而悔之。 又《襄公》曰:郑伯有死于羊肆,(羊肆,市列。)子产衤遂之,枕之股而哭之。敛而殡诸伯有之臣在市侧者。既而葬诸斗城。(斗城,郑地名。) 《春秋说题辞》曰:衣被曰衤遂。衤遂之言遗也。 《梁传□隐公》曰:衣衾曰衤遂。 《说文》曰:衤遂,衣死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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