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第127页
【卷一百七十五 经籍考二】
○经(易) 昔伏牺氏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盖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卦。及乎三代,是为《三易》。夏曰《连山》(言似山内出气),殷曰《归藏》(言万物莫不归而藏於其中。杜子春曰:《连山》伏牺,《归藏》黄帝。○《周礼疏》按:今《归藏 坤》开筮:帝尧降二女为舜妃。又见《节》卦云:殷王其国,常母谷若。依子春说《归藏》黄帝,何得有帝尧及殷王事?盖子春之意,伏牺、黄帝造其名,夏、殷因其名以作《易》也),周文王作《卦辞》,谓之《周易》。周公作《爻辞》。孔子为《彖辞》、《象辞》、《系辞》、《文言》、《序卦》、《说卦》、《杂卦》,谓之《十翼》。班固曰:“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即《十翼》也(先儒说重卦及爻辞并《十翼》不同)。自鲁商瞿子木受《易》孔子(商瞿,姓),以授鲁桥庇子庸(姓桥,名庇,字子庸),子庸授江东干臂子弓(干,姓也,音韩),子弓授燕周鬼子家,子家授东武孙虞子乘,子乘授齐田何子装。及秦焚书,《周易》独以卜筮得存,唯失《说卦》三篇,後河内女子得之。汉初,传《易》者有田何,何授丁宽,宽授田王孙,王孙授沛人施仇、东海孟喜、琅邪梁邱贺,由是有施、孟、梁邱之学。又有东郡京房,自云受《易》於梁国焦延寿,别为京氏学,尝立,後罢。後汉施、孟、梁邱、京氏,凡四家并立,而传者甚众。汉初又有东莱费直传《易》,其本皆古字,号曰《古文易》,以授琅邪王璜,璜授沛人高相,相以授子康及兰陵母将永,故有费氏之学行於人,而未得立。後汉陈元、郑众,皆传费氏之学。马融又为其传,以授郑元,元作《易注》,荀爽又作《易传》,魏代王肃、王弼并为之注。自是费氏大兴,高氏遂衰。梁邱、施氏、亡於西晋,孟氏、京氏有书无师,梁、陈郑元、王弼二注列於国学。齐代唯传郑义。至隋,王注盛行,郑学浸微,今殆绝矣。《归藏》,汉初已亡,按晋《中经》有之,唯载卜筮,不似圣人之旨。唐开元中,备有《三易》。至宋,惟《归藏》略存而不传习。汉募群书多散逸,而《易》独完,学者传之,遂分为三。一曰田何之《易》,始自子夏,传之孔子,《卦》、《象》、《爻》、《彖》与《文言》、《说卦》等离为十二篇,而说者自为章句,《易》之本经也。二曰焦赣之《易》,无所师授,自本言得之隐者,第述阴阳灾异之言,不类圣人之经。三曰费直之《易》,亦无师授,专以《彖》、《象》、《文言》等参卦爻。凡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田何之学,施、孟、梁邱之徒最盛。费氏初微,但传民。至後汉时,陈元、郑众之徒皆学费氏,费氏兴而田何遂息,古十二篇之《易》遂亡其本。及王弼为注,亦用卦、《象》相杂之经,自晋之後,弼学独行,遂传至今。 《西汉志》:《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 《隋志》:六十九部,五百五十一卷(通计亡书,合九十四部,八百二十九卷)。 《唐志》:七十六家。八十八部,六百六十五卷(失姓名一家,李鼎祚以下不著录十一家,三百二十九卷)。 《宋三朝志》:二百七部,二百四十卷。 《宋两朝志》:十一部,七十三卷。 《宋四朝志》:三十七部,二百一十九卷。 《宋中兴志》:一百四十家。一百八十四部,一千三百六十六卷。 ※丁宽《易》 本传:初,梁项生从田何受《易》,时宽为项生从者,读《易》精敏,材过项生,遂事何。学成,何谢宽,宽东归,何谓门人曰:“《易》已东矣!”宽至雒阳,复从周王孙受古义,号《周氏传》。景帝时,宽为梁孝王将军距吴、楚,号丁将军。作《易说》三万言,训诂举大义而已,今《小章句》是也。宽授同郡砀田王孙,王孙授施仇、孟喜、梁邱贺,由是《易》有施、孟、梁邱之学。 ※孟喜《易》 本传:喜从田王孙受《易》,好自称誉,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诈言师田生且死时独传喜,诸儒以此耀之也(耀,荣也)。同门梁邱贺疏通证明之(疏通,犹分别。证明,明其伪也),曰:“田生绝於施仇手,中时喜归东海,安得此事?”又蜀人赵宾,好小数书,後为《易》,饰《易》文,以为“箕子明夷,阴阳气亡箕子;箕子者,万物方ぼ滋也”(师古曰:《易 明夷》:“箕子之明夷,利贞。”此箕子者,谓殷父师说《洪范》者也,而宾妄为之说。ぼ滋,言其根ぼ滋茂也。ぼ音该,又音皆)。宾持论巧慧,《易》家不能难,皆曰“非古法也”(心不服)。云受孟喜,为名之(名之者,承取其云,实授宾也)。後宾死,莫能持其说。喜因不肯仞(仞,亦名也),以此不见信。 ※京房《易传》四卷 本传:房治《易》,事梁人焦延寿字赣。赣常曰:“得我道以亡身者,京生也。”其说长於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孟康曰:分卦直日之法:一爻王一日,六十四卦为三百六十日,馀四卦《震》、《离》、《兑》、《坎》为方伯监司之官。所以用《震》、《离》、《兑》、《坎》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时各专王之气。各卦主时,其占法各以其日观其善恶也),各有占验,房用之尤精。 晁氏《读书记》曰:《汉艺文志》、《易》京氏凡三种,八十九篇。《隋经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种,七十三卷。《唐艺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占候存者五种,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见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书。今传者曰:京氏《积算易传》三卷,《杂占条例法》一卷,名与古不同。所谓《积算易传》,疑《隋》、《唐志》之《错卦》是也;《杂占条例法》者,疑《隋》、《唐志》之《逆刺占灾异》是也。景迂尝曰:是书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卦凡八变六十有四,於其往来升降之际,以观消息盈虚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万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大抵辨《三易》,运五行,正四时,谨二十四气,悉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进退以几,而为一卦之主者,谓之“世”。奇耦相与,据一以超二,而为主之相者,谓之“应”。世之所位,而阴阳之肆者,谓之“飞”。阴阳肇乎所配(《乾》与《坤》、《震》与《巽》、《坎》与《离》、《艮》与《兑》),而终不脱乎本(以飞某卦之位,乃伏某宫之位),以隐赜佐神明者,谓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内外,参乎本数以纪月者,谓之“建终”。终始极乎数而不可穷以纪日者,谓之“积含”(於中而以四为用。一卦备四卦者,谓之互。《乾》建甲子於初,《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为游魂之世;五世之初,乃为归魂之世;而归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刚日则节气,柔日则中气,其数虚则二十有八,盈则三十有六。盖其可言者如此,若夫象遗乎意,意遗乎言,则错综其用,唯变所。苟非彰往而察来,微显而阐幽者,曷足以与此!《易》学自商瞿至孟喜,授受甚明,房受之喜,而瞿牧、自生者不肯仞。京房曰:“京非孟氏学也。”刘向亦疑京之孟氏,予不知当时为何说也。今以当时之书验之,盖有《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同为一家之学,则其源委孰可诬哉! 石林叶氏曰:世传京房《易》学,据《汉书 传》:《易》自商瞿至田王孙,皆自有次第。故言《易》者,以田王孙为正。孟喜从王孙学,好自称誉,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诈言王孙死时,枕喜股膝,独传己,为梁邱贺所排矣。京房受学焦延寿,延寿受学孟喜,孟喜且不为当时所信,况延寿乎?史谓延寿独得隐士之说,之孟氏。《易》家不相同,皆京氏为异党,而受梁邱贺学者,亦京房。颜师古谓别一人,亦受学田何。今世有《京房易》,皆阴阳历数之书。又有《京房杂算数》十篇,其言庞杂,专主占筮,两人莫知为谁审为受延寿学者。今考《京房传》,本以卦气直日为说,与其书不类。占事知来,房力犯弘恭、石显,自不能保其身,亦何贵於占乎?《易》於他经,孔子最所致意。盖言五十而学《易》,可以无大过。而自司马迁以来,学者皆言孔子传商瞿,瞿本非门人高弟,略无一言见於《论语》。性与天道子贡且不得闻,而谓商瞿得之乎? 《朱子语录》曰:京房卦气用六日七分,季通云:“康节亦用六日七分”,但不见康节说处。 又曰:京房辈说数,捉他那影里才发见处,便算将去。且如今日一个人来相见,便就那相见底时节,算得这个是好人不是好人,用得极精密。他只是动便算得,静便算不得。 陈氏《书录解题》曰:京房《易传》三卷,《积算杂占条例》一卷,吴郁林太守陆绩注。京氏学废绝久矣,所谓《章句》者,既不复传,而占候之存於世者仅若此。校之前志,什百之一二耳。今世术士所用“世、应、飞、伏、游魂、归魂、纳甲”之说,皆出京氏。晁景迂尝为京氏学也,用其传为《易式》,云或作四卷,而《条例》居其首。又有《参同契》、《律历志》,见阴阳家,专言占候。 ※焦氏《易林》十六卷 说见占筮门。 ※费直《易》 本传:直长於卦筮,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琅邪王璜平中(音仲)能传之。 ※郑康成《易注》 《崇文总目》:今唯《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合四篇,馀皆逸。指趣渊确,本去圣之未远。 ※王弼《易注 略例 系辞注》十卷 晁氏曰:《上下经》魏尚书郎王弼辅嗣注;《系辞》、《说卦》、《杂卦》、《序卦》,弼之门人韩康伯注;又载弼所作《略例》,通十卷。《易》自商瞿受於孔子,六传至田何,而大兴为施仇、孟喜、梁邱贺。其後焦赣、费直始显,而传受皆不明,由是分为三家。汉末,田、焦之学微绝,而费氏独存。其学无章句,惟以《彖》、《象》、《文言》等十篇解上下经。凡以《彖》、《象》、《文言》等参入卦中者,皆祖费氏。东京荀、刘、马、郑,皆传其学,王弼最後也,或用郑说,则弼亦本费氏也。欧阳公见此,遂谓孔子古经已亡。按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邱经,或脱去“无咎”“悔亡”,惟费氏《经》与古文同,然则古经何尝亡哉! 陈氏曰:自汉以来,言《易》者多溺於象占之学。至弼始一切扫去,畅以义理,於是天下宗之,馀家尽废。然王弼好老氏,魏、晋谈元,自弼辈倡之。《易》有圣人之道四焉,去三存一,於道阙矣,况其所谓辞者,又杂异端之说乎。范甯谓其罪深於桀、纣,诚有以也。 ※《连山》十卷 北史 刘炫传:时牛弘奏购求天下遗逸之书,炫遂伪造书百馀卷,题为《连山易》、《鲁史记》等,录上送官,取赏而去。後人有讼之,经赦免死,坐除名。 夹氵祭郑氏曰:夏后氏《易》,至唐始出,今亡。 ※《归藏》三卷 《崇文总目》:晋太尉参军薛正注。《隋志》有十三篇,今但存《初经》、《齐母》、《本著》三篇。文多阙乱,不可详解。 夹氵祭郑氏曰:《连山》,亡矣。《归藏》,唐有司马膺注十三卷。今亦亡。隋有薛正注十三卷,今所存者,《初经》、《齐母》、《本著》三篇而已。言占筮事,其辞质、其义古,後学以其不文,则疑而弃之往往。《连山》所以亡者,复过於此矣。独不知後之人能为此文乎!子曰:“周监於二代,郁郁乎文哉!”以《周易》校《商易》,则周、商之文质可知也;以《商易》校《夏易》,则商、夏之文质又可知也。三《易》皆始乎八,而成六十四;有八卦,即有六十四卦;六十四卦非至周而备也。但法之所立,数之所起,皆不相为用。《连山》用三十六策,《归藏》四十五策,《周易》四十九策。诚以人事代谢,星纪推移,一代一谢,渐繁渐文。又何必近耳目而信诸,远耳目而疑诸? 按:《连山》、《归藏》,乃夏、商之《易》,本在《周易》之前。然《归藏》,《汉志》无之;《连山》,《隋志》无之。盖二书至晋、隋始出,而《连山》出於刘炫之伪作,《北史》明言之;度《归藏》之为书,亦此类耳。夹氵祭好奇,独尊信此二书与古《三坟》书,且咎世人以其晚出而疑之。然殊不知《毛氏诗》、《左氏春秋》、《小戴氏礼》与《古文尚书》、《周官六典》,比之当时,皆晚出者也;然其义理,其文辞,一无可疑,非《二易》、《三坟》之比,不谓之《六经》,可乎?故今叙《二易》,不敢遽指为夏、商之书,姑随其所出之时,置之汉之後唐之前云。 ※孔颖达《正义》十四卷 晁氏曰:唐国子祭酒孔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马嘉运、赵乾叶、王谈、于志宁等同撰,苏德融、赵弘智覆审。序称江南义疏有十馀家,辞尚虚诞,皆所不取,唯王弼之学独冠古今,以弼为本,采诸说附益之。 《崇文总目》:唐太尉长孙无忌与诸儒刊定,宋朝端拱初,国子司业孔维等奉诏是正。其言主申王学云。 陈氏曰:序云十四卷,《馆阁书目》亦云,今本止十三卷。按《五经正义》本唐贞观中,颖达与颜师古等受诏撰《五经义赞》,後改不《正义》,博士马嘉运驳正其失。永徽二年,中书门下于志宁等考正增损,书始布下,其实非一手一足之力,世但称《孔疏》耳。其说专释一家注文为正。 ※《甘棠正义》三十卷 《崇文总目》:梁陕州大都督府左司马任正一撰。以孔颖达《正义》为本,申演其说。 ※李鼎祚《周易集解》十卷 晁氏曰:鼎祚,唐人。《集解》经皆避唐讳,又取《序卦》,各冠逐卦之首。所集有子夏、孟喜、京房、马融、荀爽、郑康成、刘表、何晏、宋衷、虞翻、陆绩、干宝、王肃、王辅嗣、姚信、王е、张、向秀、王凯冲、侯果、蜀才、翟元、韩康伯、刘、何妥、崔憬、沈麟士、卢氏、崔觐、孔颖达三十馀家,又引《九家易》、《乾凿度》义。所谓蜀才者,人多不知,按颜之推云,范长生也。其序云:“自卜商之後,传注百家,唯王、郑相沿,颇行於代。郑则多参天象,王乃全释人事,《易》之道,岂偏滞於天人哉!而天象难寻,人事易习,折杨黄华,学徒多从之。今集诸家,刊辅嗣之野文,辅康成之逸象,以贻同好。”盖宗郑学者也。《隋书 经籍志》所录《易》类六十九部,公武今所有,五部而已。关朗《易》不载於目,《乾凿度》自是纬书,焦赣《易林》又属卜筮,子夏书或云张弧伪;为然则《隋志》所录,舍王弼书皆未得见也。独鼎祚所集诸家之说,时可见其大旨。《唐录》称鼎祚书十七卷,今所有止十卷,而始末皆全,无所亡失,岂後人并之邪? 陈氏曰:隋、唐以前,《易》家诸书逸不传者,赖此书犹见其一二,而所取於荀、虞者尤多。九家者,汉淮南王所聘明《易》者九人,荀爽尝为之集解,陆氏《释文》。所载《说卦》逸象,本於《九家易》。 《中兴艺文志》:李鼎祚《易》,宗郑康成,排王弼。 ※《易举正》三卷 《崇文总目》:唐苏州司户参军郭京撰。京世授《五经》,得王辅嗣、韩康伯手写《易经》,比世所行,或颇差,故举正其讹而著於篇。 晁氏曰:京自称家藏王、韩手札《周易》及石经,校正一百三十五处,二百七十三字。盖以爻彖相正,有阙漏处可推而知,云得王、韩手札与石经耳。 容斋洪氏《随笔》曰:《易举正》三卷,云:曾得王辅嗣、韩康伯手写注定传授真本,比校今世流行本,及国学、乡贡、举人等本,或将经入注,用注作经。《小象》中,以下句反居其上,《爻辞》注内,移後义处於前,兼有脱遗、两字颠倒、谬误者,并依定本举正其讹,凡一百三节。今略取其明白者二十处载於此:《坤》,初六,“履霜,坚冰至。”《象》曰:“履霜,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今本於《象》文“霜”字下误增“坚冰”二字。《屯》,六三,《象》曰:“即鹿无虞,何以从禽也。”今本脱“何”字。《师》,六五,“田有禽,利执之,无咎。”元本“之”字误作“言”,观注义亦全不作“言”字释也。《比》,九五,《象》曰:“失前禽,舍逆取顺也。”今本误倒其句。《贲》,“亨不利有攸往。”今本“不”字误作“小”字。“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注云:“刚柔交错而成文焉,天之文也。”今本脱“刚柔交错”一句。《坎》卦“习坎”上脱“坎”字。《后》,九四,“包失渔”,注“二有其渔,故失之也。”今本作“无鱼”。《蹇》,九三,“往蹇来正。”今本作“来反”。《困》,初六,《象》曰:“入於幽谷,不明也。”今本“谷”字下多“幽”字。《鼎》,《彖》:“圣人亨以享上帝,以养圣贤。”今本正文多“而大亨”三字,故注文亦误增“大亨”二字。《震》,《彖》曰:“不丧七鬯,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今本脱“不丧七鬯”一句。《渐》,《象》曰:“君子以居贤德,善风俗。”今本正文脱“风”字。《丰》,九四,《象》:“遇其夷主,吉,志行也。”今文脱“志”字。《中孚》,《彖》:“豚鱼吉,信及也。”今本“及”字下多“豚鱼”二字。《小过》、《彖》:“柔得中,是以可小事也。”今本脱“可”字,而“事”字下误增“吉”字。六五,《象》曰:“密不雨,已止也。”注:“阳已止下故也。”今本正文作“已上”,故注亦误作“阳已上故止也。”《既济》、《彖》曰:“既济,亨小,小者亨也。”今本脱一“小”字。《系辞》:“二多誉,四多惧。”注云:“惧,近也。”今本误以“近也”字为正文,而注中又脱“惧”字。《杂卦》:“蒙稚而著。”今本“稚”误作“杂”字。予顷於福州《道藏》中见此书而传之,及在後省见晁公武所进《易解》多引用之,世罕有其书也。 巽岩李氏曰:京此书使经传不相混乱,残阙复为真全,颇有益於学者。然“能研诸侯之虑”,衍“侯之”字;“成言乎艮”,当作“诚”。若此等,京盖未知,岂王、韩旧本固不免讹舛邪?京,开元後人,故所为书不得著录,本末亦未详,要可惜云。 ※陆希声《易传》 《崇文总目》:唐右拾遗陆希声撰。希声作《易传》十篇,《易图》、《指说》、《释变》、《微旨》四篇。初,陇西李阮学其说,以为《上》、《下经》传二篇,思属近妙,故希声自为之解;馀篇差显,不复为注。盖近世之名家欤?今二篇外,馀篇逸。 晁氏曰:《微旨》三卷,皆设问答。 陈氏曰:按《唐志》有《易传》二卷,《中兴书目》作六卷,别出《微旨》三卷。今所谓《解说》者,上、下经共一册,不分卷。有序言著《易传》十篇。七篇以上,解《易》义之渊微;八篇以下,广《易》道之旁行,第为六卷。又撰《易图》、《指说》、《释变》、《微旨》各一卷,通为十卷。其《上》、《下经》,盖第一、第二篇。经文一句,传亦一句。门人以为难晓,故复为之解。然则其全书十卷,不尽传矣。家旧惟有《微旨》,续得《解说》一编,始知其详。 ※卫元嵩《元包》十卷 《崇文总目》:元嵩,唐人。撰武功苏源明传,赵郡李江注。《包》以《坤》为首,因八纯之宫以生变,极於六十四,自系其辞,言外卦体,不列爻位,以谓《易》首《乾》尚文,《包》首《坤》尚质。夏《连山》、商《归藏》、周《易》、唐《包》,其实一也,虽欲驰骋而放言,趋理近止,《易》家之区鄙云。 陈氏曰:其书以八卦为八篇,首而“一世”至“归魂”,各附其下。先《坤》,次《乾》、《兑》、《艮》、《离》、《坎》、《巽》、《震》。《坤》曰太阴,《乾》曰太阳,馀六子有孟、仲、少之目。每卦之下,各为数语,意僻怪,文险涩,不可深晓也。 张氏曰:卫元嵩作《元包》,义取於《归藏》。《元包》粗赞卦名之大指,未极人事之精义,辞略数隐,世多不传。乃作《元包数义》二卷,以明卫元嵩之《易》(详见《七易序》)。 ※子夏《易》十卷 《崇文总目》:此书篇第,略依王式,决非卜子夏之文。又其言近而不笃,然学者尚异,颇传习之。 晁氏曰:旧题卜子夏传。《唐艺文志》子夏书已亡,今此书约王弼《注》为之者,止《杂卦》。景迂云:“张弧伪作。”陈氏曰:按《隋》、《唐志》有《卜夏传》二卷,残阙。陆德明、李鼎祚亦时称引。考《汉志》初无此书。有孙坦者,为《周易析蕴》,此汉杜子夏也,未知何据。使其果然,何为不见於《汉志》?其为依明矣。隋、唐时止二卷,已残缺,今安得有十卷?且其经文、《彖》、《象》、《爻辞》相错,正用王弼本,决非汉世书。以陆德明所引,求之今传,则皆无之,岂惟非汉世书,亦非隋、唐所传书矣。其文辞浅俚,非古人语,姑存之以备一家。按晁以道《传易堂记》曰:“古今咸谓子夏受於孔子而为之传,然太史公、刘向父子、班固皆不论著。唐刘子元知其伪矣。书不传於今,今号为子夏《传》者,《崇文总目》知其为伪,而不知其所作之人。予知其为唐张弧之《易》也。”晁之言云尔。张弧有《王道小疏》五卷,见《馆阁书目》云唐大理评事,亦不详何时人。 容斋洪氏《随笔》曰:孔子弟子,惟子夏於诸经独有书。虽传记杂言未可尽信,然要为与他人不同矣。於《易》则有传,於《诗》则有序,而《毛诗》之学,一云子夏授高行子,四传而至小毛公;一云子夏传曾申,五传而至大毛公。於《礼》则有《仪礼 丧服》一篇,马融、王肃诸儒多为之训说。於《春秋》所云不能赞一辞,盖亦尝从事於斯矣。公羊高实受之於子夏,梁赤者,《风俗通》亦云子夏门人。於《论语》则郑康成以为仲弓、子夏等所撰定也。後汉徐防上疏曰:“《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於子夏。”斯其证云。 ※周易新论传疏 《崇文总目》:唐阴洪道撰。洪道世其父显之学,杂采子夏、孟喜等十八家之说,参订其长,合七十二篇,於《易》有助云。 ※《周易物象释疑》一卷 《崇文总目》:唐东乡助撰。取卦互体,开释言象,盖未始见康成之学,而著此书焉。 陈氏曰:东乡,一作东阳。《馆阁书目》又云:“守江陵尹。”东阳、东乡皆衤复姓也。其序言随事义而取象,若以龙叙《乾》,以马明《坤》。凡注疏未释者,标出为此书。 ※《周易口诀义》六卷 《崇文总目》:河南史证撰。不详何代人,其书直钞孔氏说,以便讲习,故曰口诀。 晁氏曰:唐史证撰。钞《注疏》以便讲习,田氏乃以为魏郑公撰,误也。 陈氏曰:《三朝史志》有其书,非唐则五代人也。避讳作证字。 ※《周易正义补阙略例疏》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其说自谓裨颖达之阙。 陈氏曰:唐四门助教邢撰。按蜀本《略例》有所注,止有篇首释“略例”二字,文与此同,馀皆不然。此本亦浅近无理,姑存之。 ※关子明《易传》一卷 晁氏曰:魏关朗撰。元魏太和末,王虬言於孝文,孝文召见之,著成《筮论》数十篇。唐赵蕤云:“恨书亡半,随文诠解,才十一篇而已。”李邯郸始著之目云。王通赞《易》,盖宗此也。 《朱子语录》:关子明《易》,伪书也。 陈氏曰:唐赵蕤注。然《隋》、《唐志》皆不录,或云阮逸伪作。 ※周易启源十卷 晁氏曰:蔡广成撰。李邯郸云唐人,田伟置於王昭素之下,今从李说。巷首《德恒》、《德言》、《德肤》、《德翰》四篇,皆设为问对。凡三十六篇。 ※《周易开元关》一卷 晁氏曰:唐苏鹗撰。自序云:五代祖晋,官至吏部侍郎,学兼天人,尝制《八卦论》,为世所传,遭乱遗坠,而漏简尚有存者,鹗乃略演其旨於此。 ※《周易流演》五卷 晁氏曰:唐成元英撰。错综六十四卦,演九宫,以直年月日,推国家之吉凶。元英,道士也,故道藏录之。或云释仁英撰。未知孰是。 ※《周易穷微》一卷 陈氏曰:称王辅嗣。凡为论五篇。《馆阁书目》有王弼《易辩》一卷,其论《彖》、论《象》,亦类《略例》,意即此书也。又言弼注此书已亡,至晋得之,王羲之承诏录藏於秘府,世莫得见。未知何所据而云。 ※《周易释文》一卷 陈氏曰:唐国子博士陆德明撰。本名元朗,以字行。多授汉、魏以前诸家说,盖唐初诸书皆在也。卦首注某宫某世,用京房说。 ※石经《周易周易指略例》共十一卷 晁氏曰:伪蜀广政辛亥孙逢吉书。广政,孟昶年号也。《说卦》“乾,健也”以下有韩康伯注,《略例》有邢注。此与国子监本不同者也。以蜀中印本校邢注《略例》,不同者,又百馀字。详其意义,似石经误,而无他本订正,姑两存焉。 夹氵祭郑氏曰:按石经之学,始於蔡邕。始也,秦火之後,经籍初出,诸家所藏,传写或异;笺传之儒,皆冯所见,更不论文字之讹谬。邕校书东观,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乃自为书,而刻石於太学门外,後儒晚学,咸所取正。奈当汉之末祚,所传未广,而兵火无存,後之人所得者亦希矣。今之所谓石经者,但刻诸石耳,多非蔡氏之经。 ※《易轨》一卷 晁氏曰:伪蜀蒲乾贯撰,专言流演。其序云:“可以知否泰之原,察延促之数”,盖数学也。 ※王昭素《易论》三十三卷 晁氏曰:昭素居酸枣,太祖时,尝召令讲《易》。其书以注疏异同互相诘难,蔽以己意。昭素隐居求志,行义甚高,史臣以王烈、管宁比之。 ※《易证坠简》一卷 晁氏曰:皇朝天禧中,毗陵从事范谔昌撰。其书酷类郭京《举正》。如《震》卦《彖辞》内云,脱“不丧匕鬯”四字,程正叔取之;《渐》卦上六,疑“陆”字误,胡翼之取之。自谓其学出於湓浦李处约、庐山许坚,意者岂果有师承,故程、胡取之? 陈氏曰:其上卷如郭京《举正》,下卷辨《系辞》非孔子命名,止可谓之“赞”,系今《爻辞》乃可谓之《系辞》。又重定其次序。又有《补注》一,辨周、孔述作,与诸儒异。为《乾》、《坤》二传,末有《四时晷刻图》一篇。《馆阁书目》止一卷。又有《源流图》一卷,言纳甲、纳音者,即此下卷《补注序》中语也。世或言刘牧之学出於谔昌,而谔昌之学亦出种放,未知信否?晁以道、邵子文、朱子发皆云尔。 ※陆秉《周易意学》十卷 晁氏曰:秉字端夫,旧名东。宝元,以此书奏御,敕书嘉奖。秉尝通判蜀州。首篇论《易》之名,颇采《参同契》之说。 陈氏曰:其说多异先儒,穿凿无据。 ※胡安定《易传》十卷 晁氏曰:此解甚详,盖门人倪天隐所纂,非其自著,故序首称“先生曰”。又曰:新安王炎晦叔尝问南轩曰:“伊川令学者先看王辅嗣、胡翼之、王介甫三家《易》,何也?”南轩曰:“三家不论互体,故云尔。然杂物撰德,具於中爻,互体未可废也。”南轩之说虽如此,要之,程氏专治文义,不论象数。三家者,文义皆坦明,象数殆於扫除略尽,非特互体也。 ※《周易言象外集》(《古易》) 《崇文总目》:皇朝王洙原叔撰。洙以通经侍讲天章阁,乃集前世诸儒《易》说,折衷其理,依卦变为类。其论以王弼《传》为内,故自名曰《外传》。 陈氏曰:其序言学《易》於处士赵期,论次旧义,附以新说,凡十二篇,十卷。 又曰:《古易》十二卷,亦出王原叔家。上、下经惟载《爻辞》,外《卦辞》一、《彖辞》二、《大象》三、《小象》四、《文言》五、《上系》六、《下系》七、《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叶石林以为此即《艺文志》所谓《古易》十二篇者。按《隋》、《唐志》皆无《古易》之目,当亦後人依仿录之耳。 ※邵古周易解五卷 晁氏曰:古字天叟,雍之父也。世本范阳,而卒於洛。其学先正音文云。 ※皇甫泌《易解》十四卷 晁氏曰:泌官至尚书右丞,有《述闻》一卷、《隐诀》一卷、《补解》一卷、《精微》三卷,又有《纪师说》、《辨道》,通为八卷。陈氏曰:其学得之常山抱犊山人,而莆阳游中传之。刘彝、钱藻皆为之序。山人不知名,盖隐者也。泌尝守海陵,治平以前人。 ※石徂徕《易解》五卷 晁氏曰:景迂云:“《易》古文十二篇,先儒谓费直专以《彖》、《象》、《文言》参解《易》爻,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孔颖达云:‘王辅嗣又分爻之《象辞》各附当爻。’则费氏初变古制时,犹若今《乾》卦《彖》、《象》系卦之末欤!古经始变於费氏,卒大乱於王弼,惜哉!今学者曾不之知也。石守道亦曰:‘孔子作《彖》、《象》於六爻之前,《小象》系逐爻之下,惟《乾》悉属之於後者,让也。’呜呼!他人尚何责哉!”家本不见此文,岂介後觉其误改之欤? 陈氏曰:所解止六十四卦,亦无大发明。晁景迂言守道曰云云(见前段)。今观此《解义》,言王弼注《易》,欲人易见,使相附近,他卦皆然,惟《乾》不同者,欲存旧本而,已更无他说,不知景迂何以云尔也。按宋咸补注首章,颇有此意,晁误记耳。 ※刘长民《易解》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刘牧长民撰。仁宗时,言数者皆宗之。庆历初,吴秘献其书於朝,优诏奖之,田况为序。又有《钩隐图》三卷,皆《易》之数也,凡五十五图,并遗事九。有欧阳永叔序,而其文殊不类。 陈氏曰:黄黎献为之序。又为《略例图》,亦黎献所序。又有三衢刘敏士刻於浙右庾司者,欧公序,文浅俚,决非公作。其书三卷,与前本大同小异。牧《易》学盛行於庆历时。 ※删定《易论》一卷 陈氏曰:直讲盱江李觏泰伯撰,凡六篇,盖删刘牧《易图》而存之者三焉。《馆阁书目》作六卷,十九篇。觏先注《易论》十九篇,皆见集中,与此自为二书,当是合为十九也。 ※宋咸《易训》、《易补注》,王刘《易辨》 晁氏曰:咸自序云:“予既以《补注易》奏御,而男亿请馀义凡百馀篇,端因以《易训》名之。”盖言不敢以传世,特教其子而已。凡三卷,颇论陆希声、刘牧、鲜于亻先得失云。 陈氏曰:咸尝撰《易明》,凡一百九十三条,以正亡误。及得郭京《举正》於欧阳公,遂参验为《补注》十卷,皇五年表上之。别有《易训》,未见。《易辨》凡二十篇,为一卷。刘牧之学,大抵求异先儒,穿凿破碎,故李、宋或删之,或辨之。 ※《周易圣断》七卷 晁氏曰:皇朝鲜于亻先子骏撰。本之王弼、刘牧,而时辨其非。且云众言淆乱,折诸圣,故名其篇曰《圣断》。 陈氏曰:其书《乾》、《坤》二卦,不解爻象,欲学者观《彖》、《象》、《文言》而自得云。 ※《易意蕴凡例总论》一卷 晁氏曰:皇朝徐庸以《春秋》凡例,《易》亦有之,故著书九篇,号《意蕴凡例总论》。其学祖刘牧、陆秉云。 陈氏曰:庸,皇时人。凡为论九篇。《馆阁书》又有《卦变解》,未见。
【卷一百七十六 经籍考三】
○经(易) ※伊川《易传》十卷 《程子》序: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观会通以行其典礼,则辞无所不备。故善学者求言必自近,易於近者,非知言者也。予所传者辞也,由辞以得意,则在乎人焉。 《遗书》:张闳中以书问《易》之义本起於数。程子答曰:“谓义起数,则非也。有理而後有象,有象而後有数,《易》因象以知数,得其义,则象在其中矣。必欲穷象之隐微,尽数之毫忽,乃寻流逐末,术家所尚,非儒者之务也。管辂、郭璞之学是已。”又曰:“理无形也,故因象以明理。理见乎辞者也,则可由辞以观象。故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门弟子请问《易传》事,虽有一字之疑,伊川必再三喻之。盖其潜心甚久,未尝容易下一字也。 伊川以《易传》示门人曰:亦只说得七分,後人更须自体究。 朱子曰:自秦、汉以来,考《象辞》者,泥於术数,而不得其弘通简易之法;谈义理者,沦於空寂,而不乎仁义中正之归。求其因时立教,以承三圣,不同於法而同於道者,则惟伊川先生程氏之书而已。後之君子,诚能日取其一卦若一爻者,熟复而深玩之。如已有疑,将决於筮而得之者,虚心端意,推之於事,而反之於身,以求其所以处此之实,则於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将无所求而不得,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亦无处而不当矣。 程子高弟尹公尝谓:“《易传》乃夫子自著,欲知道者,求於此足矣,不必旁观他书。盖语录或有他人所记,未必尽得先生意。”又言:“先生践履尽一部《易》,其作传,只是因而写成。”此言尤有味。 又曰:《易传》不看本文,亦自成一书。 又曰:《易传》明白,无难看处。但此是先生以天下许多道理,散入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中。将作《易》看,无意味,须将来作事看,即句句字字有用处耳。程先生《易传》,义理精,字数足,无一毫欠缺,只是於本义不相合。《易》本是卜筮之书,程先生只说得一理。 程《易》言理甚备,象数欠在。 按:伊川之《易》,精於义理,而略於卜筮、象数,此固先儒之说,然愚尝以为《易》之象数、卜筮,岂出於义理之外。盖有此理,则有此象,有此数。而卜筮之说,其所谓趋吉避凶,惠迪从逆云者,又未尝不一出於义理。平时本诸践履,则观象玩辞,此义理也。一旦谋及卜筮,则观变玩占,亦此义理也。初不必岐而二之。然言出圣贤之口,则单辞片语,皆有妙理;假借旁通,悉为至教。往往多借《易》以明理,初不拘於说《易》也,自夫子而然矣。何也?“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为《乾》九二而言也。而《乾》之九二,岂有学问宽仁之义乎?“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为《咸》九四而言也。而《咸》之九四,岂有岁时代谢之义乎?盖其初因讲《易》,遂借《易》以言理,言理虽精,而於《易》此卦此爻之旨则远矣。如程子因“君子豹变”而发为“自暴、自弃”之论,因“君子得舆”而发为“《匪风》、《下泉》”之论,亦是意也。晦庵所谓“不看本文,自成一书”者是已。 晁氏曰:朱震言颐之学出於周敦颐,敦颐得之穆修,亦本於陈搏,与邵雍之学本同。然考正叔之解,不及象数,颇与胡翼之相类。景迂云胡武平、周茂叔同师润州鹤林寺僧寿涯,其後武平传其学於家,茂叔则授二程。与震之说不同。 按:伊川之学出自濂溪,此先儒通论也。而晁、朱之说以为濂溪所师,本於希夷及一僧,则固老、释之宗旨矣,此论未之前闻。 陈氏曰:伊川止解六十四卦,不解《大传》,而以《序卦》分置诸卦之首。唐李鼎祚《集解》亦然。 ※王介甫《易解》二十卷,龚原、耿南仲注《易》各二十卷 晁氏曰:介甫《三经义》,皆颁学官,独《易解》,自谓少作未善,不专以取士。故绍圣後与龚原、耿南仲注《易》,三书偕行於场屋。 ※东坡《易传》十一卷 晁氏曰:东坡自言其学出於父洵。且谓卦不可爻别而观之。其论卦必先求其所齐之端,则六爻之义,未有不贯者,未尝凿而通之也。 《朱子语录》曰:“老苏说《易》,专得於‘爱恶相攻而吉凶生’以下三句。他把这六爻似那累世相仇相杀底人相似,看这一爻攻那一爻,这一画克那一画,全不近人情。东坡见他恁地太粗疏,添得些佛、老在里。其书自做两样,亦有取王辅嗣之说,以补老苏之说;亦有不晓得他说了,乱填补处。老苏说底,亦有去那物理上看得著处。” 又《杂学辨》曰:“《乾》上《彖辞》,发明性命之理,与《诗》(《民》、《维天之命》)《书》(《汤诰》、《泰誓》)《中庸》、《孟子》相表里,而《大传》之言亦若符契。苏氏不知其说,而欲以其所臆度者言之,又畏人之指其失也,故每为不可言不可见之说以先後之,务为闪倏漾不可捕捉之形,使读者茫然,虽欲攻之,而无措其辨。殊不知性命之理甚明,而其为说至简今将言之而先曰不可言,既指之而又曰不可见,足以眩夫未尝学问之庸人矣。由学者观之,岂不所以为未尝见未尝知之验哉!然道衰学绝,世颇惑之,故为之辨,以待後之君子。而其他言死生鬼神之不合者,亦并附焉。 ※横渠《易说》十卷 晁氏曰:其解甚略,《系辞》差详。 ※温公《易说》一卷 晁氏曰:杂解《易》义,无铨次,盖未成书也。 ※《乾生归一图》二卷 晁氏曰:皇朝石汝砺撰。先辨卦、彖、爻、象之别,後列数图,颇杂以释、老之说。 陈氏曰:嘉初人。序取《乾》为生生之本,万物归於一也。有论有图,亦颇与刘牧辨,然或杂以释、老之学。其所谓一者,自注云:“一则灵寂。”其《元首篇》论道,专以灵明(灵字恐误,或当作虚)无体无生为主。又曰:“因灵不动,而生寂体。”非异端之说乎? ※《周易义海》一百卷 晁氏曰:皇朝房审权撰。集郑元至王安石凡百家,摘取其专明人事者为一编。或诸家说有异同,辄加评议,附之篇末。 陈氏曰:审权编《义海》凡四卷。近时江都李衡彦平删削,而益以东坡、伊川、汉上之说,为《撮要》十卷。若房氏百卷之书,则未见也。衡,乾道中由侍御史为起居郎。 ※张弼《葆光易解》十卷 晁氏曰:弼,莆田人,字舜元。绍圣中,章荐於朝,赐号葆光处士。後黄裳等再荐,诏以为福州司户、本州教授。其学颇宗郑氏。 陈氏曰:其学多言取象。 ※郑扬庭周易传十三卷 邵伯温《辨惑》云:沈存中《笔谈》言:“江南人郑,字扬庭,曾为一书谈《易》其一说曰:‘《乾》、《坤》,大父母也;《复》、《后》,小父母也。《乾》一变生《复》,得一阳;《坤》一变生《后》,得一阴,云云。至《乾》六变生《归妹》,本得三十二阳;《坤》六变生《渐》,本得三十二阴。《乾》、《坤》错综,阴阳各得三十二,生六十四卦(即邵氏《先天图》)。’之为书,皆荒唐之论,独有此变卦之说,未知其是非。予後见兵部员外郎秦论所谈,骇然曰:‘何处得此法?’云:‘尝遇一异人,受此历数,推往古兴衰运历,无不皆验。尝恨不能尽其术。西都邵雍亦知大略,已能洞知吉凶之变。此人乃形之於书,必有天谴。此非世人所得闻也。’”窃惟我先君《易》学,微妙元深,不肖所不得知也。其传授本末,则受《易》於李之才挺之,挺之师穆修伯长,伯长师陈抟图南。先君之学,虽有传授,而微妙变通,则其所自得也。平时未尝妄以语人,惟大名王天悦、荥阳张子望尝从学,又皆蚤死。秦、郑尝欲从先君学,先君以颇好任数,志在口耳,多外慕,皆不之许。尝语以王天悦传先君之学,力求之,天悦不许。天悦感疾且卒,赂其仆於卧内窃得之,遂以为已学。著《易传》、《易测》、《宋范》、《五经明用》数书,皆破碎妄作,穿凿不根。尝以《变卦图》示秦。窃天悦书入京师,补国子监解试。策问八卦次序,以所得之说对,有司异之,擢在优等。既登第,以所著书投贽公卿之门,後以赃罪窜。秦谓“必有天谴”,恐指此。秦既知窃书,乃谓“何处得此法。”,又谓“西都邵某闻大略”,近乎自欺矣。然谓“得之异人”,盖指希夷而言也。 晁氏曰:姚嗣宗谓刘牧之学受之吴秘,秘受之,又作《明数》、《明象》、《明传道》、《明次例》、《明范》五篇。 ※《周易析蕴》二卷 陈氏曰:孙坦撰。凡二卷。其首言子夏辞不甚粹,或取《左氏传》语证之。晚又得十八占。称天子曰县官。尝疑汉杜子夏之学,及读杜《传》,见引《明夷》对策,疑始释然。坦不知何人,《国史志》及《中兴书目》皆不著。 ※阮逸《易筌》六卷 陈氏曰:逸字天隐。每一爻各以一古事系之,颇多牵合。 ※《易童子问》三卷 陈氏曰:欧阳永叔撰。设为问答,其上、下卷,专言《系辞》、《文言》、《说卦》而下皆非圣人之作。 ※《周易义类》三卷 陈氏曰:顾叔思撰。未详何人。序言先儒论说甚众,而其旨未尝不同;卦爻或有不同,而辞意固常不一。名立标目,总而聚之。 ※沈存中《易解》二卷 陈氏曰:所解甚略,不过数卦,而於《大、小畜》、《大、小过》独详。 ※陈了翁《易说》一卷 陈氏曰:了翁晚年所著,止解六十四卦,辞旨深晦。 ※王逢《易说》十卷 晁氏曰:逢尝为国子直讲。著《易传》十卷,其学宗王弼。 ※龚原《易讲义》十卷 陈氏曰:原字深之,嘉八年进士。初以经学为王安石引用,元符後入党籍。 ※吕氏《易章句》一卷 晃氏曰:吕大临与叔撰。其解甚略,有《统论》数篇。 ※吕微仲《周易古经》二卷 陈氏曰:吕大防微仲所录上、下经,并录《爻辞》、《彖》、《象》,随经分上、下,为六卷,上、下《系》二卷,《文言》、《说卦》各一卷。 晁氏曰:其序云:“《彖》、《象》所以解经,始各为一书。王弼专治《彖》、《象》,以为注,乃分於卦爻之下,学者於是始不见完经,而文辞次第贯穿之意,亦缺然不属。因按古文而正之。”凡十二篇,别无解释。 ※晁以道《古易》十二卷 晁氏曰:从父詹事公讳说之撰。以诸家《易》及许慎《说文》等九十五书,是正其文,字且依汉田何本,分《易经》上、下并《十翼》通为十二篇,以矫费氏、王弼之失。谓刘向尝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邱经,至蜀李讠巽又尝注古文《易》,遂名曰《古易》。 陈氏曰:以道之说曰:“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自费氏始。孔颖达又谓辅嗣之意,《象》本释经,宜相附近,分爻之《象》辞,各附逐爻。则费氏初变古之时,犹若今《乾》、《坤》欤!古经始变於费氏,而卒大乱於王弼,奈何後之儒者尤而效之,杜预分《左氏传》於经,宋衷、范望散《太元》、《测》、《赞》於八十一首之下,是其明比也。揆观其初,乃如《古文尚书》、迁、固叙传,扬雄《法言》叙篇云尔。”卷首列名氏二十馀家,文字异同则散见於诸卦云。 巽岩李氏曰:晁氏专主北学。凡故训多取许叔重《说文解字》、陆德明《章义》;僧一行、李鼎祚、陆希声及本朝王昭素、胡翼之、黄聱隅辈所论,亦时采掇。吕公书,则文字句读,初无增损。景迂则辑诸家异同,或断以已意,有增有损;篇第则放费长公,未解辅嗣未注以前旧本,并十二篇为八篇。吕、晁各有师承,初不祖述,而其指归则往往暗合。 ※晁以道《太极传》、《外传》、《因说》共八卷 陈氏曰:其学本康节。自言学京氏《易》,绍圣遇洛阳杨贤宝,得康节二《易》图,又从其子伯温得其遗编,始作《易》传,名曰《商瞿传》,兵火後失之,晚年复为此书。又有《易元星纪谱》、《易规》二书,见本集中。又有《传易堂记》,述汉以来至本朝传授甚详。 ※《汉上易集传》、《易图》、《丛说》共十五卷 晁氏曰:朱震子发撰。自谓其学以程颐为宗,和会邵雍、张载之论,合郑元、王弼之学为一云。其书多采先儒之说以成,故曰“集解”,然颇舛误。 陈氏曰:《汉上经筵表》中具述源流云:“陈抟以《先天图》传种放,放传穆修,穆修传李之才,之才传邵雍。放以《河图》、《洛书》传李溉,溉传许坚,许坚传范谔昌,谔昌传刘牧。穆修以《太极图》传周敦颐,敦颐传程颢、程颐。是时张载讲学於二程、邵雍之。故雍著《皇极经世书》,牧陈天地五十有五之数,敦颐作《通书》,程颐著《易传》,载造《太和》、《三两》等篇。臣今以《易传》为宗,和会雍、载之论,上采汉、魏、吴、晋,下逮有唐及今,包括异同,庶几道离而复合。”盖其学专以王弼尽去旧说,杂以庄、老,专上文辞为非是,故其於象数颇加详焉。序称九卷,盖合《说》、《序》、《杂卦》为一也。 《朱子语录》曰:《汉上易》卦变,只变到三爻而止,於卦辞多有不通处,某更推尽去方通。如《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只是初刚自《讼》二移下来。《晋》“柔进而上行”,只是五柔自《观》四挨上去。此等类按《汉上》卦变,则通不得。王弼破互体,朱子发用互体。朱子发互体,一卦中自二至五,又自有两卦,这两卦又伏两卦,林黄中便倒转推成四卦,四卦里又伏四卦,此谓互体。这自那“风为天於上”,上有个《艮》之象来。互体自左氏已言,亦有道理,只是今推不合处多。一卦互换是两卦,伏两卦是四卦,反看又是两卦,又伏两卦,共成八卦。 ※梁《易传 内》、《外篇》共十九卷 陈氏曰:丞相昭武李纲伯纪撰。按序,《内》、《外篇》凡二十三卷。《内篇》训释上下经、《系辞》、《说》、《序》、《杂卦》,并《总论》合十卷。外篇《释象》七、《明变》一、《训辞》二、《类占》一、《衍数》二,合十有三卷。今《内篇》阙《总论》,《外篇》阙《训辞》及《衍数》下卷,存者十卷。盖罢相迁谪时所作。其书未行於世,馆阁亦无之,莆田郑寅子敬从忠定之曾孙得其藏本。顷ヘ莆日,借郑本传录。今考《梁集》,绍兴十三年所编,其《训辞》二,序已云有录无书,则虽其家,亦亡逸久矣。岂其有序而书实未成邪?其书於辞、变、象、占,无不该贯,可谓博矣。 ※吴园《易解》十卷 陈氏曰:秘阁修撰鄱阳张辗知常撰。卷後有《序论》五篇,《杂说》、《泰论》各一篇。 ※《先天易钤太极宝局》二卷 晁氏曰:皇朝牛师德撰。自云传邵雍之学於司马温公。其说近於术数,未知其信然否? 陈氏曰:未详何人,盖为邵氏之学,而专乎术数者也。 ※兼山《易解》二卷,《传家易说》十一卷 晁氏曰:郭忠孝撰。忠孝字立之,河南人。颇明象数,自谓得李挺之《卦变论》於陈子惠,因亟读,有得焉。靖康中,持宪关右,死於难,故其书散落大半。 陈氏曰:《传家易说》十一卷,冲晦处士郭雍颐正撰。自言其父忠孝受学於程伊川,伊川示以《易》之《艮》,曰:“艮,止也。学道之要,无出於此。”自是方觉读《易》有味,榜其室曰“兼山”,立身行道,皆自“止”始。兵兴之初,先人旧学扫地,念欲补续其说。中心所止者,“艮,止也”。潜稽《易》学,以述旧闻,用传於家。忠孝字立之,名将枢密逵之子。自言得先天卦变於河阳陈安民子惠,其书出李挺之,由是颇通象数。仕为永兴军路提刑,死於狄难,其书散逸。雍隐居陕州长阳山中,帅守屡荐,召之不至,由处士封颐正先生。其末,提举赵善誉言於朝,遣官受所欲言,得其《传家兵学》六卷以进,时淳熙丙午也。 ※王《易学》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同州人,早潜心於康节之学。其序曰:“康节有云:‘理有未见,不可强求使通。’故愚於《观物篇》之所得,既推其所不疑,又存其所可疑。亦以先生之言自慎,不敢轻其去取故也。” ※《河图解》二卷 晁氏曰:皇朝康平撰。凡五十二篇。 ※《麻衣道者正易心法》一卷 李潜序曰:此书顷得之庐山一异人(或云许坚)。或有疑而问者,余应之云:“何疑之有?顾其议论可也。”昔黄帝《素问》、孔子《易大传》,世尚有疑之,尝曰:“世固有能作《素问》者乎?固有能作《易大传》者乎?虽非本真,是亦黄帝、孔子之徒也。”余於《正易心法》亦曰:“世固有作之者乎?虽非麻衣,是乃麻衣之徒也。”胡不观其文辞议论乎?一滴真金,源流天造,前无古人,後无来者,翩然於羲皇心地上驰骋,实物外真仙之书也。读来十年方悟,浸渍触类,以知《易》道之大如是也。得其人,当与共之。 南轩张子曰:呜呼!此真麻衣道者之书也。其说独本於羲皇之画,推《乾》、《坤》之自然,考卦脉之流动,论反对变复之际,深矣!其自得者欤?希夷隐君,实传其学。二公高视尘外,皆有长往不来之愿,抑列御寇,庄周之徒欤?虽然,概以吾圣门之法,则未也。形而下者谓之器,或者有未察欤!其说曰:“六十四卦,惟《乾》与《坤》,本之自然,是名真体。”又曰:“六子重卦,《乾》、《坤》杂气,悉是假合,无有定实。”予则以为六子重卦,皆《乾》、《坤》杂气之妙用,真实自然,非假合也。希夷述其说曰:“学者当於羲皇心地上驰骋,无於周、孔脚足下盘旋。”予则以为学《易》者,须於周、孔脚足寻求,然後羲皇心地上可得而识,推此可概见矣。然其书之传,固非牵於文义,凿於私意者所可同年而语也。 朱子曰:此书词意凡近,不类一二百年文字。如所谓“雷自天下而发,山自天上而坠”,皆无理之妄谈;所谓“一阳生於子月,而应於卯月”,乃术家之小数;所谓“由破体之乃成全体”,则炉火之末技;所谓“人万事,悉是假合”,乃佛者之幻语。必近年术数末流,道听涂说,掇拾老佛医卜诸说之陋者,以成此书。後二年,守南康,有前湘阴主簿戴师愈者求谒,即及《麻衣易》,因复扣之,宛然此老所作。欲驰报敬夫,敬夫已下世。时当涂守李侍郎寿翁,雅好此书,亟以书来曰:“即如君言,斯人而能为此书,亦吾所愿见,幸为津致之。”戴不久即死,而寿翁亦得请西归矣。《麻衣易》是戴师愈所作,太平州刊本第二跋即其人也。昨亲见之,甚称此《易》,以为得之隐者,问之,不肯明言其人。某到其家,见有一册《杂录》,乃戴公自作,其言皆与《麻衣易》说相类。及戴死,其子弟将所作《易》图来看,乃知真戴所自作也。 陈氏曰:旧传麻衣道者授希夷先生,崇宁,庐山隐者李潜得之,凡四十二章。盖依也。朱侍讲云:“南康戴主簿师愈撰,乃不唧留底禅不唧留底修养法,不唧留底时日法。”王炎曰:“洛水李寿翁侍郎喜论《易》,灾尝问曰:‘侍郎在当涂版行《麻衣》新说如何?’李曰:‘程沙随见属’。炎曰:‘恐托名麻衣耳!以扑钱背面,喻八卦阴阳纯,此鄙说也。以泉、、雨为阳水,以泽为阴水,与夫子不合。’李曰:‘然。然亦有两语佳。’炎曰:‘岂非“学者当於羲皇心地上驰骋,不当於周、孔脚迹下盘旋”邪?然此二语亦非也。无周、孔之辞,则羲皇心地,学者何从探之?’李无语”。李名椿。 ※《易正误》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也称其名曰阳,又称元以来云云,则近世人也。据序,为书三篇,曰《正误》,曰《脱简》,日《句读》。今所存惟《正误》一篇。大抵增益郭、范之说,故并附二书册後。 ※《周易外义》三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载於《三朝史志》,则其来亦久矣。大抵於《易》中所言及於制度、名物者,皆详注之,於《易》之本旨,无所发明,故曰“外义” ※《广川易学》二十四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东平董彦达撰。 ※《周易窥馀》十五卷 陈氏曰:资政殿学士金华郑亨仲撰。兼取象义,不解《乾》、《坤》二卦,独自《屯》卦始。刚中尝得罪秦桧,岂其于《乾》、《坤》之义有所避邪? ※郑东卿《易卦疑难图》二十五卷 自序:富沙邱先生告某曰:“《易》尽在画中,当求诸画中,始得其理。若《易》之用,则画有所不尽。”於是画一卦置之座,则六十四卦周而复始,积日累月,几五年而後有所入。医卜算历之书,黄老丹灶之说,经传子史,凡与《易》相涉者,皆博观之。不泥於文字,而一采其意旨,以求於吾之卦画。则始之六十四卦,皆一理也。一理皆本於吾之一心,心外则无理,理外则无心,心理混融,与象数体用冥而为一言乎!天地之大,蚊虻之细,皆不出於吾之心内焉。圣人岂欺我哉! 陈氏曰:其书以六十四卦为图,外及《六位》、《皇极》、《先天》、《卦气》等图,各附一论说,末有《系辞解》。自言其学出於富沙邱先生,以为《易》、理皆在於画中,於是日画一卦,周而复始,久而後有所入。沙随程迥可久曰:邱程字宪古,尝有诗曰:“《易》理分明在画中。”又曰:“不知画意空笺注,何异丹青在画中。”其学传之东卿云。永嘉所刊本作二册,不分卷,无《系辞解》。东卿,三山人,字少梅。 先君曰:此书本五行卦气之说,而象数义理出焉。无朱子发之琐碎,戴师愈之矫伪,读之时有会心者,必宿儒所著。 ※张汝明《易索》十三卷 陈氏曰:汝明字舜文。撰上、下《经》六卷,外《观象》三,《观变》、《玩辞》、《玩占》、《丛说》各一。汝明,元壬申进士,大观初为御史、省郎。游酢定夫志其墓。 ※凌公弼《易解义》十卷 陈氏曰:其书十卷。善解析文义,颇简洁,有所发明。《馆阁书目》有《集解》六卷,称朝奉大夫凌唐佐撰,亦不著本末,岂即其人耶? ※沈该《周易小传》六卷 陈氏曰:专释六爻,兼论变卦,多本《春秋左氏传》占法。卦为一论。又有《系辞》补注十馀则,附之卷末。 ※昭德《易故训传》十八卷 陈氏曰:晁氏武子正撰。博采古今诸家,附以已闻,又考载籍行事,以明诸爻之变。其文义音读之异者,别之逐条,曰《同异考》。乾道中上之。其议论精博,不主一家,然亦略於象数。 ※《读易老人解说》十卷 陈氏曰:参政李光泰发撰。光忤秦桧,谪海外,为此书。李尝受学於刘元城。 ※《易传拾遗》十卷 陈氏曰:敷文阁直学士胡铨邦衡撰。铨谪新州,作此书。大概宗主程氏,而时出新意於《易传》之外。李泰发为之序。其曰“拾遗”,谦辞也。 ※逍遥公《易解》八卷,《疑问》二卷 陈氏曰:直学士院李椿年仲永撰,其门人鄱阳吴说之景传所述,胡邦衡为作序。《疑问》者,说之所录其问答之语也。 ※晦庵《易传易本义易学启蒙传》十一卷,《本义》十二卷,《启蒙》一卷 《朱子语录》曰:《易》只是卜筮之书,今人说得来太精了,更八粗不得。如某之说虽粗,然入得精,精义皆在其中。若晓得某一人说,则晓得伏羲、文王之《易》本是如此,元来有许多道理在,方不失《易》之本意。今未晓得圣人作《易》之本意,便要说道理,纵饶说得好,只是与《易》元不相干。圣人分明说“昔者圣人之《易》,观象、设卦、系辞焉以明吉凶。”几多分晓。某所以说《易》只是卜筮书者,此类可见。问读《本义》所释《卦辞》,若看得分明,则《彖辞》之义亦自明,只须略提破此是卦义,此是卦象、卦体、卦变,不必更下注脚矣。曰:某当初作此文字时,正欲如此。盖彖辞本是释经之卦辞,若看卦辞分明,则《彖》亦可见。但後来要重整顿过,未及,不知解者能如此本意否?又曰:某作《本义》,欲将文王卦辞只大纲依文王卦辞略说,至其所以然之故,於孔子彖辞中发之。且如“《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只是占得《大畜》卦者为利正,不家食而吉,利於涉大川。至於“刚上而尚贤”等处,乃孔子发明,各有所主,《爻》、《象》亦然。如此则不失文王本意,又可见孔子之意,但而今未暇整顿耳。 某之《易》简略者,当时只是略搭记,兼文义伊川及诸儒皆已说了,某只就语脉中略牵过这意思。近得赵子钦书云:“《语》、《孟》说极详,《易》说大略。”此譬如烛笼,添一条骨,则障了一路明。若能去其障,使之统体光明,乃更好,盖著不得详说也。上经犹可晓易解,下经多有不可解难晓处。不知是某看到末梢懒了解不得,为复是难解?又曰:《系辞》也如此,只是《上系》好看,《下系》没理会。 陈氏曰:晦庵初为《易传》,用王弼本。复以吕氏《古易经》为《本义》,其大指略同,而加详焉。首列九图,末著揲法,大略兼义理、占象而言。《启蒙》之目曰《本图书》、《原卦画》、《明著筮》、《考变占》凡四篇。 ※《周易变体》十六卷 陈氏曰:吏部郎中都洁圣与撰。用蔡墨言《乾》六爻之例,专论之卦为主。 ※《系辞精义》二卷 陈氏曰:吕祖谦伯恭集程氏诸家之说,程《传》不及《系辞》故也。《馆阁书目》以为祖谦之名。 ※《大易粹言》十卷 陈氏曰:知舒州曾童献之集二程、张载、游酢、杨时,外及二郭之学为一书。童尝受学於郭白。 ※吕伯恭《古易》、《音训》共十四卷 陈氏曰:伯恭所定,篇次与吕微仲同,《音训》则其门人王莘叟笔受。晦庵刻之临漳、会稽,益以程氏是正文字及晁氏说,所著《本义》,据此本也。 ※吴仁杰《古周易》十二卷 陈氏曰:仁杰所录,以《爻》为《系辞》,今之《系辞》为《说卦》。其言《十翼》谓《彖传》、《系辞传》上下、《说卦》上中下、《文言》、《序卦》、《杂卦》、并上、下经为十二篇。按汉世传《易》者,施、孟、梁邱、京、费。费最晚出,不得立於学官,其学亡章句,惟以《彖》、《象》、《文言》等解上、下经。自刘向校中古文《易经》,诸家或脱“无咎”、“悔亡”,惟费氏与古文同。东京名儒马、郑皆传之。其後,诸家皆废,而费学孤行,以至於今。其合《彖》、《象》、《文言》於经,盖自康成、辅嗣以来,展转相传,学者遂不识古文本经,甚至於今世考官命题,或连《彖》、《象》、爻辞为一,对大义者,志得而已,往往穿凿傅会,而经旨破碎极矣。凡此诸家所录,虽颇有同异,大较经自为经、传自为传,而於传之中《彖》、《象》、《文言》,亦各不相混,稍复古文之旧,均有补於学者,宜并存之。又有九江周燔所次附见吴氏书篇末,今古文参用,视诸本为无据云。又有程迥可久《古易考》十二篇,见後。 ※《程大昌易原》十卷 陈氏曰首论天地五十有五之数,参之《河图》、《洛书》大衍之异同,以此为《易》之原也,以及卦变、揲法,皆有图论,往往断以已见,出先儒之外。 ※《李舜臣隆山易本传》三十三卷 陈氏曰:其自序以为《易》起於画,舍画无以见《易》。因画论心,以中为用如舍本卦而论他卦,及某卦从某卦来者,皆所不取。洪景卢为之序。 ※《沙随易章》十卷,《外篇》一卷,《占法》一卷,《古易考》一卷 陈氏曰:程迥可久撰。其论占法,杂记占事尤详。迥尝从喻樗子才学,登科,仕至邑宰。及与前辈名公交游,多所见闻,故其论颇有源流根据。《古易考》十二篇,阙《序》、《杂卦》。 ※《杨诚斋易传》二十卷 陈氏曰:其序以为《易》者,圣人通变之书。惟中为能,中天下之不中;惟正为能,正天下之不正;中正立而万变通。又言古未有字,八卦之画即字也。 ※《林黄中周易经传集解》三十六卷 《朱子语录》曰:林黄中以互体为四象八卦。林侍郎来言,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就一卦言之,全体为太极,内外为两仪,内外及互体为四象,又颠倒取为八卦。”先生曰:“如此则不是生,是包也。始画卦时,只是阴阳奇耦,一生两,两生四,四生八而已。方其为太极,未有两仪也,由太极而後生两仪;方其为两仪,未有四象也,由两仪而後生四象;方其为四象,未有八卦也,由四象而後生八卦;此之谓生。若以为包,则是未有太极,已先有两仪;未有两仪,已先有四象;未有四象,已先有八卦矣。”林曰:“惟其包之,所以生之也。”先生曰:“包,如母之怀子,子在母中;生,如母之产子,子在母外。” 陈氏曰:黄中淳熙中表进其书。末卷为《六十四卦立成图》。言圣人以八卦重为六十四,未闻以《复》、《后》、《泰》、《否》、《临》、《Т》变为六十四也。以辨邵尧夫、朱子发之说。其与朱侍讲违言,以论《易》不合,为朱公所辟也。 ※《数学》一卷 陈氏曰:杂录象数诸图说,不知何人所录。 ※《赵善誉易说》二卷 陈氏曰:善誉为潼川漕,进《易说》,每卦为论一篇。 ※《何万易辩》三卷,《渊源录》三卷 陈氏曰:万为《辩》三十三篇,大抵多与先儒异。《渊源录》者,盖其《易解》未成书,仅有《乾》、《坤》二卦而已。万受知阜陵,官至右司郎中、知漳州。 ※《戴溪易总说》二卷 陈氏曰:每卦为一篇。溪,嘉定初为东宫端尹,作此以授景献。 ※《项安世周易玩辞》十六卷 陈氏曰:安世当庆元中得罪时论,居江陵。杜门潜心不出。诸书皆有论说,而《易》为全书。其自序以为读程《易》三十年,此书无一字与之合;合则无用乎此书矣。世之君子,以《易传》之理观吾书,则本末条贯,无一不本於程氏者。以《易传》之文观吾书,则恐有“西河疑女”之诮。大抵程氏一於言理,尽略象数,而此书未尝偏废。程氏於小象颇欠发明,而此书爻象尤贯通。盖亦遍考诸家,断以已意,精而博矣。 ※《林至易禅传》二卷,《外篇》一卷 陈氏曰:至撰。凡三篇:曰《法象》,本之太极;曰《极数》,本之天地之数;曰《观变》,本之揲蓍十八变。《外篇》则曰《反对》、《世应》、《互体》、《纳甲》、《卦气》之类,凡八条。 ※《述释叶氏易说》一卷 陈氏曰:叶正则为《习学记言》,《易》居其首。门人建安袁聘儒述而释焉。聘儒,绍熙进士。 ※《王炎易笔记总说》共九卷 陈氏曰:炎尝以《上、下经解》进表,作十卷,今但六卷,并《系辞》二卷为八,关《说卦》。於象数颇有发明。 ※《郑汝谐易翼传》二卷 陈氏曰:“翼”云者,所以为程《传》之辅也。大抵以程《传》为主,而附以已见之异。然汝谐立朝,多为善类所不可,至互相排击。仕至吏部侍郎。 ※《赵南塘易说》三卷 陈氏曰:专辨《十翼》非夫子所作,其说多自得之见也。 ※《真西山复卦说》一卷,《吴如愚准斋易说》一卷,《冯椅厚斋易学》 《中兴艺文志》:椅为《辑注》、《辑传》、《外传》。盖以程沙随、朱文公虽本《古易》为注,犹未及尽正《孔传》名义,乃改“彖曰”、“象曰”为“赞曰”,以系卦之辞即为《彖》,系爻之辞即为《象》。王弼本“彖曰”、“象曰”,乃孔子释《彖》、《象》,与商飞卿说同。又改《系辞》上下为《说卦》上中,以《隋经籍志》有《说卦》三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