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 第10页
○王延 王延,字世美,郑州长丰人也。少好学,尝以赋谒梁相李琪,琪为之称誉,荐为即墨县令。冯道作相,与延故人,召拜左补阙。迁水部员外郎,知制诰。拜中书舍人,权知贡举。吏部尚书卢文纪与故相崔协有隙。是时,协子颀方举进士,文纪谓延曰:“吾尝誉子于朝,贡举选士,当求实效,无以虚名取人。昔有越人善泅,生子方晬,其母浮之水上。人怪而问之,则曰:‘其父善泅,子必能之。’若是可乎?”延退而笑曰:“卢公之言,为崔协也,恨其父遂及其子邪!”明年,选颀甲科,人皆称其公。累迁刑部尚书,以太子少保致仕。卒,年七十三。 延为人重然诺,与其弟规相友爱,五代之际,称其家法焉。 ○马重绩 马重绩,字洞微,其先出于北狄,而世事军中。重绩少学数术,明太一、五纪、八象、《三统大历》,居于太原。唐庄宗镇太原,每用兵征伐,必以问之,重绩所言无不中,拜大理司直。明宗时,废不用。晋高祖以太原拒命,废帝遣兵围之,势甚危急,命重绩筮之,遇《同人》,曰:“天火之象,乾建而离明。健者君之德也,明者南面而向之,所以治天下也。同人者人所同也,必有同我者焉。《易》曰:‘战乎乾。’乾,西北也。又曰:‘相见乎离。’离,南方也。其同我者自北而南乎?乾,西北也,战而胜,其九月十月之交乎?”是岁九月,契丹助晋击败唐军,晋遂有天下。拜重绩太子右赞善大夫,迁司天监。明年,张从宾反,命重绩筮之,遇《随》,曰:“南瞻析木,木不自续,虚而动之,动随其覆。岁将秋矣,无能为也!”七月而从宾败。高祖大喜,赐以良马、器币。 天福三年,重绩上言:“历象,王者所以正一气之元,宣万邦之命。而古今所纪,考审多差,《宣明》气朔正而星度不验,《崇玄》五星得而岁差一日,以《宣明》之气朔,合《崇玄》之五星,二历相参,然后符合。自前世诸历,皆起天正十一月为岁首,用太古甲子为上元,积岁愈多,差阔愈甚。臣辄合二历,创为新法,以唐天宝十四载乙未为上元,雨水正月中气为气首。”诏下司天监赵仁锜、张文皓等考覈得失。仁锜等言:“明年庚子正月朔,用重绩历考之,皆合无舛。”乃下诏班行之,号《调元历》。行之数岁辄差,遂不用。重绩又言:“漏刻之法,以中星考昼夜为一百刻,八刻六十分刻之二十为一时,时以四刻十分为正,此自古所用也。今失其传,以午正为时始,下侵未四刻十分而为午。由是昼夜昏晓,皆失其正,请依古改正。”从之。重绩卒年六十四。 ○赵延义 赵延义,字子英,秦州人也。曾祖省躬通数术,避乱于蜀。父温珪,事蜀王建为司天监,每为建占吉凶,小不中,辄加诘责。温珪临卒,戒其子孙曰:“数术,吾世业,然吾仕乱国,得罪而几死者数矣!子孙能以佗道仕进者,不必为也。”然延义少亦以此仕蜀为司天监。蜀亡,仕唐为星官。延义兼通三式,颇善相人。契丹灭晋,延义随虏至镇州。李筠、白再荣谋逐麻答归汉,犹豫未决,延义假述数术赞成之。周太祖自魏以兵入京师,太祖召延义问:“汉祚短促者,天数邪?”延义言:“王者抚天下,当以仁恩德泽,而汉法深酷,刑罚枉滥,天下称冤,此其所以亡也!”是时,太祖方以兵围苏逢吉、刘铢第,欲诛其族,闻延义言悚然,因贷其族,二家获全。延义事周为太府卿、判司天监,以疾卒。 新五代史考 呜呼,五代礼乐文章,吾无取焉。其后世有欲知之者,不可以遗也。作《司天职方考》。 ○司天考第一 司天掌日月星辰之象。周天一岁,四时,二十四气,七十二候,行十日十二辰,以为历。而谨察其变者,以为占。占者,非常之兆也,以验吉凶,以求天意,以觉人事,其术藏于有司。历者,有常之数也,以推寒暑,以先天道,以勉人事,其法信于天下。术有时而用,法不可一日而差。差之毫厘,则乱天人之序,乖百事之时,盖有国之所重也。然自尧命羲、和见于《书》,中星闰余,略存其大法。而三代中间千有余岁,遗文旷废,《六经》无所述。而孔子之徒,亦未尝道也。至于后世,其学一出于阴阳之家,其事则重,其学则末。夫天人之际,远哉微矣,而使一艺之士,布算积分,上求数千万岁之前,必得甲子朔旦夜半冬至,而日、月、五星皆会于子,谓之上元,以为历始。盖自汉而后,其说始详见于世,其源流所自止于如此。是果尧、舜、三代之法欤?皆不可得而考矣。然自是以来,历家之术,虽世多不同,而未始不本于此。 五代之初,因唐之故,用《崇玄历》。至晋高祖时,司天监马重绩始更造新历,不复推古上元甲子冬至七曜之会,而起唐天宝十四载乙未为上元,用正月雨水为气首。初,唐建中时,术者曹士蔿始变古法,以显庆五年为上元,雨水为岁首,号《符天历》。然世谓之小历,只行于民间。而重绩乃用以为法,遂施于朝廷,赐号《调元历》。然行之五年,辄差不可用,而复用《崇玄历》。周广顺中,国子博士王处讷私撰《明玄历》于家。民间又有《万分历》,而蜀有《永昌历》、《正象历》,南唐有《齐政历》。五代之际,历家可考见者止于此。而《调元历》法既非古,《明玄》又止藏其家,《万分》止行于民间,其法皆不足纪。而《永昌》《正象》《齐政历》,皆止用于其国,今亦亡,不复见。 世宗即位,外伐僭叛,内修法度。端明殿学士王朴,通于历数,乃诏朴撰定。岁余,朴奏曰: ◎臣闻圣人之作也,在乎知天人之变者也。人情之动,则可以言知之;天道之动,则当以数知之。数之为用也,圣人以之观天道焉。岁月日时,由斯而成;阴阳寒暑,由斯而节;四方之政,由斯而行。夫为国家者,履端立极,必体其元;布政考绩,必因其岁;礼动乐举,必正其朔;三农百工,必顺其时;五刑九伐,必顺其气;庶务有为,必从其日月。是以圣人受命,必治历数。故五纪有常度,庶征有常应,正朔行之于天下也。 自唐之季,凡历数朝,乱日失天,垂将百载,天之历数,汨陈而已。陛下顺考古道,寅畏上天,咨询庶官,振举坠典。臣虽非能者,敢不奉诏。乃包万象以为法,齐七政以立元,测圭箭以候气,审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迟疾以推星,考黄道之斜正,辨天势之升降,而交蚀详焉。 夫立天之道,曰阴与阳。阴阳各有数,合则化成矣。阳之策三十六,阴之策二十四。奇偶相命,两阳三阴,同得七十二。同则阴阳之数合。七十二者,化成之数也。化成则谓之五行之数。五之,得期数。过之者谓之气盈,不及者谓之朔虚。至于应变分用,无所不通。故以七十二为经法。经者,常用之法也。百者,数之节也,随法进退,不失旧位,故谓之通法。以通法进经法,得七千二百,谓之统法。自元入经,先用此法,统历之诸法也。以通法进统法,得七十二万。气朔之下,收分必尽,谓之全率。以通法进全率,得七千二百万,谓之大率,而元纪生焉。元者,岁、月、日、时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当盈缩、先后之中,所谓七政齐矣。 古者植圭于阳城,以其近洛也。盖尚慊其中,乃在洛之东偏。开元十二年,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北距横野,中得浚仪之岳台,应南北弦,居地之中。大周建国,定都于汴。树圭置箭,测岳台晷漏,以为中数。晷漏正,则日之所至,气之所应,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缩。日盈月缩,则后中而朔。月盈日缩,则先中而朔。自古朓肉之法,率皆平行之数;入历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伦。《皇极》旧术,则迂回而难用。降及诸历,则疏远而多失。今以月离朓朒,随历校定,日躔朓朒,临用加减。所得者,入离定日也。一日之中,分为九限。每限损益,衰稍有伦。朓朒之法,可谓审矣。 赤道者,天之纮带也。其势圜而平,纪宿度之常数焉。黄道者,日轨也。其半在赤道内,半在赤道外,去极二十四度。当与赤道近,则其势斜;当与赤道远,则其势直。当斜,则日行宜迟;当直,则日行宜速。故二分前后加其度,二至前后减其度。九道者,月轨也。其半在黄道内,半在黄道外,去极远六度。出黄道,谓之正交;入黄道,谓之中交。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则比黄道益斜。若正交在春分之宿,中交在秋分之宿,则比黄道反直。若正交、中交在二至之宿,则其势差斜。故校去二至二分远近,以考斜正,乃得加减之数。自古虽有九道之说,盖亦知而未详,徒有祖述之文,而无推步之用。今以黄道一周,分为八节;一节之中,分为九道;尽七十二道,而使日月无所隐其斜正之势焉。九道之法,可谓明矣。 星之行也,近日而疾,远日而迟。去日极远,势尽而留。自古诸历,分段失实,隆降无准;今日行分尚多,次日便留;自留而退,惟用平行,仍以入段行度为入历之数;皆非本理,遂至乖戾。今校逐日行分积,以为变段。然后自疾而渐迟,势尽而留。自留而行,亦积微而后多。别立诸段变历,以推变差,俾诸段变差,际会相合。星之迟疾,可得而知之矣。 自古相传,皆谓去交十五度以下,则日月有蚀。殊不知日月之相掩,与暗虚之所射,其理有异。今以日月径度之大小,校去交之远近,以黄道之斜正,天势之升降,度仰视、旁视之分数,则交亏得其实矣。 臣考前世,无食神首尾之文。近自司天卜祝小术,不能举其大体,遂为等接之法。盖从假用,以求径捷,于是乎交有逆行之数。后学者不能详知,因言历有九曜,以为注历之常式。今并削而去之。谨以《步日》、《步月》、《岁星》、《步发敛》为四篇,合为《历经》一卷,《历》十一卷,《草》三卷,显德三年《七政细行历》一卷,以为《钦天历》。 昔在帝尧,钦若昊天。陛下考历象日月星辰,唐尧之道也。天道玄远,非微臣之所尽知。 世宗嘉之。诏司天监用之,以明年正月朔旦为始。
《显德钦天历》 演纪上元甲子,距今显德三年丙辰,积七千二百六十九万八千四百五十二算外。 《钦天》统法:七千二百。 《钦天》经法:七十二。 《钦天》通法:一百。 《钦天》步日躔术 岁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四十。 轨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朔率:二十一万二千六百二十,二十八。 岁策:三百六十五,一千七百六十,四十。 轨策:三百六十五,一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岁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二十。 轨中:一百八十二,四千五百二十二,四十。 朔策:二十九,三千八百二十,二十八。 气策:一十五,一千五百七十三,三十五。 象策:七,二千七百五十五,七。 周纪:六十。 岁差:八十四,四十。 辰则:六百;八刻二十四分。 ◎赤道宿次 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虚:一十度少。危:十七度。室:十六度。壁:九度。北方七宿九十八度少。 奎:十六度。娄: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毕:十七度。觜:一度。参:一十度。西方七宿八十一度。 井:三十三度。鬼:三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张:十八度。翼:十八度。轸:十七度。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东方七宿七十五度。 ◎中节
置岁率,以演纪上元距所求积年乘之,为气积。统法而一,为日。盈周纪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天正中气日辰及分秒也。以气策累加之,秒盈通法从分,分盈统法从日,日盈周纪去之,即各得次气日辰及分秒也。 ◎朔弦望 置气积,以朔率去之,不尽为闰余。用减气积,为朔积。统法而一,为日。盈周纪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天正常朔日辰及分秒也。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也。 ◎日躔入历 置岁率,以闰余减之,统法而一,为日。岁中以下为盈;以上,减去岁中为缩,即天正常朔加时所入也。累加象策,满岁中去之,盈缩互命,即四象所入也。 ◎日躔朓朒 置加时入历分秒,以其日损益率乘之,统法而一,损益其日朓朒数,为日躔朓朒定数。 ◎赤道日度 置气积,以轨率去之,余统法而一,为度;命赤道虚八算外,即天正中气加时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也。加岁中,以次命之,即夏至之宿也。 ◎黄道宿次 置二至日躔赤道宿度。距前后每五度为限,初率八,每限减一,盖九限,末率空,乃一度少强,亦限率空。其半当四立之宿。自后亦五度为限,初率空,每限增一,尽九限,末率八,殷二分之宿。自二分至二至,亦如之。各以限率乘所入限度,为分。经法而一,为度。二至前后各九限以减、二分前后各九限以加赤道宿,为黄道宿及分。就其分为少、太、半之数。 ◎黄道日度 置天正中气加时日躔赤道宿度。各与所入限率相乘,皆以统法通之;所入限率乘其分,以从之。经法而一,为分;盈统法,为度。用减赤道所躔,即天正中气加时日躔黄道宿度及分也。加岁中,以黄道宿次命之,即夏至加时日度及分也。 ◎午中日躔 置二至分,减去半法,为午后分;不足,反减,为午前分。以乘初日躔分,经法而一,午前以加、午后以减加时黄道日度,为午中日度及分也。各以次日躔分加之,满统法从度。依宿次命之,即次日午中日躔也。 ◎午中日躔入历 置天正中气午前分,便为午中入盈历日分。其在午后者,以午后分减岁中,为午中入缩历日分。累加一日,满岁中即去之,盈缩互命,为每日午中入历也。 ◎岳台中晷 置午中入历分,以其日损益率乘之,如统法而一,为分;分十为寸。用损益其下中晷数,为定数也。 ◎晨昏分 各置入历分,以其日损益率乘之,如统法而一,用损益其下晨分,即所求晨定分也。用损加、益减其下昏分,即所求昏定分也。 ◎日出入辰刻 置晨昏分,以一百八十加晨、减昏,为日出入分。各以辰则除,为辰数;余满经法,为刻;命辰数子正算外,则日出入辰刻也。 ◎昼夜刻 置日入分,以日出分减之,为昼分。用减统法,为夜分。各满经法,为昼夜刻。
◎五夜辰刻 置昏分,以辰则除,为辰数;经法除,为刻数。命辰数子正算外,即甲夜辰刻也。倍晨分,五约之,为更用分。又五约之,为筹用分。用累加甲夜,满辰则为辰,满经法为刻,即各得五夜辰刻也。 ◎昏晓中星 置昏分,减去半统,用乘轨率,统法除之,为距中分。盈统法,为度。加午中日躔,为昏中星;减之,为晓中星。 ◎赤道内外数 置入历分,以其日损益率乘之,如统法而一,用损益其下内外数;如不足损,则反损之;内外互命,即得所求赤道内外定数也。 ◎九服距轨数 置距岳台南北里数,以三百六十通之,为步。一千七百五十六除之,用北加、南减二千五百一十三,为其地戴中数以赤道内外定数,内减、外加之,即九服距轨数也。 ◎九服中晷 置距轨数,二十五乘之,一百三十七除,为天用分。置之,以二十二乘,六约之,用减四千,为晷法。又以天用分自相乘,如晷法而一,为地用分。相从为晷分,分十为寸,即得其地中晷也。 ◎九服刻漏 经法通轨中而半之,用自相乘,如其地戴中数而一;以乘二百六十三,经法除之,为漏法。通轨中于上,置赤道内外数于下,以下减上,余用乘之;盈漏法,为漏分。赤道内以减、赤道外以加一千六百二十,为其地晨分。减统法,为昏分。置晨昏分,各如岳台术入之,即得其地日出入辰刻、五夜辰刻、昏晓中星也。 《钦天》步月离术 离率:一十九万八千三百九十三,九。 交率:一十九万五千九百二十七,九十七,五十六。 离策:二十七,三千九百九十三,九。 交策:二十七,一千五百二十七,九十七,五十六。 望策:一十四,五千五百一十,一十四。 交中:一十三,四千三百六十三,九十八,七十八。 离朔:一,七千二十七,一十九。 交朔:二,二千二百九十二,三十,四十四。 中准:一千七百三十六。 中限:四千七百八十。 平离:九百六十三。 程节:八百。
◎月离入历 置朔积,以离率去之,余满统法为日,即天正常朔加时入历也。累加象策,盈离策去之,即弦望及次朔入历也。 ◎月离朓朒 置入历分,以日躔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程节除之,为限数。余乘所入限损益率,程节而一,用损益其限朓朒为定数。 ◎朔弦望定日 各以日躔月离朓朒定数,朓减、朒加朔弦望常分,为定日。定朔加时日入后,则进一日;有交见初则不进。弦望加时日未出,则退一日,日虽出有交见初亦如之。元日有交,则消息定之。定朔与后朔干同者,大;不同者,小;无中气者,为闰。 ◎朔望加时日度 各置日躔入历,以日躔月离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为定朔加时入历。以历分乘其日损益率,统法而一,损益其下盈缩数,为定数。置定朔历分,通法约之,以定数盈加、缩减之。各命以冬夏至之宿算外,即所求也。 ◎月离入交 置朔积,以交率去之,余满统法为日,即天正常朔入交泛日也。以望策累加之,盈交策去之,即望及次朔所入也。各以日躔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为入交常日。置月离朓朒定数,经法乘之,平离而一,朓减、朒加常分,即入交定日也。 ◎黄道正交月度 统法通朔交定日,以二百五十四乘之,十九而一。复以统法除,为入交度。用减其朔加时日度,即朔前月离正交黄道宿度也。 ◎九道宿次 月离出入黄道六度。变从八节,斜正不同。故月有九道。黄道八节,各有九限。若正交起,八节后第一限之宿,为月行其节第一道。起第二限之宿,为月行其节第二道,即以所起限为正交后第一限。初率八,每限减一,尽九限,末率空。又九限,初率空,每限增一,末率八,殷半交之宿。自后亦九限,初率八,每限减一,末率空。又九限,初率空,每限增一,末率八,复与黄道相会,谓之中交。自中交至正交,亦如之。各置所入限度,以限率乘之,为泛差。其正交、中交前后各九限,以距二至之宿限数乘之。半交前后各九限,以距二分之宿限数乘之:皆如经法而一,为黄道差。在冬至之宿后,正交前后各九限为减,中交前后各九限为加。在夏至之宿后,正交前后各九限为加,中交前后各九限为减。凡月正交后出黄道外,中交后入黄道内。其半交前后各九限,在春分之宿后,出黄道外,秋分之宿后,入黄道内:皆以差为加;在春分之宿后,入黄道内,秋分之宿后,出黄道外:皆以差为减。四约泛差,以黄道差减之,为赤道差。正交、中交前后各九限,皆以差为加。半交前后各九限,皆以差为减。以黄赤二差加减黄道,为九道宿次;就其分为少、太、半之数。八节各九道,七十二道周焉。 ◎九道正交月度 置月离正交黄道宿度;各以所入限率乘之,亦乘其分,经法约之,为泛差。用求黄赤二差,以加减之,即月离正交九道宿度也。 ◎九道朔月度 置月离正交九道宿度,以入交度加之,命以九道宿次,即其朔加时月离九道宿度也。 ◎九道望月度 置朔望加时日相距之度,以轨中加之,为加时象积。用加其朔九道月度,命以其道宿次,既所求也。自望推朔,亦如之。 ◎月离午中入历 置朔望月离入历,加半统,减去定分,各以日躔月离朓朒定数,朓减、肉加之,即所求也。 ◎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昏分,以定分减之,为前;不足,返减,为后。用乘其日离程,统法而一,满经法为度,为晨昏前后度。前加、后减加时月,为晨昏月度。 ◎晨昏象积
置加时象积,以前象前后度,前减、后加,又以后象前后度,前加、后减之,即所求也。 ◎每日晨昏月度 累计距后象离度,以减晨昏象积,为加;不足,反减之,为减。以距后象日数除之,用加减每日离度,为定度。累加晨昏月度,命以九道宿次,即所求。 ◎月去黄道度 置入交定日。交中以下,月行阳道;以上,去之,月行阴道:皆以经法通之。用减九百八十,余以乘之,五百五十六而一,为分;满经法为度。行阳道,在黄道外;行阴道,在黄道内,即所求月去黄道内外度也。 ◎日月食限 置定交行阴阳道日。半交中以下,为交后;以上,用减交中,为交前:皆以统法通之,为距交分。朔视距交分,阳道四千二百一十九、阴道一万三百八十三以下,日入食限。望视距交分阴阳道皆六千九百九十五以下,月入蚀限。 ◎日月食甚加时定分 置朔定分。半统以上,以半统减之;半统以下,用减半统:为距午分。十一乘之,经法而一。半统以下,以减半统;以上,以加朔定分:为日食加时定分。望以其日晨分与一千六百二十相减,余以二百四十五乘之,三百一十三而一;用减二百四十五,余以损益望定分,为月食加时定分。 ◎日食常准 置中准;与其日赤道内外数相乘,二千五百一十三除,为黄道出入食差。以距午分减半昼分以乘之,半昼分而一;赤道内以减、赤道外以加中准,为日食常准。 ◎日食定准 置日躔入历,以经法通之,三千二百八十七以下,用减三千二百八十七,为二至后;以上,减去三千二百八十七,为二分前。六千五百七十四以上,用减九千八百六十一,为二分后;以上,减去九千八百六十一,为二至前。各三约之,二至前后用减、二分前后用加二千七百七十二,为黄道斜正食差。以距午分乘之,半昼分而一,以加常准,为定准。 ◎日食分 以定准加中限,为阴道定准;减中限,为阳道定限。不足减者,反减之,为限外分。视阴道距交分,定准以上,定限以下,为阴道食;即置定限,以距交分减之,为距食分。定准以下,虽曰阴道,亦为阳道食;即加阳道定限,为距食分。其有限外分者,即减去限外分,为距食分。不足减者,不食。其阳道距交分,定限以下,为入定食限;即用减阳道定限,为距食分。各置距食分,皆以四百七十八除,为日食之大分;余为小分。命大分以十为限;命小分以半及强弱。 ◎月食分 视距交分,中准以下,皆既;以上,用减食限,为距食分。置之,以五百二十六除,为月食之大分;余为小分。命大分以十为限;命小分以半及强弱。 ◎月食泛用分 置距食分,一千九百一十二以上,用减四千七百八十;余自相乘,六万三千二百七十二除之;以减六百四十七,为泛用分。九百五十六以下,用减一千九百一十二,余以通法乘之,七百三十五而一;以减五百一十七,为泛用分。九百五十六以上,以距食分自相乘,二千三百六十二除之;用减三百八十七,为泛用分。 ◎月食泛用分 置距食分,二千一百四以上,用减五千二百六十;余自相乘,六万九千一百六十九除之;以减七百一十一,为泛用分。一千五十二以上,用减二千一百四十;余,七除之;以减五百六十七,为泛用分。一千五十二以下,以距食分减之;余自相乘,二千六百五十四而一;用减四百一十七,为泛用分。 ◎日月初末加时定分 各置泛用分,以平离乘之,其日离程而一,为定用分。以减朔望定分,为亏初。加之,为复末。加时常分,如食甚术推之,得亏初、复末定分。置初、甚、末定分,各以辰则除之,为辰;经法除之,为刻:即初、甚、末之辰刻也。 ◎亏食所起 日食起亏自西,月食起亏自东。其食分少者,月行阳道,则日食偏南,月食偏北;阴道,则日食偏北,月食偏南:此常数也。立春后,立夏前,食分多,则日食偏南,月食偏北;立秋后,立冬前,食分多,则日食偏北,月食偏南:此黄道斜正也。阳道交前,阴道交后,食分多,则日食偏南,月食偏北;阳道交后,阴道交前,食分多,则日食偏北,月食偏南:此九道斜正也。黄道比常数所偏差少,九道比黄道所偏又四分之一:皆据午而言之。若午前午后,一理偏南,一理偏北,及消息所食分数多少,以定初、甚、末之方,即各得所求也。
◎带食出入分 视其日出入分,在亏初定分已上,复末定分已下,即带食出入。食甚在出入分已下者,以出入分减复末定分,为带食差。食甚在出入分已上者,以亏初定分减出入分,为带食差。各置带食差,以距食分乘之,定用分而一,日以四百七十八、月以五百二十六除,为带食之大分;余为小分。 ◎食入更筹 各置初、甚、末定分。晨分已下,以昏分加之;昏分已上,昏分减之:皆更用分而一,为更数。余,筹用分而一,为筹数。 《钦天》步五星术 ◎岁星 周率:二百八十七万一千九百七十六,六。 变率:二十四万二千二百一十五,六十六。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一,七十八。 周策:三百九十八,六千三百七十六,六。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八十九。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一十七 三 三十七 二 二十四 顺疾 九十 一十六 六十三 一十一 一十三 顺迟 二十五 二 九 一 二十九 前留 二十六 三十二 退迟 一十四 一 一十二 空 二十八 退疾 二十七 四 三十八 一 三十七 退疾 二十七 四 三十八 一 三十七 退迟 一十四 一 一十二 空 二十八 后留 二十六 三十二 顺迟 二十五 二 九 一 二十九 顺疾 九十 一十六 六十三 一十一 一十三 夕伏 一十七 三 三十七 二 二十四 ◎荧惑
周率:五百六十一万五千四百二十二,一十一。 变率:二百九十八万五千六百六十一,七十一。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空。 周策:七百七十九,六千六百二十二,一十一。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空。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七十三 五十三 六十八 五十 五十八 顺疾 七十三 五十一 一 四十八 三 次疾 七十一 四十六 六十九 四十四 一十七 次迟 七十一 四十五 三十三 四十二 五十八 顺迟 六十二 一十九 二十九 一十八 二十 前留 八 六十九 退迟 一十 一 五十八 空 四十四 退疾 二十一 七 四十六 二 四十 退疾 二十一 七 四十六 二 四十 退迟 一十 一 五十八 空 四十四 后留 八 六十九 顺迟 六十二 一十九 二十九 一十八 二十 次迟 七十一 四十五 三十三 四十二 五十八 次疾 七十一 四十六 六十九 四十四 一十七 顺疾 七十三 五十一 一 四十八 三 夕伏 七十三 五十三 六十八 五十 五十八 ◎镇星 周率:二百七十二万二千一百七十六,九十。 变率:九万二千四百一十六,五十。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五十九,八十。 周策:三百七十八,五右七十六,九十。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七十九,九十。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一十九 二 七 一 一十四 顺疾 六十五 六 三十八 三 五十一 顺迟 一十九 空 六十三 空 三十五 前留 三十七 三 退迟 一十六 空 四十三 空 一十四 退疾 三十三 二 三十五 空 六十 退疾 三十三 二 三十五 空 六十 退迟 一十六 空 四十三 空 一十四 后留 三十七 三 顺迟 一十九 空 六十三 空 三十五 顺疾 六十五 六 三十八 三 五十一 夕伏 一十九 二 七 一 一十四 ◎太白 周率:四百二十万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变率:四百二十万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五十,五十六。 周策:五百八十三,六千五百四十三,九十六。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七十五,二十八。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夕见 四十二 五十三 四十 五十一 一十七 顺疾 九十六 一百二十一 五十七 一百一十六 三十九
次疾 七十三 八十 三十七 七十七 二 次迟 三十三 三十四 一 三十二 四十 顺迟 二十四 一十一 六十一 一十一 二十四 前留 六 六十九 退迟 四 一 二十二 空 三十一 退疾 六 三 六十五 一 二十二 夕伏 七 四 四十 一 三十七 晨见 七 四 四十 一 三十七 退疾 六 三 六十五 一 二十二 退迟 四 一 二十二 空 三十一 后留 六 六十九 顺迟 二十四 一十一 六十一 一十一 二十四 次迟 三十三 三十四 一 三十二 四十 次疾 七十三 八十 三十七 七十七 二 顺疾 九十六 一百二十一 五十七 一百一十六 三十九 晨伏 四十二 五十三 四十 五十一 一十七 ◎辰星 周率: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变率: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四十四。 周策:一百一十五,六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二十二。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夕见 一十七 三十四 一 二十九 五十四 顺疾 一十一 一十八 二十四 一十六 四
顺迟 一十六 一十一 四十三 一十 一十 前留 二 六十八 夕伏 一十一 六 二 晨见 一十一 六 二 后留 二 六十八 顺迟 一十六 一十一 四十三 一十 一十 顺疾 一十一 一十八 二十四 一十六 四 晨伏 一十七 三十四 一 二十九 五十四 ◎中日中星 置气积,以其星周率除之,为周数;不尽为天正中气积前合。用减岁率,为前年天正中气后合。如不足减,则加岁率以减之,为次前年天正中气后合。各以统法约之,为日、为度,即所求平合中日、中星也。置中日,以逐段变日累加之,即逐段中日也。置中星,以逐段变度顺加、退减之,即得逐段中星。金水夕伏晨见,皆退变也。 ◎入历 置变率。以周数乘之,以历率去之,余满统法为度。历中以下,为先;以上,减去历中,为后:即所求平合入历。以逐段变历累加之,得逐段入历也。 ◎后后定数 置入历分,以其度损益率乘之,经法而一,用损益其下先后数,即所求也。 ◎常日定星 置中日中星,各以先后定数,先加、后减之,留用前段先后数,太白顺伏见及前顺疾次疾后次迟次疾、辰星顺伏见及前疾后迟,并先减、后加之,即各为其段常日定星。置定星,以其年天正中气日躔黄道宿次加而命之,得逐段末日加时宿度也。 ◎盈缩定数 置常日,如岁中以下,为在盈;以上,减去岁中,余为在缩:即常日入盈缩历也。置历分。以其日损益率乘之,经法而一,用损益其下盈缩数,即得所求也。 ◎定日 置常日,以盈缩定数盈减、缩加之,为定日。以其年天正中气加而命之,即逐段末日加时日辰也。 ◎入中节 置定日,以气策除之,命起冬至,即所入气日数也。 ◎平行分 置定日,以前段定日减之,为日率;定星与前段定星相减,为度率。通度率,以经法乘之,通日率而一,为平行分。 ◎初末行分
近伏段与伏段平行分,合而半之,为其段近伏行分。以平行分减之,余减平行分,为其段远伏行分。近留段近留行分空。倍平行分为其段远留行分。其不近伏留段,皆以顺行二段平行分,合而半之,为前段末日、后段初日行分。各与其段平行分相减,平行分多,则加平行分;平行分少,则减平行分,即前段初日、后段末日行分。其不近伏留段,退行则以迟段近疾行分,为疾段近迟行分,所得与平行分相减,平行分多,则加之,少则减之:皆为远迟行分也。 ◎初行夜半宿次 置经法,以前段末日加时分减之:余乘前段末日行分,经法而一;用顺加、退减前段末日加时宿度,为其段初行昏后夜半宿度也。 ◎每日行分 初末行分相减,为差率。累计其段初行昏后夜半距后段初行昏后夜半日数除之,为日差。半日差,以减多、加少为其段初末定行分。置初定行分,用日差末多则累加、末少则累减,为每日行分。以每日行分顺加、退减初行昏后夜半宿度,为每日昏后夜半星所至宿度也。 ◎先定日昏后夜半宿次 自初日累计距所求日数,以乘其段日差;末多用加、末少用减初日行分,为其日行分。合初日而半之,以所累计日乘之,用顺加、退减其段初行昏后夜半宿次,即所求也。 《钦天》步发敛术 候策:五,五百二十四,四十五。 卦策:六,六百二十九,三十四。 外策:三,三百一十四,六十七。 维策:一十二,一千二百五十八,六十八。 气盈:一千五百七十三,三十五。 朔虚:三千三百九十九,七十二。 ◎气候图 冬至 十一月中 蚯蚓结 麋角解 水泉动 小寒 十二月节 雁北乡 鹊始巢 雉始雊 大寒 十二月中 鸡始乳 鸷鸟厉疾 水泽腹坚 立春 正月节 东风解冻 蛰虫始振 鱼上冰 雨水 正月中 獭祭鱼 鸿雁来 草木萌动 惊蛰 二月节 桃始华 仓庚鸣 鹰化为鸠 春分 二月中 玄鸟至 雷乃发声 始电 清明 三月节 桐始华 田鼠化为鴽 虹始见 谷雨 三月中 萍始生 鸣鸠拂其羽 戴胜降于桑 立夏 四月节 蝼蝈鸣 蚯蚓出 王瓜生
小满 四月中 苦菜秀 靡草死 小暑至 芒种 五月节 螗螂生 鵙始鸣 反舌无声 夏至 五月中 鹿角解 蜩始鸣 半夏生 小暑 六月节 温风至 蟋蟀居壁 鹰乃学习 大暑 六月中 腐草为萤 土润溽暑 大雨时行 立秋 七月节 凉风至 白露降 寒蝉鸣 处暑 七月中 鹰祭鸟 天地始肃 禾乃登 白露 八月节 鸿雁来 玄鸟归 群鸟养羞 秋分 八月中 雷乃收声 蛰虫坯户 水始涸 寒露 九月节 鸿雁来宾 雀入水为蛤 菊有黄华 霜降 九月中 豺祭兽 草木黄落 蛰虫咸俯 立冬 十月节 水始冰 地始冻 雉入水为蜃 小雪 十月中 虹藏不见 天气上腾地气下降 闭塞成冬 大雪 十一月节 鹖鸟不鸣 虎始交 荔挺出 ◎爻象图 冬至 《坎》初六 公《中孚》 辟 《复》 侯 《屯》内 小寒 《坎》九二 侯《屯》外 大夫 《谦》 卿 《睽》 大寒 《坎》六三 公《升》 辟 《临》 侯 《小过》内 立春 《坎》六四 侯《小过》外大夫 《蒙》 卿 《益》 雨水 《坎》九五 公《渐》 辟 《泰》 侯 《需》内 惊蛰 《坎》上六 侯《需》外 大夫 《随》 卿 《晋》 春分 《震》初九 公《解》 辟 《大壮》 侯 《豫》内 清明 《震》六二 侯《豫》外 大夫 《讼》 卿 《蛊》 谷雨 《震》六三 公《革》 辟 《夬》 侯 《旅》内 立夏 《震》九四 侯《旅》外 大夫 《师》 卿 《比》
小满 《震》六五 公《小畜》 辟 《乾》 侯 《大有》内 芒种 《震》上六 侯《大有》外大夫 《家人》 卿 《井》 夏至 《离》初九 公《咸》 辟 《姤》 侯 《鼎》内 小暑 《离》六二 侯《鼎》外 大夫 《丰》 卿 《涣》 大暑 《离》九三 公《履》 辟 《遁》 侯 《恒》内 立秋 《离》九四 侯《恒》外 大夫 《节》 卿 《同人》 处暑 《离》六五 公《损》 辟 《否》 侯 《巽》内 白露 《离》上九 侯《巽》外 大夫 《萃》 卿 《大畜》 秋分 《兑》初九 公《贲》 辟 《观》 侯 《归妹》内 寒露 《兑》九二 侯《归妹》外大夫 《无妄》 卿 《明夷》 霜降 《兑》六三 公《困》 辟 《剥》 侯 《艮》内 立冬 《兑》九四 侯《艮》外 大夫 《既济》 卿 《噬嗑》 小雪 《兑》九五 公《大过》 辟 《坤》 侯 《未济》内 大雪 《兑》上六 侯《未济》外大夫 《蹇》 卿 《颐》 ◎七十二候 各置中节,即初候也。以候策累加之,即次候也。 ◎六十四卦 置中气,即公卦也。以卦策累加之,即次卦也。置侯卦,以外策加之,即外卦也。 ◎五行用事 置四立之节而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用事之初也。置四季之节,各以维策加之,即土用事也。 ◎没日 中节分五千六百二十六秒六十五已上者,用减统法,为有没分。通气策以乘之,气盈而一,满统法为日;用加其气而命之,即所求没日也。 ◎灭日 常朔分朔虚已下者,为灭分。以朔率乘之,朔虚而一,盈统法为日;用加其朔而命之,即所求灭日也。 右朴所撰《钦天历经》四篇。《旧史》亡其《步发敛》一篇,而在者三篇,简略不完,不足为法。朴历世既罕传,予尝问于著作佐郎刘羲候叟,羲叟为予求得其本经,然后朴之历大备。羲叟好学知书史,尤通于星历,尝谓予曰:“前世造历者,其法不同而多差。至唐一行始以天地之中数作《大衍历》,最为精密。后世善治历者,皆用其法,惟写分拟数而已。至朴亦能自为一家。朴之历法,总日躔差为盈缩二历,分月离为迟疾二百四十八限,以考衰杀之渐,以审朓朒,而朔望正矣。校赤道九限,更其率数,以步黄道,使日躔有常度;分黄道八节,辨其内外,以揆九道,使月行如循环,而二曜协矣。观天势之升降,察轨道之斜正,以制食差,而交会密矣。测岳台之中晷,以辨二至之日夜,而轨漏实矣。推星行之逆顺、伏留,使舒亟有渐,而五纬齐矣。然不能宏深简易,而径急是取。至其所长,虽圣人出不能废也。”羲叟之言盖如此,览者得以考焉。
司天考第二 昔孔子作《春秋》而天人备。予述本纪,书人而不书天,予何敢异于圣人哉!其文虽异,其意一也。 自尧、舜、三代以来,莫不称天以举事,孔子删《诗》、《书》不去也。盖圣人不绝天于人,亦不以天参人。绝天于人则天道废,以天参人则人事惑,故常存而不究也。《春秋》虽书日食、星变之类,孔子未尝道其所以然者,故其弟子之徒,莫得有所述于后世也。然则天果与于人乎?果不与乎?曰:天,吾不知,质诸圣人之言可也。《易》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此圣人极论天人之际,最详而明者也。其于天地鬼神,以不可知为言,其可知者人而已。夫日中则昃,盛衰必复。天,吾不知,吾见其亏益于物者矣。草木之成者,变而衰落之;物之下者,进而流行之。地,吾不知,吾见其变流于物者矣。人之贪满者多祸,其守约者多福。鬼神,吾不知,吾见人之祸福者矣。天地鬼神,不可知其心,则因其著于物者以测之。故据其迹之可见者以为言,曰亏益,曰变流,曰害福。若人则可知者,故直言其情曰好恶。其知与不知,异辞也,参而会之,与人无以异也。其果与于人乎,不与于人乎,则所不知也。以其不可知,故常尊而远之;以其与人无所异也,则修吾人事而已。人事者,天意也。《书》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未有人心悦于下而天意怒于上者,未有人理逆于下而天道顺于上者。然则王者君天下,子生民,布德行政,以顺人心,是之谓奉天。至于三辰五星常动而不息,不能无盈缩差忒之变,而占之有中有不中,不可以为常者,有司之事也。本纪所述人君行事详矣,其兴亡治乱可以见。至于三辰五星逆顺变见,有司之所占者,故以其官志之,以备司天之所考。 呜呼,圣人既没,而异端起。自秦、汉以来,学者惑于灾异矣,天文五行之说,不胜其繁也。予之所述,不得不异乎《春秋》也,考者可以知焉。 开平二年夏四月辛丑,荧惑犯上将。甲寅,地震。四年十二月庚午,月有食之。 乾化元年春正月丙戌朔,日有食之。五月,客星犯帝坐。二年正月丙申,荧惑犯房第二星。戊申,月犯心大星。四月甲寅,月掩心大星。壬申,彗出于张;甲戌,彗出灵台。 同光元年十月辛未朔,日有食之。二年六月甲申,众星交流;丙戌,众星交流。八月戊子,荧惑犯星。十一月丁巳,地震。三年三月丙申,荧惑犯上相。戊申,月有食之。四月癸亥朔,日有食之。甲子,荧惑犯左执法。六月甲子,太白昼见。丙寅,岁犯右执法。己巳,太白昼见。庚寅,众星流,自二更尽三更而止。辛卯,众小星流于西南。九月甲辰,月有食之。丁未,天狗堕,有声如雷,野雉皆雊。丙辰,太白、岁相犯。十一月甲寅,地震。 天成元年三月,恶星入天库,流星犯天棓。四月庚戌,金犯积尸。六月乙未,众小星交流。七月己未,月犯太白。庚申,太白昼见。乙丑,月入南斗魁。八月乙酉朔,日有食之。癸卯,太白犯心大星。乙巳,月犯五诸侯。辛亥,荧惑犯上将。九月丁巳,月犯心大星。己巳,月犯昴。庚午,荧惑犯右执法;己卯,荧惑犯左执法。十月戊子,荧惑犯上相。己丑至于庚子,日月赤而无光。丙午,月掩左执法。十一月丁丑,月晕匝火、木。戊寅,月犯金、木、土。十二月戊戌,荧惑犯氐。乙巳,月掩庶子。二年正月甲戌,荧惑、岁相犯。二月辛卯,荧惑犯键闭。三月戊午,月掩鬼。庚申,众小星流于西北。己巳,荧惑犯上相。乙亥,月入羽林。四月丁亥,月犯右执法;癸卯,月入羽林。六月辛丑,荧惑犯房。八月己卯朔,日有食之。庚子,月犯五诸侯。九月壬子,岁犯房。庚申,月入羽林;壬申,月犯上将。十月壬午,月犯五诸侯。癸未,地震。十一月乙卯,月入羽林。辛未,地震;壬申,地震。十二月癸未,地震。三年春正月壬申,金、火合于奎。二月丁丑朔,日有食之。四月丁酉,月犯五诸侯;五月丁巳,月掩房距星;六月乙酉,月掩心庶子;癸巳,月入羽林。自正月至于是月,宗人、宗正摇不止。七月乙卯,月入南斗魁。闰八月癸卯朔,荧惑犯上将。戊申,月犯南斗。乙卯,荧惑犯右执法。庚戌,太白犯右执法。九月庚辰,土、木合于箕。辛巳,金、火合于轸。十月庚午,彗出西南。十一月戊子,月掩轩辕大星。乙未,太白犯镇,月掩房。十二月壬寅朔,荧惑犯房,金、木相犯于斗。乙卯,月有食之。四年正月癸巳,月入南斗魁。二月辛酉,月及火、土合于斗。三月壬辰,岁犯牛。六月癸丑,月有食之,既。七月丁丑,月入南斗。九月丙子,荧惑入哭星。十二庚戌,月有食之,既。 长兴元年六月癸巳朔,日有食之。乙卯,太白犯天鐏。八月己亥,月犯南斗。乙卯,月犯积尸。九月辛酉朔,众小星交流而殒。十一月壬戌,荧惑犯氐。十二月丙辰,荧惑犯天江。二年正月乙亥,太白犯羽林。庚辰,月犯心距星;二月丁未,月犯房。四月甲寅,荧惑犯羽林。五月癸亥,太白昼见。闰五月乙巳,岁昼见。六月壬午,地震。八月丁巳,辰犯端门。九月丙戌,众星交流;丁亥,众星交流而殒。戊子,太白昼见。丁未,雷。十一月甲申朔,日有食之。丙戌,太白犯键。三年四月庚辰,荧惑犯积尸。九月庚寅,太白犯哭星。十月壬申,太白昼见。十一月己亥,太白犯壁垒。四年五月癸卯,太白昼见。六月庚午,众星交流。七月乙亥朔,众星交流。九月辛巳,太白犯右执法。乙未,雷。 应顺元年二月丁酉,众星流于西北。四月戊寅,白虹贯日。是月改元。 清泰元年五月己未,太白昼见。六月甲戌,太白犯右执法。九月辛丑,众星交流。壬寅,雨雹于京师。冬十一月丁未,彗出虚、危,扫天垒及哭星。 天福元年三月壬子,荧惑犯积尸。二年正月乙卯,日有食之。七月丙寅,月有食之。十二月己卯朔,日有白虹二。三年三月壬子,日有白虹二。五月壬子,月犯上将。四年四月辛巳,太白犯东井北辕;甲午,太白犯五诸侯;五月丁未,太白犯舆鬼中星。七月庚子朔,日有食之。九月癸未,月掩毕。五年十一月丁丑,月有食之。六年八月辛卯,太白犯轩辕。九月己卯,荧惑犯上将。壬子,彗出于西,扫天市垣。八年四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八月丙子,荧惑犯右掖。十月庚戌,彗出东方。丙辰,荧惑犯进贤。十一月庚子,月犯房。 开运元年二月辛亥,日有白虹二。壬戌,太白犯昴。己巳,荧惑犯天钥。三月戊子,月有食之。四月丁巳,太白犯五诸侯。七月庚辰,月犯荧惑;壬午,月入南斗。甲申,太白犯东井。八月甲辰,荧惑入南斗。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丙子,月入南斗;乙酉,月食昴。丙戌,月有食之。庚寅,月犯五诸侯;十月癸卯,月入南斗;十一月辛巳,月犯昴。十二月癸丑,太白犯辰。二年七月乙未朔,月犯角;壬寅,月犯心前大星。庚戌,岁犯井钺。八月甲子朔,日有食之。甲戌,岁犯东井。九月己酉,月犯昴。甲寅,太白犯南斗魁。十一月甲午朔,太白犯哭星。癸丑,月掩角距星;戊午,月犯心后星。三年二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天福十二年四月丙子,太白昼见。十月己丑,太白犯亢距星。十一月壬子,雨木冰。辛酉,雨木冰。壬戌,月犯昴。癸酉,雨木冰。乙亥,月掩心大星;乙卯,月犯南斗。十二月乙未,月有食之。 乾祐元年四月甲午,月犯南斗。六月戊寅朔,日有食之。乙未,月入南斗。七月甲寅,月掩心庶子星。八月乙酉,镇犯太微西垣。戊戌,岁犯右执法。九月丁卯,月掩鬼。十月丁丑,岁犯左执法。二年四月壬午,太白昼见。六月癸酉朔,日有食之。壬午,月犯心;丙戌,月犯天关;八月乙亥,月犯房次将。九月壬寅,太白犯右执法。庚戌,太白犯镇。辛酉,镇犯右执法。丁卯,太白犯岁。镇自元年八月己丑入太微垣,犯上将、执法、内屏、谒者,勾己往来,至是岁十一月辛亥而出。甲寅,月犯昴。三年二月甲戌,月犯昴。六月乙卯,镇犯左掖。七月甲申,荧惑犯司怪。八月癸卯,太白犯房;庚戌,太白犯心大星。十月辛酉,月犯心大星,太白犯木。十一月甲子朔,日有食之。 广顺元年二月丁巳,岁犯咸池。己未,荧惑犯五诸侯。三月甲子,岁守心。己卯,荧惑犯鬼;壬午,荧惑犯天尸。四月甲午,岁犯钩钤。二年二月庚寅,太白经天。四月丙戌朔,日有食之。七月乙丑,荧惑犯井钺;八月乙未,荧惑犯天鐏。九月辛酉,荧惑犯鬼。庚辰,太白掩右执法。十月壬辰,太白犯进贤。三年四月乙丑,荧惑犯灵台;五月辛巳,荧惑犯上将;丙申,荧惑犯右执法。七月乙酉,月犯房。十二月戊申,雨木冰。 显德元年正月庚寅,有大星坠,有声如雷,牛马皆逸,京城以为晓鼓,皆伐鼓以应之。三年正月壬戌,有星孛于参。十二月庚午,白虹贯日。癸酉,月有食之。 五代乱世,文字不完,而史官所记亦有详略,其日、月、五星之变,大者如此。至于气祲之象,出没销散不常,尤难占据。而五代之际,日有冠珥、环晕、缨纽、负抱、戴履、背气,十日之中常七八,其繁不可以胜书,而背气尤多。天福八年正月丙戌,黄雾四塞。九年正月乙未,大雾中二白虹相偶。四月庚戌,大雾中有苍白二虹。广顺元年十一月甲子,白虹竟天。此其尤异者也。至于吴火出杨林江水中、闽天雨豆之类,皆非中国耳目所及者,不可得而悉书矣。 职方考第三 呜呼,自三代以上,莫不分土而治也。后世鉴古矫失,始郡县天下。而自秦、汉以来,为国孰与三代长短?及其亡也 ,未始不分,至或无地以自存焉。盖得其要,则虽万国而治,失其所守,则虽一天下不能以容,岂非一本于道德哉!唐之盛时,虽名天下为十道,而其势未分。既其衰也,置军节度,号为方镇,镇之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故其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土地为其世有,干戈起而相侵,天下之势,自兹而分。然唐自中世多故矣,其兴衰救难,常倚镇兵扶持,而侵凌乱亡,亦终以此。岂其利害之理然欤?自僖、昭以来,日益割裂。梁初,天下别为十一国,南有吴、浙、荆、湖、闽、汉,西有岐、蜀,北有燕、晋,而硃氏所有七十八州以为梁。庄宗初起并、代,取幽、沧,有州三十五,其后又取梁魏、博等十有六州,合五十一州以灭梁。岐王称臣,又得其州七。同光破蜀,已而复失,惟得秦、凤、阶、成四州,而营、平二州陷于契丹,其增置之州一,合一百二十三州以为唐。石氏入立,献十有六州于契丹,而得蜀金州,又增置之州一,合百九州以为晋。刘氏之初,秦、凤、阶、成复入于蜀,隐帝时增置之州一,合一百六州以为汉。郭氏代汉,十州入于刘旻,世宗取秦、凤、阶、成、瀛、莫及淮南十四州,又增置之州五而废者三,合一百一十八州以为周。宋兴因之。此中国之大略也。其余外属者,强弱相并,不常其得失。至于周末,闽已先亡,而在者七国。自江以南二十一州为南唐,自剑以南及山南西道四十六州为蜀,自湖南北十州为楚,自浙东西十三州为吴越,自岭南北四十七州为南汉,自太原以北十州为东汉,而荆、归、峡三州为南平。合中国所有,二百六十八州,而军不在焉。唐之封疆远矣,前史备载,而羁縻寄治虚名之州在其间。五代乱世,文字不完,而时有废省,又或陷于夷狄,不可考究其详。其可见者,具之如谱。 以下表略 汴州,唐故曰宣武军。梁以汴州为开封府,建为东都。后唐灭梁,复为宣武军。晋天福三年升为东京。汉、周因之。 洛阳,梁、唐、晋、汉、周常以为都。唐故为东都。梁为西都。后唐为洛京。晋为西京,汉、周因之。 雍州,唐故上都,昭宗迁洛,废为佑国军。梁初改京兆府曰大安,佑国军曰永平。唐灭梁,复为西京。晋废为晋昌军。汉改曰永兴,周因之。 曹州,故属宣武军节度。晋开运二年置威信军。汉初,军废。周广顺二年复置彰信军。
宋州,故属宣武军节度。梁初徙置宣武军。唐灭梁,改曰归德。 陈州,故属忠武军节度。晋开运二年置镇安军。汉初,军废。周广顺二年复之。 许州,唐故曰忠武。梁改曰匡国。唐灭梁,复曰忠武。 滑州,唐故曰义成。以避梁王父讳改曰宣义。唐灭梁,复其故。 襄州,唐故曰山南东道。唐、梁之际改曰忠义军。后以延州为忠义,襄州复曰山南东道。 邓州,故属山南东道节度。梁破赵匡凝,分邓州置宣化军。唐改曰威胜。周改曰武胜。 安州,梁置宣威军。唐改曰安远,晋罢,汉复曰安远,周又罢。 晋州,故属护国军节度。梁开平四年置定昌军,贞明三年改曰建宁。唐改曰建雄。 金州,故属山南东道节度。唐末置戎昭军,已而废之,遂入于蜀。至晋高祖时,又置怀德军,寻罢。 陕州,唐故曰保义,梁改曰镇国,后唐复曰保义。 华州,唐故曰镇国,梁改曰感化,后唐复曰镇国。 同州,唐故曰匡国,梁改曰忠武,后唐复曰匡国。 耀州,本华原县,唐末属李茂贞,建为耀州,置义胜军。梁末帝时,茂贞养子温韬以州降梁,梁改耀州为崇州,义胜曰静胜。后唐复为耀州,改曰顺义。 延州,故属保大军节度。梁置忠义军,唐改曰彰武。 魏州,唐故曰大名府,置天雄军,五代皆因之。后唐建鄴都,晋、汉因之,至周罢。大名府,后唐曰兴唐,晋曰广晋,汉、周复曰大名。 澶州,故属天雄军节度。晋天福九年置镇宁军。 相州,故属天雄军节度。梁末帝分置昭德军,而天雄军乱,遂入于晋。庄宗灭梁,复属天雄。晋高祖置彰德军。 邢州,故属昭义军节度。昭义所统泽、潞、邢、洺、磁五州。唐末孟方立为昭义军节度使,徙其军额于邢州,而泽、潞二州入于晋。方立但有邢、洺、磁三州。故当唐末有两昭义军。梁、晋之争,或入于梁,或入于晋。梁以邢、洺、磁三州为保义军。庄宗灭梁,改曰安国。 镇州,故曰成德军。梁初以成音犯庙讳,改曰武顺。唐复曰成德,晋又改曰顺德,汉复曰成德。 应州,故属大同军节度。唐明宗即位,以其应州人也,乃置彰国军。 新州,唐同光元年置威塞军。 府州,晋置永安军,汉罢之,周复。 并州,后唐建北都,其军仍曰河东。 潞州,唐故曰昭义。梁末帝时属梁,改曰匡义,岁余,唐灭梁,改曰安义。晋复曰昭义。 庐州,周世宗克淮南,置保信军。
寿州,唐故曰忠正,南唐改曰清淮。周世宗平淮南,复曰忠正。 五代之际,外属之州,扬州曰淮南,宣州曰宁国,鄂州曰武昌,洪州曰镇南,福州曰武威,杭州曰镇海,越州曰镇东,江陵府曰荆南,益州、梓州曰剑南东、西川,遂州曰武信,兴元府曰山南西道,洋州曰武定,黔州曰黔南,潭州曰武安,桂州曰静江,容州曰宁远,邕州曰建武,广州曰清海,皆唐故号,更五代无所易,而今因之者也。其余僭伪改置之名,不可悉考,而不足道,其因著于今者,略注于谱。 济州,周广顺二年置,割郓州之钜野、郓城,兗州之任城,单州之金乡为属县而治钜野。 单州,唐末以宋州之砀山,梁太祖乡里也,为置辉州,已而徙治单父。后唐灭梁,改辉州为单州。其属县置徙,传记不同,今领单父、砀山、成武、鱼台四县。 耀州,李茂贞置,治华原县。梁初改曰崇州,唐同光元年复为耀州。 解州,汉乾祐元年九月置,割河中之闻喜、安邑、解县为属而治解。 威州,晋天福四年置,割灵州之方渠,宁州之木波、马岭三镇为属而治方渠。周广顺二年改曰环州,显德四年废为通远军。 五代置军六,皆寄治于县,隶于州,故不别出。监者,物务之名尔,故不载于地理。皇朝军监始自置属县,与州府并列矣。 乾州,李茂贞置,治奉天县。 磁州,梁改曰惠州,唐复曰磁州。 景州,唐故治弓高。周显德三年废为定远军,割其属安陵县属德州,废弓高县入东光县,为定远军治所。 滨州,周显德三年置,以其滨海为名。初,五代之际,置榷盐务于海傍,后为赡国军,周因置州,割棣州之渤海、蒲台为属县而治渤海。 雄州,周显德六年克瓦桥关置,治归义;割易州之容城为属,寻废。 霸州,周显德六年克益津关置,治永清,割莫州之文安,瀛州之大城为属。 通州,本海陵之东境,南唐置静海制置院,周世宗克淮南,升为静海军,后置通州,分其地置静海、海门二县为属而治静海。 筠州,南唐李景置,割洪州之高安、上高、万载、清江四县为属而治高安。 剑州,南唐李景置,割建州之延平、剑浦、富沙三县为属而治延平。 全州,楚王马希范置,以潭州之湘川县为清湘县,又割灌阳县为属而治清湘。 秀州,吴越王钱元瓘置,割杭州之嘉兴县为属而治之。 雄州,南汉刘割韶州之保昌置,治保昌。 英州,南汉刘割广州之浈阳置,治浈阳。 开封府故统六县。梁开平元年,割滑州之酸枣、长垣,郑州之中牟、阳武,宋州之襄邑,曹州之考城更曰戴邑,许州之扶沟、焉陵,陈州之太康隶焉。唐分酸枣、中牟、襄邑、焉陵、太康五县还其故,晋升汴州为东京,复割五县隶焉。 雍丘,晋改曰巳,汉复其故。 长垣,唐改曰匡城。 黎阳,故属滑州,晋割隶卫州。
叶、襄城,故属许州,唐割隶汝州。 楚丘,故属单州,梁割隶宋州。 密州胶西,故曰辅唐,梁改曰安丘,唐复其故,晋改曰胶西。 渭南,故属京兆,周改隶华州。 同官,故属京兆府,梁割隶同州,唐割隶耀州。 美原,故属同州,李茂贞置鼎州而治之。梁改为裕州,属顺义军节度。后不见其废时,唐同光三年,割隶耀州。 平凉,故属泾州。唐末渭州陷吐蕃,权于平凉置渭州而县废。后唐清泰三年,以故平凉之安国、耀武两镇置平凉县,属泾州。 临泾,故属泾州。唐末原州陷吐蕃,权于临泾置原州而泾州兼治其民。后唐清泰三年割隶原州。 鄜州咸宁,周废。 稷山,故属河中,唐割隶绛州。 慈州仵城、吕香,周废。 大名府大名,故曰贵乡。后唐改曰广晋,汉改曰大名。 沧州长芦、乾符,周废入清池;无棣,周置保顺军。 安陵,故属景州,周割隶德州。 澶州顿丘,晋置德清军。 博州武水,周废入聊城。 博野,故属深州,周割隶定州。 武康,故属湖州,梁割隶杭州。 福州闽清,梁乾化元年,王审知于梅溪场置。 苏州吴江,梁开平三年,钱镠置。 明州望海,梁开平三年,钱镠置。 处州长松,故曰松阳,梁改曰长松。 潭州龙喜,汉乾祐三年,马希范置。 天长、六合,故属扬州。南唐以天长为军,六合为雄州,周复故。 汉阳,故属鄂州,周置汉阳军。
氵义川,故属沔州,周割隶安州。 襄州乐乡,周废入宜城。 邓州临湍,汉改曰临濑;菊潭、向城,周废。 复州竟陵,晋改曰景陵。 监利,故属复州,梁割隶江陵。 唐州慈丘,周废。 商州乾元,汉改曰乾祐,割隶京兆。 洛南,故属华州,周割隶商州。 随州唐城,梁改曰汉东,后唐复旧,晋又改汉东,汉复旧。 雄胜军,本凤州固镇,周置军。 秦州天水、陇城,唐末废,后唐复置。 成州栗亭,后唐置。 自唐有方镇,而史官不录于地理之书,以谓方镇兵戎之事,非职方所掌故也。然而后世因习,以军目地,而没其州名。又今置军者,徒以虚名升建为州府之重,此不可以不书也。州、县,凡唐故而废于五代,若五代所置而见于今者,及县之割隶今因之者,皆宜列以备职方之考。其余尝置而复废,尝改割而复旧者,皆不足书。山川物俗,职方之掌也,五代短世,无所迁变,故亦不复录,而录其方镇军名,以与前史互见之云。 吴世家第一 呜呼!自唐失其政,天下乘时,黥髡盗贩,衮冕峨巍。吴暨南唐,奸豪窃攘。蜀险而富 ,汉险而贫,贫能自强,富者先亡。闽陋荆蹙,楚开蛮服。剥剽弗堪,吴越其尤。牢牲视人,岭皞遭刘。百年之间,并起争雄,山川亦绝,风气不通。语曰:清风兴,群阴伏;日月出,爝火息。故真人作而天下同。作《十国世家》。 杨行密,字化源,庐州合淝人也。为人长大有力,能手举百斤。唐乾符中,江、淮群盗起,行密以为盗见获,刺史郑棨奇其状貌,释缚纵之。后应募为州兵,戍朔方,迁队长。岁满戍还,而军吏恶之,复使出戍。行密将行,过军吏舍,军吏阳为好言,问行密行何所欲。行密奋然曰:“惟少公头尔!”即斩其首,携之而出,因起兵为乱,自号八营都知兵马使。刺史郎幼复弃城走,行密遂据庐州。 中和三年,唐即拜行密庐州刺史。淮南节度使高骈为毕师鐸所攻,骈表行密行军司马,行密率兵数千赴之。行至天长,师鐸已囚骈,召宣州秦彦入扬州,行密不得入,屯于蜀冈。师鐸兵众数万击行密,行密阳败,弃营走,师鐸兵饥,乘胜争入营收军实,行密反兵击之,师鐸大败,单骑走入城,遂杀高骈。行密闻骈死,缟军向城哭三日,攻其西门,彦及师鐸奔于东塘,行密遂入扬州。 新五代史·世家是时,城中仓廪空虚,饥民相杀而食,其夫妇、父子自相牵,就屠卖之,屠者刲剔如羊豕。行密不能守,欲走。而蔡州秦宗权遣其弟宗衡掠地淮南,彦及师鐸还自东塘,与宗衡合,行密闭城不敢出。已而宗衡为偏将孙儒所杀,儒攻高邮破之,行密益惧。其客袁袭曰:“吾以新集之众守空城,而诸将多骈旧人,非有厚恩素信力制而心服之也。今儒兵方盛,所攻必克,此诸将持两端、因强弱、择向背之时也。海陵镇使高霸,骈之旧将,必不为吾用。”行密乃以军令召霸,霸率其兵入广陵,行密欲使霸守天长,袭曰:“吾以疑霸而召之,其可复用乎?且吾能胜儒,无所用霸,不幸不胜,天长岂吾有哉!不如杀之,以并其众。”行密因犒军擒霸族之,得其兵数千。已而孙儒杀秦彦、毕师鐸,并其兵以攻行密。行密欲走海陵,袭曰:“海陵难守,而庐州吾旧治也,城廪完实,可为后图。”行密乃走庐州。久之,未知所向,问袭曰:“吾欲卷甲倍道,西取洪州可乎?”袭曰:“钟传新得江西,势未可图,而秦彦之入广陵也,召池州刺史赵锽委以宣州。今彦且死,锽失所恃,而守宣州非其本志,且其为人非公敌,此可取也。”行密乃引兵攻锽,战于曷山,大败之。进围宣州,锽弃城走,追及杀之,行密遂入宣州。 龙纪元年,唐拜行密宣州观察使。行密遣田頵、安仁义、李神福等攻浙西,取苏、常、润州。二年,取滁、和州。景福元年,取楚州。孙儒自逐行密,入广陵,久之,亦不能守,乃焚其城。杀民老疾以饷军,驱其众渡江,号五十万,以攻行密。诸将田頵、刘威等遇之辄败,行密欲走铜官。其客戴友规曰:“儒来气锐而兵多,盖其锋不可当而可以挫,其众不可敌而可久以敝之。若避而走,是就擒也。”刘威亦曰:“背城坚栅,可以不战疲之。”行密以为然。久之,儒兵饥,又大疫,行密悉兵击之,儒败,被擒,将死,仰顾见威曰:“闻公为此策以败我,使我有将如公者,其可败邪!”行密收儒余兵数千,以皁衣蒙甲,号“黑云都”,常以为亲军。 是岁,复入扬州,唐拜行密淮南节度使。乾宁二年,加检校太傅、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行密以田頵守宣州,安仁义守润州。升州刺史冯弘鐸来附。分遣頵等攻掠,自淮以南、江以东诸州皆下之。进攻苏州,擒其刺史成及。四年,兗州硃瑾奔于行密。初,瑾为梁所攻,求救于晋,晋遣李承嗣将劲骑数千助瑾,瑾败,因与俱奔行密。行密兵皆江、淮人,淮人轻弱,得瑾劲骑,而兵益振。是岁,梁太祖遣葛从周、庞师古攻行密寿州,行密击败梁兵清口,杀师古,而从周收兵走,追至渒河,又大败之。五年,钱镠攻苏州,及周本战于白方湖,本败,苏州复入于越。天复元年,遣李神福攻越,战临安,大败之,擒其将顾全武以归。二年,冯弘鐸叛,袭宣州,及田頵战于曷山,弘鐸败,将入于海。行密自至东塘邀之,使人谓弘鐸曰:“胜败,用兵常事也,一战之衄,何苦自弃于海岛?吾府虽小,犹足容君。”弘鐸感泣,行密从十余骑,驰入其军,以弘鐸为节度副使,以李神福代弘鐸为升州刺史。 是岁,唐昭宗在岐,遣江淮宣谕使李俨拜行密东面诸道行营都统、检校太师、中书令,封吴王。三年,以李神福为鄂岳招讨使以攻杜洪,荆南成汭救洪,神福败之于君山。梁兵攻青州,王师范来求救,遣王茂章救之,大败梁兵,杀硃友宁。友宁,梁太祖子也,太祖大怒,自将以击茂章,兵号二十万,复为茂章所败。田頵叛,袭升州,执李神福妻子归于宣州。行密召神福以讨頵,頵遣其将王坛逆之,又遣神福书,以其妻子招之。神福曰:“吾以一卒从吴王起事,今为大将,忍背德而顾妻子乎?”立斩其使以自绝,军士闻之,皆感奋。行至吉阳矶,頵执神福子承鼎以招之,神福叱左右射之,遂败坛兵于吉阳。行密别遣台濛击頵,頵败死。 初,頵及安仁义、硃延寿等皆从行密起微贱,及江、淮甫定,思渐休息,而三人者皆猛悍难制,颇欲除之,未有以发。天复二年,钱镠为其将许再思等叛而围之,再思召頵攻镠杭州,垂克,而行密纳镠赂,命頵解兵,頵恨之。頵尝计事广陵,行密诸将多就頵求赂,而狱吏亦有所求。頵怒曰:“吏欲我下狱也!”归而遂谋反。仁义闻之亦反,焚东塘以袭常州。常州刺史李遇出战,望见仁义,大骂之。仁义止其军曰:“李遇乃敢辱我如此,其必有伏兵。”遂引军却,而伏兵果发,追至夹冈,仁义植帜解甲而食,遇兵不敢追,仁义复入润州。行密遣王茂章、李德诚、米志诚等围之。吴之军中推硃瑾善槊,志诚善射,皆为第一。而仁义尝以射自负,曰:“志城之弓十,不当瑾槊之一;瑾槊之十,不当仁义弓之一。”每与茂章等战,必命中而后发,以此吴军畏之,不敢进。行密亦欲招降之,仁义犹豫未决。茂章乘其怠,穴地道而入,执仁义,斩于广陵。 延寿者,行密夫人硃氏之弟也。頵及仁义之将叛也,行密疑之,乃阳为目疾,每接延寿使者,必错乱其所见以示之。尝行,故触柱而仆,硃夫人扶之,良久乃苏。泣曰:“吾业成而丧其目,是天废我也!吾兒子皆不足以任事,得延寿付之,吾无恨矣。”夫人喜,急召延寿。延寿至,行密迎之寝门,刺杀之,出硃夫人以嫁之。 天祐二年,遣刘存攻鄂州,焚其城,城中兵突围而出,诸将请急击之,存曰:“击之复入,则城愈固,听其去,城可取也。”是日城破,执杜洪,斩于广陵。九月,梁兵攻破襄州,赵匡凝奔于行密。十一月,行密卒,年五十四,谥曰武忠。子渥立。溥僭号,追尊行密为太祖武皇帝,陵曰兴陵。 渥字承天,行密长子也。行密病,出渥为宣州观察使。右衙指挥使徐温私谓渥曰:“今王有疾而出嫡嗣,必有奸臣之谋,若它日召子,非温使者慎无应命。”渥涕泣谢温而去。行密病甚,命判官周隐作符召渥,隐虑渥幼弱不任事,劝行密用旧将有威望者代主军政,乃荐大将刘威,行密未许。温与严可求入问疾,行密以隐议告之,温等大惊,遽诣隐所计事。隐未出,而温见隐作召符犹在案上,急取遣之。渥见温使,乃行。行密卒,渥嗣立,召周隐骂曰:“汝欲卖吾国者,复何面目见杨氏乎?”遂杀之。以王茂章为宣州观察使。渥之入也,多辇宣州库物以归广陵,茂章惜而不与,渥怒,命李简以兵五千围之,茂章奔于钱塘。
天祐三年二月,刘存取岳州。四月,江西钟传卒,其子匡时代立,传养子延规怨不得立,以兵攻匡时。渥遣秦裴率兵攻之。九月,克洪州,执匡时及司马陈象以归,斩象于市,赦匡时。以秦裴为江西制置使。 梁太祖代唐,改元开平,渥仍称天祐。鄂州刘存、岳州陈知新以舟师伐楚,败于浏阳,楚人执存及知新以归。楚王马殷素闻其名,皆欲活之,存等大骂殷曰:“昔岁宣城脱吾刃下,今日之败,乃天亡我,我肯事汝以求活耶?我岂负杨氏者!”殷知不可屈,乃杀之,岳州复入于楚。 初,渥之入广陵也,留帐下兵三千于宣州,以其腹心陈璠、范遇将之。既入立,恶徐温典牙兵,召璠等为东院马军以自卫。而温与左衙都指挥使张颢皆行密时旧将,又有立渥之功,共恶璠等侵其权。四年正月,渥视事,璠等侍侧,温、颢拥牙兵入,拽璠等下,斩之,渥不能止,由是失政,而心愤未能发,温等益不自安。五年五月,温、颢共遣盗入寝中杀渥,渥说群盗能反杀温等者皆为刺史。群盗皆诺,惟纪祥不从,执渥缢杀之,时年二十三,谥曰景。弟隆演立。溥僭号,追尊渥为烈宗景皇帝,陵曰绍陵。 隆演字鸿源,行密第二子也。初名瀛,又名渭。初,温、颢之弑渥也,约分其地以臣于梁,及渥死,颢欲背约自立。温患之,问其客严可求,可求曰:“颢虽刚愎,而暗于成事,此易为也。”明日,颢列剑戟府中,召诸将议事,自大将硃瑾而下,皆去卫从然后入。颢问诸将,谁当立者,诸将莫敢对。颢三问,可求前密启曰:“方今四境多虞,非公主之不可,然恐为之太速。且今外有刘威、陶雅、李简、李遇,皆先王一等人也,公虽自立,未知此辈能降心以事公否。不若辅立幼主,渐以岁时,待其归心,然后可也。”颢不能对。可求因趋出,书一教内袖中,率诸将入贺,诸将莫知所为。及出教宣之,乃渥母史氏教,言杨氏创业艰难,而嗣王不幸,隆演以次当立,告诸将以无负杨氏而善事之。辞旨激切,闻者感动。颢气色皆沮,卒无能为,隆演乃得立。 颢由此与温有隙,讽隆演出温润州。可求谓温曰:“今舍衙兵而出外郡,祸行至矣。”温患之,可求因说颢曰:“公与徐温同受顾托,议者谓公夺其衙兵,是将杀之于外,信乎?”颢曰:“事已行矣,安可止乎?”可求曰:“甚易也。”明日,从乂页与诸将造温,可求阳责温曰:“古人不忘一饭之恩,况公杨氏三世之将,今幼嗣新立,多事之时,乃求居外以苟安乎?”温亦阳谢曰:“公等见留,不愿去也。”由是不行。行军副使李承嗣与张颢善,觉可求有附温意,讽颢使客夜刺杀之,客刺可求不能中。明日,可求诣温,谋先杀颢,阴遣钟章选壮士三十人,就衙堂斩颢,因以弑渥之罪归之。温由是专政,隆演备位而已。 六月,抚州危全讽叛,攻洪州,袁州彭彦章、吉州彭钎、信州危仔倡皆起兵叛。隆演召严可求问谁可用者。可求荐周本,时本方攻苏州败归,惭不肯出,可求强起之。本曰:“苏州之败,非怯也,乃上将权轻,而下多专命尔。若必见任,愿无用偏裨。”乃请兵七千。战于象牙潭,败之,执全讽、彦章,而玕奔于楚,仔倡奔于钱塘。全讽至广陵,诸将议曰:“昔先王攻赵锽,全讽屡饷给吴军。”乃释不杀。初,全讽欲举兵也,钱镠送王茂章于梁,道过全讽,谓曰:“闻公欲大举,愿见公兵,以知济否。”全讽阵兵,与茂章登城望之,茂章曰:“我素事吴,吴兵三等,如公此众,可当其下将尔,非得益兵十万不可。”而全讽卒以此败。 八年,徐温领升州刺史,治舟师于金陵。宣州李遇自行密时为大将,勋位已高,愤温用事,尝曰:“徐温何人?吾犹未识,而骤至于此。”温闻之,怒,遣柴再用以兵送王坛代遇,且召之。遇疑不受命,再用围之,隆演使客将何荛谕遇使自归。荛因说曰:“公若欲反,可杀荛以示众,若本无心,何不随荛以出?”遇自以无反心,乃随荛出,温讽再用伺其出,杀之,并族其家。 九年,温率将吏进隆演位太师、中书令、吴王。温为行军司马、镇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章攻楚取岳州,执其刺史苑玫。十年,越人攻常州,徐温败之于无锡。梁遣王茂章攻寿春,温败之霍丘。十二年,封徐温齐国公、两浙都招讨使,始镇润州。留其子知训为行军副使,秉政,而大事温遥决之。冬,浚杨林江,水中出火,可以燃。 十三年,宿卫将李球、马谦挟隆演登楼,取库兵以诛知训,阵于门桥。知训与战,频却,硃瑾适自外来,以一骑前视其阵,曰:“此不足为也。”因反顾一麾,外兵争进,遂斩球、谦,而乱兵皆溃。十四年,徐温徙治金陵。十五年,遣王祺会洪、袁、信三州兵攻虔、韶,久之不克。祺病,以刘信代之。四月,副都统硃瑾杀徐知训,瑾自杀。润州徐知诰闻乱,率兵入,杀唐宣谕使李俨以止乱,遂秉政。 徐氏之专政也,隆演幼懦,不能自持,而知训尤凌侮之。尝饮酒楼上,命优人高贵卿侍酒,知训为参军,隆演鹑衣髽髻为苍鹘。知训尝使酒骂坐,语侵隆演,隆演愧耻涕泣,而知训愈辱之。左右扶隆演起去,知训杀吏一人,乃止。吴人皆仄目。知训又与硃瑾有隙,瑾已杀知训,携其首驰府中示隆演曰:“今日为吴除患矣。”隆演曰:“此事非吾敢知。”遽起入内。瑾忿然,以首击柱,提剑而出,府门已阖,逾垣,折其足,遂自刎死。米志诚闻瑾杀知训,被甲率其家兵至天兴门问瑾所在,闻瑾死,乃还。徐温疑志诚助瑾,遣使杀之。严可求惧事不克,使人伪从湖南境上来告军捷,召诸将入贺,擒志诚斩之。刘信克虔州,执谭全播以归。 十六年,春二月,温率将吏请隆演即天子位,不许。夏四月,温奉玉册、宝绶尊隆演即吴王位。建宗庙、社稷,设百官如天子之制,改天祐十六年为武义元年,大赦境内,追尊行密孝武王,庙号太祖,渥景王,庙号烈祖。拜温大丞相、都督中外诸军事,封东海郡王,以徐知诰为左仆射、参知政事,严可求为门下侍郎,骆知祥为中书侍郎,殷文圭、沈颜为翰林学士,卢择为吏部尚书,李宗、陈章为左、右雄武统军,柴再用、钱镖为左、右龙武统军,王令谋为内枢密使,江西刘信征南大将军,鄂州李简镇西大将军,抚州李德诚平南大将军,庐州张崇安西大将军,海州王绾镇东大将军,文武以次进位。封宗室皆郡公。 温之徙镇金陵也,以其养子知诰守润州。严可求尝谓温曰:“二郎君非徐氏子,而推贤下士,人望颇归,若不去之,恐为后患。”温不能用其言。及知诰秉政,其语泄,知诰出可求于楚州,可求惧,诣金陵见温谋曰:“唐亡于今十二年,而吴犹不敢改天祐,可谓不负唐矣。然吴所以征伐四方,而建基业者,常以兴复为辞。今闻河上之战,梁兵屡绌,若李氏复兴,其能屈节乎?宜于此时先建国以自立。”温深然之,因留可求不遣,方谋迫隆演僭号。 二年五月,隆演卒。隆演少年嗣位,权在徐氏,及建国称制,非其意,常怏怏,酣饮,稀复进食,遂至疾卒,年二十四,谥曰宣。弟溥立,僭号,追尊为高祖宣皇帝,陵曰肃陵。 溥,行密第四子也,隆演建国,封丹阳郡公。隆演卒,弟庐江公濛次当立,而徐氏秉政,不欲长君,乃立溥。七月,改升州大都督府为金陵府,拜徐温金陵尹。明年二月,改元顺义,赦境内。冬十一月,祀天于南郊。御天兴楼,大赦。拜徐温太师,严可求右仆射。 三年,唐庄宗灭梁。遣司农卿卢苹使于唐,严可求密条数事授苹以行。苹见洛阳,庄宗问之,苹次第以对,皆如所授。 四年,溥至白沙阅舟师,徐温来见,以白沙为迎銮镇。 五年,唐遣谏议大夫薛昭文使福州,假道江西,刘信出劳之,谓曰:“亚次闻有信否?”昭文曰:“天子新有河南,未熟公名也。”信曰:“汉有韩信,吴有刘信,君还,其语亚次,当来较射于淮上也。”乃酌大卮,望牙旗鎞首百步,谓昭文曰:“一发而中,愿以此卮为寿,否则亦以自罚。”言讫,而箭已穿矣。 六年,追爵大丞相徐温四代祖考,立庙于金陵。左仆射徐知诰为侍中,右仆射严可求同平章事。是岁,庄宗崩,五月丁卯,诏为同光主辍朝七日。 七年,大丞相徐温率吴文、武上表劝溥即皇帝位,溥未许而温病卒。十一月庚戌,溥御文明殿即皇帝位,改元曰乾贞,大赦境内,追尊行密武皇帝,渥景皇帝,隆演宣皇帝。以徐知诰为太尉兼侍中,拜温子知询辅国大将军、金陵尹,治温旧镇。诸子皆封王。 二年正月,封东海为广德王,江渎广源王,淮渎长源王,马当上水府宁江王,采石中水府定江王,金山下水府镇江王。六月,荆南高季兴来附,封季兴秦王。九月,季兴败楚师于白田,获其将吏三十四人来献。 三年十一月,金陵尹徐知询来朝,知诰诬其有反状,留之不遣,以为左统军,斩其客将周廷望。以徐知谔为金陵尹。溥加尊号睿圣文明孝皇帝,大赦境内,改元大和,以徐知诰为中书令。 二年,册其子江都王琏为太子。三年,以徐知诰为金陵尹,以其子景通为司徒,及左仆射王令谋、右仆射宋齐丘皆平章事。四年,封知诰东海王。五年,建都于金陵。六年闰正月,金陵火,罢建都,废临川王濛为历阳公,知诰遣亲信王宏以兵守之。拜令谋司徒,宋齐丘司空。知诰召景通还金陵,为镇海军节度副使,以其子景迁为太保、平章事,与令谋等执政。 七年九月,溥加尊号曰睿圣文明光孝应天弘道广德皇帝,大赦,改元天祚。知诰进位太师、天下兵马大元帅,封齐王。二年,景迁病,以次子景遂为门下侍郎、参政事。三年,知诰建齐国,立宗庙、社稷,置左、右丞相已下,以金陵为西都,广陵为东都。冬十月,溥遣江夏王璘奉册禅位于齐王。十二月,溥卒于丹阳,年三十八,谥曰睿。 升元六年,李昪迁其子孙于海陵,号永宁宫,严兵守之,绝不通人。久而男女自为匹偶,吴人多哀怜之。显德三年,世宗征淮南,下诏抚安杨氏子孙,而李景闻之,遣人尽杀其族。周先锋都部署刘重进得其玉砚、马脑碗、翡翠瓶以献,杨氏遂绝。 徐温,字敦美,海州朐山人也,少以贩盐为盗,行密起合淝,隶帐下。行密所与起事刘威、陶雅之徒,号三十六英雄,独温未尝有战功。及行密欲杀硃延寿等,温用其客严可求谋,教行密阳为目疾,事成,以功迁右衙指挥使,始预谋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