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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 · 正史类

元史 第44页

明·宋濂等撰 · 明
《元史》为明初宋濂等奉敕修撰,记蒙古崛起至元亡,成书仓促而多疏漏,然保存大量元代原始文献。
◆ 全本 · 共 79 页 · 第 44 页

【元史‧卷九十九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宿卫 宿卫者,天子之禁兵也。元制,宿卫诸军在内,而镇戍诸军在外,内外相维,以制轻重之势,亦一代之良法哉。方太祖时,以木华黎、赤老温、博尔忽、博尔术为四怯薛,领怯薛歹分番宿卫。及世祖时,又设五卫,以象五方,始有侍卫亲军之属,置都指挥使以领之。而其后增置改易,于是禁兵之设,殆不止于前矣。夫属櫜鞬,列宫禁,宿卫之事也,而其用非一端。用之于大朝会,则谓之围宿军;用之于大祭祀,则谓之仪仗军;车驾巡幸用之,则曰扈从军;守护天子之帑藏,则曰看守军;或夜以之警非常,则为巡逻军;或岁漕至京师用之以弹压,则为镇遏军。今緫之为宿卫,而以余者附见焉。 四怯薛:太祖功臣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时号掇里班曲律,犹言四杰也,太祖命其世领怯薛之长。怯薛者,犹言番直宿卫也。凡宿卫,每三日而一更。申、酉、戍:日,博尔忽领之,为第一怯薛,即也可怯薛。博尔忽早绝,太祖命以别速部代之,而非四杰功臣之类,故太祖以自名领之。其云也可者,言天子自领之故也。亥、子、丑日,博尔术领之,为第二怯薛。寅、卯、辰日,木华黎领之,为第三怯薛。巳、午、未日,赤老温领之,为第四怯薛。赤老温后绝,其后怯薛常以右丞相领之。 凡怯薛长之子孙,或由天子所亲信,或由宰相所荐举,或以其次序所当为,即袭其职,以掌环卫。虽其官卑勿论也,及年劳既久,则遂擢为一品官。而四怯薛之长,天子或又命大臣以緫之,然不常设也。其它预怯薛之职而居禁近者,分冠服、弓矢、食饮、文史、车马、庐帐、府库、医药、卜祝之事,悉世守之。虽以才能受任,使服官政,贵盛之极,然一日归至内庭,则执其事如故,至于子孙无改,非甚亲信,不得预也。 其怯薛执事之名:则主弓矢、鹰隼之事者,曰火儿赤、昔宝赤、怯怜赤。书写圣旨,曰扎里赤。为天子主文史者,曰必阇赤。亲烹饪以奉上饮食者,曰博尔赤。侍上带刀及弓矢者,曰云都赤、阔端赤。司阍者,曰八剌哈赤。掌酒者,曰答剌赤。典车马者,曰兀剌赤、莫伦赤。掌内府尚供衣服者,曰速古儿赤。牧骆驼者,曰帖麦赤。牧羊者,曰火你赤。捕盗者,曰忽剌罕赤。奏乐者,曰虎儿赤。又名忠勇之士,曰霸都鲁。勇敢无敌之士,曰拔突。其名类盖不一,然皆天子左右服劳侍从执事之人,其分番更直,亦如四怯薛之制,而领于怯薛之长。 若夫宿卫之士,则谓之怯薛歹,亦以三日分番入卫。其初名数甚简,后累增为万四千人。揆之古制,犹天子之禁军。是故无事则各执其事,以备宿卫禁庭;有事则惟天子之所指使。比之枢密各卫诸军,于是为尤亲信者也。 然四怯薛歹,自太祖以后,累朝所御斡耳朵,其宿卫未尝废。是故一朝有一朝之怯薛,緫而计之,其数滋多,每岁所赐钞币,动以亿万计,国家大费每敝于此焉。 右卫:中统三年,以侍卫亲军都指挥使董文炳兼山东东路经略使,共领武卫军事。命益都行省大都督撒吉思验壬子年已定民籍,及照李緫籍军数,每千户内选练习军士二人充侍卫军,并海州、东海、涟州三处之军属焉。至元元年,改武卫为侍卫亲军,分左右翼,置都指挥使。八年,改立左、右、中三卫,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 左卫、中卫:并至元八年侍卫亲军改立。 前卫: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创置前、后二卫,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置都指挥使。 后卫:亦至元十六年置。 武卫:至元二十五年,尚书省奏,那海那的以汉军一万人,如上都所立虎贲司,营屯田,修城隍。二十六年,枢密院官暗伯奏,以六卫六千人,塔剌海孛可所掌大都屯田三千人,及近路迤南万户府一千人,緫一万人,立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掌修治城隍及京师内外工役之事。 左都威卫:至元十六年,世祖以新取到侍卫亲军一万户,属之东宫,立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复以属皇太后,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至大三年,选其军之善造作者八百人,立千户所一及百户翼八以掌之,而分局造作。皇庆元年,以王平章旧所领军一千人,立屯田。至治三年,罢匠军千户所。 右都威卫:国初,木华黎奉太祖命,收扎剌儿、兀鲁、忙兀、纳海四投下,以按察儿、孛罗、笑乃○、不里海拔都儿、阔阔不花五人领探马赤军。既平金,随处镇守。中统三年,世祖以五投下探马赤立蒙古探马赤緫管府。至元十六年,罢其军,各于本投下应役。十九年,仍令充军。二十一年,枢密院奏,以五投下探马赤军俱属之东宫,复置官属如旧。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 唐兀卫:至元十八年,阿沙、阿束言:「今年春,奉命緫领河西军三千人,但其所带虎符金牌者甚众,征伐之重,若无官署,何以防闲之。」枢密院以闻,遂立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以緫之。 贵赤卫:至元二十四年立。西域亲军:元贞元年,依贵赤、唐兀二卫例,始立西域亲军都指挥使司。 卫候直都指挥使司:至元元年,裕宗招集控鹤一百三十五人。三十一年,徽政院增控鹤六十五人,立卫候司以领之,且掌仪从金银器物。元贞元年,皇太后复以晋王校尉一百人隶焉。大德十一年,益以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升卫候直都指挥使司。至大元年,复增控鹤百人,緫六百人,设百户所六,以为其属。至治三年罢之。四年,以控鹤六百三十人,归于皇后位下,后复置立。 右阿速卫:至元九年,初立阿速拔都达鲁花赤,后招集阿速正军三千余名,复选阿速揭只揭了温怯薛丹军七百人,扈从车驾,掌宿卫城禁,兼营潮河、苏沽两川屯田,并供给军储。二十三年,为阿速军南攻镇巢,残伤者众,遂以镇巢七百户属之,并前军緫为一万户,隶前后二卫。至大二年,始改立右卫阿速亲军都指挥使司。 左阿速卫:亦至大二年改立。 隆镇卫:睿宗在潜邸,尝于居庸关立南、北口屯军,徼巡盗贼,各设千户所。至元二十五年,以南、北口上千户所緫领之。至大四年,改千户所为万户府,分钦察、唐兀、贵赤、西域、左右阿速诸卫军三千人,并南、北口、太和岭旧隘汉军六百九十三人,屯驻东西四十三处,立十千户所,置隆镇上万户府以统之。皇庆元年,始改为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延祐二年,又以哈儿鲁军千户所隶焉。至治元年,置蒙古、汉军籍。 左卫率府:至大元年,命以中卫兵万人立卫率府,属之东宫。时仁宗为皇太子,曰:「世祖立五卫,象五方也,其制犹中书之六部,殆不可易。」遂命江南行省万户府,选汉军之精锐者一万人,为东宫卫兵,立卫率府。延祐四年,改为中翊府,未几复改为御临亲军都指挥使司,又以御临非古典,改为羽林。六年,英宗立为皇太子,复以隶东宫,仍为左卫率府。 右卫率府:延祐五年,以詹事秃满迭儿所管速怯那儿万户府,及迤东、女直两万户府,右翼屯田万户府兵,合为右卫率府,隶皇太子位下。 康礼卫:武宗至大三年,定康礼军籍。凡康礼氏之非者,皆别而黜之,验其实,始得入籍。及诸侯王阿只吉、火郎撒所领探马赤,属康礼氏者,令枢密院康礼卫遣人乘传,往置籍焉。 忠翊侍卫:至元二十九年,始立屯田府。大德十一年,增军数,立为大同等处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至大四年四月,皇太后修五台寺,遂移属徽政院,并以京兆军三千人增入。延祐元年,改中都威卫使司,仍隶徽政院。至治元年,始改为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宗仁卫:至治二年,右丞相拜住奏:「先脱别铁木叛时,没入亦乞列思人一百户,与今所收蒙古子女三千户,清州彻匠二千户,合为行军五千,请立宗仁卫以统之。」于是命右丞相拜住緫卫事,给降虎符牌面,如右卫率府,又置行军千户所隶焉。 右钦察卫:至元二十三年,依河西等卫例,立钦察卫。至治二年,分为左右两卫。天历二年,以本卫属大都督府。 左钦察卫:亦至治二年立。始至元中立卫时,设行军千户十有九所,屯田三所。大德中,置只儿哈郎、铁哥纳两千户所。至大元年,复设四千户所。至是始分为左右二卫,亦属大都督府。 龙翊侍卫:天历元年十二月,立龙翊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以左钦察卫唐吉失等九千户隶焉。 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威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东路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女直侍卫亲军万户府。高丽女直汉军万户府管女直侍卫亲军万户府。镇守海口侍卫亲军屯储都指挥使司。宣镇侍卫。 世祖中统元年四月,谕随路管军万户,有旧从万户三哥西征军人,悉遣至京师充防城军:忙古○军三百一十九人,严万户军一千三百四十五人,济南路军一百四十人,脱赤剌军一百四十九人,糺查剌军一百四十五人,马緫管军一百四十四人。 三年十月,谕益都大小管军官及军人等:「先李璮怀逆,蒙蔽朝廷恩命,驱驾尔等以为己惠,尔等虽有效过功劳,殊无闻报,一旦泯绝,此非尔等不忠之愆,实李璮怀逆之罪也。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董文炳来奏其详,言尔等各有愿为朝廷出力之语,此复见尔等存忠之久也。今命董文炳仍为山东东路经略使,收集尔等,直隶朝廷,充武卫军近侍勾当。比及应职,且当守把南边,隄防外隙,庶内境军民各得安业。尔等宜益尽心,以图勋效。」 至元二年十二月,增侍卫亲军一万人,内选女直军三千,高丽军三千,阿海三千,益都路一千。每千人置千户一员,百人置百户一员,以领之。仍选丁力壮锐者,以应役焉。 三年五月,帝谓枢密臣曰:「侍卫亲军,非朕命不得发充夫役。修琼华岛士卒,即日放还。」 四年七月,谕东京等路宣抚司,命于所管户内,以十等为率,于从上第三等户,签选侍卫亲军一千八百名。若第三等户不敷,于第二等户内签补。仍定立千户、百户、牌子头,并其家属同来,赴中都应役。 十四年五月,以蒙古军与汉军相参,备都城内外及万寿山宿卫,仍以也速不花领围宿事。 十五年五月,緫管胡翔请还侍卫军。先是,宿州蕲县等万户府士卒百人,有旨俾充侍卫军,后从佥省严忠范征西川,既而嘉定、重庆、夔府皆下,忠范回军,留西道。翔上言,从之。九月,以緫管张子良所匿军二千二百三十二人,充侍卫军士。 十六年四月,选扬州省新附军二万人,充侍卫亲军,并其妻子,迁赴京师。 二十四年十月,緫帅汪惟和选麾下锐卒一千人,请择昆弟中一人统之,以备侍卫,从之。 成宗元贞四年八月,诏:「蒙古侍卫所管探马赤军人子弟,投充诸王位下身役者,悉遵世祖成宪,发还元役充军。」 大德六年二月,调蒙古侍卫等军一万人,往官山住夏。 仁宗延祐六年九月,知枢密院事塔失铁木儿言:「诸汉人不得点围宿军士,图籍系军数者,虽御史亦不得预知,此国制也。比者,领围宿官言,中书命司计李处恭巡视守仓库军卒,有旷役者则罪之,以惩其后,使无怠而已。而李司计擅取军数,菙士卒,在法为过。臣等议,宜自中书与枢密遣人案之,验实以闻。」制可。七年六月,以红城中都威卫系掌军务之司,属徽政院不便,命遵旧制,俾枢密緫之。 围宿军 世祖至元二十六年七月,命大都侍卫军内,复起一万人赴上都,以备围宿。 成宗元贞二年十月,枢密院臣言:「昔大朝会时,皇城外皆无墙垣,故用军环绕,以备围宿。今墙垣已成,南北西三畔皆可置军,独御酒库西,地窄不能容。臣等与丞相完泽议,各城门以蒙古军列卫,及于周桥南置戍楼,以警昏旦。」从之。 武宗至大四年正月,省臣等传皇太子命,以大朝会调蒙古、汉军三万人备围宿,仍遣使发山东、河北、河南、淮北诸路军至京师。复命都府、左右翼、右都威卫整器仗车骑。六月,以诸侯王、驸马等来朝,命发各卫色目、汉军八百二十六人至上京,复命指挥使也干不花领之。 仁宗皇庆元年六月,命卫率府军士备围宿,守隆福宫内外禁门。十一月,枢密院臣言:「皇太后有旨,禁掖门可严守卫。臣等议,增置百户一员,及于钦察、贵赤、西域、唐兀、阿速等卫调军士九十人,增守诸掖门,复命千户一员,帅领百户一员,备巡逻。」从之。延祐三年十月,以诸侯王来朝,命围宿军士六千人增至一万人;复命也了干、秃鲁分左右部领其事。十一月,诏围宿军士,除旧有者,更增色目军万人,以备禁卫。十二月,枢密院臣言:「围宿军士不及数,其已发各卫者,地远至不能如期,可迁刈苇草及青塔寺工役军先备守卫。其各卫还家军士,亦发二万五千人,令备车马器械,俱会京师。」制可。六年闰八月,命知枢密院事众嘉领围宿,发五卫军代羽林军士,仍以千户二员、百户十员,择士卒精锐者二百人属之。 英宗至治元年正月,帝诣石佛寺,以其墙垣疏坏,命副枢术温台、佥院阿散领围宿士卒,以备巡逻。八月,东内皇城建宿卫屋二十五楹,命五卫内摘军二百五十人居之,以备禁卫。 文宗天历二年二月,枢密院臣言:「去岁尝奉旨,依先制调军守把围宿,此时各翼军人,皆随处出征,亦有溃散者,故不及依次调遣,止于右翼侍卫及右都威卫内,发军一千一百二十六名以备围宿。今岁车驾行幸,臣等议于河南、山东两都府内,起遣未差军士一千三名,以备扈从。」制可。五月,枢密臣又言:「比奉令旨,放散军人。臣等议,常制以三月一日放散,六月一日赴限,今放散既迟,可令于八月一日赴限。」从之。 仪仗军 世祖至元十二年十二月,上尊号、受册,告祭天地宗庙,调左、右、中三卫军五十人为跸街清路军。 武宗至大二年十二月,上尊号,百官行朝贺礼,枢密院调军一千人备仪仗。三年十月,上皇太后尊号,行册宝礼,用内外仪仗军数,及防护五色甲马军二百人。四年二月,合祭天地、太庙、社稷,用跸街清道及守内外壝门军一百八十人,命以围宿军为之,事毕还役。七月,以奉迎武宗玉册祔庙,用清路跸街军一百五十人,管军千户、百户各一员。九月,以祭享太庙,用跸街清路军一百五十人,千户、百户各一员。 仁宗皇庆元年三月,天寿节行礼,用内外仪仗军一千人。 英宗至治元年十一月,命有司选控鹤卫士,及色目、汉军以备卤簿仪仗。十二月,定卤簿队仗,用军士二千三百三十人,万户、千户、百户四十五员。仍议用军士一千九百五十人,万户、千户、百户五十九员,以备仪仗。 致和元年六月,以享太庙,用跸街清路军一百名,看盆军一百名,管军官千户、百户各一员。九月,行大礼,用擎执仪仗蒙古、汉军一千名。 文宗天历元年十一月,亲祭太庙,内外用仪仗并五色甲马军一千六百五十名,仍命指挥青山及洪副使摄折冲都尉提调。二年,正旦行礼,用仪仗军一千人。享太庙,用跸街清路军一百名,看守盆军一百名,管军千户、百户各一员。天寿节行礼,用仪仗军一千名。皇后册宝擎执仪仗,用军一千二百名,军官四员。 扈从军 世祖至元十七年三月,发忙古、抄儿赤所领河西军士,及阿鲁黑麾下二百人,入备扈从。 武宗至大二年,太后将幸五台,徽政院官请调军扈从。省臣议:「昔大太后尝幸五台,于住夏探马赤及汉军内,各起扈从军三百人,今遵故事。」从之。十一月,枢密院臣言:「去岁六卫汉军内,以诸处兴建工役,故用六千军士于上都。臣等议,来岁车驾行幸,复令骑卒六千人,备车马器仗,与步卒二千人扈从。」制可。 看守军 世祖至元二十五年十一月,以军守都城外仓。初,大都城内仓敖有军守之,城外丰闰、丰实、广贮、通济四仓无守者。至是收粮颇多,丞相桑哥以为言,乃依都城内仓例,每仓发军五人守之。十二月,中书省臣言:「枢密院公廨后,有仓贮粮,乞调军五人看守。」从之。 成宗大德四年二月,调军五百人,于新浚河内看闸。 武宗至大四年六月,帝御大安阁,枢密院官奏:「尝奉旨,令各门置军守备。臣等议,探马赤军士去其所戍地远,卒莫能至,拟发阿速、唐兀等军,参汉军用之,各门置五十人。」制可。 仁宗延祐元年闰三月,隆禧院官言:「初,世祖影殿,有军士守之。今武宗御容于大崇恩福元寺安置,宜依例调军守卫。」从之。三年二月,岭北省乞军守卫仓库,命于丑汉所属万户三千探马赤军内,摘军三百人与之。 英宗至治元年,增守太庙墙垣军。初,以卫士军人共守围宿,故止用蒙古军四百人,至是以卫士守内墙垣,其外壖止用军士,乃增至八百人,复命佥院哈散、院判阿剌铁木儿领之。四月,敕搠思吉斡节儿八哈失寺内,常令军士五人守卫。 巡逻军 仁宗皇庆元年三月,丞相铁木迭儿奏:「每岁既幸上京,于各宿卫中留卫士三百七十人,以备巡逻,今岁多盗贼,宜增百人,以严守御。」制可。仍命枢密与中书分领之。延祐七年五月,诏留守司及虎贲司官,亲率众于夜巡逻。 镇遏军 仁宗延祐元年闰三月,枢密院官奏:「中书省言,江浙春运粮八十三万六千二百六十石,取日开洋,前来直沽,请预差军人镇遏。」诏依年例,调军一千名,命右卫副都指挥使伯颜往镇遏之。三年四月,海运至直沽,枢密院官奏:「今岁军数不敷,乞调军士五百人巡镇。」从之。七年四月,调海运镇遏军一千人,如旧制。 镇戍 元初以武功定天下,四方镇戍之兵亦重矣。然自其始而观之,则太祖、太宗相继以有西域、中原,而攻取之际,屯兵盖无定向,其制殆不可考也。世祖之时,海宇混一,然后命宗王将兵镇边徼襟喉之地,而河洛、山东据天下腹心,则以蒙古、探马赤军列大府以屯之。淮、江以南,地尽南海,则名藩列郡,又各以汉军及新附等军戍焉。皆世祖宏规远略,与二三大臣之所共议,达兵机之要,审地理之宜,而足以贻谋于后世者也。故其后江南三行省,尝以迁调戍兵为言,当时莫敢有变其法者,诚以祖宗成宪,不易于变更也。然卒之承平既久,将骄卒惰,军政不修,而天下之势遂至于不可为,夫岂其制之不善哉,盖法久必弊,古今之势然也。今故著其调兵屯守之制,而列之为镇戍焉。 世祖中统元年五月,诏汉军万户,各于本管新旧军内摘发军人,备衣甲器仗,差官领赴燕京近地屯驻:万户史天泽一万四百三十五人,张马哥二百四十人,解成一千七百六十人,糺叱剌四百六十六人,斜良拔都八百九十六人,扶沟马军奴一百二十九人,内黄铁木儿一百四十四人,赵奴怀四十一人,鄢陵胜都古六十五人。十一月,命右三部尚书怯烈门、平章政事赵璧领蒙古、汉军,于燕京近地屯驻;平章塔察儿领武卫军一万人,屯驻北山;汉军、质子军及签到民间诸投下军,于西京、宣德屯驻。复命怯列门为大都督,管领诸军勾当,分达达军为两路,一赴宣德、德兴,一赴兴州。其诸万户汉军,则令赴潮河屯守。后复以兴州达达军合入德兴、宣德,命汉军各万户悉赴怀来、缙山川中屯驻。 三年十月,诏田德实所管固安质子军九百十六户,及平滦州刘不里剌所管质子军四百户,还元管地面屯驻。 至元七年,以金州军八百隶东川统军司,还成都,忽朗吉军戍东川。十一年正月,以忙古带等新旧军一万一千人戍建都。调襄阳府生券军六百人、熟券军四百人,由京兆府镇戍鸭池,命金州招讨使钦察部领之。十二月,调西川王安抚、杨緫帅军与火尼赤相合,与丑汉、黄兀剌同镇守合答之城。 十二年二月,诏以东川新得城寨,逼近夔府,恐南兵来侵,发巩昌路补签军三千人戍之。三月,海州丁安抚等来降,选五州丁壮四千人,守海州、东海。 十三年十月,命别速○、忽别列八都儿二人为都元帅,领蒙古军二千人、河西军一千人,守斡端城。 十五年三月,分扬州行省兵,于隆兴府初置行省,分兵诸路调遣,江西省军为最少,至是以南广地阔,阻山溪之险,命铁木儿不花领兵一万人赴之,合元帅塔出军,以备战守。四月,诏以伯颜、阿术所调河南新签军三千人,还守庐州。六月,命荆湖北道宣慰使塔海调遣夔府诸军士。七月,诏以塔海征夔军之还戍者,及扬州、江西舟师,悉付水军万户张荣实将之,守御江中。八月,命江南诸路戍卒,散归各所属万户屯戍。初,渡江所得城池,发各万户部曲士卒以戍之,久而亡命死伤者众,续至者多不著行伍,至是纵还各营,以备屯戍。安西王相府言:「川蜀既平,城邑山寨洞穴凡八十三所,其渠州礼义城等处凡三十三所,宜以兵镇守,余悉撤去。」从之。九月,诏发东京、北京军四百人,往戍应昌府,其应昌旧戍士卒,悉令散归。十一月,定军民异属之制,及蒙古军屯戍之地。先是,以李璮叛,分军民为二,而异其属,后因平江南,军官始兼民职,遂因之。凡以千户守一郡,则率其麾下从之,百户亦然,不便。至是,令军民各异属,如初制。士卒以万户为率,择可屯之地屯之,诸蒙古军士,散处南北及还各奥鲁者,亦皆收聚。令四万户所领之众屯河北,阿术二万户屯河南,以备调遣,余丁定其版籍,编入行伍,俾各有所属,遇征伐则遣之。 十六年二月,命万户孛术鲁敬,领其麾下旧有士卒守湖州。先是,以唐、邓、均三州士卒二百八十八人属敬麾下,后迁戍江陵府,至是还之。四月,定上都戍卒用本路元籍军士。国制,郡邑镇戍士卒,皆更相易置,故每岁以他郡兵戍上都,军士罢于转输。至是,以上都民充军者四千人,每岁令备镇戍,罢他郡戍兵。六月,碉门、鱼通及黎、雅诸处民户,不奉国法,议以兵戍其地。发新附军五百人、蒙古军一百人、汉军四百人,往镇戍之。七月,以西川蒙古军七千人、新附军三千人,付皇子安西王。命阇里铁木儿以戍杭州军六百九十人赴京师,调两淮招讨小冢蒙古军,及自北方回探马赤军代之。八月,调江南新附军五千驻太原,五千驻大名,五千驻卫州。又发探马赤军一万人,及夔府招讨张万之新附军,俾四川西道宣慰使也罕的斤将之,戍斡端。 十七年正月,诏以他令不罕守建都,布吉○守长河西之地,无令迁易。三月,同知浙东道宣慰司事张铎言:「江南镇戍军官不便,请以时更易置之。」国制,既平江南,以兵戍列城,其长军之官,皆世守不易,故多与富民树党,因夺民田宅居室,蠹有司政事,为害滋甚。铎上言,以为皆不迁易之弊,请更其制,限以岁月迁调之,庶使初附之民,得以安业也。五月,命枢密院调兵六百人,守居庸关南、北口。七月,敕更代广州镇戍士卒。初以丞相伯颜等麾下合必赤军二千五百人,从元帅张弘范征广王,因留戍焉。岁久皆贫困,多死亡者。至是,命更代之。复以扬州行省四万户蒙古军,更戍潭州。十月,发砲卒千人入甘州,备战守。十二月,八番罗甸宣慰司请增戍卒。先是,以三千人戍八番,后征亦奚不薛,分摘其半。至是师还,宣慰司复请益兵,以备战守,从之。 十八年正月,命万户张珪率麾下往就潭州,还其祖父所领亳州士卒,并统之。二月,以合必赤军三千戍扬州。十月,高丽王并行省皆言,金州、合浦、固城、全罗州等处,沿海上下,与日本正当冲要,宜设立镇边万户府屯镇,从之。十一月,诏以征东留后军,分镇庆元、上海、澉浦三处上船海口。 十九年二月,命唐兀○于沿江州郡,视便宜置军镇戍,及谕鄂州、扬州、隆兴、泉州等四省,议用兵戍列城。徙浙东宣慰司于温州,分军戍守江南,自归州以及江阴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四月,调扬州合必赤军三千人镇泉州。又潭州行省以临川镇地接占城及未附黎洞,请立緫管府,一同镇戍,从之。七月,以隆兴、西京军士代上都戍卒,还西川。先是,上都屯戍士卒,其奥鲁皆在西川,而戍西川者,多隆兴、西京军士,每岁转饷,不胜劳费,至是更之。 二十年八月,留蒙古军千人戍扬州,余悉纵还。扬州所有蒙古士卒九千人,行省请以三分为率,留一分镇戍。史塔剌浑曰:「蒙古士卒悍勇,孰敢当,留一千人足矣。」从之。十月,发干讨虏军千人,增戍福建行省。先是,福建行省以其地险,常有盗负固为乱,兵少不足战守,请增蒙古、汉军千人。枢密院议以刘万奴所领干讨虏军益之。 二十一年四月,诏潭州蒙古军依扬州例,留一千人,余悉放还诸奥鲁。十月,增兵镇守金齿国,以其地民户刚狠,旧尝以汉军、新附军三千人戍守,今再调探马赤、蒙古军二千人,令药剌海率赴之。 二十二年二月,诏改江淮、江西元帅招讨司为上、中、下三万户府,蒙古、汉人、新附诸军,相参作三十七翼。上万户:宿州、蕲县、真定、沂郯、益都、高邮、沿海,七翼。中万户:枣阳、十字路、邳州、邓州、杭州、怀州、孟州、真州,八翼。下万户:常州、镇江、颍州、庐州、亳州、安庆、江阴水军、益都新军、湖州、淮安、寿春、扬州、泰州、弩手、保甲、处州、上都新军、黄州、安丰、松江、镇江水军、建康,二十二翼。每翼设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各一人,以隶所在行院。 二十四年五月,调各卫诸色军士五百人于平滦,以备镇戍。十月,诏以广东系边徼之地,山险人稀,兼江西、福建贼徒聚集,不时越境作乱,发江西行省忽都铁木儿麾下军五千人,往镇守之。 二十五年二月,调扬州省军赴鄂州,代镇戍士卒。三月,诏黄州、蕲州、寿昌诸军还隶江淮省。始三处旧置镇守军,以近鄂州省,尝分隶领之,至是军官以为言,遂仍其旧。辽阳行省言,懿州地接贼境,请益兵镇戍,从之。四月,调江淮行省全翼一下万户军,移镇江西省。从皇子脱欢士卒及刘二拔都麾下一万人,皆散归各营。十一月,增军戍咸平府,以察忽、亦儿思合言其地实边徼,请益兵镇守,以备不虞故也。 二十六年二月,命万户刘得禄以军五千人,镇守八番。 二十七年六月,调各行省军于江西,以备镇戍,俟盗贼平息,而后纵还。九月,以元帅那怀麾下军四百人守文州。调江淮省下万户府军于福建镇戍。十一月,江淮行省言:「先是丞相伯颜及元帅阿术、阿塔海等守行省时,各路置军镇戍,视地之轻重,而为之多寡,厥后忙古○代之,悉更其法,易置将吏士卒,殊失其宜。今福建盗贼已平,惟浙东一道,地极边恶,贼所巢穴,请复还三万户以镇守之。合剌带一军戍沿海、明、台,亦怯烈一军戍温、处,札忽带一军戍绍兴、婺州。其宁国、徽州初用土兵,后皆与贼通,今尽迁之江北,更调高邮、泰州两万户汉军戍之。扬州、建康、镇江三城,跨据大江,人民繁会,置七万户府。杭州行省诸司府库所在,置四万户府。水战之法,旧止十所,今择濒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分兵阅习,伺察诸盗。钱塘控扼海口,旧置战舰二十艘,今增置战舰百艘,海船二十艘。」枢密院以闻,悉从之。 二十八年二月,调江淮省探马赤军及汉军二千人,于脱欢太子侧近扬州屯驻。二十九年,以咸平府、东京所屯新附军五百人,增戍女直地。 三十年正月,诏西征探马赤军八千人,分留一千或二千,余令放还。皇子奥鲁赤、大王术伯言,切恐军散衅生,宜留四千,还四千,从之。五月,命思播黄平、镇远拘刷亡宋避役手号军人,以增镇守。七月,调四川行院新附军一千人,戍松山。 成宗元贞元年七月,枢密院官奏:「刘二拔都儿言,初鄂州省安置军马之时,南面止是潭州等处,后得广西海外四州、八番洞蛮等地,疆界阔远,阙少戍军,复增四万人。今将元属本省四翼万户军分出,军力减少。臣等谓刘二拔都儿之言有理,虽然江南平定之时,沿江安置军马,伯颜、阿术、阿塔海、阿里海牙、阿剌罕等,俱系元经攻取之人,又与近臣月儿鲁、孛罗等枢密院官同议安置者。乞命通军事、知地理之人,同议增减安置,庶后无弊。」从之。 二年五月,江浙行省言:「近以镇守建康、太平保定万户府全翼军马七千二百一十二名,调属湖广省,乞分两淮戍兵,于本省沿海镇遏。」枢密院官议:「沿江军马,系伯颜、阿术安置,勿令改动,止于本省元管千户、百户军内,发兵镇守之。」制可。九月,诏以两广海外四州城池戍兵,岁一更代,往来劳苦。给俸钱,选良医,往治其疾病者。命三二年一更代之。 三年二月,调扬州翼邓新万户府全翼军马,分屯蕲、黄。 大德元年三月,陕西平章政事脱烈伯领緫帅府军三千人,收捕西番回,诏留緫帅军百人及阶州旧军、秃思马军各二百人守阶州,余军还元翼。湖广省请以保定翼万人,移镇郴州,枢密院官议:「此翼乃张柔所领征伐旧军,宜迁入鄂州省屯驻,别调兵守之。」七月,招收亡宋左右两江土军千人,从思明上思等处都元帅昔剌不花言也。十一月,河南行省言:「前扬州立江淮行省,江陵立荆湖行省,各统军马,上下镇遏。后江淮省移于杭州,荆湖省迁于鄂州,黄河之南,大江迤北,汴梁古郡设立河南江北行省,通管江淮、荆湖两省元有地面。近年并入军马,通行管领,所属之地,大江最为紧要,两淮地险人顽,宋亡之后,始来归顺。当时沿江一带,斟酌缓急,安置定三十一翼军马镇遏,后迁调十二翼前去江南,余有一十九翼,于内调发,止存元额十分中一二。况两淮、荆襄自古隘要之地,归附至今,虽即宁静,宜虑未然。乞照沿江元置军马,迁调江南翼分,并各省所占本省军人,发还元翼,仍前镇遏。」省院官议,以为「沿江安置三十一翼军马之说,本院无此簿书,问之河南省官孛鲁欢,其省亦无枢密院文卷,内但称至元十九年,伯颜、玉速铁木儿等共拟其地安置三万二千军,后增二千,緫三万四千,今悉令各省差占及逃亡事故者还充役足矣。又孛鲁欢言,去年伯颜点视河南省见有军五万二百之上,又若还其占役事故军人,则共有七八万人。此数之外,脱欢太子位下有一千探马赤、一千汉军,阿剌八赤等哈剌鲁亦在其地,设有非常,皆可调用。据各省占役,緫计军官、军人一万三千八百八十一名,军官二百九名,军人一万三千六百七十二名,内汉军五千五百八十名,新附军八千二十八名,蒙古军六十四名。江浙省占役军官、军人四千九百五十七名,湖广省占役军官、军人七千六百三名,福建省占役军官、军人一千二百七十二名,江西省出征收捕未回新附军四十九名,悉令还役。」江浙省亦言:「河南行省见占本省军人八千八百三十三名,亦宜遣还镇遏。」有旨,两省各差官赴阙辨议。 二年正月,枢密院臣言:「阿剌、脱忽思所领汉人、女直、高丽等军二千一百三十六名内,有称海对阵者,有久戍四五年者,物力消乏,乞于六卫军内分一千二百人,大同屯田军八百人,彻里台军二百人,緫二千二百人往代之。」制可。三月,诏各省合并镇守军,福建所置者合为五十三所,江浙所置者合为二百二十七所,江西元立屯军镇守二百二十六所,减去一百六十二所,存六十四所。 三年三月,沅州贼人啸聚,命以毗阳万户府镇守辰州,镇巢万户府镇守沅州、靖州,上均万户府镇守常德、澧州。 五年三月,诏河南省占役江浙省军一万一千四百七十二名,除洪泽、芍陂屯田外,余令发还元翼。 七年四月,调碉门四川军一千人,镇守罗罗斯。 八年二月,以江南海口军少,调蕲县王万户翼汉军一百人、甯万户翼汉军一百人、新附军三百人守庆元,自乃颜来者蒙古军三百人守定海。 武宗至大二年七月,枢密院臣言:「去年日本商船焚掠庆元,官军不能敌。江浙省言,请以庆元、台州沿海万户府新附军往陆路镇守,以蕲县、宿州两万户府陆路汉军移就沿海屯镇。臣等议,自世祖时,伯颜、阿术等相地之势,制事之宜,然后安置军马,岂可轻动。前行省忙古○等亦言,以水陆军互换迁调,世祖有训曰:『忙古得非狂醉而发此言!以水路之兵习陆路之伎,驱步骑之士而从风水之役,难成易败,于事何补。』今欲御备奸宄,莫若从宜于水路沿海万户府新附军三分取一,与陆路蕲县万户府汉军相参镇守。」从之。 四年十月,以江浙省尝言:「两浙沿海濒江隘口,地接诸蕃,海寇出没,兼收附江南之后,三十余年,承平日久,将骄卒惰,帅领不得其人,军马安置不当,乞斟酌冲要去处,迁调镇遏。」枢密院官议:「庆元与日本相接,且为倭商焚毁,宜如所请,其余迁调军马,事关机务,别议行之。」十二月,云南八百媳妇、大、小彻里等作耗,调四川省蒙古、汉军四千人,命万户囊加部领,赴云南镇守。其四川省言:「本省地方,东南控接荆湖,西北襟连秦陇,阻山带江,密迩蕃蛮,素号天险,古称极边重地,乞于存恤歇役六年军内,调二千人往。」从之。 仁宗皇庆元年十一月,诏江西省瘴地内诸路镇守军,各移近地屯驻。 延祐四年四月,河南行省言:「本省地方宽广,关系非轻,所属万户府俱于临江沿淮上下镇守方面,相离省府,近者千里之上,远者二千余里,不测调度,卒难相应。况汴梁系国家腹心之地,设立行省,别无亲临军马,较之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等处,俱有随省军马,惟本省未蒙拨付。」枢密院以闻,命于山东河北蒙古军、河南淮北蒙古军两都万户府,调军一千人与之。十一月,陕西都万户府言:「碉门探马赤军一百五十名,镇守多年,乞放还元翼。」枢密院臣议:「彼中亦系要地,不宜放还,止令于元翼起遣一百五十名,三年一更镇守。元调四川各翼汉军一千名,镇守碉门、黎、雅,亦令一体更代。」 泰定四年三月,陕西行省尝言:「奉元建立行省、行台,别无军府,唯有蒙古军都万户府,远在凤翔置司,相离三百五十余里,缓急难用。乞移都万户府于奉元置司,军民两便。」及后陕西都万户府言:「自大德三年命移司酌中安置,经今三十余年,凤翔离大都、土番、甘肃俱各三千里,地面酌中,不移为便。」枢密议:「陕西旧例,未尝提调军马,况凤翔置司三十余年,不宜移动。」制可。十二月,河南行省言:「所辖之地,东连淮、海,南限大江,北抵黄河,西接关陕,洞蛮草贼出没,与民为害。本省军马俱在濒海沿江安置,远者二千,近者一千余里,乞以砲手、弩军两翼,移于汴梁,并各万户府摘军五千名,设万户府随省镇遏。」枢密院议:「自至元十九年,世祖命知地理省院官共议,于濒海沿江六十三处安置军马。时汴梁未尝置军,扬州冲要重地,置五翼军马并砲手、弩军。今亲王脱欢太子镇遏扬州,提调四省军马,此军不宜更动。设若河南省果用军,则不塔剌吉所管四万户蒙古军内,三万户在黄河之南、河南省之西,一万户在河南省之南,脱别台所管五万户蒙古军俱在黄河之北、河南省东北,阿剌铁木儿、安童等两侍卫蒙古军在河南省之北,共十一卫翼蒙古军马,俱在河南省周围屯驻。又本省所辖一十九翼军马,俱在河南省之南,沿江置列。果用兵,即驰奏于诸军马内调发。」从之。

【元史‧卷一百 志第四十八 兵三】

马政 西北马多天下,秦、汉而下,载籍盖可考已。元起朔方,俗善骑射,因以弓马之利取天下,古或未之有。盖其沙漠万里,牧养蕃息,太仆之马,殆不可以数计,亦一代之盛哉。 世祖中统四年,设群牧所,隶太府监。寻升尚牧监,又升太仆院,改卫尉院。院废,立太仆寺,属之宣徽院。后隶中书省,典掌御位下、大斡耳朵马。其牧地,东越耽罗,北逾火里秃麻,西至甘肃,南暨云南等地,凡一十四处,自上都、大都以至玉你伯牙、折连怯呆儿,周回万里,无非牧地。 马之群,或千百,或三五十,左股烙以官印,号大印子马。其印,有兵古、贬古、阔卜川、月思古、斡栾等名。牧人曰哈赤、哈剌赤;有千户、百户,父子相承任事。自夏及冬,随地之宜,行逐水草,十月各至本地。朝廷岁以九月、十月遣寺官驰驿阅视,较其多寡,有所产驹,即烙印取勘,收除见在数目,造蒙古、回回、汉字文册以闻,其緫数盖不可知也。凡病死者三,则令牧人偿大牝马一,二则偿二岁马一,一则偿牝羊一,其无马者以羊、驼、牛折纳。 太庙祀事暨诸寺影堂用乳酪,则供牝马;驾仗及宫人出入,则供尚乘马。车驾行幸上都,太仆卿以下皆从,先驱马出健德门外,取其肥可取乳者以行,汰其羸瘦不堪者还于群。自天子以及诸王百官,各以脱罗毡置撒帐,为取乳室。车驾还京师,太仆卿先期遣使征马五十酝都来京师。酝都者,承乳车之名也。既至,俾哈赤、哈剌赤之在朝为卿大夫者,亲秣饲之,日酿黑马乳以奉玉食,谓之细乳。每酝都,牝马四十。每牝马一,官给刍一束、菽八升。驹一,给刍一束、菽五升。菽贵,则其半以小稻充。自诸王百官而下,亦有马乳之供,酝都如前之数,而马减四之一,谓之粗乳。刍粟要旬取给于度支,寺官亦以旬诣闲厩阅肥瘠。又自世祖而下山陵,各有酝都,取马乳以供祀事,号金陵挤马,越五年,尽以与守山陵使者。 凡御用位下、正宫位下、随朝诸色目人员,甘肃、土番、耽罗、云南、占城、芦州、河西、亦奚卜薛、和林、斡难、怯鲁连、阿剌忽马乞、哈剌木连、亦乞里思、亦思浑察、成海、阿察脱不罕、折连怯呆儿等处草地,内及江南、腹里诸处,应有系官孳生马、牛、驼、驴、羊点数之处,一十四道牧地,各千户、百户等名目如左: 东路折连怯呆儿等处,玉你伯牙、上都周围,哈剌木连等处,阿剌忽马乞等处,斡斤川等处,阿察脱不罕,甘州等处,左手永平等处,右手固安州等处,云南亦奚卜薛,芦州,益都,火里秃麻,高丽耽罗国。 一,折连怯呆儿等处御位下:折连怯呆儿地哈剌赤千户买买、买的、撒台、怯儿八思、阔阔来、塔失铁木儿、哈剌那海、伯要○、也儿的思、撒的迷失、教化、太铁木儿、塔都、也先、木薛肥、不思塔八、不儿都、麻失不颜台、撒敦。按赤、忽里哈赤千户下百户脱脱木儿。兀鲁兀内土阿八剌哈赤阔阔出。彻彻地撒剌八。薛里温你里温斡脱忽赤哈剌铁木儿。哈思罕地僧家奴。玉你伯牙断头山百户哈只。 一,玉你伯牙等处御位下:玉你伯牙地哈剌赤百户忽儿秃哈、兀都蛮、燕铁木儿、暗出忽儿、也先秃满、玉龙铁木儿、月思哥、明里不兰。 大斡耳朵位下:乞剌里郭罗赤马某等。哈里牙儿苟赤别铁木儿。伯只剌苟赤阿蓝答儿。阿察儿伯颜苟赤教化的等。塔鲁内亦儿哥赤、塔里牙赤等。伯只剌阿塔赤忽儿秃哈。桃山太师月赤察儿分出铁木儿等。伯颜只鲁干阿塔赤秃忽鲁等。玉你伯牙奴秃赤、火你赤。 一,哈剌木连等处御位下:阿失温忽都地八都儿。希彻秃地吉儿○。哈察木敦。火石脑儿哈塔、咬罗海牙、撒的。换撒里真按赤哈答。须知忽都哈剌赤别乞。军脑儿哈剌赤火罗思。玉龙○彻。云内州拙里牙赤昌罕。察罕脑儿欠昔思。棠树儿安鲁罕。石头山秃忽鲁。牙不罕你里温脱脱木儿。开成路黑水河不花。 大斡耳朵位下:完者。 一,阿剌忽马乞等处御位下:阿剌忽马乞地哈剌赤百户按不怜、干铁哥、火石铁木儿、末赤、卯罕、不兰奚、孛罗罕。怯鲁连地哈剌赤千户床八失,百户怯儿的、小薛干、别铁列不作、孛罗、串都、也速、典列、坦的里、也里迷失、忙兀鷿。斡难地兰盏儿、未者、哈只不花等。 大斡耳朵位下:阿剌忽马乞按灰等。阔苦地阔赤斤等。 一,斡斤川等处御位下:斡斤川地哈剌赤千户月鲁、阿剌铁木儿、塔塔塔察儿。拙里牙赤斡罗孙,马塔哈儿哈地哈剌为千户当失、燕忽里,欢差太难。阔阔地兀奴忽赤忙兀○。怯鲁连八剌哈赤八儿麻思。 大斡耳朵位下:马塔哈儿哈怯连口只儿哈忽。 一,阿察脱不罕等处御位下:阿察脱不罕地哈赤守纳。斡川札马昔宝赤忙哥撒儿。火罗罕按赤秃忽赤。青海后火义罕塔儿罕、按赤也先。黄兀儿不剌按赤末儿哥、忽林失。应里哥地按赤哈丹、忽台迷失。应吉列古哈剌赤不鲁。亦儿浑察西哈剌赤。答兰速鲁哈剌赤八只吉儿。哈儿哈孙不剌哈剌赤阿儿秃。 大斡耳朵位下:怯鲁连火你赤塔剌海。 一,甘州等处御位下:口千子哈剌不花一所。奥鲁赤一所。阿剌沙阿兰山兀都蛮。亦不剌金一所。宽彻干。塔塔安地普安。胜回地刘子緫管。阔阔思地太铁木儿等。甘州等处杨住普。拨可连地撒儿吉思。只哈秃屯田地安童一所。哈剌班忽都拙里牙赤耳眉。 一,左手永平等处御位下:永平地哈剌赤千户六十。乐亭地拙里牙赤、阿都赤、答剌赤迷里迷失,亦儿哥赤马某撒儿答。香河按赤定住、亦马赤速哥铁木儿。河西务爱牙赤孛罗○。漷州哈剌赤脱忽察。桃花岛青昔宝赤赤班等。大斡耳朵位下:河西务玉提赤百户马札儿。 一,右手固安州四怯薛八剌哈赤平章那怀为长:固安州哈剌赤脱忽察,哈赤忽里哈赤、按赤不都儿。真定昔宝赤脱脱。左卫哈剌赤塔不○。青州哈剌赤阿哈不花。涿州哈剌赤不鲁哈思。 一,云南亦奚卜薛铁木儿不花为长。一,芦州。一,益都哈剌赤忽都铁木儿。一,火里秃麻太胜忽儿为长。一,高丽耽罗。 屯田 古者寓兵于农,汉、魏而下,始置屯田为守边之计。有国者善用其法,则亦养兵息民之要道也。国初,用兵征讨,遇坚城大敌,则必屯田以守之。海内既一,于是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或因古之制,或以地之宜,其为虑盖甚详密矣。大抵芍陂、洪泽、甘、肃、瓜、沙,因昔人之制,其地利盖不减于旧;和林、陕西、四川等地,则因地之宜而肇为之,亦未尝遗其利焉。至于云南八番,海南、海北,虽非屯田之所,而以为蛮夷腹心之地,则又因制兵屯旅以控扼之。由是而天下无不可屯之兵,无不可耕之地矣。今故著其建置增损之概,而内外所辖军民屯田,各以次列焉。 枢密院所辖 左卫屯田:世祖中统三年三月,调枢密院二千人,于东安州南、永清县东荒土及本卫元占牧地,立屯开耕,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户所,为军二千名,为田一千三百一十顷六十五亩。 右卫屯田:世祖中统三年三月,调本卫军二千人,于永清、益津等处立屯开耕,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户所。其屯军田亩之数,与左卫同。 中卫屯田:世祖至元四年,于武清、香河等县置立。十一年,以各屯地界,相去百余里,往来耕作不便,迁于河西务、荒庄、杨家口、青台、杨家白等处。其屯军之数,与左卫同,为田一千三十七顷八十二亩。 前卫屯田:世祖至元十五年九月,以各省军人备侍卫者,于霸州、保定、涿州荒闲地土屯种,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户所。屯军与左卫同,为田一千顷。 后卫屯田:置立岁月与前卫同。后以永清等处田亩低下,迁昌平县之太平庄。泰定三年五月,以太平庄乃世祖经行之地,营盘所在,春秋往来,牧放卫士头匹,不宜与汉军立屯,遂罢之,止于旧立屯所,耕作如故。屯军与左卫同,为田一千四百二十八顷一十四亩。 武卫屯田:世祖至元十八年,发迤南军人三千名,于涿州、霸州、保定、定兴等处置立屯田,分设广备、万益等六屯,别立农政院以领之。二十二年,罢农政院为司农寺,自后与民相参屯种。二十五年,别立屯田万户府,分管屯种军人。二十六年,以屯军属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兼领屯田事。仁宗皇庆元年,改属卫率府,后复归之武卫。英宗至治元年,命以广备、利民二千户军人所耕地土,与左卫率府忙古○屯田千户所互相更易。屯军三千名,为田一千八百四顷四十五亩。 左翼屯田万户府:世祖至元二十六年二月,罢蒙古侍卫军从人之屯田者,别以斡端、别十八里回还汉军,及大名、卫辉两翼新附军,与前、后二卫迤东还戍士卒合并屯田,设左、右翼屯田万户府以领之。遂于大都路霸州及河间等处立屯开耕,置汉军左右手二千户、新附军六千户所,为军二千五十一名,为田一千三百九十九顷五十二亩。 右翼屯田万户府:其置立岁月,与左翼同。成宗大德元年十一月,发真定军人三百名,于武清县崔黄口增置屯田。仁宗延祐五年四月,立卫率府,以本府屯田并属詹事院,后复归之枢密,分置汉军千户所三,别置新附军千户所一,为军一千五百四十人,为田六百九十九顷五十亩。 忠翊侍卫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十一月,命各万户府,摘大同、隆兴、太原、平阳等处军人四千名,于燕只哥赤斤地面及红城周回,置立屯田,开耕荒田二千顷,仍命西京宣慰司领其事,后改立大同等处屯储万户府以领之。成宗大德十一年,改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仍领屯田。武宗至大四年,以黄华岭新附屯田军一千人并归本卫,别立屯署。是年,改大同侍卫为中都威卫,属之徽政院,分屯军二千置弩军翼,止以二千人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户所,黄华岭新附军屯如故。仁宗延祐二年,迁红城屯军于古北口、太平庄屯种。五年,复签中都威卫军八百人,于左都威卫所辖地内,别立屯署。七年十二月,罢左都威卫及太平庄、白草营等处屯田,复于红城周回立屯,仍属中都威卫。英宗至治元年,始改为忠翊侍卫,屯田如故,为田二千顷。后移置屯所,不知其数。 左、右钦察卫屯田:世祖至元二十四年,发本卫军一千五百一十二名,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户所,及钦察屯田千户所,于清州等处屯田。英宗至治二年,始分左、右钦察卫,以左右手屯田千户所分属之。文宗天历二年,创立龙翊侍卫,复以隶焉。为军左手千户所七百五名,右手千户所四百三十七名,钦察千户所八百名。为田左手千户所一百三十七顷五十亩,右手千户所二百一十八顷五十亩,钦察千户所三百顷。 左卫率府屯田:武宗至大元年六月,命于大都路漷州武清县及保定路新城县置立屯田。英宗至治元年,以武卫与左卫率府屯田地界,相离隔绝,不便耕作,命以两卫屯地互更易之,分置三翼屯田千户所,为军三千人,为田一千五百顷。 宗仁卫屯田:英宗至治二年八月,发五卫汉军二千人,于大宁等处创立屯田,分置两翼屯田千户所,为田二千顷。 宣忠扈卫屯田:文宗至顺元年十二月,命收聚讫一万斡罗斯,给地一百顷,立宣忠扈卫亲军万户府屯田,依宗仁卫例。 大司农司所辖 永平屯田緫管府:世祖至元二十四年八月,以北京采取材木百姓三千余户,于滦州立屯,设官署以领其事,为户三千二百九十,为田一万一千六百一十四顷四十九亩。 营田提举司:不详其建置之始,其设立处所在大都漷州之武清县,为户军二百五十三,民一千二百三十五,析居放良四百八十,不兰奚二百三十二,火者一百七十口,独居不兰奚一十二口,黑瓦木丁八十二名,为田三千五百二顷九十三亩。 广济署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二年正月,以崔黄口空城屯田,岁涝不收,迁于清、沧等处。后大司农寺以尚珍署旧领屯夫二百三十户归之,既又迁济南、河间五百五十户,平滦、真定、保定三路屯夫四五百十户,并入本屯,为户共一千二百三十,为田一万二千六百顷三十八亩。 宣徽院所辖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緫官府:世祖至元十六年,募民开耕涟、海州荒地,官给禾种,自备牛具,所得子粒官得十之四,民得十之六,仍免屯户徭役,屡欲中废不果。二十七年,所辖提举司一十九处,并为十二。其后再并,止设八处,为户一万一千七百四十三,为田一万五千一百九十三顷三十九亩。 丰闰署:世祖至元二十二年,创立于大都路蓟州之丰闰县,为户八百三十七,为田三百四十九顷。 宝坻屯:世祖至元十六年,签大都属邑编民三百户,立屯于大都之宝坻县,为田四百五十顷。 尚珍署:世祖至元二十三年,置立于济宁路之兖州,为户四百五十六,为田九千七百一十九顷七十二亩。 腹里所辖军民屯田 大同等处屯储緫管屯田:成宗大德四年,以西京黄华岭等处田土颇广,发军民九千余人,立屯开耕。六年,始设屯储军民緫管万户府。十一年,放罢汉军还红城屯所,止存民夫在屯。仁宗时,改万户府为緫管府,为户军四千二十,民五千九百四十五,为田五千顷。 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屯田:世祖至元十七年十二月,月儿鲁官人言:「近于灭捏怯土、赤纳赤、高州、忽兰若班等处,改置驿传,臣等议,可于旧置驿所设立屯田。」从之。二十八年,发虎贲亲军二千人入屯。二十九年,增军一千,凡立三十四屯,于上都置司,为军三千人,佃户七十九,为田四千二百二顷七十九亩。 岭北行省屯田 世祖至元二十一年,并和林阿剌○元领军一千人入五条河。成宗元贞元年,摘六卫汉军一千名,赴称海屯田。大德三年,以五条河汉军悉并入称海。仁宗延祐三年,罢青海屯田,复立屯于五条河。六年,分拣蒙古军五千人,复屯田青海。七年,命依世祖旧制,称海、五条河俱设屯田,发军一千人于五条河立屯。英宗时,立屯田万户府,为户四千六百四十八,为田六千四百余顷。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所辖屯田 大宁路海阳等处打捕屯田所:世祖至元二十三年,以大宁、辽阳、平滦诸路拘刷漏籍、放良、孛兰奚人户,及僧道之还俗者,立屯于瑞州之西濒海荒地开耕,设打捕屯田緫管府。成宗大德四年,罢之,止立打捕屯田所,为户元拨并召募共一百二十二,为田二百三十顷五十亩。 浦峪路屯田万户府: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十月,为蛮军三百户、女直一百九十户,于咸平府屯种。三十年,命本府万户和鲁古○领其事,仍于茶剌罕、剌怜等处立屯。三十一年,罢万户府屯田。仁宗大德二年,拨蛮军三百户属肇州蒙古万户府,止存女直一百九十户,依旧立屯,为田四百顷。 金复州万户府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一年五月,发新附军一千二百八十一户,于忻都察置立屯田。二十六年,分京师应役新附军一千人,屯田哈思罕关东荒地。三十年,以玉龙帖木儿、塔失海牙两万户新附军一千三百六十户,并入金复州,立屯耕作,为户三千六百四十一,为田二千五百二十三顷。 肇州蒙古屯田万户府:成宗元贞元年七月,以乃颜不鲁古赤及打鱼水达达、女直等户,于肇州旁近地开耕,为户不鲁古赤二百二十户,水达达八十户,归附军三百户,续增渐丁五十二户。 河南行省所辖军民屯田 南阳府民屯:世祖至元二年正月,诏孟州之东,黄河之北,南至八柳树、枯河、徐州等处,凡荒闲地土,可令阿术、阿剌罕等所领士卒,立屯耕种,并摘各万户所管汉军屯田。六年,以攻襄樊军饷不足,发南京、河南、归德诸路编民二万余户,于唐、邓、申、裕等处立屯。八年,散还元屯户,别签南阳诸色户计,立营田使司领之。寻罢,改立南阳屯田緫管府。后复罢,止隶有司,为户六千四十一,为田一万六百六十二顷七亩。 洪泽万户府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三年,立洪泽南北三屯,设万户府以统之。先是,江淮行省言:「国家经费,粮储为急,今屯田之利,无过两淮,况芍陂洪泽皆汉、唐旧尝立屯之地,若令江淮新附汉军屯田,可岁得粮百五十余万石。」至是从之。三十一年,罢三屯万户,止立洪泽屯田万户府以统之。其置立处所,在淮安路之白水塘、黄家疃等处,为户一万五千九百九十四名,为田三万五千三百一十二顷二十一亩。 芍陂屯田万户府:世祖至元二十一年二月,江淮行省言:「安丰之芍陂,可溉田万余顷,乞置三万人立屯。」中书省议:「发军士二千人,姑试行之。」后屯户至一万四千八百八名。 德安等处军民屯田緫管府:世祖至元十八年,以各翼取到汉军,及各路拘收手号新附军,分置十屯,立屯田万户府。三十一年,改立緫管府,为民九千三百七十五名,军五千九百六十五名,为田八千八百七十九顷九十六亩。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所辖军民屯田 陕西屯田緫管府:世祖至元十一年正月,以安西王府所管编民二千户,立栎阳、泾阳、终南、渭南屯田。十八年,立屯田所。十九年,以军站屯户拘收为怯怜口户计,放还而无所归者,籍为屯户,立安西、平凉屯田,设提领所以领之。二十九年,立凤翔、镇原、彭原屯田,放罢至元十年所签接应成都、延安军人,置立民屯,设立屯田所,寻改为军屯,令千户所管领。三十年,复更为民屯,为户凤翔一千一百二十七户;镇原九百一十三户;栎阳七百八十六户,后存六百五十户;泾阳六百九十六户,后存六百五十八户;彭原一千二百三十八户;安西七百二十四户,后存二百六十二户;平凉二百八十八户;终南七百七十一户,后存七百一十三户;渭南八百一十一户,后存七百六十六户。为田凤翔九十顷一十二亩,镇原四百二十六顷八十五亩,栎阳一千二十顷九十九亩,泾阳一千二十顷九十九亩,彭原五百四十五顷六十八亩,安西四百六十七顷七十八亩,平凉百一十五顷二十亩,终南九百四十三顷七十六亩,渭南一千二百二十二顷三十一亩。 陕西等处万户府屯田:世祖至元十九年二月,以盩厔南系官荒地,发归附军,立孝子林、张马村军屯。二十年,以南山把口子巡哨军人八百户,于盩厔之杏园庄、宁州之大昌原屯田。二十一年,发文州镇戍新附军九百人,立亚柏镇军屯,复以燕京戍守新附军四百六十三户,于德顺州之威戎立屯开耕。为户孝子林屯三百一户,张马村屯三百一十三户,杏园庄屯二百三十三户,大昌原屯四百七十四户,亚柏镇屯九百户,威戎屯四百六十三户。为田孝子林二十三顷八十亩,张马村七十三顷八十亩,杏园庄一百一十八顷三十亩,大昌原○百五十八顷七十九亩,亚柏镇二百六十八顷五十九亩,威戎一百六十四顷八十亩。 贵赤延安緫管府屯:世祖至元十九年,以拘收赎身、放良、不兰奚及漏籍户计,于延安路探马赤草地屯田,为户二千二十七,为田四百八十六顷。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辖所军民屯田 宁夏等处新附军万户府屯田:世祖至元十九年三月,发迤南新附军一千三百八十二户,往宁夏等处屯田。二十一年,遣塔塔里千户所管军人九百五十八户屯田,为田一千四百九十八顷三十三亩。 管军万户府屯田:世祖至元十八年正月,命肃州、沙州、瓜州置立屯田。先是,遣都元帅刘恩往肃州诸郡,视地之所宜,恩还言宜立屯田,遂从之。发军于甘州黑山子、满峪、泉水渠、鸭子翅等处立屯,为户二千二百九十,为田一千一百六十六顷六十四亩。 宁夏营田司屯田:世祖至元八年正月,签发己未年随州、鄂州投降人民一千一百七户,往中兴居住。十一年,编为屯田户,凡二千四百丁。二十三年,续签渐丁,得三百人,为田一千八百顷。 宁夏路放良官屯田:世祖至元十一年,从安抚司请,以招收放良人民九百四户,编聚屯田,为田四百四十六顷五十亩。 亦集乃屯田:世祖至元十六年,调归附军人于甘州,十八年,以充屯田军。二十二年,迁甘州新附军二百人,往屯亦集乃合即渠开种,为田九十一顷五十亩。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所辖屯田 赣州路南安寨兵万户府屯田:成宗大德二年正月,以赣州路所辖信丰、会昌、龙南、安远等处,贼人出没,发寨兵及宋旧役弓手,与抄数漏籍人户,立屯耕守,以镇遏之,为户三千二百六十五,为田五百二十四顷六十八亩。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所辖屯田 汀、漳屯田:世祖至元十八年,以福建调军粮储费用,依腹里例,置立屯田,命管军緫管郑楚等,发镇守士卒年老不堪备征战者,得百有十四人,又募南安等县居民一千八百二十五户,立屯耕作。成宗元贞三年,命于南诏、黎、畬各立屯田,摘拨见戍军人,每屯置一千五百名,及将所招陈吊眼等余党入屯,与军人相参耕种。为户汀州屯一千五百二十五名,漳州屯一千五百一十三名。为田汀州屯二百二十五顷,漳州屯二百五十顷。 高丽国立屯 高丽屯田:世祖至元七年创立,是时东征日本,欲积粮饷,为进取之计,遂以王𬘯、洪茶丘等所管高丽户二千人,及发中卫军二千人,合婆娑府、咸平府军各一千人,于王京东宁府、凤州等一十处,置立屯田,设经略司以领其事,每屯用军五百人。 四川行省所辖军民屯田二十九处 广元路民屯:世祖至元十三年,从利州路元帅言,广元实东西两川要冲,支给浩繁,经理系官田亩,得九顷六十亩,遂以褒州刷到无主人口,偶配为十户,立屯开种。十八年,发新得州编民七十七户屯田,为户共八十七。 叙州宣抚司民屯:世祖至元十一年,命西蜀四川经略使起立屯田。十五年,签长宁军、富顺州等处编民四百七十五户,立屯耕种。十九年,续签一百六十户。二十年,叙州签民一千九百户。二十五年,富顺州复签民六百八户,增人旧屯。二十七年,取勘析出屯户,得二百八十四。成宗元贞二年,复放罢站户一千一十七户,依旧屯田。緫之为户四千四百四十四。 绍庆路民屯:世祖至元十九年,于本路未当差民户内,签二十三户,置立屯田。二十年,于彭水县籍管万州寄户内,签拨二十户。二十一年,签彭水县未当差民户三十二户增入。二十六年,屯户贫乏者多负逋,复签彭水县编民一十六户补之。为户九十一。 嘉定路民屯:世祖至元十九年,签亡宋编民四户,置立屯田。成宗元贞元年,拨成都义士军八户增入。为户一十二。顺庆路民屯:世祖至元十二年,签顺庆民三千四百六十八户,置立屯田。十九年,复于民户内,差拨一千三百三十六户置民屯。二十年,复签二百一十二户增入。緫之五千一十六户。 潼州府民屯:世祖至元十一年,签本府编民及义士军二千二百二十四户,立屯。十三年,复签民一百四十二户。二十一年,行省遣使于遂宁府择监夫之老弱废疾者,得四十六户,签充屯户。緫之二千四百一十二户。 夔路緫管府民屯:世祖至元十一年置,累签本路编民至五千二十七户,续于新附军内签老弱五十六户增入。 重庆路民屯:世祖至元十一年置,累于江津、巴县、泸州、忠州等处,签拨编民二千三百八十七户,并召募,共三千五百六十六户。 成都路民屯:世祖至元十三年,签阴阳人四十户,办纳屯粮。二十二年,续签泸州编民九十七户,充屯田户。三十一年,续签千户高德所管民一十四户。保宁万户府军屯:世祖至元二十六年,保宁府言:「本管军人,一户或二丁三丁,父兄子弟应役,实为重并,若又迁于 成都屯种,去家隔远,逃匿必多。乞令本府在营士卒,及夔路守镇军人,止于保宁沿江屯种。」从之。签军一千二百名。二十七年,发屯军一百二十九人,从万户也速迭儿西征,别签渐丁军人入屯,为户一千三百二十九名,为田一百一十八顷二十七亩。 叙州等处万户府军屯:成宗元贞二年,改立叙州军屯,迁遂宁屯军二百三十九人,于叙州宣化县喁口上下荒地开耕,为田四十一顷八十三亩。 重庆五路守镇万户府军屯:仁宗延祐七年,发军一千二百人,于重庆路三堆、中嶆、赵市等处屯耕,为田四百二十顷。 夔路万户府军屯:世祖至元二十一年,从四川行省议,除沿边重地,分军镇守,余军一万人,命官于成都诸处择膏腴地,立屯开耕,为户三百五十一人,为田五十六顷七十亩,凡创立十四屯。 成都等路万户府军屯:于本路崇庆州义兴乡楠木园置立,为户二百九十九人,为田四十二顷七十亩。 河东陕西等路万户府军屯:置立于灌州之青城、陶坝及崇庆州之大栅头等处,为户一千三百二十八名,为田二百八顷七亩。 广安等处万户府军屯:置立于成都路崇庆州之七宝坝,为户一百五十名,为田二十六顷二十五亩。保宁万户府军屯:置立于崇庆州晋原县之金马,为户五百六十四名,为田七十五顷九十五亩。 叙州万户府军屯:置立于灌州之青城,为户二百二十一名,为田三十八顷六十七亩。 五路万户府军屯:置立于成都路崇庆州之大栅镇孝感乡及灌州青城县之怀仁乡,为户一千一百六十一名,为田二百三顷一十七亩。 兴元金州等处万户府军屯:置立于崇庆州晋原县孝感乡,为户三百四十四名,为田五十六顷。 随路八都万户府军屯:置立于灌州青城、温江县,为户八百三十二名,为田一百六十二顷五十七亩。 旧附等军万户府军屯:置立于灌州青城县、崇庆州等处,为户一千二名,为田一百二十九顷五十亩。 砲手万户府军屯:置立于灌州青城县龙池乡,为户九十六名,为田一十六顷八十亩。 顺庆军屯:置立于晋原县义兴乡、江源县将军桥,为户五百六十五名,为田九十八顷八十七亩。 平阳军屯:置立于灌州青城、崇庆州大栅头,为户三百九十八名,为田六十九顷六十五亩。 遂宁州军屯:为户二千名,为田三百五十顷。嘉定万户府军屯:世祖至元二十一年,摘蒙古、汉军及嘉定新附军三百六十人,于崇庆州、青城等处屯田。二十八年,还之元翼,止余屯军一十三名,为田二顷二十七亩。 顺庆等处万户府军屯: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发军于沿江下流汉初等处屯种,为户六百五十六名,为田一百一十四顷八十亩。 广安等处万户府军屯:世祖至元二十七年,拨广安旧附汉军一百一十八名,于新明等处立屯开耕,为田二十顷六十五亩。 云南行省所辖军民屯田一十二处 威楚提举司屯田:世祖至元十五年,于威楚提举盐使司拘刷漏籍人户充民屯,本司就领其事,与中原之制不同,为户三十三,为田一百六十五双。 大理金齿等处宣尉司都元帅府军民屯:世祖至元十二年,命于所辖州县拘刷漏籍人户,得二千六十有六户,置立屯田。十四年,签本府编民四百户益之。十八年,续签永昌府编民一千二百七十五户增入。二十六年,立大理军屯,于爨僰军内拨二百户。二十七年,复签爨僰军人二百八十一户增入。二十八年,续增一百一十九户。緫之民屯三千七百四十一户,军屯六百户,为田军民己业二万二千一百五双。 鹤庆路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签鹤庆路编民一百户立民屯。二十七年,签爨僰军一百五十二户立军屯,为田军屯六百八双,民屯四百双,俱己业。 武定路緫管府军屯:世祖至元二十七年,以云南戍军粮饷不足,于和曲、禄劝二州爨僰军内,签一百八十七户,立屯耕种,为田七百四十八双。 威楚路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立威楚民屯,拘刷本路漏籍人户,得一千一百双。二十七年,始立屯军,于本路爨僰军内签三百九十九户,内一十五户官给荒田六十双,余户自备己业田一千五百三十六双。 中庆路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置立中庆民屯,于所属州县内拘刷漏籍人户,得四千一百九十七户,官给田一万七千二十二双,自备己业田二千六百二双。二十七年,始立军屯,用爨僰军人七百有九户,官给田二百三十四双,自备己业田二千六百一双。 曲靖等处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立曲靖路民屯,拘刷所辖州郡诸色漏籍人户七百四十户立屯。十八年,续签民一千五百户增入,其所耕之田○官给一千四百八十双,自备己业田三千双。十二年,立澂江民屯,所签屯户 与曲靖同,凡一千二百六十户。二十六年,始立军屯,于爨僰军内签一百六十九户。二十七年,复签二百二十六户增入。十二年,立仁德府民屯,所签屯户○与澂江同 凡八十户官给田一百六十双。二十六年,始立军屯,签爨僰军四十四户。二十七年,续签五十六户增入○所耕田亩四百双,俱系军人己业。 乌撒宣慰司军民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七年,立乌撒路军屯,以爨僰军一百一十四户屯田。又立东川路民屯,屯户亦系爨僰军人,八十六户,皆自备己业。 临安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立临安民屯二处,皆于所属州县拘刷漏籍人户开耕。宣慰司所管民屯三百户,田六百双。本路所管民屯二千户,田三千四百双。二十七年,续立爨僰军屯,为户二百八十八,为田一千一百五十二双。 梁千户翼军屯:世祖至元三十年,梁王遣使诣云南行省言,以汉军一千人置立屯田。三十一年,发三百人备镇戍巡逻,止存七百人,于乌蒙屯田,后迁于新兴州,为田三千七百八十九双。 罗罗斯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军民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七年,立会通民屯,屯户系爨僰土军二户。十六年,立建昌民屯,拨编民一百四户。二十三年,发爨僰军一百八十户,立军屯。是年,又立会川路民屯,发本路所辖州邑编民四十户。十六年,立德昌路民屯,发编民二十一户。二十年,始立军屯,发爨僰军人一百二十户。 乌蒙等处屯田緫管府军屯:仁宗延祐三年,立乌蒙军屯。先是云南行省言:「乌蒙乃云南咽喉之地,别无屯戍军马,其地广阔,土脉膏腴,皆有古昔屯田之迹,乞发畏吾儿及新附汉军屯田镇遏。」至是从之。为户军五千人,为田一千二百五十顷。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所辖屯田三处 海北海南道宣慰司都元帅府民屯:世祖至元三十年,召募民户并发新附士卒,于海南、海北等处置立屯田。成宗元贞元年,以其地多瘴疠,纵屯田军二千人还各翼,留二千人与召募民之屯种。大德三年,罢屯田万户府,屯军悉令还役,止令民户八千四百二十八户屯田,琼州路五千一十一户,雷州路一千五百六十六户,高州路九百四十八户,化州路八百四十三户,廉州路六十户。为田琼州路二百九十二顷九十八亩,雷州路一百六十五顷五十一亩,高州路四十五顷,化州路五十五顷二十四亩,廉州路四顷八十八亩。 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撞兵屯田:成宗大德二年,黄圣许叛,逃之交趾,遗弃水田五百四十五顷七亩。部民有吕瑛者,言募牧兰等处及融庆溪洞徭、撞民丁,于上浪、忠州诸处开屯耕种。十年,平大任洞贼黄德宁等,以其地所遗田土,续置籐州屯田。为户上浪屯一千二百八十二户,忠州屯六百一十四户,那扶屯一千九户,雷留屯一百八十七户,水口屯一千五百九十九户。续增籐州屯,二百八顷一十九亩。 湖南道宣慰司衡州等处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五年,调德安屯田万户府军士一千四百六十七名,分置衡州之清化、永州之乌符、武冈之白仓,置立屯田。二十七年,募衡阳县无土产居民,得九户,增入清化屯。为户清化屯军民五百九户;乌符屯军民五百户,白仓屯同。为田清化屯一百二十顷一十九亩,乌符屯一百三顷五十亩,白仓屯八十六顷九十二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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