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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 · 正史类

明史 第10页

清·张廷玉等撰 · 清
《明史》为清修官史,历时百年方成,体例谨严、考据精详,为二十四史中最后亦最善者之一。
◆ 全本 · 共 122 页 · 第 10 页

  推初末限 视正半中交后积度,在半象已下为初限,已上覆减气象限,余为末限。   推月道与赤道定差 置其交定限度,与初末限相减相乘,所得,千约之为度,即定差。在正交、中交为加。在半交为减。   推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宿次 置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定积度,取交后月道定积度,取交后月道定积度,在所置罕前一宿者减之,即得。遇转交则前积度多,所置积度少为不及减。从半转正,加其交活象限减之。从正转半,从半转中,从中转半,皆加气象限减之。   推夜半入转日 置经朔弦望迟疾历,以定朔弦望加减差加减之。大疾历,便为定朔弦望加时入转日。在迟历,用加转中置定朔弦望加时入转日,以定朔弦望小余减之,为夜半入转日,遇入转日少不及减者,加转终减之。   推加时入转度 置定朔弦望小余,去秒,取夜半入转日下转定度乘之,万约之为分,即得。   ▲迟疾转定度钤   表格略   推定朔弦望夜半入转积度及宿次 置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定积度,减去加时入转度,为夜半积度。如朔弦望加时定积度初换交,则不及减,半正相接,用活象限,正半、中半相接,用气象限加之,然后减加时入转度,则正者为后年,后年为中,中为前半,前半为正。置朔弦望夜半月道定积度,依推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宿次法减之,为夜半宿次。   推晨昏入转日及转度 置夜半入转日,以定盈缩历检立成日下晨分加之,为晨入转日满转终去之。置其日晨分,取夜半入转日下转定度乘之,万约为分,为晨转度。如求昏转日转度,依法检日下昏分,即得。   推晨昏转积度及宿次 置朔弦望夜半月道定积度,加晨转度,为晨转积度。如求昏转积度,则加昏转度,满气象限去之,则换交。若推夜半积度之时,因朔弦望加时定积不及减转度,以半正相接,而加活象限之者,今复换正交,则以活象限减之。置晨转积度,依前法减之,为晨分宿次。置昏转积度,依法减之,为昏分宿次。   推相距度 朔与上弦相距,上弦与望相距,用昏转积度。望与下弦相距,下弦与朔相距,用晨转积度。置后段晨昏转积度,视与前段同交者,竟以前段晨昏转积度减之,余为相距度。若后段与前段接两交者,从正入半,从半入中,从中入半,加气象限。从半入正,加活象限。然后以前段晨昏转积度减之。若后段与前段接三交者,其内无从半入正,则加二气象限,其内有从半入正,则加一活象限,一气象限,以前段晨昏转积度减之。   推转定积度 置晨昏入转日,朔至弦,弦至望,用昏。望至弦, 弦至朔,用晨。以前段减后段,不及减者,加二十八日减之,为晨昏相距日。从前段下,于钤内验晨昏相距日同者,取其转定积度。若朔弦望相距日少晨昏相距日一日者,则于晨昏相距日同者,取其转积度,减去转定极差一十四度七一五四,余为前段至后段转定积度。   ▲转定积度钤   以下表格略   推加减差 以相距度与转定积度相减为实,以其朔弦望相距目为法除之,所得视相距度多为加差,少为减差。   推每日太阴行定度 置朔弦望晨昏入转日,视迟疾转定度钤日下转定度,累日以加减差加减之,至所距日而止,即得。   推每日月离晨昏宿次 置朔弦望晨昏宿次,以每日太阴行度加之,满月道宿次减之,即得。   ▲赤道十二宫界宿次   表格略   推月与赤道正交后宫界积度 视月道与赤道正交后,各宿积度宫界,某宿次在后,即以加之,便为某宫正交后宫界积度。求次宫者,累加宫率二十度四三八一,满气象限去之,各得某宫下半产交后宫界积度。   推宫界定积度 视宫界度在半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覆减气象限,余为末限。置某交定限度,与初末限相减、相乘,所得,千约之为度,在正交、中交为加差,在半交为减差。置宫界正半中交后积度,以定差加减之,为宫界定积度。   推宫界宿次 置宫界定积度,于月道内取其在所置前一宿者减之之不及减者,加气象限减之。   推每月每日下交宫时刻 置每月宫界宿次,减入交宫日下月离晨昏宿次。如不及减者,加宫界宿次前宿减之,余以日周乘之,以其日太阴行定度而一,得数,又视定盈缩历取立成日下晨昏分加之。晨加晨分,昏加昏分。   如满日周交宫在次日,不满在本日,依发敛推之,即交宫时刻。   ▲步中星

  推每日夜半赤道 置推到每日夜半黄道,见日躔。依法以黄道积度减之,余如黄道率而一,以加赤道积度。又以天正科至赤道加之,如在春正后,再加一象限,夏至后加半周天,秋正后加三象限,为每日夜半赤道积度。   推夜半赤道宿度 置夜半赤道度,以赤道宿度挨次减之,为本日夜半赤道宿度。   推晨距度及更差度 置立成内每日晨分,以三百六十六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乘之为实,如日周而一,为晨距度。倍晨距度,以五除之,为更差度。   推每日夜半中星 置推到每日夜半赤道宿度,加半周天,即夜半中唾积度。以赤道度挨次减之,为夜半中星宿度。   推昏旦中星置夜半中星积度,减晨距度,为昏中星积度。以更差度累加之,为遂更及旦中星积度。俱满赤道宿度去之,即得。以晨分五之一,加们为更率。更率五而一为点率。凡昏分,即一更一点,累加更率为各更。凡交更即为一点,累加点率为各点。 志第十二历六   大统历法三下推步   ▲步交食   交周日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二二四。半之为交中日。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度七九三四一九六。半之为交中日度。   正交度三百五十七度六四。   中交度一百八十八度零五。   前准一百六十六度三九六八。   后准一十五度五。   交差二日三一八三六九。   交望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   日食阳历限六度。定法六十。   日食阴历限八度。定法八十。   月食十三度五分。定法八十七。   阳食限视定朔入交。   零日六零已下 一十三日一零已上 在一十四日,不问小余,皆入食限。   一十五日二零已下 二十五日六零已上 在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不问小余,皆入食限。   ▲阴食限视定望入交。   一日二零已下 一十二日四零已上 在零日一十三日,不问小余,皆入食限。又视定朔小余在日出前、日入后二十分已上者,日食在夜。定望小余在日入前、日出后八刻二十分已上者,月食在昼。皆不必布算。   推日食用数

  经朔  盈缩历  盈缩差 迟疾历 迟疾差 加减差 定朔 入交凡分以上皆全录之。定入迟疾历以加减差,加减迟疾即是。迟疾定限置定入迟疾历,以日转限一十二限二十分乘之,小余不用。定限行度以定限,取立成内行度,迟用迟,疾用疾,内减日行分八分二十秒,得之。日出分以盈缩历,从立成内取之,下同。日入分半昼分取立成内昏分,减去五千二百五十分,得之。岁前冬至时黄道宿次   推交常度 置有食之朔入交凡分,以月平行度乘之,即得。   推交定度 置交常度,以朔下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得。   推日食正交限度 视交定度在七度已下,三百四十一度已上者,食在正交。在一百七十五度已上,二百零二度已下者,食在中交。不在限内不食。   推中前中后分 视定朔小余,在半日周已下,用减半日周,余为中前分。在半日周已上,减去半日周,余为中后分。   推时差 置半日击,以中前、中后分减之,余以中后分乘之,所得以九千六百而一为时差。在中前为减,中后为加。   推食甚定分 置定朔小余,以时差加减之,即得。   推距午定分 置中前、中后分,加时差即得。但加不减。   推食甚入盈缩历 置原得盈缩历,加入定朔大余及食甚定分,即得。   推食甚盈缩差 依步气朔求之。   推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 置食甚入盈缩历,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得。   推南北凡差 视食甚人盈缩历行定度,在周天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与半岁周相减为末限。以初末限自之,如一千八百七十度而一,得数,置四度四十六分减之,余为南北凡差。   推南北定差 置南北凡差,以距午定分乘之,如半昼分而一,以减凡差,余为南北定差。若凡差数少,即反减之。盈初缩末食在正交为减,中交为加。缩初盈末,食在正交为加,中交为减。如系凡差反减而得者,则其加减反是。   推东西凡差 置半岁周,减去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余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乘之,以一千八百七十除之为度,即东西凡差。   推东西定差 置东西凡差,以距午定分乘之,如二千五百度而一,视得数在东西凡差以下,即为东西定差。若在凡差已上,倍凡差减之,余为定差。盈历中前,缩历 后者,正交减,中交加。盈历中后,缩中前者,正交加,中交减。   推正交中定限度 视日食在正交者置正交度,在中交者置中交度,以南北东西二定差加减之,即得。   推日食入阴阳历去闪前后度 视交定在正交定限度已下,减去交定度,余为阴历交前度。已上,减去正交定限度,余为阳历交后度。在中交定限度已下,减去交定度,余为阳历闪前度。已上,减去中交定限度,余为阴历后度。若交定在七度已下者加交终度,减去正交定限度,余为阳历交后度。   推日食分秒 在阳历者,置阳食限六度,减去阳历交前、交后度,不及减者,不食。阴历同。余以定法六十而一。在阴历者,置阴食限八度,减去阴历交前、交后度,余以定法八十而一,即得。   推定用分 置日食分秒与二十分相减相乘,为开方积。以平方法开之,为开方数。用五千七百四十分七因八百二十分也。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即得。   推初亏复圆时刻 置食甚定分,以定用分减为初亏,加为复圆。各依发敛加时,即时刻。   推日食起复方位 阳历初亏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阴历初亏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若在八分以上,不分阴阳历皆亏正西,复东位。据午地而论   推食甚日躔黄道宿次 置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在盈就为定积度,在缩加半岁周为定积度。置定积度,以岁前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之,满黄道积度钤去之,至不满宿次即食甚日躔。   推日带食 视初亏食甚分,有在日出分已下,为晨刻带食。食甚复圆分,有在日入分已上,为昏刻带食。在晨置日出分,在昏昏置日入分,皆以食甚分与之相减,余为带食差。置带带差,以日食分秒乘之,以定用分而一,所得减日食分秒,余为所见带食分秒。   ▲推月食用数   经望盈缩历盈缩差迟疾历

  迟疾差加减差定望入交凡分   定入迟疾历定限定限行度晨分   日出分昏分日入分限数   ▲岁前冬至加时黄道宿次   推交常度 置望下入交凡分,乘月平行,如日食法。   推交定度 置交常度,以望下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得。不及减者,加交终度减之。   推食甚定分 不用时差,即以定望分为食甚分。   推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 法同推日食。   推月食入阴阳历 视交定度在交中度已下为阳历,已上减去交中度,余为队历。   推交前交后度 视所得入阴阳历,在后准已下为交后,在前准已上置交中度减之,余为交前。   推月食分秒 置月食限一十三度零五,减去前交后度,不及减者不食。馀以定法八十七分而一,即得。   推月食用分 置三十分,与月食分秒相减相乘,为开方积。依平方法开之,为开方数。又以四千九百二十乃六因八百二十分数。分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即得。   推月食三限初亏、食甚、复圆。时刻 置食甚分定分,以用分减为初亏,加为复圆。依发敛得时刻如日食。   推月食五限时刻 月食十分已上者,用五限推之,初亏、食既、食甚、生光、复圆也。置月食分秒,减去十分,余与十分相减相乘,为开方积。平方开之,为开方数。又以四千九百二十分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为既内分。与定用分相减,余为既外分。置食甚定分,减既内分为既分,又减既外分为初亏分。再置食甚定分,加既内分为生光分,又加既外分为复圆分。各依以敛得时刻。   推更点 置晨分们之,五分之为更法,又五分之为点法。   推月食入更点 各置三限或五限,在昏分已上减去昏分,在晨分已下加入晨分,不满更法为初更,不满点法为一点,以次求之,各得更点之数。   推月食起复方位 阳历初亏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阴历初亏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若食在八分已上者,皆初亏正东,复于正西。   推食甚月离黄道宿次 置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在盈加半周天,在缩减去七十五秒为定积度。置定积度,加岁前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以黄道积度钤去之,即得。   推月带食 视初亏、食甚、复圆等分,在日入分以下,为昏刻带食。在日出分已上,为晨刻带食。推法同日食。   ▲步五星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五七五,半之为历中,又半之为历策。   △木星   合应二百四十三万二三零一。置中积三亿七千六百一十九万七七五,加辛巳合应一百一十九七二六,得三亿七行七百三十七万九五零一,满木星周率去之,余为《大统》合应。   历应五百三十八万二五七七二二一五。置中积,加辛巳历应一千八百九十九万九四八一,得三亿九千五百一十九万娥二五六,满木星历率去之,余为《大统》历应。   周率三百九十八万八八。

  历率四千三百三十一万二九六四八六五。   度率一十一万八五八二。   伏见一十三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一十六日八六三度八六二度九三二十三分   晨疾初二十八日六度二一四度六四二十二分   晨疾末二十八日五度五一四度六四二十二分   晨迟初二十八日四度三一三度二八一十八分   晨迟末二十八日一度九一一度四五一十二分   晨留二十四日   晨退四十六日五八四度八八一二五零度三二八七五   夕退四十六日五八四度八八一二五零度三二八七五一十六分   夕留二十四日   夕迟初二十八日一度九一一度四五   夕迟末二十八日四度三一三度二八一十二分   夕疾初二十八日五度五一四度一九一十八分   夕疾末二十八日六度一一四度六四二十一分   夕伏一十六日八六三度八六二度九三二十二分   △火星   合应二百四十零万一四。置中积,加辛巳合应五十六万七五四五,得三亿七千六百七十六万七三二,满火星周率去之,为《大统》合应。中积见木星,五星并同。   历应三百八十四万五七八九三五。置中积,加辛巳历应五百四十七万二九三八,得三亿八千一百六十七万二七一三,满火星历率去之。   周率七百七十九万九二九。   历率六百八十六万九五八零四三。   度率一万八八零七五。   伏见一十九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六十九日五十度四十六度五零七十三分   晨疾初五十九日四十一度八零三十八度八七七十二分   晨疾末五十七日三十九度零八三十六度三四七十分   晨次疾初五十三日三十四度一六三十一度七七六十七分   晨次疾末四十七日二十七度零四二十五度一五六十二分   晨迟初三十九日一十七度七二一十六度四八五十三分   晨初末二十九日六度二零五度七七三十八分   晨留八日   晨退二十八日六九四五八度六五六七五六度四六三二五   夕退二十八日九六四五八度六五六七五六度四六三二五四十四分   夕留八日   夕迟初二十九日六度二零五度七七   夕迟末三十九日一十七度七二一十六度四八三十八分   夕次疾初四十七日二十七度零四二十五度一五五十三分   夕迟疾末五十三日三十四度一六三十一度七七六十二分   夕疾初五十七日三十九度零八三十六度三四六十七分   夕疾末五十九日四十一度八零三十八度八七七十分   夕伏六十九日五十度四十六度五零七十二分   △土星   合应二百零六万四七三四。置中积,加辛巳合应一十七万五六四三,得三亿七千六百三十七万五四一八,满土星周率去之。   历应一亿零六百零零万三七九九零二。置中积,加辛巳历应五千二百二十四万零五六一,得四亿二千八百四十四万零三三六,满土星历率去之。   周率三百七十八万零九一六。   历率一亿零七百四十七万八八四五六六。   度率二十九万四二五五。

  伏见一十八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二十日四零二度四零一度四九一十二分   晨疾三十一日三度四零二度一一一十一分   晨次疾二十九日二度七五一度七一一十分   晨迟二十六日一度五零零度八三八分   晨留三十日   晨退五十二日六四五八三度六二五四五零度二八四五五   夕退五十二日六四五八三度六二五四五零度二八四五五一十分   夕留三十日   夕迟二十六日一度五零零度八三   夕次疾二十九日二度七五一度七一八分   夕疾三十一日三度四零二度一一一十分   夕伏二十日四零二度四零一度四九一十一分   △金星   合应二百三十七万九四一五。置中积,加辛巳合应五百七十一万六三三零,得三亿八千一百九十一万六一零五,满金星周率去之。   历应一十零万四一八九。置中积,加辛巳历应一十一万九六三九,得三亿七千六百三十一万九四一四,满金星历率去之。   周率五百八十三万九零二六。   历率三百六十五万二五七五。   度率一万。   伏见一十度半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三十九日四十九度五零四十七度六四一度二七五   夕疾初五十二日六十五度五零六十三度零四一度二七五   夕疾末四十九日六十一度五十八度七一一度二五五

  夕次疾初四十二日五十度二五四十八度三六一度二三五   夕次疾末三十九日四十二度五零四十度九零一度一六   夕迟初三十三日二十七度二十五度九九一度零二   夕初末一十六日四度二五四度零九六十二分   夕留五日   夕退一十日九五三一三度六九八七一度五九一三   夕退伏六日四度三五一度六三六十一分   合退伏六日四度三五一度六三八十二分   晨退一十日九五三一三度六九八七一度五九一三六十一分   晨留五日   晨迟初一十六日四度二五四度零九   晨迟末三十三日二十七度二十五度九九六十二分   晨次疾初三十九日四十二度五零四十度九零一度零二   晨次疾末四十二日五十度二五四十八度三六一度一六   晨疾初四十九日六十一度五十八度七一一度二三五   晨疾末五十二日六十五度五零六十三度零四一度二五五   晨伏三十九日四十九度五零四十七度六四一度二六五   △水星   合应三十零万三二一二。置中积,加辛巳合应七十零万零四三七,得三亿七千六百九十零万零二一二,满水星周率去之。   历应二百零三万九七一一。置中积,加辛巳历应二百零五万五一六一,得三亿七千八百二十五万四九三六,满水星历率去之。   周率一百一十五万八七六。   历率三百六十五万二五七五。   度率一万。   晨伏夕见一十六度半。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一十七日七五三十四度二五二十九度零八二度一五五八   夕疾一十五日二十一度三八一十八度一六一度七零三四   夕迟一十二日一十度一二八度五九一度一四七二   夕留二日   夕退伏一十一日一八八七度八一二二度一零八   合退伏一十一日一八八七度八一二二度一零八一度零三四六   晨留二日   晨迟一十二日一十度一二八度五九   晨疾一十五日二十一度三八一十八度一六一度一四七二   晨伏一十七日七五三十四度二五二十九度零八一度七零三四   推五星前后合 置中积,加合应,满周率去之,余为前合。再置周率,以前合减之,于为后合。如满岁周去之,即其年无后合分。   推五星中积日中星度置各星后合,既为合伏下中积中星。命为日,曰中积。命为度,曰中星。累加段日,为各段中积。皆满岁周去之。以各段下平度,累加各段下平度,满岁周去。退则减之,不及减,加岁周减之。次复累加之,为各段中星。   推五星盈缩历 置中积,加历应及生合,满历率去之,余以度率而一为度。在历中已下为盈,已上减去历中为缩。置各星合伏下盈缩历,以段下限度累加之之满历中去之,盈交缩,缩交盈,即各段盈缩历。   推五星盈缩差 置各段盈缩历,以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策余。以其下损益分见立成。乘之,以历策而一,所得益加损减其盈缩积分,即盈缩差。金星倍之,水星三之。   推定积日 置各段中积,以其段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得。满岁周去之,如中积不及减者,加岁周减之。本段原无差者,借前段差加之,则金水二星,亦只用所得盈缩差,不用三之倍之。   推加时定日置定积日,以岁前天正冬至分加之,满纪法去之,余命甲子算外,即为定日。视定积日会满岁周去者,用本年冬至,会加岁周减者,用岁前冬至。   推所入月日 置合伏下定积,以加天正闰馀满朔策除之,为月数。起岁前十一月,其不满朔策者,即入月已来日分也。视其月定朔甲子,与加时定日甲子相去即合伏日,累加相距日,满各月大小去之,即各段所入月日。   推定星 置各段中星,依推定积日法,以盈缩差加减之。   推加时定星 置定星,以岁前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之,满周岁天去之。若定积日会加岁周者,用岁前黄道日度。遇减岁周者,用本年黄道目度,如原无中星度,段下亦无定星星及加时定星度分。   推加减定分 置定日小余,以其段初行率乘之,满万为分,所得诸段为减分,退段为加分。   推夜半定星及宿次 置加时定星,以加减定分加减之,为夜半定星。以黄道积度钤减之,为夜半宿次。其留段即用时定星,为夜半一星。   推日度率 置各段定日,与次段定日相减为日率。次段不及减,加纪法减之。置各段夜半-定星,与次段夜半定星相减为度涨。次段不及减,加周天减之。凡近留之段,皆用留段加时定星,与本段夜半定星相减。如星度逆者,以后段减前段,即各得度率。   推平行分 置度率,以日率除之,即得。   推凡差及增减总差日差 以本段前后之平行分相减,为本段凡差。凡五星之伏段及近留之迟段及退段,皆无凡差。倍凡差,退一位为增减差。倍增减差为总差。置总差,以日率减一日除之为日差。初日行分多,为减差。末日行分多,为加差。

  推初日行分末日行分 以增减差加减其段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视本段平行分与次段平行分相较,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   推抚心差诸段为增减差总差日差 合伏者,置次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亦次段日差。为末日行分。晨伏、夕伏者,置前段本段之前。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亦前段日差。为二伏初日行分。置伏段呼得初末日行分,皆与本段平行分相减,馀为增减差。又以增差加 减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视合伏末日行全较平行分,少则加,多则减,为初日行分。晨伏、夕伏初日行分较平行分,亦少加多减,为末日行分。木、火之晨迟末,土之晨迟,金之夕迟末,水之夕迟,皆置其前末日行分,锐其日差减之,即前段日差。馀为初日行分。木、火之夕迟初,土之夕迟,金之晨初,水之晨迟,皆置其后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后段日差。馀为末日行分。木、火、土之夕伏,金、水之晨伏,皆置其前段末日行分,内加其前段日差之半,为钛段初日行分,皆与平行分相减,馀为增减差。木、火之晨退、夕退,置其平行分,退一位、六因之,为增减差。晨退减为初,加为末。夕退加为初,减为末。晨加夕减,二段相比较。金之夕退伏合伏,置其平行分,退一位,三因之折半。水之夕退伏合退伏,以平行分折半,各为增减差。金之夕退,置其平分,退一位,三在之折半。水之夕退伏合退伏,以平行分折半,各为增减差。金之夕退,置其后段禄日行分,减日差,后段日差。为末日行分。金之晨退,置其前段末日行分,减日差,前段日差。为初日行分。皆与平行分相减,馀为增减差。凡增减差,倍之为总差,以相距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其初末日行分有其一者,以增减差加减,更求其一,如伏段法,馀依前后平行分相较增减之。金、火之夕迟末,晨迟初,置其段平行分,以相距日率下不伦分乘之,不伦分之秒,与平行之分对。即为增减差。置平行分,夕者以增减差,加为初日行分,减为末日行分。晨者反是。   不伦分 金、火星之夕迟末,与晨迟初,其增减差,多於平行分者,为不伦分也。   十七日八十八秒八八五   十六日八十八秒二三一   十五日八十七秒四九六   十四日八十六秒七六一   推五星每日细行,置各段夜半宿次,以初日行分顺加退减之,为次日宿次。又以日差加减其初日行分,为每日行分,亦顺加退减於次日宿次,满黄道宿次去之,至次段宿次而止,为每日夜半宿次。   推五星顺逆交宫时刻 视逐日五星细行,与黄道十二宫界宿次同名,其度分又相近者以相减。视其馀分,在本日行分以下者,为交宫在本日也。顺行者,以本日夜半星行宿次度分减宫界度分。退行者,以宫界度分减本日夜半星行宿次度分。扣以日周乘之为实,以本日行分为法,法除实,得数,依发敛加时法,得交宫时刻。   推五星伏见凡取伏见,伏者要在已下,见者要在已上。晨见晨伏者,置其日太阳行度,内减各星行度。夕见夕伏者,置其日各星行度,内减太阳行度。即为其日晨昏伏见度。置本日伏见度,与次日伏见度相减,馀四而一,即得晨昏伏见分。视本日伏见度较次日伏见度为多者减,少者加。晨者,置本日伏见度,以伏见分加减之,为晨伏见度。夕者,三因伏见分,置伏见度加减之,为夕伏见度。视在各星伏见度上下取之。   △步四馀   紫气周日一万零二百二十七日一七九二。   紫气度率二十八日,日行三分五七一四二九。   紫气至后策八千一百九十四万九六二三。   月孛周日三千二百三十一日九六八四。   月孛度率八日八四八四九二,日行十一分三零一三六一。   月孛至后策一千二百二十万四六五九。   罗计周日六千七百九十三日四四三二。   罗计度率一十八日五九九一零七七六,日行五分三七六六零二。   罗至后策五千三百三十三万六二一七。   计都至后策一千九百三十六万九零零一。   推四馀至后策 置中积,加各馀至后策,满周日去之,即得。   推四馀周后策 以至后策,减立成内各宿初末度积日,即得。   推四馀入各宿次初末度积日 置各馀周后策,加入其年冬至分,满纪法去之,即各馀末度积日。紫气、月孛为各宿初,罗喉、计都为各宿末。气孛顺行,罗计逆行。   推四馀初末度积日所入月日 置各馀周后策,加入天正闰馀满期策减之,起十一月至不满朔策,即所入月也。其初末度积日即满纪法去者。命甲子算外,为日辰小馀,以发敛求之为时刻。视定朔某甲女,即知入月已来日也。

  推四馀每日行度 置各馀初末度积日,气孛以度率日累加之,至末度加其宿零日及分,即次宿之初度。罗计先加其宿零日及分,后以度率日累加之,即次宿之末度。徊以其大馀,命甲子算外为日辰。其交次宿,以小馀以敛为时刻。   推四馀交宫 以至后策减各宿交宫积日,馀为入某宫积中天正闰馀,满朔策去之,起十一月至不满朔策,即所入月。又置入宫积日,加冬至分,满纪法去之,为日辰,小馀以敛为时刻。视定朔甲子,即知交宫及时刻。   ▲紫气宿次日分立成入箕初度。   以下表格略   至后策少者用前氐下积日,多者用后氐下积日。 志第十三历七   ▲回回历法一   《回回历法》,西域默狄纳国王马哈麻所作。其地北极高二十四度半,经度偏西一百零七度,约在云南之西八千馀昊。其历元用隋开皇己未,即其建国之年也。洪武初,得其书於元都。十五年秋,太祖谓西域推测天象最精,其五星纬度又中国所无。命翰林李翀、吴伯宗同回回大师马沙亦黑等译其书。其法不用闰月,以三百六十五日为一岁。岁十二宫,宫有闰日,凡百二十八年而宫闰三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一十十月有闰日。凡有闰闰凡百二十八年而而宫闰三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十二月,月有闰日。凡三十年月闰十一日,历千九百四十一年,宫月日辰再会。此其立法之大概也。   按西域历术见於史者,在唐有《九执历》,元有札马鲁丁之《万年历》。《九执因》最疏,《万年历》行之未久。唯《回回历》设科,隶钦天监,与《大统》参用二百七十馀年。虽於交食之有无深浅,时有出入,然胜於《九执》、《万年》远矣。但其书多脱误。盗盖其人之隶籍台官者,类以土盘布算,仍用其本国之书。而明之习其术者,如唐顺之、陈壤、袁黄辈之所论著又自成一家言。以故 翻译之本不行於世,其残缺宜也。今为博访专门之裔,考究其原书,以补其脱落,正其讹舛,为《回回历尖》,著於篇。   积年 起西域阿喇必年,隋开皇己未。下至洪武甲子,七百八十六年。   用数 天周度三百六十。每度六十分,每分六十秒,微纤以下俱准此。宫十二。每宫三十度。目周分一千四百四十,时二十四,每时六十分。刻九十六。每刻十五分。宫度起白羊,节气首春分,命时起午正。午初四刻属前日。   七曜数 日一,月二,火三,水四,木五,金六,土七。以七曜纪不用甲子。   宫数 白羊初,金牛一,阴阳二,世蟹三,狮子四,变女五,天秤六,天蝎七,人马八,磨羯九,实宝瓶十,变鱼十一。   宫日 白羊戌宫三十一日。金牛酉宫三十一日。阴阳申宫三十一日。巨蟹未宫三十二日。狮子午宫三十一日。娈女巳宫三十一日。天秤辰宫三十一日。天蝎卯宫三十日。人马寅宫二十九日。磨羯丑宫二十九日。宝瓶子宫三十日。变鱼亥宫三十日。已上十二宫,所谓不动之月,凡三百六十五日,乃岁周之日也。若遇宫分有闰之年,於变鱼宫加一日,凡三百六十六日。   月分大小 单月大,变月小。凡十二月,所谓动之月也。月大三十日,月小二十九日,凡三百五十四日,乃十二月之日也。遇月分有闰之处,於第十二月内增一日,凡三百五十五日。   太阳五星最高行度隋己未测定。太阳二宫二十九度二十一分。 土星八宫十四度四十八分。木星六宫初度八分。火星四宫十五度四分。金星二宫十七度六分。水星七宫六度十七分。   求宫分闰日无之馀日。置西域岁前积年,减一,以一百五十九乘之,一百二十八年内,闰三十一日故以总数乘。内加一十五,闰应。以一百二十八屡减之,馀不满之数,若在九十七已上,闰限。其年宫分有闰日,已下无闰日。於除得之数内加五,宫分立成起火三,故须加五。满七去之,馀即所求年白羊宫一日七曜。有闰加一日,后同。   求月分闰日朔之馀日。置西域岁前积年,减一,以一百三十一年乘之,总数乘。内加一百九十四,闰应。以三十为法屡减之,馀在十九已上,闰限。其年月分有闰闰已下则无。於除得之数,满七去之,馀即所求年第一月一日七曜。   加次法 置积日,全积并宫闰所得数。减月闰内加三百三十一日,己未春正前日。以三百五十四一年数除之,馀数内减去所加三百三十一,又减二十三,足成一年日数。又减二十四,洪武甲子加次。又减一,改应所损之一日。为实距年己未至今得数。又法:以气积宫闰并通闰为气积内减月闰,置十一,以距年乘之,外加十四,以三十除之,得月闰数。以三百五十四除之,馀减洪武加次二十四,又减补日二十三,又减改应损日一,得数如前。求通闰,置十一日,以距年乘之。求宫闰前见。   ▲太阳行度   求最高总度 置西域岁前积年,入总年零年月分日期立成内,各取前年前月前日最高行度并之。如求十年,则取九年之类。盖立成中行度,俱本年本月日足数也。如十年竟求十年,则逾数矣。月日义同。后仿此。   求最高行度 置求到最高总度,加测定太阳最高行度,二宫二十九度二十一分。即年求年白羊宫最高行度。如求次宫,累加五秒零六微。求次月,加四秒五十六微。   求中心行度日平行度。置积年入总年零年月日立成内,各取日中心行度并之,取法同前。内减一分四秒,即所求白羊宫第一日中心行度。求各宫月日,按每日行度五十九分八秒累加之。内减一分四秒,或云西域中国里差,非是,盖系己未年之末日度应也。   求自行度 置其日中心行度,减其宫最高行度,即得。即入盈缩历度也。   求加减差。即盈缩差。以自行宫度为引数,入太阳加减立成内,照引数宫度取加减差。是名未定差。其度下小馀,用比例法,以本加减差,与后度加减差相减,馀数通为秒,如一分通为六十秒。与引数小馀亦通秒相乘,得数为纤,秒乘秒,得纤。以六十收之,为微、为秒、为分。如数多,先以六十收之为微,又以六十收之为秒,又以六十收之为分。视前所得未定加减差数较,少於后数者后度加减差加之,多於后数者减之,是为加减定差分。如无小馀,竟用未定差为定差。后准此。

  求经度黄道度。 置其日中心行度,以加减定差分加减之,视定差引数自行宫度,在初宫至五宫为减差,六宫至十一宫为加差。即得。   求七曜 置积年入立成内,取总年零年月日下七曜数并之,累去七数,馀即所求白羊宫一日七曜。如求次宫者,内加各宫七曜数。如求逐日,累加一数,满七去之。求太阴、五星、罗计七曜并准此。   ▲太阴行度   求中心行度 置积年入立成内,取总零年月日下中心行度并之,得数,内减一十四分,己未应转。即所求年白羊宫一日中心行度。如求逐日,累加日行度。十三度一零三五。   求加倍相离度月体在小轮行度,合朔后,与日相离。置积年入立成内,取总年零年月日下加倍相离度并之,内减二十六分,即所求白羊宫一日度也。如逐日,累加倍离日行度。二十四度二二五三二二,半之,即小轮心离太阳数。   求本轮行度即月转度。置积年入立成内,取总零年月日下本轮行度并之,内减一四分,即所求白羊宫一日度也。如求各日,累加本轮日行度。十三度三分五四。   求第一加减差又名倍离差。以加倍相离宫度为引数,入太阴第一加减立成内,取加减差。未定差。又与下差相减,余乘引数小余,得数为秒,分乘分以六十收之为分,用加减未定差,后差多加少减,同太阳。得第一分差。   求本轮行度 置其日本轮行度,以第一差分加减之。视倍离度,前六宫加,后六宫减。   求第二加减差 以本轮行定度度为引数,入太阴第二加减立成内,取未定差,依比例法,同前。求得零数加减之为第二加减差分。视引数,六宫已前为减差,后为加差。   求比数分 以们离宫度,入第一加减立成内,取比数分。如们离零分在三十分已上者,取下度比敷分。   求远近度 以本轮行定宫度为引敷,入阴第二加减立成内,取远近度分。其引数零分,亦依比例法取之。   求凡差定差 置比敷分,以远近度通分乘之,以六十约之为分,即凡差。以凡差加入第二加减差,即为定差。   求经度置其日太阴中心行度,以定差加减之,即太阴经度。视本轮行定前减,以后加。   ▲太阴纬度   求计都与月相离度入交定度。置其日太限经度,内减其日计都行度,即计都与月相离度分。   求纬 以计都与月相离宫度为引数,入太阴纬度立成,上宫用右行顺度,下宫用左行逆度。取其度分,依比例法求得零分加减之,上六宫加,下六宫减。得纬度分。引数在六宫已前为黄道北,六宫后为黄道南。   求计罗行度 置积年入总年零年月日立成内,取罗计中心行度并之,为其年白羊宫一日行度。求各宫一日,以各宫日行度加之,与十二宫相减,馀即所求宫一日计都行度。如求计都逐日细行,以前后二段行度相减,馀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又置前段计都行度,以日差累减之。如求罗喉行度,置其日计都行度内。   ▲五星经度   求最高总度 数同太阳,依前太阳术求之。   求最高行度 置所求本星最高总度,加测定本星最高行度,见前。为其年白羊 最高行度。求扣宫各日,加各宫日行度。   求日中心行度 依太阳术求之。   求自行度 置积年入立成总零年月日下,各取自行度并之,得其年白羊宫一日自行度。土、木、金三星减一分,水星减三分,火星不减。如求各宫各日,照本星自行度累加之。水星如自行度遇三宫初度,作五日一段算,至九宫初度,作十日一段算纬度亦然。   求中心行度中轮心度即入历度五星本轮。土、木、火三星,置太阳中心行度,减其星自行度,为三星中心行度。内又减最高行度,为三星小轮心度。金、水二星,其中心行度即太阳中心行度,内减其星最高行度,馀为其星小轮心度。不及减,加十二宫减之。   求第一加减差盈缩差。以其星小轮心宫度为引数,入本星第一加减立成,依比例法求之。法同太阳、太阴。   求自行定度及小轮心定度 视第一加减差引数,在初宫至五宫,用加减差,加自行度,减小轮心度,各为定度。在六宫至一宫,用加减差,减自行度,加小轮心度,各为定度。

  求第二加减差 以其星自行定度,入本第二加减立成内,取其度分,用比例法加减之。同前。   求比敷分 如土、木、金、水星,以本星小轮心一宫度,入第一加减立成内,取比敷分,如引数小馀在三十分已上,取手行经敷分。如火星,则必用比例法求之。   求远近度 以自行定宫度,入第二加减立成内,取远近度,依比例法求之。   求凡差定差 法同太阴。   求经度置小轮心定度,以定差加减之,视引数自行定度,在六宫已前加,已后减。内加其星最高行度。   求留段 以其段小轮心,定宫谍为引数,即立成内各星入历定限。入五星顺退留立成内,於同宫近度,取本星度分,与前后行查减。若取得在初宫至六宫,本行与后行相减。六宫至初宫,本行与与前行相减。又以引数宫度,减立成内同宫近度,两减,馀通分相乘,用六度除之,立成内每隔六度。六十分收之,顺加逆减於前取度分,得数与其日自行定度同者,即本日留。如自行定度多者已过留日,少者未到留日。欲得细率,以所得数与其人日自行定度相减,馀以各星一日自行度约之,如土星一日自行五下七分有奇之类。即得留日在本日前后数也。土星留七日,其留日前三日,后三日,皆与留日数同。木星留五日,其留日前二日,后二二与留日数同。火、金、水三星不留,退而即退,但於行分极处留耳。   求细行分 土、木、金、火四星,以前后两段经度相减,以相距除之为日行分。水星以白羊宫初日经度,又与前一日经度相减,馀为初日行分。又置前后二段经度相减,馀以相距日除之,为平行分。与初日行分加减,倍之,以前段前一日与后段相距日数除之之为日差。以加减初日行分,初日行分少於平行分加,多减。为日行分。五星各置前段经度,以逐日行分顺加退减之,为各星逐日经度。   求伏见 视各星自行定度,在伏见立成内限度已上者,即五星晨夕伏见也。   五星纬度求最高总行度、中心行度、自行度、小轮度,并依五星比经度术求之。   求自行定度 置自行宫度分,其宫以一十乘为度。如一宫,以十乘之得十度,此用约法折算,以造纬度立成。其度以二十乘之为分,满六十约之为度。其分亦以二十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属分。并之即得。   求小轮心定度 置小轮心宫度分,其宫以五乘之为度。如一宫以五乘之,得五度。其度以一十乘之为分,满六十约之迷度。其分亦以一十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并之即得。   求纬度 以小轮心定度及自行度,入本星纬度立成内两取,一纵一横。得数与后行相减。若遇交黄道者,与后行相并。又以小轮心定立成上小轮心定相减,上横行。两减馀相乘,以立成上小轮心度累加数除之。如土星上横行小轮心度每隔三度,火星每隔二度之类。满六十收之为分,用加减两取数,多於后行减,少加。若遇交黄道者,即后行数多亦减。寄左。复以自行定度与立成上自行定度相减,首直行。又以两取数,与下行相减,若遇交黄道埏,与下行并。两减馀相乘,以立成上自行度累加数除之,如土星直行,自行度每隔十度,火星每隔四度之类。收之为分。与前寄左数相加减,如两取数多於下行者减,少加。若遇交黄者,所得分多於寄左数,置所得分内,减寄左数,馀为交过黄道南北分也。即得黄道南北纬定分。   求纬度细行分 置其星前段纬度,与后段纬度相减,馀以相距日除之,为日差。置前段纬度,以日差顺加退减,即逐日纬度分。按纬度前段少於后段者,以日差顺加退减。若前段多於后段者,宜以日差顺减退加。非可一例也。若前后段南北不同者,置其星前后段纬度并之,以相距日除之,为日差。置前段纬度,以日差累减之,至不及减者,於日差内减之,馀以日差累加之,即得逐日纬度。   推日食法日食诸数,如午前合朔,用前一日数推,午后合朔,用次日数推。   辨日食限视合朔太阴纬度,在黄道南四十五分已下,黄道北九十分已下,为人食。若合朔为尽,则全见食。若膈朔在日未出三时及日已入十五分,一时四分之一。皆有带食。若合朔在夜刻者不算。   求食甚凡时即合朔。置午正太阴行过太阳度,求法见后月食太阴逐时行过太阳分。通秒,以二十四乘之为实,置太阴日行度,减太阳日行度,通秒为法,除之为时。时下零数以六下通之为分,分下零数以六十通之为秒,三十秒已上收为一分,六十分收为一时,共为食甚凡时。   求各朔太阳经度 以食甚凡时通分,以太阳日行度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秒分,用加减午正太阳度,午前合朔减之,午后加之。得合朔时太阳经度。即食甚日躔黄道度。   求加减分 视合朔时太阳宫度,入昼夜加减立成内,取加减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子正至合朔时分秒 置食甚凡时,以加减分分加减之,午前合朔减,午后加。用加减十二时,午前合朔用减十二时,午后用加十二时。即子正至合朔时分秒。按命时起子正,乃变其术以剑《大统》,非其本法也。   求第一东西差经差。视合朔时,太阳宫在立成经纬时加减立成右七宫取上行时,顺行。在左七宫取下行时,逆行。以子正至合朔时,取经差,依比例法求之。止用时下小馀求之。下同。第一东西差。   求第二东西差 视合朔时,太阳宫在立成内,同上。取次宫子正至合朔时经差,依比例法求之,为第二东西差。   求第一南北差纬差。以合朔时,太阳宫及子正,至合朔时入立成内,同上。取纬差,依比例法求之,为第一南北差。   求第二南北差 以合朔太阳宫,取次宫子正至合朔时纬差,依比例法求之,为第二南北差。   求第二时差 以膈朔太阳宫及子正至膈朔时,入立成取时差,依比例法求之。   第二时差 公合朔太阳宫,取次宫子正至合朔时时差差,依比例法求之。

  求合朔时东西差 以第一东西差与第二东西差相减,馀通秒,以乘合朔时太阳度分,亦通秒。以三十度除之为纤,以六十收之为微、为秒、为分、经加减第一东西差,视第一东西差数少於第二差者加已,多者减之,下同。为合朔时东西差。   求合朔时南北差 以第一南北差与第南北差相减,馀通秒,以乘太阳度分,以三十除之为纤,依率收之为微、秒、分,以加减第一南北差,为各朔时南北差。   求合朔时差 以第一第二两时差相减,乘太阳度分,以三十除之,依率帐之,用加减第一时差,为合朔时差。   求合朔时本轮行度 以本轮日行度一十三度四分通分,以乘食甚凡时,亦通分。以二十四除之为秒,依率收之为分、为度,以加减午正本轮行度,午前减,午后加。为合朔时行度。   求比敷分 以本轮行度入立成,太阳、太阴时行影径分立成。取同宫近度太阴比敷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东西定差 置合朔时东西差通秒,以比敷分通秒乘之为纤以六十收之为微、为秒、为分,以加合朔东西差,有加、无减。为定差。   求南北定差 法同东西定差。   求食甚定时即食甚定分。视其日合朔时,太阳度在立成经纬时加减立成左七宫,其时差,黑字减,白字加,在右七宫,白字减,黑字加,皆加减於子正至合朔时,得数命起正减之,得某时初正。馀通为秒,以一千乘之,以一百四下四除之,六十分为一时,每日一千四百四十分,故以千乘之,又以一四四除之。以六十约之,满百为刻,即食甚定时。   求食甚太阴经度 於合朔太阳经度内,加减东西定差,即得食甚太阴经度。其加减视食甚定时时差加减。   求合朔计都度 置食甚凡时通分,以计都日行度三分一十一秒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为微,满六十收之为秒、为分,以加减其日午时计都行度,罗计逆行,午前合朔加,午后减。为合朔时计都度。   求合朔太阴纬度 食甚时,太降经度内加减合朔时计都度,馀为计都与月相离度,入太阴纬度立成取之。   求食甚太阴纬度 南北定差内。加减合朔时太阴纬度,在黄道南加,北减。得食甚纬度。   求合朔时太阳自行度 用太阳日行度五十九分八秒通秒,以乘食甚凡时,亦通分。用二十四除之,得数为微,满六十收之为秒、为分,以加减其日午正自行度,午前合朔减,午后加。得合朔自行度。   求太阳径分 以合朔太阳自行度为引数,入立成影径分立成内同宫近度,取太阳径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太阴径分 以合朔时本轮行度为引数,入立成同上内取同宫近度太阴径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二半径分 并太阳、太阴雨径分,半之。   求太阳食限分 置二半径分,内减食甚太阴纬度,馀为太阳食限。如不及减者不食。如太阴无纬度者,食既。如太阴无纬度而日径大於月径者,食有金环。   求太阳食甚定分 以太阳食限分通秒,以一千乘之为实,以太阳径分通秒为法除之,以百约之为分,为太阳食甚定分。   求时差即定用分。食甚太阴纬度通秒自乘,二半径分亦通秒自乘,两自乘数相减,馀以平方开之,以二十四乘之为实,以其日太阴日行度内减太阳日行度通分为法。实如法而一,得数为分,满六十分为一时,为时差。   求初亏 置食甚定时,内减时差,馀时命起子正减之,得初正时。馀分通秒,以一千乘之,以一百四十四除之,以六十约之,满百为刻,为初亏时刻。   求复圆 置食甚定时,内加时差,命起子正,如初亏法,得复圆时刻。   求初亏食甚圆方位与《大统》法同。   推月食法月食诸数,午前望,用前一日推,午后望,用次一日推。   辨月食限 视望日太阴经度与罗喉或计都度相离二十三度之内,太阳纬度在一度八分之下,为有食。又视合望在太阴未出二量,未入二时,其限有带食。其在二时已上者不算。   求食甚凡时即经望。置其日太阴经度内减六宫,如不及减,加十二宫减以减其日午正太阳度为午前望。如太阳度不及减,加入六宫减之,为午后望。置相减馀数相通秒,以二十四乘之为实,置其日太阴经度,内减前一日太阴经度,若在午后望者,减后一日太阳度。馀为太阳日行度。两日行度相减,馀通秒为法,除实得数为时。其时下馀数,以六十通之为分、秒,即所求食甚凡时。

  求食甚月离黄道宫度 置食甚凡时,与太阳日行度俱通秒相乘,以二十四除之,得数为纤潢六十收之为微、为秒、为分,以加减其日午正太阳度,午前望减,午后望加。为望时太阳度,加六宫,即得所求。   求昼夜加减差 以望时太阳宫度为引数,入昼夜加减立成内,取加减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食甚定时 置食甚凡时,以昼夜加减差法加减之。午前望减,午后望加。得数,用加减一十二时,如午后望加十二时,午前望与十二时相减。命起子正,得初正时。其小馀,如法收为刻,法详日食。得定时。   求望时计都度 置食甚凡时,通秒为实,以计都日行度三分一十一秒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得数为纤以六十收之为微、为秒、为分,用加减其日午正计都行度,罗计逆行,午前望加,午后望减。即得。   求望时太阴纬度 置食甚月离黄道度,内减望时计都度,如不及减,加十二宫减。馀为计都与月相离度,入太阴纬度立成取之。   求望时本轮行度即入迟疾历。置太阴本轮日行度,十三四分。通分,以食甚凡时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为微,以六十收之为秒、为分、为度,用加减其日午正本轮行度,午前望减,午后加。即得。   求太阴径分 以望时本轮行宫度,入影径分立成求之。法详日食。   求太阴影径分 以望时本轮行宫度,放影径分立成,取之。   求望时太阳自行度 以太阳日行度五十九分八秒与食甚凡时俱通秒相乘,以二十四除之,得数为纤,满六十收为微、为秒、为分,以减其日午正太阳自行度。法同日食求太阳经度。   求影径减差 以其日太阳自行範度为引数,入影径立成内,於同宫近度取太阴影径差分,依比例法求之。法详前。   求影径定分 置太阴影径分,内减影径减差分。   求二半径分 置太阴径分,加影径定分,半之。   求太阴食限 置二半径分,内减望时太阴纬度。   求食甚定分 置食限分,通秒,以一千乘之为实,以太阴径分秒为法,除之,以百约之灾分,为食甚定分。   求太阴逐时行过太阳分 置太阴望时经度,减前一日太阴经度,又置望时太阳自行度,减前一日太阳自行度,以两馀数相减,为太阴昼夜行过太阳度。通秒以二十四除之,满六十收之,得逐时行过太阳分。   求时差 以太阴纬度分,通秒自乘,又以二半径分通秒自乘,两数相减,馀开平方为实,以太阴行过太阳度通秒为法除之,得数即时刻差。即初亏至食甚定用分。   求初亏复圆时刻 以时差减食甚定时,得初亏时刻。加食甚定时,得复圆时刻。其命时收刻之法,并同日食。   求食既至食甚时差 置二半径分,减太阴径分,通秒自乘,又置太阴纬度亦通秒自乘,相减,平方开之为实。以太阴逐时行过太阳度通秒为法除之,得数即时差。   求食既生光时刻 以食既至食甚时差,减食甚定时,为食既时刻。加食甚定时,为生光时刻。   求初亏食甚复圆方位 与《大统》法同。   求日出入时 以午正太阳经度为引数,入西域昼夜时立成,取其度分,依比例法求之,为未定分。又引於数相对宫度内,取其度分,如初宫三度,向六宫三度取之。亦依比例法求之,为后未定分。两未定分相减,不及减,加三百六十度减。馀通秒,用十五除之,六十收之为分、为时,得其日昼时分秒。半之为其日半昼时分秒。以半昼时分秒减十二时,馀为日出时分秒,加十二时为日入时分秒。   求日月出入带食分秒 视其日日出时分秒,较多於初亏时分秒,少於食甚定时及复时分秒者,即有带食。置其日日出时或日入时,与食甚定时分秒相减,馀为带食差。置日月食甚定分,以带食差通秒乘之,以时差通秒除之,得数为带食分。於食甚定分内减带食分,馀为日月带食所见之分。   求月食更点 置二十四时,内减昼时,又减晨昏时,七十二分,即中历之五刻弱也。馀不夜时,通秒五约之为更法。寺分更法为点法。如食在子正以前者,置初亏食甚复圆等时,内减日入时,又减半晨昏时,三十六分。馀通就,以更法减之为更数。不满更法者,以点法减之为点数。食在子正已后者,置夜时半之,加初亏食甚复圆等时,以更法减之为更数。不满更法者,以点法减之为点数。皆命起初更、初点。更法减之,减一次为一更,其减馀不满法者,亦虚命为一更。点法仿此。   ▲太阴五星凌犯   求太阴昼夜行度 以本日经度与次日经度相减,馀即本日昼夜行度。

  求太阴晨昏刻度 置其日午太阴经度,内加立成太阴出入晨昏加减立成其日昏刻加差,即为其日太阴昏刻经度。置其次日午正太阴经度,减立成其日晨刻减差,即为其日太阴晨刻经度。   求月出入度 置其日午正太阴经度,加立成内即前立成其日月入加差,即为其日月入时太阴经度。加立成内其日月出加差,即其日月出时太阴经度。   耱太阴所犯星座 朔后视昏刻度至月入度,望后视月出度至晨刻度,入黄道南北各像星立成内,经纬度相近在一度已下者,取之。   求时刻 置其日午正太阴经度,与取到各像星经度相减,通分,以二十四乘之,以太阴昼夜行度亦通分除之,得初正时。其小馀,以六十通之为分,以一竿千乘之,一百国十四除之,以百约之为刻,即得所求时刻。   求上下相离分 置太阴纬度与年犯星纬度相减,馀为上下相离分。若月星同在南,月多为下离。同在北,月多为上离,下为下离。若南北不同,月在北为上离,南为下离。   求五星凌犯各星相离 置其日五星经纬度,入黄道立成内,视各像内外星经纬度,在一度已下和取之。其五星纬度与各星纬度相减,馀即上下相离分。   求月犯五星,五星相犯 视太阴经纬度,五星经纬度相近在一度已下者,取之。 志第十四历八   ▲回回历法二   日五星中心行度立成造法原本总年零年月分日期,及十二宫初日,凡五立成。每立成内,首列本信立成处月日宫各纪数,次刑七曜,次刑日中心行度,及土、木、火、金、水各自行度日五星最高行度,交多不禄。禄其造立成之法於左。   日中心行长日期立成 一日行五十九分八秒,按日累加之,小月二十九日,得二十八度三十五分二秒,大月三十日,得二十九度三十四分一十秒。   月分立成。单月大,变月小,末置一闰日。大月,二十妨度三十四分十秒。小月二十八度三十五分二秒。按月累加之,十二月计十一宫十八度五十五分九秒,闰日加五十九分八秒。   宫分初日立成。於白羊宫初日起算,至金牛宫初日,凡三十一日,得一宫一度三十三分十八秒。五十九分八秒之积。视宫分日数多少,日数见前。累加积之,至变鱼宫初日,得十一宫一度十一秒。自白羊至此凡三百三十五日之积。   零年立成。每年十一宫十八度五十五分九秒,三十年闰十一日,故二年、五年、七年、十年、十三年、十六年、十八年、二十一年、二十四年、二十六年、二十九年、皆闰日。约法,每一年减十一度四分五十一秒,闰年减十度五分四十三秒,三十年为一宫八度二十玢三十一秒。每年三百五十四日,计一万六百二十日,加闰十一日,共一万六百三十一日。   总年立成。第一年为三宫二十六度五分十九秒。每三十年加一宫八度二十五分三十一秒,至一千四百罩十年,得五宫十五分三十三秒。   ▲五星自行度立成造法   土星日期立成 一日五十七分,按日递加。小月二十七度三十七分,大月二十八度三十四分。其五日、十二日、二十日、二十八日增一分者,乃秒数所积也。   月分立成。大月加二十八度三十四分,小月加二十七度三十革分。按月累加,十二月计十一宫七度四分,闰日加五十七分。   宫分初日立成。金牛宫初日为二十九度三十一分,自行三十一日之积。馀四星准此。视宫分日数累加之,至变鱼宫禄日为十宫十八度五十八分。   零年立成。每年十一宫七度四分,其闰日有无,视日中行度,零年有加本星一日行分,下四星准此。至三十年,共一宫十二度一十六分。   总年立成。第一年十一宫二十九十度十八分,此隋己未测定根数,一云即洪武甲子年数,加次在内。下四星准此。六百年四宫四度四十四分。每三十年加一宫十二度二十七分,至一千四百四十年,计七宫十八度二十分。   木星日期立成 一日五十四分,按日递加。小月二十六度十分,大月二十七度五分。其四日、十一日、十七日、二十四日、三十日增一分者,秒数所积也。   月分立成按大、小月累加,十二月计十宫十九度二十九分,闰日加五十四分。   宫分初日立成金牛宫初日二十七度五十九分,至变鱼宫初日为十宫二十九度二十六分。   零年立成每年十宫十九度,至三十年,计七宫二十四度三十九分。

  总年立成第一年四宫二十五度十九分,六百年五宫八度二十七分。每三十年加七宫二四三九,至千四百四十年,计八吕八度五十分。   火星日期立成 一日二十八分,按日递加。小月十三度二十三分,大月十三度五十一分。其二日、五日、九日、十二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二日、二十五日、二十八日各减一分。   月分立成按大小月累加,十二月计五宫十三度二十四分,闰日加二十八分。   宫分初日立成金牛宫初日十四度九分,至变鱼宫初日五宫十八度二十九分。   零年立成每年五宫十三度二十四分,至三十年,计七宫十七度一分。   总年立成第一年八宫三十四度六分,六百年四宫四工三十三分。每三十年加七宫度一分,至一千四百四十年,计一度一十一分。   金星日期立成 一日三十七分,按日递加。小月十七度五十三分,大月十八度三十分。   月分立成按大小月累加,十二月计七宫八度十五分,闰日加三十七分。   宫分初日立成金牛宫初日十九度七分,至变鱼宫初日七宫十五度二分。   零年立成每年七宫八度十五分,至三十年,计二宫十四度十五分。   总年立成第一年一宫十五度二十九分,六百年三宫零三十四分。每三十年加二宫十四度十五分,一百四十年,计九度五十一分。   水星日期立成 一日三度六分,按日递加。小月三宫初度六分,大月三宫三度十二分。其二日、四日、七日、九日、十二日、十四日、十七日、十九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各增一分。   月分立成按大小月累加,十二月计初宫十九度四十七分,闰月加三度六分。   宫分初日立成金牛宫初日三宫六度十九分,至变鱼宫初日十宫二十度四十五分。   零年立成每年初宫十九度四十七分,至三十年,计八宫二十七度四十四分。   总年立成第一年二宫二十五度三十四分,六百年一宫十度九分。每三十年加八宫二十七度四十四分,至一千四百四十年,计十一宫六度三十五分。   ▲日五星最高行度立成造法日五星同用。   最高行日分立成。一日一十微,按日递加。其四日、十一日、十八日、二十五日。各减一微,大月四秒五十六微,小月四秒四十六微。   月分立成按大小月累加,十二月计五十八秒一十微。有闰日加十微。   宫分初日立成金牛宫初日五秒六微,至变鱼宫初日五十五秒五微。   零年言成每年五十八秒,去二十微。按年递加,三年积六十微加一秒,三十年计二十九分十秒。   总年立成一年初宫十度四十分二十八秒,洪武甲子加次。六百年五十八分十三秒。每三十年加二十九分七秒,一千四百四十年,计十二度三十六分五十五秒。   ▲太阴经度立成造法   日期立成。中心行度,一日十三度十一分,按日累加。大月一宫五度十七分,小月初宫二十二度工分。内二日、四日、六日、九日、十一、十四、十六、十八、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六、二十八、三十日。各减一分,共减十三分。 加倍相离度,一日二十四度二十三分,按日递加。大月初宫十一度二十七分,小月十一宫十七度四分。内五日、十四日、二十三日,各减一分。七轮行度,一日十三度四分,按日递加。大月一宫一度五十七分,小月十八度五十三分。其中逢五,皆减一分。罗计中心行度,一日三分,按日递加。大月一度三十五分,小月一度三十二分。内三日、九日、十五、二十、二十六日,各增一分。   月分立成。中心行度,大月一宫五度十七分,小月二十二度七分,按月加之,十二月计十一宫十四度二十七分。内三月、七月、十一月,各增一分。有闰日,加十三度十一分。加倍相离度,大月十一度二十七分,小月一宫十牙度四分,十二月计十一宫二十一度三分。内二、六、十月,各减一分。有闰日,加二十四度二十三分。本轮行度,大月一宫一度五十七分,小月十八度五十三分,十二月计十宫五度零分。有闰日,加十三行度四分。罗计行度,大月一度三十五分,小月一度三十二分,十二月十八度四十五分。内三、七、十一月,各增一分。有闰日,加三分。

  协零年立成。中心行度,每年十一宫十四度二十七分,三十年一宫八度十五分。三十年闰十一日,与太阳零年同。下准此。锐离度,每年十一宫二十一度三分,三十年十一宫二十九度四十分。闰日,加二十四度二十三分。本轮行度,每年十宫五度,三十年九宫二十三度四十七分。闰日,加十三度四分。罗计行度,每年十八度四十五分,三十年六宫二十二度五十八分。闰日,加三分。   总年立成。 中心行度,第一年四宫二十八度四十九分,六百年六宫八度四十二分,每三十加一宫八度十五分,一千四百四十年,五宫二十九度四十七分。倍离度,第一年,一宫二十五度二十八分,六百年一宫十八度三十三分。每三十年加十一宫二直九度四十分,一千四百四十年,一宫九度二十一分。本轮行度,第一年,四宫十二度二分,六百年八宫八度分。每三十年加二十三度六分,六百年十一宫十度三十四分。每三十年加六宫二十二度五十八分,一千寂百四十年,八宫十五度五十分。   ▲总零年宫月日七曜立成造法   总年立成,第一年起金六,六百年起日一,每三十年加寺数。零年立成,起水四。宫分立成,金牛宫起火三。月分立成,起月二。日期立成,起日一。求法:有闰日,满岁七曜。不满岁,用月七曜。并之,得逐月末日七曜。   太阳加减立成自行宫度为引数。原本宫纵列首行,度横列上行,每三宫顺布三十度,内列加减差,又列加减分。其加减分,乃本度加减差与次度加减差之较也。今去之,止列加减差数,将引数宫列上横行,度列首直行,用顺逆查之,得数无异,而简捷过之。月、五星加减立成,准此。 志第十五历九   ▲回回历法三   土星黄道南北纬度立成上横行,以小轮心定度为引数,起五十度,异累加三度。累加三度。首直行以自行定度为引数,累加十度。求法:简两引数近度,纵横相遇度分,次各用比例法,得细率。   表格略 志第十六地理一   自黄帝画野置监,唐、虞分州建牧,沿及三代,下逮宋、元,废兴因革,前史备矣。明太祖奋起淮右,首定金陵,西克湖、湘,东兼吴、会,然后遣将北伐,并山东,收河南,进取幽、燕,分军四出,芟除秦、晋,讫於岭表。最后削平巴、蜀,收复滇南。禹迹所奄,尽入版图。近古以来,所未有也。   洪武初,建都江表,革元中书省,以京畿应天诸府直隶京师。后乃尽革行中书省,置十三布政使司,分领天下府州县及羁縻诸司。又置十五都指挥使司以领卫所番汉诸军,其边境海疆则增置行都指挥使司,而於京师建五军都督府,俾外都指挥使司各以其方附焉。成祖定都北京,北倚群山,东临沧海,南面而临天下,乃以北平为直隶,又增设贵州、交址二布政使司。仁、宣之际,南交屡叛,旋复弃之外徼。   终明之世,为直隶者二:曰京师,曰南京。为布政使司者十三:曰山东,曰山西,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湖广,曰浙江,曰江西,曰福建,曰广东,曰广西,曰云南,曰贵州。其分统之府百有四十,州百九十有三,县千一百三十有八。羁縻之府十有九,州四十有七,县六。编里六万九千五百五十有六。而两京都督府分统都指挥使司十有六,行都指挥使司五,曰北平、曰山西、曰陕西、曰四川、曰福建,留守司二。所属卫四百九十有三,所二千五百九十有三,守御千户所三百一十有五。又土官宣慰司十有一,宣抚司十,安抚司二十有二,招讨司一,长官司一百六十有九,蛮夷长官司五。其边陲要地称重镇者凡九:曰辽东,曰蓟州,曰宣府,曰大同,曰榆林,曰宁夏,曰甘肃,曰太原,曰固原。皆分统卫所关堡,环列兵戎。纲维布置,可谓深且固矣。   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自成祖弃大宁,徙东胜,宣宗迁开平於独石,世宗时复弃哈密、河套,则东起辽海,西至嘉峪,南至琼、崖,北抵云、朔,东西万余里,南北万里。其声教所讫,岁时纳贽,而非命吏置籍,侯尉羁属者,不在此数。呜呼盛矣!   论者谓交趾之弃,未为失图,而开平近迁,则守卫益薄,虽置万全都指挥使司,不足以镇伏山后诸部,故再传而有土木之变。然睿皇自以失律蒙尘,非由经制未备。景帝任贤才,修守御,国步未移,乘舆旋复。由是观之,三卫者,一隅之隘,而无关大计也审矣。至其季世,流寇首祸於西陲,浸寻蔓延,中原为之糜烂。金汤之固不足以制土崩,皈宇之广不足以成掎角。疆圉不蹙於曩时,形胜无亏於初盛,而强弱悬殊,兴亡异数者,天降丧乱,昏椓内讧,人事之乖,而非地利之失也。语曰:“在德不在险”,讵不信夫!今考其升降之差,沿革之故,具著於篇。作《地理志》。   京师南京   京师《禹贡》冀、兗、豫三州之域,元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四月分属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二年三月置北平等处行中书省,治北平府。先属山东、河南者皆复其旧。领府八,州三十七,县一百三十六。八月置燕山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卫为北平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正月建北京於顺天府,称为“行在”。二月罢北平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罢北平都指挥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十九年正月改北京为京师。罢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直隶后军都督府。卫所有实土者附见,无实土者不载。罢北京行部,直隶六部。洪熙初,仍称行在。正统六年十一月罢称行在,定为京师。府八,直隶州二,属州十七,县一百一十六。为里三千二百三十有奇。府州县建置沿革,俱自元始。其沿革年月已见《元史志》者,不载。其未见《元史志》及明改元旧,并新增、新废者,悉书。北至宣府,外为边地。东至辽海,与山东界。南至东明,与山东、河南界。西至阜平,与山西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九十二,口一百九十二万六千五百九十五。   顺天府元大都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八月改为北平府。十月属山东行省。二年三月改属北平。三年四月建燕王府。永乐元年正月升为北京,改府为顺天府。永乐四年闰七月诏建北京宫殿,修城垣。十九年正月告成。宫城周六里一十六步,亦曰紫禁城。门八:正南第一重曰承天,第二重曰端门,第三重曰午门,东曰东华,西曰西华,北曰玄武。宫城之外为皇城,周一十八里有奇。门六:正南曰大明,东曰东安,西曰西安,北曰北安,大明门东转曰长安左,西转曰长安右。皇城之外曰京城,周四十五里。门九:正南曰丽正,正统初改曰正阳;南之左曰文明,后曰崇文;南之右曰顺城,后曰宣武;东之南曰齐化,后曰朝阳;东之北曰东直;西之南曰平则,后曰阜成;西之北曰彰仪,后曰西直;北之东曰安定;北之西曰德胜。嘉靖三十二年筑重城,包京城之南,转抱东西角楼,长二十八里。门七:正南曰永定,南之左为左安,南之右为右安,东曰广渠,东之北曰东便,西曰广宁,西之北曰西便。领州五,县二十二。弘治四年编户一十万五百一十八,口六十六万九千三十三。万历六年,户一十万一千一百三十四,口七十万六千八百六十一。   大兴倚。东南有大通河,亦日通惠河,水自玉河出,绕都城东南,下流至高丽庄,入白河,即元运河也。又有玉河,源自玉泉山,流经大内,出都城东南,注大通河。   宛平倚。西山在西。有桑乾河出山西马邑县,流千里入京师宛平县境。出卢沟桥下,又东南分为二:一至通州,入白河;一至武清小直沽,合卫河,入於海。又有沙河、高梁河、清河,皆在西北。西又有沿河口守御千户所,有卢沟、王平口、石港口、齐家庄四巡检司。   良乡府西南。有琉璃河,即古圣水,下流入淀。北有天津关。   固安府西南。元固安州。洪武元年十二月降为县。西南有拒马河,即涞水。源自代郡,下流合易水为白沟,入三角淀。   永清府南。南有拒马河。   东安府东南。元东安州,治在西。洪武元年十二月降为县。三年徙今治。南有凤河,即桑乾分流,南入三角淀。   香河府东南。元属漷州。洪武十年二月省入州。十三年二月复置,改属府。西有板罾口河,源出通州东之孤山,经县界,入於白河。

  通州洪武初,以州治潞县省入。西有通惠河,西南有浑河,即桑乾,至州东张家湾,俱合於白河。有张家湾巡检司。西南有弘仁桥巡检司。西距府四十里。领县四:   三河州东。北有泃河。又西有洳河,西南有鲍丘河,一名矣榆河,即东潞水,俱流入於泃河。西有泥洼铺巡检司,后移於夏店铺。   武清州南。元属漷州。洪武十二年来属。有三角淀,在县南,即古之雍奴,周二百余里,诸水所聚。有直沽,在县东南,卫河、白河、丁字沽合流於此入海。有巡检司。又东北有河西务、东南有杨村二巡检司。   漷县州南。元漷州。洪武十四年二月降为县来属。有漷河,一名新河,东入于白河,即卢沟之下流。   宝坻州东南。元直隶大都路。洪武十年二月来属。东有潮河。南有泃河。又县东南有梁城守御千户所,建文二年,燕王置。有芦台巡检司。   霸州洪武初,以州治益津县省入。拒马河旧在北,后徙治南。又南有沙河。东有苑家口巡检司。北距府二百十里。领县三:   文安州南少东。西有易水。东北有得胜、火烧等淀。   大城州东南。东北有黄汊河,源自交河,分流至县境,入三角淀。   保定州南少西。洪武七年九月省入霸州。十三年十一月复置。玉带河在北,东流入会通河。西南有磁河,东南与玉带河合。   涿州洪武初以州治范阳县省入。西有独鹿山。北有涿水,西北有挟河,合焉。南有范水。东北距府百四十里。领县一。   房山州北,少西。西有大房山。北有大安山。西南有青龙潭,其下流为挟河,一名韩村河,至涿州与胡良河合。北有磁家务巡检司。   昌平州元昌平县,直隶大都路。正德元年七月升为州,旋罢。八年复升为州。旧治白浮图城,景泰元年筑永安城於东,三年迁县治焉。北有天寿山,成祖以下陵寝咸在。东南有白浮山。西南有驻跸山。又南有榆河,一名温余河,下流为沙河,入於白河。又东南有巩华城,嘉靖十九年筑。东北有黄花镇。弘治中,置渤海守御千户所於此,万历元年移於慕田峪,四年复故。西有镇边城,又有常峪城,俱正德十年五月筑,各置守御千户所。又有白阳守御千户所,亦正德中置。西北有居庸关。南距府九十里。领县三:   顺义州东少南。元顺州。洪武元年十二月改为顺义县,属府。正德元年七月来属。东有白河,西南有榆河,又有潮河,俱流入焉。   怀柔州东北。洪武元年十一月省入檀州。十二月复分密云、昌平二县地置,属府。正德元年七月来属。东有黍谷山。西有白河。   密云州东北。元檀州,后置县,为州治。洪武元年十一月省县入州。十二月复置县,省州入焉,属府。正德元年七月来属。南有白檀山。西有白河。东有潮河。北有古北口,洪武十二年九月置守御千户所於此。三十年改为密云后卫。又有石塘岭、墙子岭等关。   蓟州洪武初,以州治渔阳县省入。西北有盘山。东北有崆峒山。又泃水在北,沽河在南。州北有黄崖峪、宽佃峪等关。东又有石门镇。西距府二百里。领县四:   玉田州东南。东北有无终山,又有徐无山。又东有梨河。北有浭水。东南有兴州左屯卫,永乐元年自故开平境移置于此。   丰润州东南。南有沙河。西南有浭水。   遵化州东。东北有五峰山。南有灵灵山及龙门峡。又东有滦河。西南有梨河。北有喜峰口、马兰峪、松亭等关。   平谷州西北。洪武十年二月省入三河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南有泃河,又有洳河。西北有营州中屯卫,永乐元年自故龙山县移置於此。又东有黄松峪关,与密云县将军石关相接。   保定府元保定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九月为府。十月属河南分省。二年三月来属。领州三,县十七。东北距京师三百五十里。弘治四年编户五万六百三十九,口五十八万二千四百八十二。万历六年,户四万五千七百一十三,口五十二万五千八十三。   清苑倚。北有徐河,一名大册水,自满城经县北至安州,东入淀。又西有清苑河。又南有张登巡检司,嘉靖十三年自满城县方顺桥移置於此。   满城府西少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庆都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北有徐河。南有方顺河。   安肃府北少东。元安肃州。洪武二年七月降为县。易水在北。曹河在南。徐河在西。西南又有鲍河。又西有遂州,元属保定路。洪武初降为县。八年二月省。   定兴府北少东。元属易州。洪武六年五月改属府。西有拒马河,即涞水也。又易水自西来,合焉,谓之白沟河。南有河阳巡检司,后移於清苑县界之固城镇。

  新城府东北。元属雄州。洪武初属北平府。六年五月改属府。南有白沟河。西南有巨河镇巡检司。   雄府东北。元雄州。洪武二年七月省州治归信县入焉。七年四月降为县。北有白沟河。南有瓦济河。   容城府东北。元属雄州。洪武七年四月省入州。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来属。旧治在拒马河南,景泰二年迁於河北。西有易水,又有濡水。   唐府西,少南。西北有大茂山,即恒岳也,东麓有岳岭口巡检司。又唐河在西,源出恒山,流经定州曰滱水,下流合於南易水。又西北有倒马关,有巡检司,后移於县西之横河口。又有周家铺、军城镇二巡检司。   庆都府西南,南有唐河。北有祁水。   博野府南。旧治在今蠡县界,直隶保定路。洪武元年从今治,改属祁州。六年五月还属府。西北有博水。南有唐河,亦曰滱水。又有永安镇巡检司,有铁灯盏巡检司。   蠡府南少东。元蠡州,属真定路。洪武二年七月来属。八年正月降为县。杨村河在南,滋、沙、唐三河之下流也,俗亦谓之唐河。   完府西。元完州。洪武二年七月降为县。西有伊祁山,祁水出焉,其下流为方顺河。   祁州洪武二年七月以州治蒲阴县省入。北有唐河,西南有滋河,至州东南合沙河,流入易水。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二:   深泽州南少西。西有滋河。   束鹿州东南。北有故城。今治,天启二年所徙。滹沱河在南。又南有百天口巡检司。   安州洪武二年七月以州治葛城县省入。七年降为县。十三年十一月复升为州。北有易水,府境九河之水所汇也,下流至雄县南,为瓦济河。西距府七十里。领县二:   高阳州南。元属安州,洪武六年五月改属府。寻属蠡州。八年正月省入蠡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还属。故城在东,洪武三年圮於水,迁於今治。东有马家河,其上流为蠡县之杨村河。   新安州东少北。元直隶保定路。洪武七年七月省入安州。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来属。西有长流河,一名长沟河,其上源为鲍河。南有曹河,又有徐河,经县南,合流为温义河,又南与长流河合,又东南入於瓦济河。   易州洪武初,以州治易县省入。西南有五回山,雷溪出焉,徐河之上源也。西北有穷独山,濡水所出。又南有易水,出州境之西山,与濡水并东流,而为白沟河,所谓北易水也。又有雹水,一名鲍河,出县西南,东南流为长流河,所谓南易水也。西有紫荆关,洪武中置守御千户所於此。又有安座岭、五回岭、金陂镇、奇峰口、塔崖口五巡检司。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一:   涞水州东北。东有涞水,亦曰拒马河,源出山西代郡,下流合易水。北有乾河口、西北有黄儿庄二巡检司。   河间府元河间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十月为府,属河南分省。二年三月来属。领州二,县十六。北距京师四百十里。弘治四年编户四万二千五百四十八,口三十七万八千六百五十八。万历六年,户四万五千二十四,口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五十二。   河间倚。西南有滹沱河。西有滱水。西南有景和镇巡检司。   献府南。元献州。洪武初,省州治乐寿县入焉。八年四月降为县。有滹沱河自代郡流入境,经县南,至青县合卫河达於海。有单家桥巡检司。   阜城府南。元属景州。洪武七年改属府。西北有胡卢河,即《禹贡》衡漳水。   肃宁府西。中堡河在县东。   任丘府北少西。元属莫州。洪武七年改属府。西北有瓦济河,下流为五官淀,注於滹沱河。北有莫州,元治莫亭县,属河间路。洪武七年七月,州县俱省。   交河府东南。元属献州。洪武八年四月改属府。十年五月省入献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有卫河,源自卫辉,流入故城境,经县东,过沧州,又东北至直沽入海,一名御河。又西北有高河,经县南,合滹沱,谓之交河,下流入卫县,以此名。又南有洚河。又东有泊头镇巡检司。   青府东北。元清州。洪武初,以州治会川县省入。八年四月降为县,寻改清为青。滹沱河自县南流入卫,谓之岔河口。其支流经县之北者,曰独流河。   兴济元属清州。洪武初省。十三年复置,属府。卫河在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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