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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卷三十八 志第二十八 州郡四】
益州 宁州 广州 交州 越州 益州刺史,汉武帝分梁州立,所治别见梁州,领郡二十九,县一百二十八。户五万三千一百四十一,口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九十三。去京都水九千九百七十。 蜀郡太守,秦立。晋武帝太康中,改曰成都国,后复旧。领县五。户一万一千九百二,口六万八百七十六。 成都令,汉旧县。 郫令,汉旧县。 繁县令,汉旧县。 鞞县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曰牛鞞,属犍为,何志晋穆帝度此。 永昌令,孝建二年,以侨户立。 广汉太守,汉高帝六年立。晋太康地志属梁州。领县六。户四千五百八十六,口二万七千一百四十九。去州陆六百。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雒县令,汉旧县。 什邡令,汉旧县。 郪县令,汉旧县。 新都令,汉旧县,晋武帝为王国,太康六年省为县,属广汉。 阳泉令,蜀分绵竹立。 伍城令,晋武帝咸宁四年立,太康六年省,七年又立。何志刘氏立。 巴西太守,谯周巴记,建安六年,刘璋分巴郡垫江以上为巴西郡。徐志本南阳冠军流民,寓入蜀汉,晋武帝立。非也。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何志梁、益二州无此郡。领县九。户四千九百五十四,口三万三千三百四十六。 阆中令,汉旧县,属巴郡。 西充国令,汉书地理志,巴郡有充国县。续汉郡国志,和帝永元二年,分阆中立充国县。二志不同。晋太康地志有西南二充国,属巴西。 南充国令,谯周巴记,初平四年,分充国为南充国。 安汉令,旧县,属巴郡。 汉昌令,和帝永元中立。 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平州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野民归化立。 怀归令,徐志不注置立。 益昌令,徐志不注置立。 梓潼太守,晋太康地志刘氏分广汉立。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永初郡国又有汉德、新兴,徐同。徐云,新兴,义熙九年立;汉德,旧县。案二汉并无汉德县,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有,疑是刘氏所立。何益、梁二州无此郡。领县四。户三千三十四,口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六。 涪令,汉旧县,属广汉。 梓潼令,汉旧县,属广汉。 西浦令,徐志义熙九年立。 万安令,徐志旧县。二汉晋并无。 巴郡太守,秦立。领县四。户三千七百三十四,口一万三千一百八十三。去州内水一千八百,陆五百,外水二千二百。去京都水六千。 江州令,汉旧县。 临江令,汉旧县。 垫江令,汉旧县,献帝建安六年度巴西,刘禅建兴十五年复旧。 枳令,汉旧县。 遂宁太守,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立。领县四。户三千三百二十。 巴兴令,徐志不注置立,疑是李氏所立。 德阳令,前汉无,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广汉。 广汉令,汉旧县,属广汉。宁蜀郡复有此县,未知孰是。 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江阳太守,刘璋分犍为立。中失本土,寄治武阳。领县四。户一千五百二十五,口八千二十七。 江阳令,汉旧县,属犍为。 绵水令。别见。 汉安令。别见。 常安令,晋孝武立。 怀宁太守,秦、雍流民,晋安帝立。本属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一十五,口五千九百五十。寄治成都。 始平令。别见。 西平令,永初郡国直云西。何志故属天水,名西县。 万年令,汉旧名,属冯翊。 宁蜀太守,永初郡国有而何无,徐云旧立。永初郡国及徐并有西垫江县,今无。领县四。户一千六百四十三。 广汉令,别见。遂宁郡复有此县。 广都令,汉旧县,属蜀郡。 升迁令,晋太康地志属汶山。 西乡令,本名南乡,属汉中,晋武太康三年更名。 越嶲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故邛都国。何志无。领县八。户一千三百四十九。 邛都令,汉旧县。 新兴令,永初郡国有。 台登长,汉旧县。 晋兴长,永初郡国有。 会无长,汉旧县。 卑水长,汉旧县。 定莋长,汉旧县。 苏利长,汉县曰苏示,△曰苏利。 汶山太守,晋太康地志汉武帝立,孝宣地节三年合蜀郡,刘氏又立。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七,口六千一百五。去州陆一百。去京都水一万。 都安侯相,蜀立。 晏官令,何志魏平蜀立。晋太康地志无。 南阴平太守阴平郡别见。永嘉流寓来属,寄治苌阳。领县二。户一千二百四十,口七千五百九十七。 阴平令。别见。 绵竹令,汉旧县,属广汉。 犍为太守,汉武帝建元六年,开夜郎国立。领县五。户一千三百九十,口四千五十七。去州陆九十。去京都水一万。 武阳令,汉旧县。 南安令,汉旧县。 资中令,汉旧县。 僰道令,汉旧县。 冶官令,晋安帝义熙十年立。 始康太守,关陇流民,晋安帝立。领县四。户一千六十三,口四千二百二十六。寄治成都。 始康令,晋安帝立。 新城子相,晋安帝立。 谈令,晋安帝立。 晋丰令,晋安帝立。 晋熙太守,秦州流民,晋安帝立。领县二。户七百八十五,口三千九百二十五。 晋熙令,晋安帝立。 苌阳令,晋安帝立。 晋原太守,李雄分蜀郡为汉原,晋穆帝更名。领县五。户一千二百七十二,口四千九百六十。去州陆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一万。 江原男相,汉旧县,属蜀郡。 临邛令,汉旧县,属蜀郡。 晋乐令,何志故属沈黎。晋太康地志无沈黎郡及晋乐县。 徙阳令,前汉徙县属蜀郡,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晋太康地志有徙阳县,属汉嘉。 汉嘉令,前汉青衣县属蜀郡,顺帝阳嘉二年更名。刘氏立为汉嘉郡,晋江右犹为郡,江左省为县。 宋宁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吴营侨立。领县三。户一千三十六,口八千三百四十二。寄治成都。 欣平令,与郡俱立。 宜昌令,与郡俱立。 永安令,与郡俱立。 安固太守,张氏于凉州立。晋哀帝时,民流入蜀,侨立此郡。本属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领县六。户一千一百二十,口六千五百五十七。去州一百三十。去京都水一万。 略阳令。别见。 桓陵令,张氏立。 临渭令,晋太康地志属略阳。 清水令。别见。 下邽令,何志汉旧县。案二汉、晋并无此县。 兴固令,何志新立。 南汉中太守,晋地记,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徐志,北汉中民流寓,孝武大明三年立。起居注,本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永初郡国属梁州,领县与此同。以永初郡国及起居检,则是太元所立,而何志无此郡,当是永初以后省,大明三年复立也。领县五。户一千八十四,口五千二百四十六。 南长乐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郑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苞中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沔阳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城固令,徐志与郡俱立。 北阴平太守,徐志本属秦州,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度。永初郡国、何志,秦、梁、益并无。领县四。户一千五十三,口六千七百六十四。 阴平令。巳见。 南阳令,徐志本南阳白民流寓立。 桓陵令,徐志本安固郡民流寓立。 顺阳令,徐志本南阳民流寓立。 武都太守,别见。永初郡国、何志益州并无此郡。徐志本属秦州,流寓立。领县五。户九百八十二,口四千四百一。 武都令,汉旧名。 下辩令。别见。 汉阳令,汉旧名。 略阳令,汉属略阳郡,流寓配。 安定令,旧安定郡,流寓配。 新城太守,何志新分广汉立。领县二。户七百五十三,口五千九百七十一。去州阙。去京都九千五百三十。 北五城令,何志新分五城立。 怀归令,何志新立。 南新巴太守,新巴郡别见。起居注新巴民流寓,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立。何志新立,新巴民先属梁州,既立割配。领县六。户一千七十,口二千六百八十三。 新巴令,何志晋安帝立。 晋城令,何志晋安帝立。 晋安令,何志晋安帝立。 汉昌令,何志晋安帝立。 桓陵令,何志晋哀帝立。按起居注,南新巴,元嘉十二年立。何云新立,则非先有此郡,而云此诸县晋哀帝、安帝立,不详。 绥归令,何无此。徐有,不注置立。 南晋寿太守,梁州元有晋寿,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以侨流立。领县五。户一千五十七,口一千九百四十三。去州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一万。 晋寿令。别见。 兴安令。别见。 兴乐令,二汉、魏无。晋太康地记云:「元年更名。本曰白马,属汶山。」何志,汉旧县。检二汉益部无白马县。 邵欢令。别见。 白马令。别见。 宋兴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建平营立。领南陵、建昌二县。何志无复南陵,有南汉、建忠。徐无建忠,有永川。何云建忠新立。领县三。户四百九十六,口一千九百四十三。寄治成都。 南汉令,何志晋穆帝立。故属汉中,流寓来配。 建昌令,何志新立。 永川令,徐志新立。 南宕渠太守,徐志本南中民,蜀立。起居注,本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永初郡国梁州有宕渠郡,领县三,与此同,而无「南」字。何同。若此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则何志应在益部,不详。领县三。户五百四,口三千一百二十七。 宕渠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属巴郡。 汉兴令,二汉、魏无,晋地志有,属兴古郡。 宣汉令,前汉无,后汉属巴郡,晋太康地志无。 天水太守,别见。永初郡国、何志益州无此郡。徐志与今同。领县三。户四百六十一。 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上邽令。别见。 西县长。别见。 东江阳太守,何志晋安帝初,流寓入蜀,今新复旧土为郡。领县二。户一百四十二,口七百四十。去州一千五百八十。去京都水八千九十。 汉安令,前汉无,后汉属犍为,晋太康地志属江阳。 绵水令,何志晋孝武立。 沈黎太守,蜀记云:「汉武元鼎十一年,分蜀西部邛莋为沈黎郡,十四年罢。」案元鼎至六年,云十一年,非也。又二汉、晋并无此郡,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郡。领县四。户六十五。 城阳令,徐不注置立。 兰令,汉旧县,属越嶲,作「阑」。晋太康地志无。 旄牛令,前汉属蜀郡,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晋太康地志属汉嘉。 宁州刺史,晋武帝泰始七年分益州南中之建宁、兴古、云南、永昌四郡立。太康三年省,立南夷校尉。惠帝太安二年复立,增牂牁、越嶲、朱提三郡。成帝咸康四年,分牂牁、夜郎、朱提、越嶲四郡为安州,寻罢并宁州。越嶲后还益州。今领郡十五,县八十一。户一万二百五十三。去京都一万三千三百。 建宁太守,汉益州郡滇王国,刘氏更名。领县十三。户二千五百六十二。 味县令,汉旧县。 同乐令,晋武帝立。 谈槁令,汉旧县,属牂牁。晋武帝立。 牧麻令,汉旧县,作牧靡。 漏江令,汉旧县,属牂牁。晋武帝立。 同濑长,汉旧县。「同」作「铜」。 昆泽长,汉旧县。 新定长,晋太康地志有。 存○,晋太康地志有。 同并长,汉旧县,前汉作同并,属牂牁。晋武帝咸宁五年省,哀帝复立。 万安长,江左立。 毋单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新兴长,江左立。 晋宁太守,晋惠帝太安二年,分建宁西七县为益州郡,晋怀帝更名。领县七。户六百三十七。去州七百三十。去京都水一万三千七百。 建伶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连然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滇池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谷昌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秦臧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俞元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双柏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牂牁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领县六。户一千九百七十。去州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二千。 万寿令,晋武帝立。 故且兰令,汉旧县云故且兰,晋太康地志无。 毋敛令,汉旧县。 晋乐令,江左立。 丹南长,江左立。 新宁长,何、徐不注置立。 平蛮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朱提、建宁立平夷郡,后避桓温讳改。领县二。户二百四十五。去京都水一万三千。 平蛮令,汉旧县,属牂牁。故名平夷。 鄨令,汉旧县,属牂牁。 夜郎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朱提、建宁立。领县四。户二百八十八。去州一千。去京都水一万四千。 夜郎令,汉旧县,属牂牁。 广谈长,晋太康地志属牂牁。 谈乐长,江左立。 谈柏令,汉旧县,属牂牁。 朱提太守,刘氏分犍为立。领县五。户一千一十。去州七百二十。去京都水一万四千六百。 朱提令,前汉属犍为,后汉属犍为属国都尉。 堂狼令,前汉属犍为,「狼」作「琅」。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临利长,江左立。 汉阳长,前汉属犍为,后汉无,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南秦长,本名南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广太守,晋怀帝分朱提立。领县四。户四百四十。去州水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万四百。 南广令,汉旧县,属犍为,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新兴令,何志不注置立。 晋昌令,江左立。 常迁长,江左立。 建都太守,晋成帝分建宁立。领县六。户一百七。去州二千。去京都水一万五十。 新安令,晋成帝立。 经云令,晋成帝立。 永丰令,晋成帝立。 临江令,晋成帝立。 麻应长,晋成帝立。 遂安长,晋成帝立。 西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兴古之东立。何志晋成帝立,非也。永初郡国、何志并有西宁县,何云晋成帝立,今无。领县五。户一百七十六。去州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三百。 西平令,何志晋成帝立。 温江令,何志晋成帝立。 都阳令,何志晋成帝立。案晋起居注,太康二年置兴古之都唐县。疑是。 晋绥长,何志晋成帝立。 义成长,何志晋成帝立。案此五县应与郡俱立。 西河阳太守,晋成帝分河阳立。领县三。户三百六十九。去州二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五百。 芘苏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永昌。「芘」作「比」。 成昌令,晋成帝立。 建安长,晋成帝立。 东河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永昌、云南立。永初郡国又有西阿,领楪榆、遂段、新丰三县,何、徐无。遂段、新丰二县,二汉、晋并无。领县二。户一百五十二。去州二千。去京都水一万五千。 东河阳令,何不注置立,疑与郡俱立。 楪榆长,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前汉「楪」作「叶」。 云南太守,晋太康地志云,故属永昌。何志刘氏分建宁、永昌立。领县五。疑户三百八十一。去州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 云南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云平长,晋武帝咸宁五年立。 东古复长,汉属越嶲,晋太康地志属云南,并云姑复。永初郡国、何并云东古复。何不注置立。 西古复长,永初郡国有。何不注置立。 兴宁太守,晋成帝分云南立。领县二。户七百五十三。去州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 梇栋令,汉旧县,属益州,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青蛉令,汉旧县,属越嶲,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兴古太守,汉旧郡,晋太康地志故牂牁。何志刘氏分建宁、牂牁立,则是后汉末省也。领县六。户三百八十六。去州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万六千。 漏卧令,汉旧县,属牂牁。 宛暖令,汉旧,属牂牁。本名宛温,为桓温改。 律高令,汉旧县,属益州郡,后省。晋武帝咸宁元年,分建宁郡修云、俞元二县间流民复立律高县。修云、俞元二县,二汉无。 西安令,江左立。 句町令,汉旧县,属牂牁。 南兴长,江左立。 梁水太守,晋成帝分兴古立。领县七。户四百三十一。去州水三千。去京都水一万六千。 梁水令,与郡俱立。 腾休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何志故属建宁,晋武帝徙兴古治之,遂以属焉。 西隋令,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并作「随」。 毋棳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刘氏改曰西丰,晋武帝泰始五年,复为毋棳。 新丰长,何志不注置立。 建安长,何志不注置立。 镡封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 广州刺史,吴孙休永安七年,分交州立。领郡十七,县一百三十六。户四万九千七百二十六,口二十万六千六百九十四。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南海太守,秦立。秦败,尉他王此地,至汉武帝元鼎六年,开属交州。领县十。户八千五百七十四,口四万九千一百五十七。 番禺男相,汉旧县。 熙安子相,文帝立。 增城令,前汉无,后汉有。 博罗男相,汉旧县。二汉皆作「傅」字,晋太康地志作「博」。 酉平令,永初郡国有。 龙川令,旧县。 怀化令,晋安帝立。 绥宁男相,文帝立。 高要子相,汉旧县,属苍梧,文帝废。 始昌令,文帝立。 苍梧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永初郡国又有高要、建陵、宁新、都罗、端溪、抚宁六县。建陵、宁新,吴立。都罗,晋武分建陵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新宁曰宁新。端溪、别见。抚宁始见永初郡国。高要何志无,余与永初郡国同。徐志无建陵、宁新、抚宁三县。何、徐二志并有怀熙一县。思安、封兴、荡康、侨宁四县,疑是宋末度此也。今领县十一。户六千五百九十三,口万一千七百五十三。去州水八百。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广信令,汉旧县。 猛陵令,汉旧县。 怀熙令,文帝立。 思安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封兴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荡康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侨宁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遂成令,永初郡国有。 丁留令,晋武帝太康七年,以苍梧蛮夷宾服立,△作「丁溜」。溜音留。 广陵令,永初郡国有。 武化令,徐志以前无,疑是宋末所立。 晋康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治元溪。永初郡国治龙乡。何志无复龙乡县,当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以龙乡并端溪也。永初郡国又有封兴、荡康、思安、辽安、开平县。何志无辽安、开平二县,余与永初郡国同。封兴、荡康、思安、别见。辽安、开平,应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省。今领县十四。户四千五百四十七,口一万七千七百一十。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五千八百。 端溪令,汉旧县,何志属苍梧,徐志属此。 晋化令,何志不注置立,疑是晋末所立。 都城令,何志晋初分建陵立,今无建陵县。按太康地志唯有都罗、武城县。 乐城令,何志无,徐志有。 宾江令,何志无,徐志有。 说城令,何志无,徐志有。 元溪令,晋太康地志属苍梧。 夫阮令,永初郡国有。 侨宁令,何志云汉旧县,检二汉地理郡国,无。苍梧又有侨宁县。 安遂令,文帝立。 永始令,文帝立。 武定令,文帝立。 文招令,何志无,徐志有二文招,一属绥建,一属晋康。 熙宁令,何志无,徐志有。 新宁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永初郡国有平兴、永城县,何、徐志有永城,无平兴。此二县当是晋末立。平兴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永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何志又有熙宁县,云新立,当是文帝所立。徐志无,当是元嘉二十年后省也。今领县十四。户二千六百五十三,口一万五百一十四。去州水六百二十。去京都水五千六百。 南兴令,何志汉旧县。检二汉地理郡国、晋太康地志并无。永初郡国有。 临允令,汉旧县,属合浦,晋太康地志属苍梧。何志,吴度苍梧。 新兴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博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甘东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单牒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威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龙潭令,文帝立。 平乡令,文帝立。 城阳令,文帝立。 威化令,文帝立。 初兴令,文帝立。 抚纳令,徐志有。 归顺令,徐志有。 永平太守,晋穆帝升平五年,分苍梧立。永初郡国有雷乡、卢平、员乡、逋宁、开城五县,当是与郡俱立。何、徐志无雷乡、员乡,又有熙平,云新立,疑是文帝所立。雷乡、员乡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卢平、逋宁、开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今领县七。疑户一千六百九,口一万七千二百二。去州水一千二百。去京都水五千四百。 安沂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丰城令,吴立,属苍梧。永初郡国并安沂,当是宋初并。何志有,当是元嘉中复立。 苏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徐曰藉平。 安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夫宁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武林令,文帝立。 郁林太守,秦桂林郡,属尉他,武帝元鼎六年复,更名。永初郡国有安远、程安、威定、三县别见。中胄、归化五县。中胄疑即桂林之中溜。归化,二汉、晋太康地志无,疑是江左所立。何志无中胄、归化,余三县属桂林,徐志同。今领县十七。户一千一百二十一,口五千七百二十七。去州水一千六百。去京都水七千九百。 布山令,汉旧县。 领方令,汉旧县,吴改曰临浦,晋武复旧。 阿林令,汉旧县。 郁平令,吴立曰阴平,晋武太康元年更名。 新邑令,吴立。 建初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徐同。 宾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威化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新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龙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安始令,吴立曰建始,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怀安令,何志吴改,未知先何名。吴录地理无怀安县名,太康地志无,永初郡国有。 晋平令,吴立曰长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绥宁令,永初郡国并领方,何无徐有。 归代令,徐志有。 中胄令,徐志有。 建安令,永初郡国有,何无,徐有。 桂林太守,本县名,属郁林。吴孙皓凤皇三年,分郁林,治武熙县,不知何时徙。永初郡国有常安、夹阳二县。夹阳,晋武帝太康元年分龙冈立。常安,太康地志有而王隐无。何、徐并无此二县。今领县七。户五百五十八,口二千二百五。去州水一千五百七十五。去京都水六千八百。 中溜令,汉旧县,属郁林,晋太康地志无。 龙定令,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龙冈,疑是。永初郡国、何、徐并云龙定。 武熙令,本曰武安,应是吴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故属郁林。 阳平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何云新置。按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洋平县,疑是。 安远令,晋武帝太康六年立,属郁林。永初郡国犹属郁林,何、徐属此。 程安令,永初郡国属郁林,何、徐属此。疑是江左立。 威定令,永初郡国属郁林,何、徐属此。疑是江左立。 高凉太守,二汉有高凉县,属合浦,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立,治思平县,不知何时徙。吴又立高熙郡,太康中省并高凉,宋世又经立,寻省。永初郡国高凉又有石门、广化、长度、宋康四县。何、徐并无宋康,当是宋初所立,元嘉二十年以前省,其余当是江左所立。领县七。户一千四百二十九,口八千一百二十三。去州水一千一百,去京都水六千六百。 思平令,晋太康地志有。 莫阳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 平定令,何志有,不注置立。 安宁令,吴立。 罗州令,何志新立。 西巩令,何志新立。 禽乡令,何志新立。 新会太守,晋恭帝元熙二年,分南海立。广州记云:「永初元年,分新宁立,治盆允。」未详孰是。领县十二,户一千七百三十九,口万五百九。去州三百五十。 宋元令,永初郡国无,文帝元嘉九年,割南海、新会、新宁三郡界上新民立宋安、新熙、永昌、始成、招集五县。二十七年,改宋安为宋元。 新熙令。 永昌令。 始成令。 招集令。 盆允令,永初郡国故属南海,何、徐同。 新夷令,吴立曰平夷,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故属南海。 封平令,永初郡国云故属新宁,何云故属南海,徐同。 封乐令,文帝元嘉十二年,以盆允、新夷二县界归化民立。 初宾令,何志新立。 义宁令,何志新立。 始康令,何志新立。 东官太守,何志故司盐都尉,晋成帝立为郡。广州记,晋成帝咸和六年,分南海立。领县六。户一千三百三十二,口一万五千六百九十六。去州水三百七十。去京都水五千六百七十。 宝安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安怀令,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兴宁令,江左立。 海丰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海安男相,吴曰海宁,晋武改名。太康地志属高兴。 欣乐男相,本属南海,宋末度。 义安太守,晋安帝义熙九年,分东官立。领县五。户一千一百一十九,口五千五百二十二。去州三千五百。去京都水八千九百。 海阳令,何志晋初立。晋太康地志无。晋地记故属东官。 绥安令,何志与郡俱立。晋地记故属东官。 海宁令,何志与郡俱立。晋地记故属东官。 潮阳令,何志与郡俱立。晋地记故属东官。 义招令,晋安帝义熙九年,以东官五营立。 宋康太守,本高凉西营,文帝元嘉九年立。领县九。户一千五百一十三,口九千一百三十一。去州水九百五十。去京都水五千九百七十。 广化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永初郡国属高凉。 单城令,何志新立。 逐度令,何志新立。 海邻令,何志新立。 化隆令,何志新立。 开宁令,何志新立。 绥定令,何志新立。 石门长,何志故属高凉。 威覃长,徐志有。 绥建太守,文帝元嘉十三年立。孝武孝建元年,有司奏化注、永固、绥南、宋昌、宋泰五县,旧属绥建,中割度临贺,相去既远,疑还绥建。今唯有绥南,余并无。何、徐又有新招县,云本属苍梧,元嘉十九年改配。徐志晋康复有此县,疑误。今领县七。疑户三千七百六十四,口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一。去州阙 新招令,本四会之官细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化蒙令,本四会古蒙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怀集令,本四会之银屯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四会男相,汉旧县,属南海。 化穆令,何志新立。 绥南令,永初郡国、徐并无。 海昌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立。何有覃化县,徐无。领县五。户一千七百二十四,口四千七十四。去州水六百五十。去京都水五千四百九十四。 宁化令,徐志新立。 威宁令,徐志新立。 永建令,徐志新立。 招怀令,徐志新立。 兴定令,文帝元嘉九年立,属新会,后度此。 宋熙太守,文帝元嘉十八年,以交州流寓立昌国、义怀、绥宁、新建四县为宋熙郡,今无此四县。二十七年,更名宋隆。孝武孝建中,复改为宋熙。领县七。户二千八十四,口六千四百五十。去州水三百四十五,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平兴令,徐志新立。 初宁令,徐志新立。 建宁令,徐志新立。 招兴令,徐志新立。 崇化令,徐志新立。 熙穆令,徐志新立。 崇德令,徐志新立。 宁浦太守,晋太康地志,武帝太康七年改合浦属国都尉立。广州记,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郁林立,治平山县。吴录,孙休永安三年,分合浦立为合浦北部尉,领平山、兴道、宁浦三县。又云晋分平山为始定,宁浦为涧阳,未详孰是。永初郡国有安广县,无始定县。何、徐并无此郡。领县六。 涧阳令,晋武帝太康七年立。永初郡国作「简阳」。 兴道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合浦北部营之连道立。吴录有此县,未详。 宁浦令,晋太康地记本名昌平,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吴录有此县,未详。 吴安令,吴录无。 平山令,晋太康地记有。 始定令,晋太康地记有,永初郡国无。 晋兴太守,晋元帝太兴元年,分郁林立。 晋兴。 熙注。 桂林。 增翊。 安广。 广郁。 晋城。 郁阳。 乐昌郡 乐昌令。 始昌令。 宋元令。 乐山令。 义立令。 安乐令。 交州刺史,汉武帝元鼎六年开百越,交趾刺史治龙编。汉献帝建安八年,改曰交州,治苍梧广信县,十六年,徙治南海番禺县。及分为广州,治番禺,交州还治龙编。领郡八,县五十三。户一万四百五十三。去京都水一万。 交趾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开。领县十二。户四千二百三十三。 龙编令,汉旧县。 句漏令,汉旧县。 朱鸢令,汉旧县。 吴兴令,吴立。 西于令,汉旧县。 定安令,汉旧县。 望海令,汉光武建武十九年立。 海平令,吴立曰军平,晋武改名。 武宁令,吴立。 羸力知反娄令,汉旧县。 曲昜音阳令,汉旧县。 南定令,吴立曰武安,晋武改。何志无。 武平太守,吴孙皓建衡三年讨扶严夷,以其地立。领县六。户一千四百九十。去州水二百一十,陆下阙。 上阙吴录无,晋太康地志有。 吴定长,吴立。 新道长,江左立。 晋化长,江左立。 九真太守,汉武元鼎六年立。领县十二。疑户二千三百二十八。去州水八百。去京都水一万一百八十。 移风令,汉旧县。故名居风,吴更名。 胥浦令,汉旧县。 松原令,晋武帝分建初立。 高安令,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吴录晋分常乐立。 建初令,吴立。 常乐令,吴立。 军安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此县,而交趾有军平县。 武宁令,吴立,何志武帝立。太康地志无此县而交趾有。 都庞音龙长,汉旧县。吴录有,晋太康地志无。 宁夷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 津梧长,晋武帝分移风立。 九德太守,故属九真,吴分立。何志领县七,今领县十一。户八百九。去州水九百。去京都水一万九百。 浦阳令,晋武帝分阳远立。阳远,吴立曰阳成,太康二年更名,后省。 九德令,何志吴立。 咸驩令,汉旧县。 都庞长,何志晋武帝分九德立。 西安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吴录亦无。 南陵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王隐有。 越常长,何志吴立,太康地志无。 宋泰令,宋末立。 宋昌令,宋末立。 希平令,宋末立。 日南太守,秦象郡,汉武元鼎六年更名,吴省,晋武帝太康三年复立。领县七。户四百二。去州水二千四百。去京都水一万六百九十。 西卷令,汉旧县作「卷」。 卢容令,汉旧县。 象林令,汉旧县。 寿泠令,晋武太康十年,分西卷立。 朱吾令,汉旧县。 无劳长,晋武分北景立。 北景长,汉旧县。 义昌郡,宋末立。 宋平郡,孝武世,分日南立宋平县,后为郡。 越州刺史,明帝泰始七年立。 百梁太守,新立。 ○苏太守,新立。 永宁太守,新立。 安昌太守,新立。 富昌太守,新立。 南流太守,新立。 临漳太守,先属广州。 合浦太守,汉武帝立,孙权黄武七年,更名珠官,孙亮复旧。先属交州。领县七。户九百三十八。去京都水一万八百。 合浦令,汉旧县。 徐闻令,故属朱崖。晋平吴,省朱崖,属合浦。 朱官长,吴立,「朱」作「珠」。 荡昌长,晋武分合浦立。 朱卢长,吴立。 晋始长,晋武帝立。 新安长,江左立。 宋寿太守,先属交州。
【宋书‧卷三十九 志第二十九 百官上】
太宰,一人。周武王时,周公旦始居之,掌邦治,为六卿之首。秦、汉、魏不常置。晋初依周礼,备置三公。三公之职,太师居首,景帝名师,故置太宰以代之。太宰,盖古之太师也。殷纣之时,箕子为太师。周武王时,太公为太师。周成王时,周公为太师。周公薨,毕公代之。汉西京初不置,平帝始复置太师官,而孔光居焉。汉东京又废。献帝初,董卓为太师,卓诛又废。魏世不置。晋既因太师而置太宰,以安平王孚居焉。 太傅,一人。周成王时,毕公为太傅。汉高后元年,初用王陵。 太保,一人。殷太甲时,伊尹为太保。周武王时,召公为太保。汉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舜。后汉至魏不置,晋初复置焉。自太师至太保,是为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无其人则阙,所以训护人主,导以德义者。 相国,一人。汉高帝十一年始置,以萧何居之,罢丞相;何薨,曹参代之;参薨,罢。魏齐王以晋景帝为相国。晋惠帝时赵王伦,愍帝时南阳王保,安帝时宋高祖,顺帝时齐王,并为相国。自魏、晋以来,非复人臣之位矣。 丞相,一人。殷汤以伊尹为右相,仲虺为左相。秦悼武王二年,始置丞相官。丞,奉。相,助也。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里疾为丞相,后又置左右丞相。汉高帝初,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汉东京不复置。至献帝建安十三年,复置丞相,魏世及晋初又废。惠帝世,赵王伦篡位,以梁王肜为丞相。永兴元年,以成都王颖为丞相。愍帝建兴元年,以琅邪王睿为左丞相,南阳王保为右丞相;三年,以保为相国,睿为丞相。元帝永昌元年,以王敦为丞相,转司徒荀组为太尉,以司徒官属并丞相为留府,敦不受。成帝世,以王导为丞相,罢司徒府以为丞相府,导薨,罢丞相,复为司徒府。宋世祖初,以南郡王义宣为丞相,而司徒府如故。 太尉,一人。自上安下曰尉。掌兵事,郊祀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尧时舜为太尉官,汉因之。武帝建元二年省。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罢大司马,置太尉以代之。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 司徒,一人。掌民事,郊祀掌省牲视濯,大丧安梓宫。少昊氏以鸟名官,而祝鸠氏为司徒。尧时舜为司徒。舜摄帝位,命契为司徒。契玄孙之孙曰微,亦为夏司徒。周时司徒为地官,掌邦教。汉西京初不置。哀帝元寿二年,罢丞相,罢大司徒。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一人。掌水土事,郊祀掌扫除陈乐器,大丧掌将校复土。舜摄帝位,以禹为司空。契玄孙之子曰冥,亦为夏司空。殷汤以咎单为司空。周时司空为冬官,掌邦事。汉西京初不置。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字。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虑免,不复补。魏初又置司空。 大司马,一人。掌武事。司,主也。马,武也。尧时弃为后稷,兼掌司马。周时司马为夏官,掌邦政。项籍以曹无咎、周殷并为大司马。汉初不置。武帝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始直云司马,议者以汉有军候千人司马官,故加大。及置司空,又以县道官有狱司空,又加大。王莽居摄,以汉无小司徒,而定司马、司徒、司空之号并加大。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马,以太尉代之。魏文帝黄初二年,复置大司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 大将军,一人。凡将军皆掌征伐。周制,王立六军。晋献公作二军,公将上军。将军之名,起于此也。楚怀王遣三将入关,宋义为上将。汉高帝以韩信为大将军。汉西京以大司马冠之。汉东京大将军自为官,位在三司上。魏明帝青龙三年,晋宣帝自大将军为太尉,然则大将军在三司下矣。其后又在三司上。晋景帝为大将军,而景帝叔父孚为太尉,奏改大将军在太尉下,后还复旧。 晋武帝践阼,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阳王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𫖮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唯无丞相焉。 有苍头字宜禄。至汉,丞相府每有所关白,到合辄传呼「宜禄」,以此为常。 丞相置三长史。丞相有疾,御史大夫率百僚三旦问起居,及瘳,诏遣尚书令若光禄大夫赐养牛,上尊酒。汉景帝三公病,遣中黄门问病。魏、晋则黄门郎,尤重者或侍中也。魏武为丞相以来,置左右二长史而已。汉东京太傅府置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令史十二人,不知皆何曹也。自太尉至大将军、骠骑、车骑、衞将军,皆有长史一人,将军又各置司马一人,太傅不置长史也。 太尉府置掾、属二十四人,西曹主府吏署用事,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事,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合主簿省录众事。御属一人,令史二十二人。御属主为公御,令史则有合下、记室、门下令史,其余史阙。案掾、属二十四人,自东西曹凡十二曹,然则曹各置掾、属一人,合二十四人也。 司徒置掾、属三十一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五人。司空置掾二十九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一人。司空别有道桥掾。其余张减之号,史阙不可得知也。 汉东京大将军、骠骑将军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九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人。骑、衞将军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人,御属一人,令史二十四人。兵曹掾史主兵事,禀假掾史主禀假,又置外刺奸主罪法。其领兵外讨,则营有五部,部有校尉一人,军司马一人;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曲下有屯,屯有屯长一人。若不置校尉,则部但有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军假候,其别营者则为别部司马。其余将军置以征伐者,府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焉。案大将军以下掾属与三府张减,史阙不可得知。置令史、御属者,则是同三府也。其云掾史者,则是有掾而无属,又无令史、御属,不同三府也。 魏初公府职僚,史不备书。及晋景帝为大将军,置掾十人,西曹、东曹、户曹、仓曹、贼曹、金曹、水曹、兵曹、骑兵各一人,则无属矣。魏元帝咸熙中,晋文帝为相国,相国府置中衞将军、骁骑将军、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主簿四人,舍人十九人,参军二十二人,参战十一人,掾、属三十三人。东曹掾、属各一人,西曹属一人,户曹掾一人,属二人,贼曹掾一人,属二人,金曹掾、属各一人,兵曹掾、属各一人,骑兵掾二人,属一人,车曹掾、属各一人,铠曹掾、属各一人,水曹掾、属各一人,集曹掾、属各一人,法曹掾、属各一人,奏曹掾、属各一人,仓曹属二人,戎曹属一人,马曹属一人,媒曹属一人,合为三十三人。散属九人,凡四十二人。 晋初凡位从公以上,置长史、西合、东合祭酒、西曹、东曹掾、户曹、仓曹、贼曹属各一人;加兵者又置司马、从事中郎、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为持节都督者,置参军六人。安平献王孚为太宰,增掾、属为十人,兵、铠、士、营军、刺奸五曹皆置属,并前为十人也。杨骏为太傅,增祭酒为四人,掾、属为二十人,兵曹分为左、右、法、金、田、集、水、戎、车、马十曹,皆置属,则为二十人。赵王伦为相国,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参军二十人,主簿、记室督、祭酒各四人,掾、属四十人。东西曹又置属,其余十八曹皆置掾,则四十人矣。凡诸曹皆置御属、令史、学干,御属职录事也。 江左以来,诸公置长史、仓曹掾、户曹属、东西合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二人,御属二人,令史无定员。领兵者置司马一人,从事中郎二人,参军无定员;加崇者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掾、属四人,则仓曹增置属,户曹置掾,江左加崇,极于此也。 长史、司马、舍人,秦官。从事中郎、掾、属、主簿、令史,前汉官,陈汤为大将军王凤从事中郎是也。御属、参军,后汉官,孙坚为车骑参军事是也。本于府主无敬,晋世太原孙楚为大司马石苞参军,轻慢苞,始制施敬。祭酒,晋官也,汉吴王濞为刘氏祭酒。夫祭祀以酒为本,长者主之,故以祭酒为称。汉之侍中、魏之散骑常侍高功者,并为祭酒焉。公府祭酒,盖因其名也。长史、从事中郎主吏,司马主将,主簿、祭酒、舍人主合内事,参军、掾、属、令史主诸曹事。司徒若无公,唯省舍人,其府常置,其职僚异于余府。有左右长史、左西曹掾、属各一人,余则同矣。余府有公则置,无则省。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置从事中郎,无定员,分掌诸曹,有录事中郎、度支中郎、三兵中郎。其参军则有咨议参军二人,主讽议事,晋江左初置,因军咨祭酒也,宋高祖为相,止置咨议参军,无定员。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户曹、仓曹、中直兵、外兵、骑兵、长流贼曹、刑狱贼曹、城局贼曹、法曹、田曹、水曹、铠曹、车曹、士曹、集、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参军不署曹者,无定员。江左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有录事、记室、东曹、西曹、度支、户曹、法曹、金曹、仓曹、理曹、中兵、外兵、骑兵、典兵、兵曹、贼曹、运曹、禁防、典宾、铠曹、田曹、士曹、骑士、车曹参军。其东曹、西曹、度支、金曹、理曹、典兵、兵曹、贼曹、运曹、禁防、典宾、骑士、车曹凡十三曹,今阙所余十二曹也。其后又有直兵、长流、刑狱、城局、水曹、右户、墨曹七曹。高祖为相,合中兵、直兵置一参军,曹则犹二也。今小府不置长流参军者,置禁防参军。蜀丞相诸葛亮府有行参军,晋太傅司马越府又有行参军、兼行参军,后渐加长兼字,除拜则为参军事,府板则为行参军。晋末以来,参军事、行参军又各有除板。板行参军下则长兼行参军。参军督护,江左置,本皆领营,有部曲,今则无矣。公府长史、司马,秩千石;从事中郎,六百石;东西曹掾,四百石;他掾三百石;属二百石。 特进,前汉世所置,前后二汉及魏、晋以为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晋惠帝元康中定位令在诸公下,骠骑将军上。 骠骑将军,一人。汉武帝元狩二年,始用霍去病为骠骑将军。汉西京制,大将军、骠骑将军位次丞相。 车骑将军,一人。汉文帝元年,始用薄昭为车骑将军。鱼豢曰:「魏世车骑为都督,仪与四征同。若不为都督,虽持节属四征者,与前后左右杂号将军同。其或散还从文官之例,则位次三司。」晋、宋车骑、衞不复为四征所督也。 衞将军,一人。汉文帝元年,始用宋昌为衞将军。三号位亚三司。汉章帝建初三年,始使车骑将军马防班同三司。班同三司自此始也。汉末奋威将军,晋江右伏波、辅国将军,并加大而仪同三司。江左以来,将军则中、镇、抚、四镇以上或加大,余官则左右光禄大夫以上并得仪同三司,自此以下不得也。 持节都督,无定员。前汉遣使,始有持节。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时置督军御史,事竟罢。建安中,魏武帝为相,始遣大将军督军。二十一年,征孙权还,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魏文帝黄初二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三年,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假黄钺,则总统外内诸军矣。明帝太和四年,晋宣帝征蜀,加号大都督。高贵公正元二年,晋文帝都督中外诸军,寻加大都督。晋世则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晋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居之。宋氏人臣则无也。江夏王义恭假黄钺。假黄钺,则专戮节将,非人臣常器矣。 征东将军,一人。汉献帝初平三年,马腾居之。征南将军,一人。汉光武建武中,岑彭居之。征西将军,一人。汉光武建武中,冯异居之。征北将军,一人。鱼豢曰:「四征,魏武帝置,秩二千石。黄初中,位次三公。汉旧诸征与偏裨杂号同。」 镇东将军,一人。后汉末,魏武帝居之。镇南将军,一人。后汉末,刘表居之。镇西将军,一人。后汉初平三年,韩遂居之。镇北将军,一人。 中军将军,一人。汉武帝以公孙敖为之,时为杂号。镇军将军,一人。魏以陈群为之。抚军将军,一人。魏以司马宣王为之。中、镇、抚三号比四镇。 安东将军,一人。后汉末,陶谦为之。安南将军,一人。安西将军,一人。后汉末,段煨为之。安北将军,一人。鱼豢曰:「镇北、四安,魏黄初、太和中置。」 平东将军,一人。平南将军,一人。平西将军,一人。平北将军,一人。四平,魏世置。 左将军。右将军。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以下,周末官,秦、汉并因之,光武建武七年省,魏以来复置。 征虏将军,汉光武建武中,始以祭遵居之。冠军将军,楚怀王以宋义为卿子冠军。冠军之名,自此始也。魏正始中,以文钦为冠军将军、扬州刺史。辅国将军,汉献帝以伏完居之。宋太宗泰始四年,改为辅师,后废帝元徽二年复故。龙骧将军,晋武帝始以王濬居之。 东中郎将,汉灵帝以董卓居之。南中郎将,汉献帝建安中,以临淄侯曹植居之。西中郎将。北中郎将,汉建安中,以鄢陵侯曹彰居之。凡四中郎将,何承天云,并后汉置。 建威将军,汉光武建武中,以耿弇为建威大将军。振威将军,后汉初,宋登为之。奋威将军,前汉世,任千秋为之。扬威将军,魏置。广威将军,魏置。建武将军,魏置。振武将军,前汉末,王况为之。奋武将军,后汉末,吕布为之。扬武将军,光武建武中,以马成为之。广武将军,晋江左置。 鹰扬将军,汉建安中,魏武以曹洪居之。折冲将军,汉建安中,魏武以乐进居之。轻车将军,汉武帝以公孙贺为之。扬烈将军,建安中,以假公孙渊。宁远将军,晋江左置。材官将军,汉武帝以李息为之。伏波将军,汉武帝征南越,始置此号,以路博德为之。 凌江将军,魏置。自凌江以下,则有宣威、明威、骧威、厉威、威厉、威寇、威虏、威戎、威武、武烈、武毅、武奋、绥远、绥边、绥戎、讨寇、讨虏、讨难、讨夷、荡寇、荡虏、荡难、荡逆、殄寇、殄虏、殄难、扫夷、扫寇、扫虏、扫难、扫逆、厉武、厉锋、虎威、虎牙、广野、横野、偏将军、裨将军,凡四十号。其威虏,汉光武以冯俊居之。虎牙,以盖延居之,为虎牙大将军。横野,以耿纯居之。荡寇,汉建安中,满宠居之。虎威,于禁居之。其余或是后汉及魏所置,今则或置或不。自左右前后将军以下至此四十号,唯四中郎将各一人,余皆无定员。自车骑以下为刺史又都督及仪同三司者,置官如领兵,但云都督不仪同三司者,不置从事中郎,置功曹一人,主吏,在主簿上,汉末官也。汉东京司隶有功曹从事史,如诸州治中,因其名也。功曹参军一人,主佐△△记室下,户曹上。监以下不置咨议、记室,余则同矣。宋太宗已来,皇子、皇弟虽非都督,亦置记室参军。小号将军为大郡边守置佐吏者,又置长史,余则同也。 太常,一人。舜摄帝位,命伯夷作秩宗,掌三礼,即其任也。周时曰宗伯,是为春官,掌邦礼。秦改曰奉常,汉因之。景帝中六年,更名曰太常。应劭曰:「欲令国家盛大常存,故称太常。」前汉常以列侯忠孝敬慎者居之,后汉不必列侯也。 博士,班固云,秦官。史臣案,六国时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汉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成之世,五经家法稍增,经置博士一人。至东京凡十四人。易,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各一博士。而聦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魏及晋西朝置十九人,江左初减为九人,皆不知掌何经。元帝末,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秩六百石。 国子祭酒一人,国子博士二人,国子助教十人。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官、仪礼、春秋左氏传、公羊、谷梁各为一经,论语、孝经为一经,合十经。助教分掌。国子,周旧名,周有师氏之职,即今国子祭酒也。晋初复置国子学,以教生徒,而隶属太学焉。晋初助教十五人,江左以来,损其员。自宋世若不置学,则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庙令,一人。丞一人。并前汉置。西京曰长,东京曰令。领斋郎二十四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丞,汉东京初置,令,宋世祖大明中置。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掌祭祀读祝迎送神。太祝,周旧官也。汉西京置太祝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庙祀。汉东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岁终则奏新历。太史,三代旧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朔于邦国。又有冯相氏,掌天文次序;保章氏,掌天文。今之太史,则并周之太史、冯相、保章三职也。汉西京曰太史令。汉东京有二丞,其一在灵台。 太乐令,一人。丞一人。掌凡诸乐事。周时为大司乐。汉西京曰太乐令。汉东京曰大予乐令。魏复为太乐令。 陵令,每陵各一人。汉旧官也。 乘黄令,一人。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魏世置。自博士至乘黄令,并属太常。 光禄勋,一人。丞一人。光,明也。禄,爵也。勋,功也。秦曰郎中令,汉因之。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掌三署郎,郎执戟衞宫殿门户。光禄勋居禁中如御史,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禄外部。光禄勋郊祀掌三献。魏、晋以来,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宫殿门户,至今犹属。晋哀帝兴宁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复置。汉东京三署郎有行应四科者,岁举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罢省,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衣冠子弟充之。三署者,五官署、左署、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郡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无员,多至万人。 左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二大夫,晋初置。光禄大夫,秦时为中大夫,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大夫。晋初又置左右光禄大夫,而光禄大夫如故。光禄大夫银章青绶,其重者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旧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后汉因之,前汉大夫皆无员,掌论议。后汉光禄大夫三人,中大夫二十人,中散大夫三十人。魏以来复无员。自左光禄大夫以下,养老疾,无职事。中散,六百石。 衞尉,一人。丞二人。掌宫门屯兵,秦官也。汉景初,改为中大夫令。后元年,复为衞尉。晋江右掌冶铸,领冶令三十九,户五千三百五十,冶皆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属扬州,不属衞尉。衞尉,江左不置,宋世祖孝建元年复置。旧一丞,世祖增置一丞。 廷尉,一人。丞一人。掌刑辟。凡狱必质之朝廷,与众共之之义。兵狱同制,故曰廷尉。舜摄帝位,咎繇作士,即其任也。周时大司寇为秋官,掌邦刑。秦为廷尉。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汉东京初,复为廷尉。 廷尉正,一人。廷尉监,一人。正、监并秦官。本有左右监,汉光武省右,犹云左监;魏、晋以来,直云监。廷尉评,一人。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评。汉光武省右,犹云左评。魏、晋以来,直云评。正、监、评并以下官礼敬廷尉卿。正、监秩千石,评六百石。廷尉律博士,一人。魏武初建魏国置。 大司农,一人。丞一人。掌九谷六畜之供膳羞者。舜摄帝位,命弃为后稷,即其任也。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汉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大司农。晋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复置。汉世丞二人,魏以来一人。 太仓令,一人。丞一人。秦官也。晋江左以来,又有东仓、石头仓丞各一人。 导官令,一人。丞一人。掌舂御米。汉东京置。导,择也。择米令精也。司马相如封禅书云,导一茎六穗于庖。 籍田令,一人。丞一人。掌耕宗庙社稷之田,于周为甸师。汉文帝初立籍田,置令、丞各一人。汉东京及魏并不置。晋武泰始十年复置。江左省。宋太祖元嘉中又置。自太仓至籍田令,并属司农。 少府,一人。丞一人。掌中服御之物。秦官也,汉因之。掌禁钱以给私养,故曰少府。晋哀帝末,省并丹阳尹。孝武世复置。 左尚方令、丞各一人。右尚方令、丞各一人。并掌造军器。秦官也,汉因之。于周则为玉府。晋江右有中尚方、左尚方、右尚方,江左以来,唯一尚方。宋高祖践阼,以相府作部配台,谓之左尚方,而本署谓之右尚方焉。又以相府细作配台,即其名置令一人,丞二人,隶门下。世祖大明中,改曰御府,置令一人,丞一人。御府,二汉世典官婢作亵衣服补浣之事,魏、晋犹置其职,江左乃省焉。后废帝初,省御府,置中署,隶右尚方。汉东京太仆属官有考工令,主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绶剑诸玩好器物而已。然则考工令如今尚方,尚方令如今中署矣。 东冶令,一人。丞一人。南冶令,一人。丞一人。汉有铁官,晋置令,掌工徒鼓铸,隶衞尉。江左以来,省衞尉,度隶少府。宋世虽置衞尉,冶隶少府如故。江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置冶令,或置丞,多是吴所置。 平准令,一人。丞一人。掌染。秦官也,汉因之。汉隶司农,不知何世隶少府。宋顺帝即位,避帝讳,改曰染署。 将作大匠,一人。丞一人。掌土木之役。秦世置将作少府,汉因之。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光武建武中元二年省,以谒者领之。章帝建初元年复置。晋氏以来,有事则置,无则省。 大鸿胪,掌赞导拜授诸王。秦世为典客,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鸿,大也。胪,陈也。晋江左初省。有事则权置,事毕即省。 太仆,掌舆马。周穆王所置,秦因之。周官则校人掌马,巾车掌车,及置太仆,兼其任也。晋江左或置或省,宋以来不置。郊祀则权置太仆执辔,事毕即省。 太后三卿,各一人。应氏汉官曰:「衞尉、少府,秦官;太仆,汉成帝置,皆随太后宫为号,在正卿上,无太后乃阙。」魏改汉制,在九卿下。晋复旧,在同号卿上。 大长秋,皇后卿也。有后则置,无则省。秦时为将行,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韦曜曰:「长秋者,以皇后阴官,秋者阴之始,取其终而长,欲其久也。」自太常至长秋,皆置功曹、主簿、五官。汉东京诸郡有五官掾,因其名也。汉制卿尹秩皆中二千石,丞一千石。 尚书,古官也。舜摄帝位,命龙作纳言,即其任也。周官司会,郑玄云,若今尚书矣。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尚犹主也。汉初有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尚书,谓之六尚。战国时已有尚冠、尚衣之属矣。秦时有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丞。至汉初并隶少府,汉东京犹文属焉。古者重武官,以善射者掌事,故曰仆射。仆射者,仆役于射事也。秦世有左右曹诸吏,官无职事,将军大夫以下皆得加此官。汉武帝世,使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昭帝即位,霍光领尚书事;成帝初,王凤录尚书事。汉东京每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崧、陆晔各录六条事。」然则似有二十四条,若止有十二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何所司乎?若导总录,荀、陆分掌,则不得复云导录其一也。其后每置二录,辄云各掌六条事,又是止有十二条也。十二条者,不知悉何条。晋江右有四录,则四人参录也。江右张华、江左庾亮并经关尚书七条,则亦不知皆何事也。后何充解录,又参关尚书。录尚书职无不总,王肃注尚书「纳于大麓」曰:「尧纳舜于尊显之官,使大录万机之政也。」凡重号将军刺史,皆得命曹授用,唯不得施除及加节。宋世祖孝建中,不欲威权外假,省录。大明末复置。此后或置或省。汉献帝建安四年,以执金吾荣郃为尚书左仆射,衞臻为右仆射。二仆射分置,自此始也。汉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尚书,员四人,增丞亦为四人。曹尚书其一曰常侍曹,主公卿事;其二曰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事;其三曰民曹,主吏民上书事;其四曰客曹,主外国夷狄事。光武分二千石曹为二,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改常侍曹为吏曹,凡六尚书。减二丞,唯置左右二丞而已。应劭汉官云:「尚书令、左丞,总领纲纪,无所不统。仆射、右丞,掌禀假钱谷。三公尚书二人,掌天下岁尽集课;吏曹掌选举、斋祠;二千石曹掌水、火、盗贼、词讼、罪法;客曹掌羌、胡朝会,法驾出,护驾;民曹掌缮治、功作、盐池、苑囿。吏曹任要,多得超迁。」则汉末曹名及职司又与光武时异也。魏世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晋初有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尚书。武帝咸宁二年,省驾部尚书,四年又置。太康中,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书。惠帝世,又有右民尚书。尚书止于六曹,不知此时省何曹也。江左则有祠部、吏部、左民、度支、五兵,合为五曹尚书。宋高祖初,又增都官尚书。若有右仆射,则不置祠部尚书。世祖大明二年,置二吏部尚书,而省五兵尚书,后还置一吏部尚书。顺帝升明元年,又置五兵尚书。 尚书令,任总机衡;仆射、尚书,分领诸曹。左仆射领殿中、主客二曹;吏部尚书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祠部尚书领祠部、仪曹二曹;度支尚书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左民尚书领左民、驾部二曹;都官尚书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四曹;五兵尚书领中兵、外兵二曹。昔有骑兵、别兵、都兵,故谓之五兵也。五尚书、二仆射、一令,谓之八坐。若营宗庙宫室,则置起部尚书,事毕省。 汉成帝之置四尚书也,无置郎之文。汉仪,尚书郎四人,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户口垦田,一人主财帛委输。匈奴单于,宣帝之世,保塞内附,成帝世,单于还北庭矣。一郎主匈奴单于营部,则置郎疑是光武时,所主匈奴,是南单于也。汉官云,置郎三十六人,不知是何帝增员。然则一尚书则领六郎也。主作文书,起立事草。初为郎中,满岁则为侍郎。尚书寺居建礼门内。尚书郎入直,官供青缣白绫被,或以绵为之。给帷帐、毡褥、通中枕,太官供食物,汤官供饼饵及五孰果实之属,给尚书伯使一人,女侍二人,皆选端正妖丽,执香炉,护衣服,奏事明光殿。殿以胡粉涂壁,画古贤烈士。以丹朱色地,谓之丹墀。尚书郎口含鸡舌香,以其奏事荅对,欲使气息芬芳也。奏事则与黄门侍郎对揖。黄门侍郎称已闻,乃出。天子所服五时衣以赐尚书令仆,而丞、郎月赐赤管大笔一双,隃麋墨一丸。魏世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别兵、都兵、考功、定科,凡二十三郎。青龙二年有军事,尚书令陈矫奏置都官、骑兵二曹郎,合为二十五曹。晋西朝则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主客、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士、右士、北主客、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晋江左初,无直事、右民、屯田、车部、别兵、都兵、骑兵、左士、右士、运曹十曹郎,而主客、中外兵各置一郎而已,所余十七曹也。康、穆以来,又无虞曹、二千石二郎,犹有殿中、祠部、吏部、仪曹、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驾部、库部、中兵、外兵十八曹郎。后又省主客、起部、水部,余十五曹。宋高祖初,加置骑兵、主客、起部、水部四曹郎,合为十九曹。太祖元嘉十年,又省仪曹、主客、比部、骑部四曹郎。十一年,又并置。十八年,增删定曹郎,次在左民曹上,盖魏世之定科郎也。三十年,又置功论郎,次都官之下,在删定之上。太宗世,省骑兵。今凡二十曹郎。以三公、比部主法制。度支主算。支,派也。度,景也。都官主军事刑狱。其余曹所掌,各如其名。 汉制,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书令、仆、丞、郎,皆辟车豫相回避,台官过,乃得去。今尚书官上朝及下,禁断行人,犹其制也。汉又制,丞、郎见尚书,呼曰明时。郎见二丞。呼曰左君、右君。 郎以下则有都令史、令史、书令史、书吏干。汉东京尚书令史十八人,晋初正令史百二十人,书令史百三十人。自晋至今,或减或益,难以定言。汉仪有丞相令史。令史盖前汉官也。晋西朝有尚书都令史朱诞,则都令史其来久矣。分曹所掌如尚书也。 晋西朝八坐丞郎,朝晡诣都坐朝,江左唯旦朝而已。八坐丞郎初拜,并集都坐,交礼。迁,又解交。汉旧制也。今唯八坐解交,丞郎不复解交也。尚书令千石,仆射尚书六百石,丞郎四百石。 武库令,一人。掌军器。秦官。至二汉,属执金吾。晋初罢执金吾,至今隶尚书库部。 车府令,一人。丞一人。秦官也。二汉、魏、晋并隶太仆。太仆既省,隶尚书驾部。 上林令,一人。丞一人。汉西京上林中有八丞、十二尉、十池监。丞、尉属水衡都尉。池监隶少府。汉东京曰上林苑令及丞各一人,隶少府。晋江左阙。宋世祖大明三年复置,隶尚书殿中曹及少府。 材官将军,一人。司马一人。主工匠土木之事。汉左右校令,其任也。魏右校又置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事。晋江左改材官校尉曰材官将军,又罢左校令。今材官隶尚书起部及领军。 侍中,四人。掌奏事,直侍左右,应对献替。法驾出,则正直一人负玺陪乘。殿内门下众事皆掌之。周公戒成王立政之篇所云「常伯」,即其任也。侍中本秦丞相史也,使五人往来殿内东厢奏事,故谓之侍中。汉西京无员,多至数十人,入侍禁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武帝世,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唾壶,朝廷荣之。久次者为仆射。汉东京又属少府,犹无员。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荅。法驾出,则多识者一人负传国玺,操斩白蛇剑,参乘;余皆骑,在乘舆车后。光武世,改仆射为祭酒焉。汉世,与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时,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事毕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复入,与中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举与后宫通,拔佩刀惊御,举伏诛,侍中由是复出外。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不主数。秩比二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