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阁
← 返回文库
史部 · 编年类

后汉纪 第9页

晋·袁宏 · 晋
《后汉纪》为袁宏所撰编年体东汉史,三十卷,采谢承、司马彪诸家,以史论见长,与荀悦《汉纪》并称。
◆ 全本 · 共 16 页 · 第 9 页

〔二〕 范书作“封京子黄门侍郎珍为阳安侯”。安阳、阳安均属汝南郡,未知孰是。沈钦韩曰:“京子于夷安侯珍为从祖,不应同名。”则当以作“宝”为是。   初,都护任尚致凤马,及尚坐事,槛车征,凤惧其及己。私属中郎马融宜在台阁〔一〕。事发觉,凤先自首,骘乃髡妻及凤,上疏谢罪。 〔一〕 按范书邓骘传,任尚致凤马为一事,尝与尚书郎张龛书,属郎中马融宜在台阁别为一事,袁纪“私”上恐脱“尝”字,又“中郎”当是“ 郎中”之误倒。   新野君薨后,太后〔谅闇〕(崩上)〔一〕,见白首者,未尝不流涕,宗族耆老皆加亲礼,读书至孝子事亲、丧亲之礼,尝废书嘘欷。 〔一〕 据陈澧校改。   太后久执朝政,从〔兄〕(子)乐安侯康内惧盛满〔一〕,数上书谏宜崇公室,抑损私权,言甚切至。太后怒,康迺讬病不朝,太后使家旧〔婢〕往问之 〔二〕初,外给使以宫中婢年长者为“中夫人”〔三〕,因自以通,康曰:“汝非我家婢也?何自谓中夫人!”婢闻之怒,因言托病不逊,遂免康官,遣归国,绝康 属籍。 〔一〕 黄本无“子”字。按康乃邓珍之子,与太后为从兄妹。禹传注亦曰:“康,太后从兄。”蒋本误补“子”,今正。又胡三省曰:“案范书邓禹传,明帝分禹国为三,封其三子,季子珍为夷安侯。康以珍之子绍封,‘乐安’当作‘夷安’。”胡说是。 〔二〕 据袁纪下文文意补。 〔三〕 范书作“中大人”,通鉴从范书。 五年(辛亥、一一一)   春正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本志以为正旦,王者听朝之日也。是时太后摄政,天子守虚位,不得行其号令,盖阳不克之象也。   乙巳,太尉张禹以灾异策罢〔一〕。 〔一〕 范书安帝纪作“己丑”。   闰月戊戌,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及至孝与众卓异者。   冬,谒者刘珍上言曰:“窃见永平初虎贲中郎将梁松言‘皇太后宜入庙与陛下交献,以彰至孝之心’。孝明皇帝务遵经典,使公卿、博士议,时太傅邓禹 奏宜如松言,光烈皇后于是入庙。惟皇太后圣德通灵,与神合契,宜入宗庙如光烈皇后故事,率礼复古,垂示万代。”事下公卿,佥曰:“宜如珍言。” 六年(壬子、一一二)   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亲祭于宗庙,与皇帝交献,大臣命妇相礼仪〔一〕。 〔一〕 范书安帝纪、皇后纪均系此事于七年春正月庚戌。李贤案:东观、续汉、袁山松、谢沈书、古今注并云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此云七年庚戌,疑纪误也。今按袁纪亦复为一证,足明范书之误。   夏四月乙亥〔一〕,司空张敏以久病策罢。太常刘恺为司空。 〔一〕 范书作“乙丑”。徐绍桢曰:“四月癸酉朔。纪有己卯,为七日,又有乙丑,在己卯前,疑乙亥之误。”徐说是。   五月丙寅,群吏复秩,赐爵有差。   丁卯,封邓禹、冯异等后九人为列侯。   六月辛巳,大赦天下。   丙申,河东水变色,皆赤如血。本志以为邓太后摄政之应也。 七年(癸丑、一一三)

  春,郡国十八地震。   夏四月丙申晦,日有蚀之。 元初元年(甲寅、一一四)   春正月甲子,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笃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一匹〔一〕。 〔一〕 原“帛人”倒置,据范书迳正。   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长一百余里〔一〕。 〔一〕 范书安帝纪作“二月”,通鉴同之,而“己卯”作“乙卯”。续汉五行志同袁纪。沈家本曰:“按上文书正月甲子,下文书三月癸酉,甲子与己卯相 距十六日,似此文二三月乃月之讹。然续志所书,日月相同,恐三月癸酉日食为衍文,而此文己卯为第二个己卯,与甲子相距七十六日,故得书三月也。 ”可知袁纪是。   夏四月丁酉,大赦天下。诏三公、卿士举敦厚质直各一人。   九月辛未,大司农司马苞为太尉。   冬十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是岁郡国十五地震。   (高句丽王宫数寇幽部……句丽由是服焉)〔一〕 〔一〕 本段九十二字移至下卷建光元年十二月末,详见其注。 二年(乙卯、一一五)   春,以郡国被灾,赈粟贫民。自上即位至于是年,颇有水旱之灾,百姓饥馑,每岁遣使者开仓赈饥民。   三月癸亥,京都大风拔树。   夏四月丙午,立皇后阎氏,河南荥阳人畅之女也。畅有五男二女,长男显及术、景、曜、昆,长女迎,次姬即后也。以选入掖庭,为贵人,有宠,立为皇后。畅为长水校尉。   太尉司马苞薨。   秋七月,西羌犯境,右扶风太守种皓,南安太守杜佐击之,皆被害〔一〕。 〔一〕 范书西羌传曰:诏遣左冯翊司马钩行征西将军,督右扶风仲光、安定太守杜恢、北地太守盛包、京兆虎牙都尉耿溥、右扶风都尉皇甫旗等,合八千余人,遂并北击之。光等违钩节度,中伏并没。又按种皓传,皓顺帝时始任凉州刺史治羌事,不当及此难。东观记作“种光”,恐与范书之“仲光”为一人。又两汉无南安郡,恐系安定之误,“杜佐”即范书之“杜恢”,东观记亦作“杜恢”。袁纪皆误。   九月壬午晦,日有蚀之。   冬十月,中郎将任尚将兵屯三辅。怀令虞诩说尚曰:“使君奉国威灵,讨捕叛羌,兵出巳久,而未有伏诛者。三州屯兵二十万,民弃农桑,户无聊生。于 此上闻,诚窃危之。”尚曰:“忧惶久矣,不知所出。”诩曰:“兵法,弱不攻强:走不逐飞,自然之势也。今虏皆骑,马尤良,一日之间行数百里,来如风雨,去如绝弦,以步追之,势不相及,故所以旷日而无功也。为君计者,莫如罢郡兵,令二十人共市一马,民出数千钱得免甲胄,去行伍,以万骑之众,逐数千之虏,追尾 掩截〔一〕,其道自穷。便民利事,大功必立。”尚从之,大破羌戎,余种悉降。上问:“何从发此计?”尚表之受于怀令虞诩,由是知名。 〔一〕 胡三省曰:“尾者,随其后而击之也。掩,袭也;截,邀也。”   诩有将帅之任,乃迁武都太守。羌数千人于陈仓、崤谷欲遮道击诩。诩乃宣言上书请兵,兵至乃发。虏闻之,将谓实然。乃晨夜进道,时冬月多雪,使骡 驴居首,人随其后,日行百五、六十里,敕吏士作两灶,日增之。或问曰:“孙膑减灶,而君增之。兵法:日行三十里而戒不虞。今日且二百里,何也?”诩曰: “虏多吾少,势不相敌,缓行即为虏所及,故兼道取疾,若舌之避齿耳。虏见吾灶多,谓郡兵来迎,追吾必迟。孙膑见弱,吾欲见强,势固不同也。”   诩既到,郡兵不满三千人。虏众万余人,攻赤亭,诩便出战,敕曰:“吾言强弩发,于是小弩先发。” 虏以为弩力极不能至,即皆解弛。乃使强弩射之,发无不中,虏前行溃,乘胜追之,杀百余人。诩谓掾吏曰: “何如?”皆谢曰:“所不及。”明日令从东郭门出,北郭门入,贸易衣服,四转无已,虏不知其数,谋将退。诩乃分数百兵险要处设伏,虏果引去,迎击大破之。 于是羌畏伏,武都遂安。诩乃占相地势,筑营壁百八十所,招还流民三千余户,郡以富实。

  冬十一月庚申,郡国十一地震。   十二月庚戌,司空刘恺为司徒,光禄勋袁敞为司空。 三年(丙辰、一一六)   春二月,郡国十地震。   夏四月壬寅,封皇后父阎畅为北宜春侯。   冬十一月丙戌,初听大臣行三年丧。   郡国九地震。 四年(丁巳、一一七)   春二月乙巳,日有蚀之。九江太守以闻。   乙卯,大赦天下。   壬戌,武库火。   夏四月戊申,司空袁敞薨。   敞字〔叔〕(升)平〔一〕,少有节操,及在朝廷,廉洁无私。坐子与尚书郎张俊交通,漏泄省中语,策罢。敞不阿权势,失邓氏旨,遂自杀,朝廷隐之。敞死,葬以公礼,复位其子。 〔一〕 范书作“字叔平”,叔草书与升字似,袁纪误作“升”,今正。   五月丁丑,太常李〔郃〕(咸)为司空〔一〕。 〔一〕 按李咸灵帝时始入三公,今据范书改。 五年(戊午、一一八)   秋七月丙子,诏有司申旧令,崇节俭,嫁娶送终,不得奢侈。   八月,鲜卑寇代郡。   是岁郡国十四地震。 六年(己未、一一九)   春正月乙巳,京都、郡国三十二地震〔一〕,水泉涌出,坏城郭宇舍,压杀人。 〔一〕 按正月甲子朔,无乙巳日。范书、续汉五行志均作“二月”,是。又二书均作“郡国四十二”,亦与袁纪异。   三月庚戌〔一〕,初祀六宗于国北,仪比太社〔二〕。 〔一〕 三月癸亥朔,无庚戌。续汉祭祀志作“庚辰”,是。

〔二〕 续汉祭祀志曰:“安帝即位,元初六年,以尚书欧阳家说,谓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谓六宗易六子之气日、 月、雷公、风伯、山、泽者为非是。”按六宗之说,纷纭错杂,详见刘昭注,然终不得其要领。洪亮吉曰:“案昭七年左氏传,晋侯问伯瑕,曰:‘何谓六物?’对 曰:‘岁月日时星辰六宗,当即此六物。’以古证古,较诸家稍直捷也。”洪说近是。   夏五月,京师旱。   七月,鲜卑入塞。   冬十二月戊子朔,日有食之〔一〕。郡国八地震。 〔一〕 范书、续汉志均作“戊午朔 ”,是。   是岁,北单于与车师后部王攻敦煌长史索班,杀之。遂略有北道,逐太守曹宗。宗请兵击匈奴,报索班之耻,因复取西域。司〔马〕(空)班勇议曰 〔一〕: “愚以为边境者,中国之唇齿,唇亡则齿寒,其理然也。先帝命将征伐,旷引年岁,然后西域内属,边境获安。宗不度当时之宜,自见有丧败之负,欲举兵荒外,以 要功名,是为始祸倡兵〔二〕,其患难量也。今府藏未充而当远出师,师无后继,是示弱于远夷,暴短于海内。臣愚以为不可许。敦煌郡旧有营兵三百人,今宜复置 之。西域长史屯楼兰〔三〕,楼兰西当焉耆、龟兹,是则周游一处,而所制者多也。”公卿皆从勇议。 〔一〕 据范书改。司马者,军司马也。 〔二〕 定公十三年左传曰:“晋国有命,始祸者死,为后可也。” 〔三〕 楼兰,即鄯善也。   勇习边事,有筹策,于是以勇为西域长史。顷之,勇发鄯善、车师前部王兵击后部王,大破之,捕得后部王、匈奴使者,将至索班所没处斩之,传首洛阳。 永宁元年(庚申、一二〇)   夏四月丙寅,立皇子保为皇太子。大赦天下。赐公卿已下金帛;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癃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一匹〔一〕。 〔一〕 “粟人”、“帛人”原皆误倒,今正之。   己巳,立济北王子苌为乐城王,立河间王子翼为平原王。   苌骄淫失度,冀州刺史举奏苌罪至不道。尚书侍郎岑宏议以为“ 非圣人不能无过,故王侯世子生〔一〕,为立贤师傅以训导之,所以目不见 〔恶〕(异)〔二〕,耳不闻非,能保其社稷,高明令终。苌少长藩国,内无过庭之训〔三〕,外无师傅之道,血气方刚,卒受荣爵,几微生过,遂陷不义。臣闻周 官议亲,蠢愚见赦,苌不杀无辜,以谴诃为非,无赫赫大恶,可裁削夺,损其租赋,令得改过自新,革心向道。”〔四〕诏贬苌为临湖侯。 〔一〕 范书孝明八王传注引袁纪“ 世”作“太”,当系章怀避唐讳所改。 〔二〕 据范书孝明八王传注引袁纪改。 〔三〕 论语季氏曰:“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 〔四〕 按范书注引袁纪“岑宏”作 “冷宏”。又李贤曰:“按黄香集,香与宏共奏,此香之辞也。”     袁宏曰:昔王侯身能衣而宰设服,足能行而相者导进,口能言而行人称辞,闲之有礼,辅之有物。少而习之,长而不改,和睦之性,与教而淳,淫僻 之心,无由得生。若纵而任之,不为师保,恣其嗜欲,而莫之禁御,性气既成,不可变易,情意流荡,不可收复。故动之凶德,而国殄身亡也。   六月,羌寇张掖〔一〕。 〔一〕 原误置“秋七月”条后,今移正之。   秋七月乙丑〔一〕,日有蚀之。酒泉太守以闻。 〔一〕 范书及续汉五行志均作“乙酉朔”,袁纪误。

  十一月〔一〕,司徒刘恺固疾策罢。太常扬震为司徒。 〔一〕 范书安帝纪作“十二月”。 后汉孝安皇帝纪下卷第十七   建光元年(辛酉、一二一)   春正月,高丽寇玄菟。   二月辛亥〔一〕,大赦天下。 〔一〕 范书安帝纪作“癸亥”。按二月壬子朔,不当有辛亥,袁纪误。   三月辛巳〔一〕,皇太后邓氏崩。癸未,大敛,封大将军骘为上蔡侯〔二〕。丙子,葬和熹邓后〔三〕。 〔一〕 范书安帝纪作“癸巳”。 〔二〕 复申永初元年之命。 〔三〕 范书作“丙午”,续汉书亦同。按是月辛巳朔,无丙子日,袁纪误。   初,上少号聪明,故太后立之。后有不可意,上乳母王圣知之,见太后久不归政,恐有废置意。中常侍、黄门郎李闰为上伺候,及后崩,因言邓悝兄弟尝从尚书邓防取废帝故事〔一〕,谋欲立平原王为帝。 〔一〕 范书“邓防”作“邓访”。   五月庚申〔一〕,有司奏故〔执〕金吾悝〔二〕、屯骑校尉弘、步兵校尉阊大逆无道,宜追夺爵土,以明褒贬。遂免悝子广宗、弘子广德等爵,宗族皆免 归本郡。以骘不豫谋,徙封沙罗侯〔三〕。行道为郡县所逼,骘与凤自杀,广宗、骘从弟遵、〔豹〕(约)皆自杀,〔四〕唯广德母与阎后同产故得免。以乐安侯康 贤而有行,征为太仆卿。 〔一〕 是月庚辰朔,无庚申。范书作“庚辰”,是。 〔二〕 据范书补。 〔三〕 范书邓骘传作“罗侯”。注曰:“罗,县,属长沙郡。” 〔四〕 范书除遵、豹外,将作大匠邓畅亦一同自杀。   初,河间孝王子蠡吾侯翼与诸王子朝京师〔一〕,邓太后善翼之为人也,封翼为平原王,因留京师。及太后崩,上以翼谋图不轨,窃窥神器,乃贬翼复蠡吾侯〔二〕。 〔一〕 据范书章帝八王传言,汉顺帝永建五年,因翼父开上书愿分蠡吾县以封翼,帝许之,始为蠡吾侯。此时为诸侯王之子也。袁纪误。 〔二〕 范书作“贬为都乡侯”,是。   封中常侍李闰、江京为列侯,赏发邓氏之谋也。   大司〔农〕(徒)朱宠〔一〕,骘之所举,乃肉袒舆榇上疏曰:“和熹皇后圣善之德,为汉文母。兄弟忠孝,同心忧国,宗庙有主,王室是赖。功成身 退,让国逊位,历世外戚,无与为比。当享积善之佑〔二〕,宜蒙谦约之报〔三〕。横以宫人单辞〔四〕,事不可信。骘等父母群从,不以寿终,尸丧流离,逆天威 人。宜皆还葬,宠其遗孤,以答亡魂。” 〔一〕 据范书改。 〔二〕 易坤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三〕 易谦卦曰:“鬼神害盈而福谦。”又曰:“劳谦君子有终吉。” 〔四〕 胡三省曰:“两造不备,又无征左者为单辞。”   安帝初,天灾疫,百姓饥馑,死者相望,盗贼群起,四夷反叛。骘等祭节俭,罢力役,推贤进能,尽心王室,故天下赖以复安。乃被诛责,其事闇昧,众庶多称其冤。上既闻之,又感宠之言,乃切诏州郡,还骘等丧,葬于旧茔,使使祠以中牢〔一〕,诸从兄弟归京师。 〔一〕 中牢,即少牢,以羊豕为牲,诸侯礼也。见礼记王制。     袁宏曰:“夫吉凶由人〔一〕,而存亡有地,择地而处,君子所以无咎也。长木之摽,其势必颠〔二〕,势极故也。势极则受患,故无全物焉。然则 贵盛之极,倾覆之所由也,外戚则尤甚焉。得之不以至公,宰割之日久也。夫人君之势,非不高且极也,置君于无过之地,万人莫之计。人臣则不然,比肩而立,相 与一体也,操大权于天下,万物之所恶也。周公且犹狼狈,而况其余乎〔三〕?夫凭宠作威,以取倾覆,理用等矣。若乃推心向善,而不免闇昧之诛,所处之地危 也。死而不异二者,自处之道,然未达择地之方。昔楚人三世杀其君,将立王子搜,搜逃之丹穴。楚人承以玉舆,熏之以薪,乃出。〔四〕故曰王子搜非恶为王,恶 其为己患也。然则外戚之患也,非徒一己焦烂,而历代贵宠,未有不患其为患〔五〕,岂不哀哉!” 〔一〕 襄公二十三年左传曰:“祸福无门,唯人所召。” 〔二〕 哀公十二年左传曰:“长木之毙,无不摽也。” 〔三〕 史记鲁周公世家曰:“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府,见周公祷书,乃泣,反周公。” 〔四〕 事见庄子让王篇,“楚人” 作“越人”。袁纪误。   戊申,有司奏尊清河王为孝德皇帝,左姬为孝德皇后,宋贵人为敬隐皇后。左姬,犍为武阳人。父坐事,姬与姊妹俱入掖庭〔一〕。和帝时,诏分宫人赐诸王,以姬〔与〕(为)清河孝王〔二〕。姬有令色,王绝重之,生孝安帝。 〔一〕 范书言左姬伯父圣坐妖言伏诛,左姬字小峨,与其姊大娥没官为婢,入掖庭。 〔二〕 据范书改。   于是天子始亲万机。尚书陈忠以为首政之初,宜征天下隐逸。乃诏公车以玄纁征南阳冯良、汝南周燮,皆称疾不至。   良字君卿〔一〕,少为县吏,从尉迎督邮。良耻冢役,因毁其车马,坏其衣冠,绝迹远遁。妻子见败车坏衣,皆以猛兽所食,遂发丧制服。良至犍为,从师受业十余年〔二〕,还乡里。虽处幽闇,必自整顿,非礼不动,乡里以为师。举贤良、方正、敦朴皆不行。 〔一〕 东观记,范书皆作“字君郎 ”。 〔二〕 按范书周燮传言良师乃犍为武阳人杜抚。杜抚虽于乡里授弟子千余人,然后应东平王苍之辟,至永平五年苍就国始归。不久复辟太尉府,建初中,卒 于公车令职。传言良年三十入蜀,七十余岁卒。若以永平元年抚应辟计,至建光元年,近百岁矣;以建初元年计,亦八十余年,良岂能于蜀从抚受学达十余年之久! 袁纪不言其师之名,恐其亦疑焉。   燮字彦祖,敦诗书,非法不言,所与交游者不过数四人,室家相待如宾客,化行乡党,举孝廉茂才,公车再征,皆不就。   上新听政,开谏诤路。尚书陈忠以直言为名,而人主不能容,乃上书通广帝意曰:“臣闻人君广山薮之大,纳切直之言。忠臣尽蹇蹇之节〔一〕,不畏逆 耳之诛。是以高祖舍周昌桀、纣之譬〔二〕,孝文嘉袁盎人豕之喻〔三〕,世宗纳东方朔宣宏之正〔四〕,孝元容薛广德自刎之谏〔五〕。陛下崇宽厚之德,推宋景 之诚〔六〕,引咎责躬,咨访群吏。言事者新蒙采录,显列二台〔七〕,必承风而靡,争效切直,如有管窥愚见,妄陈得失,虽苦口逆耳,不得事实,宜优游宽容, 以遵四帝之绪也。” 〔一〕 易蹇卦曰‘王臣蹇蹇’。蹇通謇,履正居中,正直敢言之意。 〔二〕 史记张丞相传曰:“昌尝燕时入奏事,高帝方拥戚姬,昌还走,高帝逐得,骑周昌项,问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即桀纣之主也。’于是上笑之,然尤惮周昌。” 〔三〕 史记袁盎传曰:“上幸上林,皇后、慎夫人从。其在禁中,常同席坐。及坐,郎署长布席,袁盎引郤慎夫人坐。慎夫人怒,不肯坐。上亦怒,起,入 禁中。盎因前说曰:‘臣闻尊卑有序则上下和。今陛下既已立后,慎夫人乃妾,妾主岂可与同坐哉!适所以失尊卑矣。且陛下幸之,即厚赐之。陛下所以为慎夫人, 适所以祸之。陛下独不见“人彘”乎?’于是上乃说,召语慎夫人。慎夫人赐盎金五十斤。” 〔四〕 汉书东方朔传曰:武帝为窦太主置酒宣室,使谒者引内董偃,朔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处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故淫乱之渐,其变为篡,是以竖貂为淫而易牙作患,庆父死而鲁国全,管蔡诛而周室安。”上曰:“善。”又世宗乃武帝庙号,宣帝本始二年所议定。 〔五〕 汉书薛广德传曰:元帝酎祭宗庙,出便门,欲御楼船,广德当乘舆车,免冠顿首曰:“宜从桥。”诏曰:“大夫冠。”广德曰:“陛下不听臣,臣自 刎,以血污车轮,陛下不得入庙矣!”上不说。光禄大夫张猛进曰:“臣闻主圣臣直,乘船危,就桥安,圣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听。”上曰:“晓人不当如是 邪!”乃从桥。 〔六〕 史记宋微子世家曰:“荧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忧之。司星子韦曰:‘可移于相。’景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于民。’景公 曰:‘君者待民。’曰:‘可移于岁。’景公曰:‘岁饥民困,吾谁为君!’子韦曰:‘天高听卑。君有君人之言三,荧惑宜有动。’于是候之,果徙三度。” 〔七〕 范书陈忠传曰:言事者,杜根、成翊世也。皆陈忠所荐者。时杜根为侍御史,成翊世为尚书郎。胡三省曰:“汉制:尚书、御史皆曰台。 ”

  秋七月己亥,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作“己卯”。时改元建光,故赦天下。按己卯为朔日,己亥乃第二十一日,未知孰是。   八月甲子,故司徒刘恺为太尉。   九月戊子,上幸卫尉冯石〔府〕,〔赐〕(上)宝剑、玉玦〔一〕。(冬十二月)丙申,乃还宫〔二〕。 〔一〕 据范书冯鲂传改补。 〔二〕 安帝幸冯石府不过十许日,岂能住长达三月之久。戊子至丙申,乃九天。“冬十二月”四字衍文也。   己丑,郡国三十五地震〔一〕,坏城郭,压杀人。本志以为安帝不明、宫人与王圣专权之应也。 〔一〕 续汉五行志作“九月己丑” ,正与袁纪合。范书安帝纪作“ 冬十一月己丑”,陈璞据以改袁纪 “冬十二月丙申”为“冬十一月丙申”,误也。   鲜卑寇玄菟。   庚子,绝大臣行三年丧〔一〕。尚书陈忠上疏曰:“昔先王孝治天下,始于爱亲,终于哀戚〔二〕。上自天子,至于庶人,尊卑贵贱,其义一也。夫人生 三年,乃免父母之怀〔三〕,先圣缘情,着其节制。故曰臣有大丧,君三年不呼其门〔四〕。周室陵迟,礼制衰废,蓼莪之人作诗自伤曰:‘瓶之罄矣,惟罍之耻。 ’〔五〕言己不得终竟子道者,亦上之耻也。高祖受命,萧何创制,大臣有宁告之科〔六〕,合于致忧之义〔七〕。建武初,拨乱之世,国政草创,人伦未厚,鲜循 三年之丧,以报顾复之恩〔八〕,礼义之废,实由于此。然仁道无远弘之即,是故籍田之科起于太宗〔九〕,孝廉之贡发于孝武,〔十〕郊祀之礼定于元、成〔十 一〕,三雍之序备于永平〔十二〕,大臣送终,于今乃章,圣功美业,于是乎在。孟子有言:‘老以及老,幼以及幼,天下可运于掌。’〔十三〕臣愿陛下登高北 望,以井陵之思揆臣子之心〔十四〕,则海内群生得其所。”上不从。 〔一〕 元初三年初听大臣行三年丧,至此复断绝之。 〔二〕 孝经序曰:“昔者明王以孝理天下也。”开宗明义章曰:“ 夫孝始于事亲。”丧亲章曰:“生事爱敬,死事哀感,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陈忠之言,皆本于此。 〔三〕 惠栋曰:“马融论语注云:子生三岁,为父母所怀抱。” 〔四〕 见宣公元年公羊传。 〔五〕 出诗小雅蓼莪。其言瓶小而尽,罍大而盈,讽王不以财富恤贫济弱,民不得尽子道,示王之耻也。 〔六〕 汉书高祖本纪师古注曰:“ 告者,请谒之言,谓请休耳。或谓之谢,谢亦告也。” 又哀帝纪师古注曰:“宁谓处家持丧服。”汉书扬雄传注引应劭曰:“汉律以不为亲行三年服不得选举。”又哀帝纪绥和二年六月诏曰:“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 年。”程树德汉律考曰:“按陈忠传:元初三年有诏大臣得行三年丧,建光中尚书复奏请绝告宁之典,如建武故事着于令。刘恺传云:“旧制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 丧,由是内外众职并废丧礼。是终汉之世,士人小吏得行三年丧,大臣二千石例不得行也。” 〔七〕 论语子张曰:“曾子曰:‘ 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马融曰:“言人虽未能自致尽于他事,至于丧亲,必自致尽。” 〔八〕 徐天麟曰:“两汉丧服之制,虽不合于古礼,然士大夫至孝出于天性者,未尝不服三年之丧。在西都则公孙弘、原涉、河间王良:在东京则桓荣、韦 彪、铫期、鲍昂及东平王敞、东海王臻兄弟,皆事亲尽爱,送终竭哀。二史书之,以为罕见,所以贬时俗之不能尽其通丧也。”又诗小雅蓼莪曰:“父兮生我,母兮 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蓼莪者,子长大之状貌。陈忠上文所言“蓼莪之人作诗”,亦指此诗。 〔九〕 太宗,文帝庙号也。文帝二年诏曰:“农,天下之本也,其开藉田也。”袁纪“藉 ”作“籍”,二字可通。又范书“科”作“耕”。 〔十〕 孝武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师古曰:“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 〔十一〕汉书韦贤传末引司徒掾班彪曰:“汉承亡秦绝学之后,祖宗之制因时施宜。自元、成后学者蕃滋,贡禹毁宗庙,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后皆数复,故纷纷不定。何者?礼文缺微,古今异制,各为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考观诸儒之议,刘歆博而笃矣。” 〔十二〕事见前明帝纪上卷永平二年史文。 〔十三〕见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前两句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十四〕李贤曰:“井陵,帝父母陵在,陵在清河,故北望也。”     袁宏曰:古之帝王所以笃化美俗,率民为善者也。因其自然而不夺其情,民犹有不及〔者〕〔一〕,而况毁礼止哀,灭其天性乎! 〔一〕 据通鉴卷五十引袁纪补。   冬十月,羌寇张掖、武威。   十二月,高句丽围玄菟。   是岁宫死,玄菟太守姚光上言欲因其丧,发辽东、乐浪三郡兵出击之。议者以为可许。尚书陈忠曰:“ 前者宫桀恶,光不能讨。今自死,宜遣使者吊问,因责让宫时所犯,告以赦令,不加诛责,取其后善。”后之。句丽由是服焉〔一〕。 〔一〕 按范书东夷传,宫死于建光元年,通鉴亦同,而袁纪却置此段于上卷元初元年。按陈忠传,其任尚书在刘恺任司徒之后。据安帝纪,刘恺元初二年始 代夏勤为司徒,故元初元年不可能有陈忠任尚书谏伐高句丽事。又袁纪此事之前有“是岁郡国十五地震”句,同一段不可能有两个“是岁”重出,且之后高句丽仍多 次进犯,非“服焉”,至延光元年七月高句丽王始乞降,足明袁纪此记系误置,今移正之。 延光元年(壬戌、一二二)   春,夫余王遣兵助玄菟,使贡献。   三月丙午,大赦天下。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笃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三匹。   夏四月,京师地震〔一〕。 〔一〕 范书安帝纪作“京师郡国二十一雨雹”,续汉五行志作“延光元年四月,郡国二十雨雹”。三书各异。按陈忠之书“近以地震策免三公” 及“犹有风雷之变”句,当是先有地震,复有雨雹。   癸巳,司空陈褒以灾异免。   于是犹有风雷之变,有司复以追究三公。尚书仆射陈忠上书曰:“臣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一〕。故(天子)三公入则参议政事〔二〕,出则司察 群后。然王者虚己,待以殊礼,在舆为轼,在坐为起〔三〕。汉典旧事,丞相所总,靡有不听。今之三公,有古之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之任,重 于三公,凌夷已来,其渐久矣。近以地震策免司空,今言者复欲切让三公,以解天意。臣愚闇窃信宋景克己之诚。孝成皇帝时,妖星守心,纳贲丽之说,令丞相方进 自裁,卒不蒙其福〔四〕。以此况之,是非之分,具可详见。今尚书奏事,有所请造,及决天下罪法不依故事者,宜使左右责求其意,割而勿听。上顺古典之义,下 防威福之专,置方圆于规矩,审轻重于权衡,诚国家之典,万世之法也。”忠意在褒崇大臣,待下以礼,九卿疾病,使者临问,加赐钱帛,皆忠之议也。迁尚书令、 司隶校尉。 〔一〕 见论语八佾孔子对鲁定公之语。 〔二〕 “天子”系衍文,删。 〔三〕 李贤引汉旧仪曰:“皇帝见丞相起,谒者赞称曰‘皇帝为丞相起立’,乃坐。皇帝在道,丞相迎,谒者替称曰‘皇帝为丞相下舆立’,乃升车。” 〔四〕 事见汉书翟方进传。时贲丽为郎,善为星,见荧惑守心,言大臣宜当之,故成帝赐策迫方进自杀,以塞天责。   初,忠父太尉宠守正,不事诸邓,故忠不得志于其门。及邓氏被诛,众庶多冤之,而忠数上书,陷成其恶。奏劾司农朱宠。太子之废〔一〕,诸名臣来历等守阙固争,忠又劾奏,当世以此讥忠。 〔一〕 太子,即顺帝刘保,永宁元年立,延光三年废,事见下文。   五月庚戌,宗正刘授为司空。   秋七月癸卯,京师地震〔一〕。 〔一〕 范书、续汉志“京师”下均有“郡国十三”四字,袁纪恐脱。   庚申〔一〕,高句丽王乞降。 〔一〕 本作“庚辰”。七月癸卯朔,无庚辰,据四部丛刊本迳改。

  八月,羌寇叙州〔一〕。 〔一〕 范书作“七月”时事。   戊子,阳陵寝殿火。本志曰:弃法律:逐大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今发于先陵,此天子将变象也。若曰:“不当废太子以自翦,如火不当害先陵之寝也。”   辛卯,黄龙见九真。   九月戊申,郡国二十七地震〔一〕。 〔一〕 范书作“九月甲戌”,续汉志同袁纪。按是月壬寅朔,不当有“甲戌”,范书误。   冬十月,鲜卑寇雁门、定襄。   十一月,鲜卑攻〔太〕(九)原〔一〕。 〔一〕 东汉无“九原”。范书作“ 太原”,据改。 二年(癸亥、一二三)   春正月,敦煌太守张珰上书陈边事曰:“臣在京师亦以为西域宜弃,今亲践其土地,乃知弃西域则河西不能自存。谨陈西 域三策:今北虏呼衍王等展转蒲类、秦海左右,可发张掖、酒泉属国之吏士、义从,合三千五百人集昆仑塞,先击呼衍王,绝其根本;因发鄯善兵五千人胁车师后 部,此上计也。若不能出兵,可置军司马,将士五百人,四〔郡〕(部)供其谷食,出据柳中,此中计也〔一〕。如亦不能,则弃交河城,收鄯善等悉使入塞,此下 计也。” 〔一〕 四郡,指河西四郡。蒋本误作“部”,据黄本改。   尚书陈忠上疏曰:“臣闻八蛮之寇,莫甚北虏。汉兴,高祖窘平城之围〔一〕,太宗屈供奉之耻〔二〕。故孝武忿怒,深惟久长之计,命遣虎臣浮河绝 漠,穷其虏庭。当斯之时,黔首陨于狼望之北(山),中国弊于庐山之壑〔三〕,府库殚竭,杼轴空虚,算至车船,赀及六畜〔四〕。夫岂不怀虑久故也,遂规酒 泉、敦煌四郡,以隔南羌〔五〕,开三十六国,妻以公主,以断其右臂。是以单于孤特,窜遁远藏。至于宣、元,遂备蕃臣,关徼不闭,羽檄不行。由此察之,戎狄 可以威服,难以化洽。西藏内附日久,区区东望,叩关者数矣。此其不乐匈奴,慕汉之效也。今北虏已破车师,势必南攻鄯善,弃而不救,则诸国从矣。若然,则北 虏财贿益增,胆势益殖,威临南羌,与之交连。如此,河西四郡危逼,不得不救,则百倍之役兴,不赀之费发矣。今议者但念西域绝远,恤之烦费,不见先世苦心勤 劳之意。方今边郡守御之具不精,内郡武卫之备不修,敦煌孤危,远来告急,复不辅助,内无慰劳民吏,外无威示百蛮,蹙国减土,经有明戒〔六〕。臣以为敦煌宜 置校尉,案旧增四郡屯兵,以西抚三十六国。建屯益兵,宣扬雷风,冀以折冲万里,震怖匈奴。”于是从之。 〔一〕 汉初,匈奴南侵,高祖率军进击,被困于平城白登,后纳陈平之谋,侥幸解围而归。事见史记匈奴传。 〔二〕 汉书贾谊传载谊疏曰:“今匈奴嫚侮侵掠,至不敬也,为天下患,至亡已也,而汉岁致金絮采缯以奉之。夷狄征令,是主上之操也,天子共贡,是臣下之礼也。”故言其耻。 〔三〕 “山”据范书西域传删。又范书“中国”作“财币”。 〔四〕 李贤曰:“武帝时”国用不足,算至车船及六畜,言皆计其所得以出算。轺车一算,商贾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六畜无文。以此言之,无物不算。”算,税也,一百二十钱为一算。此系资产税。 〔五〕 蒋校曰:“以隔南羌,一本作以隔两羌。”而“南”字阙而不刊。黄本作“两羌” ,龙溪精舍本作“戎羌”。按汉书西域传赞、范书西域传均作“南羌”,以羌在四郡之南故也。四郡如利刃,直插匈奴及婼羌之间,截断了他们联系。作“两”,作 “戎”皆误,故迳补“南”字。 〔六〕 诗大雅召旻曰:“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于乎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   夏四月戊子,爵乳母王圣为野王君,圣女婿刘瑰为朝阳侯。   司〔徒〕(空)扬震诣阙上书曰〔一〕:“臣闻高祖与群后约,非功臣不得封。攻城野战,弃身沙漠,降服百蛮不羁之虏,然后得受茅土。故经制父死子 继,兄亡弟及〔二〕,所以别亲疏,殊适庶,尊国体,重继嗣,防淫篡,绝奸谋,百王不易之道。天子(不)专封,封有功;诸侯(不)专爵,爵有德〔三〕。今瑰 无他功德,但以配阿母女,既忝位侍中,一时之间,超至封侯。稽之旧制〔四〕不合经义,行人喧哗,百寮不安。臣诚知言与罪俱,辞与辜会,忝当台翰之任,故不 敢不尽言之。”上不从。 〔一〕 前明言刘方为司空,下文有言“司徒杨震为太尉”,此作“ 司空”,误也,故正之。范书、通鉴均系此事于建光元年未改元之前。 〔二〕 见昭公二十二年公羊传。 〔三〕 据范书及通鉴删。

〔四〕 范书杨震传作“不稽旧制” 。   又为阿母起第舍,震复上疏曰:“臣闻古者三年耕,有一年之储;九年耕,有三年之储。故尧之遭洪水,民无菜色。传曰:‘国无三年之储,非其国也。’〔一〕故丰年知礼,凶年减除。臣伏念灾害发起,弥以滋甚,百姓空虚,不能自赡。重以羌虏抄掠,二边云扰〔二〕,战斗之役,至今未息,兵甲军粮,恒不足 给,殆非社稷安宁之术。伏见兴起津城门内第舍〔三〕,雕缮之饰,穷极巧妙,使者将作,转相逼促,盛夏土王,攻山采石,百姓布野,农民废业。臣闻‘上之所 取,财尽则怨,力尽则叛’〔四〕。怨叛之民,不可复使。故曰‘ 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五〕。”上不从。 〔一〕 见庄公二十八年谷梁传。其文曰:“国无九年之畜曰不足,无六年之畜曰急,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又淮南子主术篇曰:“二十七年而有九年之储。”,亦三年一储之意也。 〔二〕 范书、通鉴均作“三边云扰 ”,胡注曰:“三边,东、西、北也。” 〔三〕 李贤曰:“洛阳南面西头门也。” 〔四〕 见庄公三十一年谷梁传。“ 叛”作“怼”。注曰“怼,恚恨也。” 〔五〕 见论语颜渊有若对哀公问。   冬十月辛未,太尉恺久病罢,司徒杨震为太尉。   是时京都、郡国三十七地震〔一〕。 〔一〕 范书安帝纪作“京师及郡国三地震”。续汉志作“京都、郡国三十二地震”。未知孰是。 三年(甲子、一二四)   春二月丙寅〔一〕,上与太子行幸泰山,复济阳今年田租。 〔一〕 范书安帝纪作“丙子”。   戊子,凤皇集济阳,赐见者帛二十匹,凤皇所过亭部,无出今年租。赐天下男子爵二级。   壬辰,祠五帝于汶上明堂。   戊戌,祠孔子于阙里,及七十二弟子〔一〕。 〔一〕 按戊戌上当脱“三月”二字。   遂幸东平、魏郡、河内。   壬戌,太尉杨震策免。   初,河内人赵腾诣阙上书陈得失〔一〕,收考治,诏下狱。震隐其狂直,上疏曰:“臣闻尧、舜之朝,设直谏之鼓,诽谤之木〔二〕,盖欲辟广四门 〔三〕,开直言之路,〔博〕(转)采负薪〔四〕,尽贤愚之情也。乞全腾性命,以纳□荛之言〔五〕。”不从。腾竟死于都市。中常侍樊丰等由是共称赞震,腾死 之后深用怨怼。乃策免,收震印绶,遣归本郡。到洛阳沈亭〔六〕,震顾诸子,谓门生曰:“ 人非金石,死者士之常。吾蒙恩居上司,疾奸臣樊丰之狡猾而不能诛,恶□女王圣之倾乱而不能禁,知帑藏虚竭,赏赐不节而不能实,何面目见日月!身死之日,但杂木为棺,勿漆,布单衣,才足盖形,勿归冢次,勿设祭祀。”遂仰鸩而死。 〔一〕 赵腾,范书作“河间男子” 。钮永建曰:“袁纪盖涉上河内而误。” 〔二〕 李贤曰:“帝王纪曰: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 〔三〕 书舜典曰:“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乃广致众贤,极视听于四方之意。 〔四〕 据范书改。又李贤曰:“负薪,贱人也。”详见“□荛”之注。

〔五〕 诗大雅板曰:“先民有言,询于刍荛。”注曰:“刍荛,薪采者。”疏曰:“我有疑事,常询谋于刍荛薪采者。以樵采之贱者,犹当与之谋,况我与汝之同寮,得弃其言也!” 〔六〕 沈亭,东观记作“雒阳都亭 ”。范书标点本作“城西几阳亭”,汲本、殿本作“夕阳亭”,续汉书亦然。未知孰是。   震字伯起,弘农华阴人也。博学无所不究,数十年不应州郡之命,众人谓晚暮,而震志业逾笃。年过五十乃应州郡之命。大将军邓骘闻而辟之,以为贤, 举茂才,累迁荆州刺史、东莱太守。当之郡,道经昌邑,故茂才王密为昌邑令〔一〕,谒见,至夜怀金十斤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也。”密曰:“暮 夜无知者。”震曰:“君知,我知,天知,地知〔二〕,何故无知?”密惭愧而出。震言行不媿于心,皆此类也。 〔一〕 乃震任荆州刺史时所举之茂才。 〔二〕 东观记、续汉书、范书“地知”均作“神知”。   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长者或谏,令为开产业,震曰:“使后世称曰清吏子孙〔一〕,以此遗之,不亦贵乎!”及为公卿,敦古守朴,推其诚心,每言事不为文辞,意在匡主〔疾〕(绝)奸而已〔二〕。子秉以义正知名。 〔一〕 东观记、范书均作“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疑袁纪传写中“清白”误倒,复又妄改“白”为“曰”。 〔二〕 据黄本、南监本改。     袁宏曰:夫生而乐存,天之性也;困而思通,物之势也;爱而效忠,情之用也。故生苟宜存,则四体之重不可轻也;困必宜通,则天下之欲不可去 也,爱必宜用,则北面之节不可废也。此三涂者,其于趣舍之分,则有同异之辨矣。统体而观,亦各天人之理也。是以君子行己业,必所讬焉。     古之道术,有在于此者:明夷隐困而不耻,箕子之心也〔一〕,璩宁闻其风而悦之〔二〕;舍否之通,利见大人,微子之趣也,〔三〕叔孙通闻其风 而行之〔四〕;谏以弼君,死而不贰,比干之志也〔五〕,杨震闻其风而守之。此数贤者,虽行其所闻,殉讬不同,皆终始之道,而不内媿于心者也。是以圣人知天 理之区别,即物性之所讬,混众流以弘通,不有滞于一方,然后品类不失其所,而天下各遂其生矣。 〔一〕 易明夷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又史记宋微子世家 曰:“纣为淫泆,箕子谏,不听。人或曰:‘ 可以去矣。’箕子曰:‘为人臣谏不听而去,是彰君之恶而自说于民,吾不忍为也。’乃被发佯狂而为奴。” 〔二〕 璩宁,璩瑗也。璩同蘧。瑗字伯玉,卫大夫。论语卫灵公曰:“子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 〔三〕 易否卦上九曰:“倾否,先否后喜。”注曰:“始以倾为否,后得通乃喜。”又史记宋微子世家曰:“纣王杀比干,囚箕子,微子曰:‘ 人臣三谏不听,则其义可以去矣。”遂行。周武王克殷,微子肉袒面缚,造于军门。武王释之,复其位如初。 〔四〕 叔孙通,秦博士。二世末,亡之薛,复事项王。汉二年,刘邦入彭城,通又降汉王,拜为博士而制汉礼仪。事见史记本传。 〔五〕 史记宋微子世家曰:“见箕子谏不听而为奴,则曰:‘君有过而不以死争,则百姓何辜!’乃直言谏纣。纣怒,遂杀比干,刳视其心。”     然君子之动,非谋于众也〔一〕,求之天地之中,款之胸怀之内,苟当其心,虽杀身糜躯,未为难也。苟非其志,虽举世非之而不沮也。 〔一〕 商君书更法篇曰:“成大功者不谋于众。”   夏四月戊辰,光禄勋冯石为太尉。   五月,南单于左〔日〕(尸)逐烧当郡部扶渠当等反〔一〕。 〔一〕 范书南匈奴传“扶渠当”作 “新降一部大人阿族”。又安帝纪作“南匈奴左日逐王叛”。按反者乃左日逐王所辖之新降一部,因不堪征发烦剧而反,非左日逐王叛。安帝纪失于简而致误。又袁纪之“尸”字乃“日”字之讹,正之。   秋八月辛巳,大鸿胪耿珍为大将军〔一〕。 〔一〕 范书作“耿宝”,恐系避讳所改。   戊子,麒麟一、白虎二同见阳翟。   九月丁酉,废皇太子保为济阴王。   太子尝有疾,避于野王君王圣第。太子乳母王男、厨监邴古与中常侍江京、樊丰及圣、永等争言相是非〔一〕,遂诬谮男等,皆幽死狱,父母妻子徙日 南。太子思恋男等,数为叹息。圣、永惧有后患,乃与京、丰共谮构太子。是时阎后宠盛,京、丰媚于阎显等,信之,遂与后共助毁太子。上召大将军、公卿议太子 应废。大将军耿珍等曰:“是不宜奉适嗣。”太常桓焉、太仆来历、廷尉张皓曰:“邴古等所议谋,太子不知。经说年未十五,过恶不在身〔二〕。太子少,宜选忠 良师友,辅以礼义。废置重事,此诚圣思所宜详审。”上使中常侍奉诏胁诸大臣,大臣皆失色。来历独固争之,上乃免历官,削爵土。

〔一〕 东观记、范书“邴古”作“ 邴吉”。 〔二〕 王先谦曰:“王补曰:‘昭公二十三年公羊传:尹氏立王子朝。何休注:尹氏贬,王子朝不贬者,年未满十岁,未知欲富贵,不当坐,明罪在尹氏。此议言经说“年未满十五,过恶不在其身” ,盖汉时治经者旧有此说,故来历等据之,以争济阴王。’”按时济阴王才十岁。   是日,太子废。于是光禄勋〔祋〕(祝)讽〔一〕、中郎将闾丘弘〔二〕、符节令张敬、太中大夫第五颉、中散大夫曹成、谏议大夫李泰〔三〕、羽林右监孔显、治书侍御史龙调〔四〕、卫尉丞乐闱、城门司马徐崇、开封人郑安世等守阙上书,诉太子之冤〔五〕。 〔一〕 据范书、华阳国志蜀志改。 〔二〕 中郎将,范书来历传作“侍中”。 〔三〕 范书来历传作“李尤”,惠栋以为袁纪作“李泰”,误。 〔四〕 范书来历传作“龚调”。惠栋曰:“华阳国志曰:调字叔侯,巴郡安汉人,官至荆州刺史。”今按惠所引见华阳国志卷一二益梁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 巴郡士女,其文曰:“志士荆州刺史龚调字叔侯。”注曰:“安汉人。”后又有“文学掾龚策”,注作“垫江人”。而巴志所载官至荆州刺史者,乃龚荣也,且系垫 江人,桓帝时任巴郡文学掾。则即巴郡士女所言之“龚策”也,“策”系“荣”之误。而巴志叙安汉县,曰:“号出人士,大姓陈、范、阎、赵。”不及龚姓。按 调、荣二人,先后同时,恐不当俱官至荆州刺史,苦无旁证,未知孰是。 〔五〕 据范书所载,此上十一人皆系来历邀集守阙上书者。   癸巳〔一〕,令天下死罪减一等,徙边戍,亡命赎罪者各有差。 〔一〕 范书安帝记作“乙巳”。按癸巳在丁酉之前,而史文置于后,则当以“乙巳”为是。   辛亥,黄龙见历城。   庚申晦,日有蚀之。   冬十月壬午,凤凰见新丰。本志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时则有龙蛇之孽。”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时则有羽虫之孽。凤皇者,阳明之应也,故非明王则隐而不见。凡五色大鸟似凤皇者多为羽虫之孽。”是时上信谗,免杨震,废太子,不哲之异也。   丁亥,行幸长安,祠陵庙。   十二月乙未,黄龙见琅邪。   是岁京师、郡国二十二地震〔一〕。 〔一〕 范书、续汉志均作“二十三 ”。 四年(乙丑、一二五)   春正月壬午,黄龙二、麒麟一见濮阳。   三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庚申,上幸宛,当祠章陵,觉体不安。乙丑,疾笃,自宛还。征济北、河间王子年十四已下、七岁已上诣京师。进号皇后母北宜春夫人为荥阳君。丁卯,帝崩于叶,不发丧。庚午,还宫。辛未,乃发丧。   皇后与兄阎显谋,以所征济北王子北乡侯懿为帝嗣〔一〕,以阎显为车骑将军。 〔一〕 东观记、续汉书作“北乡侯犊”。通鉴从袁记、范书作“懿”。李贤曰:“盖二名。”   乙酉,北乡侯即皇帝位,太后临朝。   夏四月丁酉,太尉冯石为太傅,司徒刘喜为太尉〔一〕,参录尚书事,故司空李郃为司徒。

〔一〕 范书安帝纪作“刘熹”,而冯鲂传与袁纪同。喜、熹可通,详见卷八赵喜注。   有司奏大将军耿珍、中常侍樊丰、野王君王圣女永下狱诛。   己酉,葬孝安皇帝恭陵。   六月乙巳,大赦天下。   冬十月丙午,蜀郡越嶲山崩,杀四百余人。   辛亥,北乡侯薨。   车骑将军阎显、中常侍江京等谋曰:“前不用济〔阴〕(北)王〔一〕,今立之,后必怨人。”乃言于太后,征济北王、河间王子,将以为嗣。 〔一〕 据袁纪上下文及范书改。   初,太子之废,居于德阳殿西钟下。中常侍黄门孙程、王成〔一〕、王国等常怀愤懑,谋欲立之。以告中常侍侯生、李闰,杀中常侍江京、陈达、刘安于 省门之外。王成以剑胁李闰曰:“太子之废,天下咸怨。今北乡早薨,安帝无嗣,太子聪明,天将启之,从我乎? ”闰许诺。成乃与闰列尚书〔令〕(将)〔二〕、仆射已下到西钟下,立济阴王为皇帝,时年十一。升云台,诏百官。 〔一〕 范书宦者传作“王康”。 〔二〕 据范书改。   显闻帝立,惧不知所为。小黄门樊登曰:“何不发兵击之。”显以太后诏〔召〕越骑校尉冯诗、虎贲中郎将阎〔崇〕(景)将兵屯平朔门〔一〕。登引诗 等入省,显谓诗曰:“济阴王立,非皇太后意,玺绶在此,苟尽力效功,封侯可得。”太后使授诗等〔印〕曰〔二〕:“能得济阴王者封万户侯,李闰者五千户。” 诗等皆许诺:“卒被召,所将吏士少。”显使诗与登迎吏士于左掖门外。 〔一〕 据范书补“召”字,改“景 ”字。显弟景乃任卫尉,亦不需如此悬赏遣之,当是崇、景形近而致讹。又平朔门,范书作“朔平门”,而通鉴从袁记。胡三省曰:“余按百官志,朔平门,北宫北门也,恐当以宦者传为是。” 〔二〕 据范书补。   诗因归营,知事将败,乃格杀登。阎景归卫府,收兵将欲作乱。是时尚书郭镇勒兵诣阙,遇景于公车门。镇下车召景,景以刃斫镇,镇抽剑斩景。   戊午,使御史诣崇德殿,收显等亲族下狱诛,妻子徙日南。   初,上之废,阎后豫焉,议郎陈禅议以为:“太后与上无母子之恩,当废。”群臣咸以为宜。司徒掾周举说司徒李〔郃〕(咸)曰:〔一〕“昔瞽瞍常欲 杀舜,舜事之逾谨〔二〕;郑武姜谋杀庄公、秦始皇与母隔绝,感考叔、茅焦之言,修复子道〔三〕,斯皆前世之迹,书传之所美也。今诸阎新诛,太后前宫恐悲生 疾,如从禅〔议〕( 让)〔四〕,若有变异,后世归咎明公,不刊之事也。”以闻,上从之。 〔一〕 据袁纪上下文改。 〔二〕 胡三省曰:“瞽瞍使舜涂廪,而自下焚廪;使浚井,既入,从而掩之。其欲杀者屡矣,而舜事瞽瞍弥谨。书曰:‘祗载见瞽瞍,夔人斋栗。’” 〔三〕 武姜助共叔段,欲夺庄公位,公克段于鄢,闭武姜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既而悔之,纳颍考叔之谏,隧而见母。事见隐公元年左传。又秦始皇诛嫪毐,流吕不韦,迁太后于雍。齐人茅焦谏,始皇悟,复迎太后居甘泉宫。事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四〕 让议形近而讹,今正。   丁卯〔一〕,以王礼葬北乡侯。 〔一〕 范书作“己卯”。   辛巳,封孙程、王国等十九人为列侯。司空刘授以阿附恶逆免。

  十二月,诏曰:“朕以不德,纂承洪绪。今阴阳不和,疾疫为害,思闻忠正,以匡不逮。其令三公、卿士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杨震门下人讼震之冤,天子嘉震之忠,除二子为郎,赐钱二十万。以礼改葬之日,有大鸟翼广一丈三尺〔一〕,集于柩前,低头泪出,众人莫不惊睹,葬毕,飞而冲天。 〔一〕 范书杨震传注引谢承书作“ 二丈三尺”。   甲申,少府陶敦为司空。 后汉孝顺皇帝纪上卷第十八   永建元年(丙寅、一二六)   春正月甲寅,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笃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五石;贞妇帛,人三匹。   辛未,皇太后阎氏崩。   辛巳,太傅冯石、太尉刘喜以阿党权〔贵〕(臣)免〔一〕,司徒李郃以疾疫策罢。 〔一〕 黄本无“臣”字,“臣”系蒋氏所加。按范书顺帝纪注引东观记作“以阿党权贵” ,故据以补“贵”字。   二月甲申,葬安思阎皇后。   丙戌,太常桓焉为太傅,大鸿胪朱宠为太尉,长乐少府朱伥为司徒。凡三公居位或不书,史失之也。封尚书郭镇为定颠侯。   是时司隶校尉虞诩纠正邪枉,无所回避。中常侍张防等专权纵肆,诩奏免之。防遂谮诉诩等作威福〔一〕,帝怒,下诩狱。浮阳侯孙程、祝阿侯张贤等知 诩以忠获罪,乃相率请诩,上引见之,程贤曰:“陛下始与臣等造事之时,常疾奸臣,知其倾国。今即位而自为,何以非先帝乎!司隶校尉虞诩为陛下尽忠,无所回 避,反拘系;常侍张防赃罪明正,陷构忠良。今星守羽林,其占宫中有奸臣,宜急出诩,收防送狱,以塞天变。” 时防直上后,程叱防曰:“奸臣张防,何不下殿!”即趋东厢。上召问诸尚书,尚书贾服素与防善〔二〕,遂讽尚书奏诩,会赦,以赎罪免死〔三〕。 〔一〕 书洪范曰:“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二〕 范书虞诩传作“贾朗”。 〔三〕 范书虞诩传作“诩坐论输左校”。又曰:“诩子顗与门生百余人,举幡候中常侍高梵车,叩头流血,诉言枉状。梵乃入言之,防坐徙边,贾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诩。”   秋九月,有司奏:“浮阳侯孙程、祝阿侯张贤为司隶校尉虞诩诃叱左右〔一〕,谤讪大臣,妄造不祥,干乱悖逆。王国等皆与程党,久留京师,益其骄溢。” 诏免程等,徙为都梁侯。程怨恨,封还印绶,更封为宜城侯。 〔一〕 “诩”原误作“翻”,迳改之。   冬十月辛巳,天下囚减死一等徙戍边,亡命赎罪各有差。   丁亥,司徒朱伥以疾疫罢〔一〕,司空陶敦有罪免。光禄勋许敬为司徒,廷尉张皓为司空。 〔一〕 范书顺帝纪作永建二年七月壬午罢。按风俗通义卷五十反篇:“司徒朱伥,以年老为司隶虞诩所奏耳目不聪明,见掾属大怒,曰‘颠而不扶。焉用彼相!君劳臣辱,何用为!’”恐当以袁纪为是。   甲辰,诏曰:“朕以不德,统承大业,虐气流行,厉疾为灾,重以水潦,秋稼漂没,每州郡所出,恻然自刻。其令当输今年租者,一切勿责。” 二年(丁卯、一二七)   春二月,鲜卑寇辽东。   二月戊申,诏征南阳樊英、江夏黄琼、会稽贺纯、广汉杨厚。

  英字季齐,南阳鲁阳人也。隐居教授,受业者自四方至。安帝时,博士、公车征皆不至,及于是时,又固辞疾笃,乃诏郡县礼致之。英既至,天子为设坛 席〔一〕,延问得失,拜五官中郎将。遂称疾笃,赐告归,复追下诏以光禄大夫,居在所县赐谷千斛,常以八月存问高年,时致羊酒如前世故事〔二〕。英辞让不 受,有诏喻旨勿听。 〔一〕 按因英善风角、星算、河洛七纬、推步灾异,帝遂于席前设坛,故称坛席。 〔二〕 范书樊英传作“致牛一头、酒三斛”。前世故事指礼遇江革、毛义、薛苞等,详见章帝纪上卷。   英居家有法度,笃于乡里。自陈寔之徒,少时从英。英尝卧病便坐,妻遣婢拜问疾,英下床答拜。寔问之,英曰:“妻,齐也,共奉祭祀,礼无不答〔一〕。 ”又有邻人子止英家,每醉呴呼,〔英〕曰〔二〕:“ 其父临死,以相委属,故收养之。”寔常以此称之。 〔一〕 礼记哀公问篇孔子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又惠栋曰:“凡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 〔二〕 据文意补。   公卿大臣多荐江夏黄琼之贤,于是公车征琼,至即称疾不进。有司劾以不敬,诏下县次引致,琼不得已前就征,拜侍中。贺纯、杨厚亦笃行士。   夏六月乙酉,改殡皇妣李氏,追尊曰恭愍皇后。初,皇妣以宫人得幸于安帝,而生上。阎后妒之,赐酖死,〔葬〕于城北〔一〕。上即位,左右以闻,上歔欷发哀,乃亲到瘗所,号啕断绝。 〔一〕 据范书、续汉书补。   秋七月丙戌朔,日有蚀之〔一〕。 〔一〕 范书顺帝纪、续汉志均作“ 甲戌朔”,袁纪误。   西域长史班勇请兵击焉耆,汉发河西四郡兵三千人诣勇。敦煌太守张朗有罪,欲以功自赎,即便宜领诸郡兵出塞。初,勇发诸国兵,使龟兹、鄯善自南道 入,勇将诸郡兵,率车师六国兵自北道入。会张朗乃要经自尉黎入,焉耆王请降于朗,既而不出,汉兵罢还,焉耆王卒不加诛。汉以两将不和,皆征免,故勇不论 〔一〕。 〔一〕 范书本传作“朗遂得免诛。勇以后期,征下狱,免”。 三年(戊辰、一二八)   春正月丙子,京师、汉阳地震,屋压杀人。乙未,诏曰:“京都地动,汉阳尤甚,加以比年饥馑,夙夜忯懔。群公卿士,其深思古典,有以消灾复异,救此下民,忠信嘉谋,靡有所讳。其勿收汉阳今年田租。”   秋七月丁酉,茂陵园火。   九月,鲜卑寇渔阳。   十二月乙亥〔一〕,太傅桓焉以辟召非其人免。 〔一〕 是月丙申朔,无乙亥。范书作“己亥”,是。 四年(己巳、一二九)   春正月丙寅,大赦天下。   丙子,帝加元服。赐公卿已下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笃癃不能自存者帛,人一匹。   五月,汉阳都尉献大珠〔一〕。诏曰:“海内有灾,太官减膳。都尉不宣扬本朝,而献珠求媚,今其封还。” 〔一〕 范书顺帝纪言献大珠者乃“ 桂阳太守文砻”。按东观记曰:“汉阳率善都尉蒲密因桂阳太守文砻献大明珠以求媚,今封珠还蒲密。”则献珠者实蒲密也。范书失于过简而障翳首恶也。     袁宏曰:夫饥而思食,寒而欲衣,生之所资也。遇其资则粳粮缊袍,快然自足矣。然富有天下者,其欲弥广,虽方丈黼黻,犹曰不足,必求河海之 珍,以充耳目之玩,则神劳于上,民疲于下矣。夫万物之性,非能自止者也。上之所为,民之准的也。今以不止之性,而殉准的于上,是弥而开之,使其侈竞也。古 之帝王不为靡丽之服,不贵难得之货,所以去华竞,以嘿止喧也。夫上苟不欲,则物无由贵;物无由贵,则难得之货息;难得之货息,则民安本业;民安本业,则衣 食周,力任全矣。夫不明其本而禁其末,不去其华而密其实,虽诛杀日加,而奢丽逾滋矣。

  秋八月丁巳,太尉朱宠、司空张皓以阴阳不和免〔一〕。 〔一〕 东观记、范书“朱宠”均作 “刘光”。   癸酉〔一〕,大鸿胪庞参为太尉,太常王龚为司空。 〔一〕 按八月癸巳朔,无癸酉。范书作“九月癸酉”,是。疑袁纪脱“九月”二字。   冬十一月,司徒许敬策免,宗正刘〔崎〕(俊)为司徒〔一〕。 〔一〕 东观记曰:“崎字叔峻,华阴人也。”钮永建曰:“盖纪文涉字而误。”是。   朱宠字仲威,京兆杜陵人也。初为颍川太守,表孝悌儒义,理冤狱,抚孤老,功曹、主簿皆选明经有高行者。每出行县,使文学祭酒佩经书前驱,顿止亭 传,辄复教授。周旋阡陌,观课农桑,吏安其政,民爱其礼。所至县界,父老迎者常数千人,宠乃使三老御车,问人得失,百姓翕然,治甚有声。   宠以正月岁首宴赐群吏,问功曹史郑凯曰〔一〕:“闻贵郡山川多产奇士,前贤往哲,可得闻乎?”对曰:“鄙郡炳嵩山之灵,受中岳之精,是以圣贤龙 蟠,俊乂凤集。昔许由、巢父耻受尧禅,洗耳河滨,重道轻帝,遁也高跱〔二〕。樊仲父者,志洁心遐,耻饮山河之功,贱天下之重,抗节参云〔三〕。公仪、许 由,俱出阳城〔四〕。留侯张良,奇谋辅世,玄算入微,济生民之命,恢帝王之略,功成而不居,爵厚而不受,出于〔父城〕(辅成)〔五〕。胡元安体曾参之至 行,履乐正之纯业,丧亲泣血,骨立形存,精诚洞于神明,雉兔集其左右,出于颍阳〔六〕。彪义山英姿秀伟,逸才挺出,究孔圣之房奥,存文武于将坠,文丽春 华,辞蔚藻绩,出于昆阳〔七〕。杜伯夷经学称于师门,政事熙于国朝,清身不苟,有于陵之操,损己存公,有公仪之节,以荣华为尘埃,以富贵为厚累,草庐蓬 门,藜藿不供,出于定陵〔八〕。”宠曰:“太原周伯况,汝南周彦祖〔九〕,皆辞征聘之宠,隐林薮之中,清迈夷齐,德拟古人,恐贵郡之士未有如此者也。”凯 对曰:“此二贤但让公卿之荣耳!若许由不受尧位,樊仲父不屈当世,以此准之,不以远乎?” 〔一〕 功曹史,原作“公曹吏”,误。续汉百官志曰:“功曹吏,主选署功劳。”故宠询之以地方前贤往哲。 〔二〕 事见史记正义引皇甫谧高士传。详见卷五注。 〔三〕 樊仲父,即樊仲子,亦作樊穆仲。本名仲山甫,因封于樊,故亦称樊仲山父,乃周宣王时名臣。 〔四〕 公仪,公仪休也,鲁博士。详见史记循吏传。 〔五〕 据续汉郡国志及水经注改。 〔六〕 惠栋引汝南先贤传曰:“胡定,字元安,颍川颍阳人也。至行绝人,在丧,雉兔游其庭,雪霜覆其室。县令遣户曹掾排闼问定,定已绝谷,妻子皆卧在床。令遣掾以干糒就遗之,定乃受半。” 又乐正,乐正子春也。曾子弟子。礼记檀弓下曰:“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 〔七〕 彪义山,事迹无考。 〔八〕 杜伯夷,即杜安。范书乐恢传注引华峤书曰:“安擢为宛令,以病去。章帝行过颍川,安上书,召拜侍御史,迁至巴郡太守。而恢在家,安与恢书通 问,恢告吏口谢,且让之曰:‘为宛令不合志,病去可也。干人主以窥□,非也。违平生操,故不报。’安亦节士也,年十三入太学,号奇童。洛阳令周纡自往候 安,安谢不见。京师贵戚慕其行,或遗之书,安不发,悉壁藏之。及后捕案贵戚宾客,安开壁出书,印封如故。” 〔九〕 周伯况,周党也。周彦祖,周燮也。   宠征入为大鸿胪,拜太尉。自为宰相,数抗直言,虽为三公,卧布被,仅能覆身,食脱粟米,藜藿不厌。子弟同衣而出,并日而食。将薨,遗其子曰: “吾本寒贱诸生,才非周干,横受朝恩,位过其任,不能竭身报国,负责深重。身没之后,百僚所赙赠,一无所受。素棺殡敛,疏布单衣,无设绂冕。敛毕,便以所 有牛车,夜载丧还乡里,勿告群僚,以密静为务。”   许敬字鸿卿,汝南平舆人也。为吏有诬君者,会于县令坐,敬拔刀断席曰:“敬不忍与恶人连席。”由是知名。举茂才,除南昌令。以土地卑湿,不可迎 亲,亲老,则弃官归供养。辟司徒府,稍迁江夏、沛相〔一〕,自光禄勋入为司徒。敬以臧否为己任,仕于和、安之间,当窦、邓、阎氏之盛,直道而进,无所屈 挠。三家既败,多有染污者,敬居然自适,引谤不及己,当世以此奇之。 〔一〕 疑“江夏”下脱“太守”二字。 五年(庚午、一三0)   春正月,疏勒、大宛、莎车王遣使贡献。   夏四月,京都旱。   冬十月丙寅〔一〕,天下系囚皆免死一等,徙边戍。 〔一〕 范书顺帝纪作“丙辰”。

六年(辛未、一三一)   无事。 阳嘉元年(壬申、一三二)   春正月乙丑〔一〕,立皇后梁氏。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一〕 是月戊寅朔,无乙丑。范书作“乙巳”,是。   后,梁商女也。初,梁竦中子雍生商,商袭父爵为乘氏侯。商生三男四女:长曰冀,次曰不疑,次曰蒙;长女田,次〔妠〕(姬),即后也〔一〕,次阿 重。后生,有光影之祥。及长,好史书,治韩诗,大义略举,以列女图常在左右〔二〕,宗族中外咸敬异焉。商谓诸弟子曰:“我先人镇抚西河,全济生民,使免虎 口之害,所活者不可胜数,而大位不究。夫积德之报,不及其身,必流福子孙,当因此女兴邪?”选入掖庭,相工茅通见之,惊曰:“此所谓日角偃月,相之极贵, 臣未尝见之。”于是以为贵人。拜商侍中、屯骑校尉。贵人有宠,从容言于上曰:“阳以博施为德,阴以不专为义。盖螽斯之福,则百祚之兴也〔三〕。愿陛下思天 行之普〔逮〕(达)〔四〕,均贯鱼之次序,使小妾得免罪谤之累。”于是上愈嘉之,亲宠益固。 〔一〕 范书皇后纪“姬”作“妠” 。按此乃涉阎后讳而误,故改。 〔二〕 李贤曰:“刘向撰列女传八篇,图画其像。”惠栋曰:“刘向七略别录曰:‘臣向与黄门侍郎歆所校列女传,种类相从,为七篇,以着祸福荣辱之效,是非得失之分,画之于屏风四堵。’” 〔三〕 诗国风螽斯序曰:“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又诗大雅思齐曰:“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疏曰:“大姒一人有十子,不妒忌而进众妾,则宜有百子。” 〔四〕 据续汉志及钮永建说改。说文曰:“逮,及也。”   三月庚辰〔一〕,大赦天下。 〔一〕 范书作“庚寅”。   夏四月,有司依旧制加梁商位特进,增国土。商上书让曰:“禄命过厚,受祖考多福,又讬日月末光,以斗筲之材〔一〕,乘君子之器,惧有负乘之累, 不守历世之荣。诚不如旧制,与左贤同科。”书十余上,帝辄敦喻之。商又上书让校尉曰:“臣讬椒房,被蒙荣宠,兼官二职,非材可堪。受宠战栗,惊惧惶戚,不 遑宁处,披露赤诚,敢遂狂狷。谨上屯骑校尉印绶。”上乃许焉,以特进就第,赐安车驷马。顷之,拜执金吾。 〔一〕 论语子路曰:“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斗筲,言其器小,以喻寡能少识之人。   冬十月,望都狼食数十人〔一〕。本志曰:“言之不从,则有毛虫之孽。京房易曰:‘君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灾狼食人。’〔二〕” 〔一〕 范书作“冬十一月甲申,望都、蒲阴狼杀女子九十七人”。又续汉志作“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而东观记作“望都、蒲阴狼杀子女九十七人,为不祠北岳所致,害加孕妇。”据此则被害人乃孕妇也。袁纪恐脱“蒲阴”二字。 〔二〕 “以”字据惠栋说补。又此乃京房易传之文。   辛酉,诏天下死罪囚减罪一等,亡命赎罪各有差。   鲜卑寇辽东。   十一月丁未,东平王敞薨〔一〕。敞有孝行,丧母,三年如礼,诏书增户五千。 〔一〕 范书作十二月事。按十一月甲戌朔,无丁未,袁纪“十一”当系“十二”之误。   是时长吏数易,去就烦费。尚书左雄上疏曰:“ 臣闻柔远能迩,莫大宁民,宁民之务,莫重用贤,是以皋繇对禹:‘贵在知人,安人则惠,黎民怀之。’〔一〕” 〔一〕 见尚书皋陶谟。“贵在知人 ”作“知人则哲”。   昔三代垂统,封建侯伯,世位亲亲,民用和睦。宗周既灭,六国并秦,坑儒泯典,革除五等,郡县设令,封冢黎民〔一〕。大汉受命,蠲免苛政,宽以三 章〔二〕,抚以因循。至于文、景,天下康乂,诚由玄靖渊默,使万民不扰也。宣帝兴于侧陋,知世所疾,综名核实,赏罚必行。刺史、守、相初拜,辄亲见问之, 观其所由,退而考察,以质其言。常叹曰:‘民所以安而无愁者,政平吏良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 以为吏数变易,则下不安业,民知不久,则诈以求过。故二千石有治能者,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爵至封侯,公卿时缺,则以次用之。是以吏称其职,民安其 业,故能降来仪之瑞,建中兴之功〔三〕。 〔一〕 汉书扬雄传引长杨赋曰:“ 封豕其士,窫窳其民。”应劭曰:“淮南子云,尧之时窫窳、封豨、凿齿皆为民害。窫窳类貙,虎爪,食人。 ”李奇曰:“以喻秦贪婪,残食其民也。”

〔二〕 刘邦初入关,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三〕 胡三省曰:“谓尹翁归、韩延寿、朱邑、龚遂、黄霸之属也。事并见宣帝纪。”   汉元至今,三百余载,俗浸雕弊,巧伪滋萌,下饰其诈,上肆其残。列城百里,转动烦数。以杀害为贤,以循理为劣,以聚敛为辨,以修己为弱。髡钳之 戮,生于睚眦;覆尸之祸,成于喜怒。视民如寇,税之如狼〔一〕。监司相望,见非不举,观政于亭传,责成于耳目〔二〕,言善不称德,论功不核实。虚诞者获 佑,束修者见黜;或因罪而致高,或处危以成名。所以天灾屡降,治道未宁,皆由于此也。 〔一〕 哀公元年左传曰:“子西曰:‘今闻夫差,珍异是聚,观乐是务;视民如雠,而用之日新。’”又国语楚语曰:斗且语令尹子常弟曰:“ 吾见令尹,令尹问蓄聚积实,如饿豺狼焉,殆必亡者也!” 〔二〕 沈钦韩曰:“言监司按部,但一过亭传而已,未尝深考其治状也。”   臣愚以为长吏理绩有显效者,可就增秩,勿使移徙,非父母丧不得去官〔一〕。其不从,王制锢之终身,虽赦令不在齿列。必竞修善政,亲抚百姓,率土之民,各宁其所。追配文宣中兴之轨,流光垂祚,永世不刊。”于是复申无故去官之禁〔二〕。 〔一〕 赵翼廿二史札记曰:“贾琮为冀州刺史,有司有赃过者,望风解印绶去。朱穆为冀州刺史,令长解印绶去者四十余人。及穆到任,劾奏至有自杀者。 李膺为青州刺史,有威政,属城闻风皆自引去。范滂为清诏使,案察贪吏,守令自知赃污,皆望风解印绶。陈寔为太邱长,以沛相赋敛无法,乃解印绶去。宗慈为修 武令,太守贪贿,慈遂弃官去。按令长丞尉各有官守,何以欲去即去。据左雄疏云:今之墨绶,拜爵王廷,而齐于匹庶,动辄避负,非所以崇宪明理也。请自今守相 长吏非父母丧,不得去官。其不遵法禁者,锢之终身,若被劾奏,逃亡不就法者,家属徙边,以惩其后。黄巾贼起,诏诸府掾属不得妄有法就。可见平时朝廷无禁人 擅去官之令,听其自来自去,而不追问也。法网亦太疏矣。” 〔二〕 胡三省曰:“先已有此禁,今复申严之。”然不详前令之所自出。且范书左雄传亦言因宦者擅权,此令终不能用。故汉末又复申之,亦无实效也。   闰月壬子,恭陵庙灾〔一〕。 〔一〕 闰月癸酉朔,无壬子。范书顺帝纪作“庚子”,是。而续汉志注引古今注又言“十二月,河南郡国火烧庐舍,杀人”,与袁、范书又异。   北海人郎顗上书曰:“臣闻天垂诫,地见灾异,所以谴告人主,克己修德也。故应天以诚而不以言,导下以躬而不以刑。顷者宫殿官府,多所治饰。昔盘 庚迁殷,去奢即俭〔一〕;夏后卑宫,尽力以致美〔二〕。愚以为诸所缮治,事可减省,以恤贫民,以赈孤寡,天之意也,人之愿也。陛下躬亲庶事,诏书每下,广 开不讳之路,以天下为忧,百姓为念,而不数见公卿,责以政事,诚优游养德之道也。然三公者,调和阴阳,仪刑百寮。今水旱连年,五谷不登,不能忧也。官失其 序,庶事不治,不能正也。但迟回偃仰,称病自逸,忘天下之忧,甘宴安之乐,岂不谬哉!”尚书问状,顗对多言术数、占候之事〔三〕,大旨以三公非其人,将有 饥馑、水旱、地震、盗贼之变。其后海贼攻会稽,而青、徐盗贼起,西羌反,明年四月京师地震,其夏大旱,略如其言〔四〕。 〔一〕 李贤引帝王纪曰:“盘庚以耿在河北,迫近山川,自祖辛以来,奢淫不绝,乃渡河,将徙都亳之殷地。人咨绝相怨,不欲徙,盘庚乃作书三篇以告喻之。” 〔二〕 论语泰伯曰:“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至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疑袁纪“尽力以致美 ”句有讹。 〔三〕 “术数”原误倒,迳改。 〔四〕 范书系郎顗上此书于二年正月。     华峤曰:汉之十叶,王莽篡位,闻道术之士西门君惠、李守等多称谶云“刘秀为天子”〔一〕。自光武为布衣时,数言此,及后终为天子,故甚信其 书。郑兴以忤意见疏,桓谭以远斥忧死。及明、章二帝祖述此意,故后世争为图纬之学,以矫世取资。是以通儒贾逵、马融、张衡、朱穆、崔寔、荀爽之徒,忿其若 此,奏皆以为虚妄不经,宜悉收藏之。惟斯事深奥,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而托云天之历数、阴阳、占候,今所宜急也。占候、术数,能仰瞻 俯察,参诸人事,祸福吉凶既应,引之教义,亦有着明。此盖道术之有益于后世,为后人所尚也。 〔一〕 按汉书王莽传曰:“卫将军王涉素养道士西门君惠。君惠好天文谶记,为涉言:‘ 星孛扫宫室,刘氏当复兴,国师公姓名是也。’”又范书及袁纪载李守谶曰:“刘氏复兴,李氏为辅”。而直言“ 刘秀当为天子”者,蔡少公也。见袁纪卷一。 二年(癸酉、一三三)   夏四月丁丑,封虎贲中郎将冀为襄邑侯。执金吾商上书陈让,辞意恻至,书十余上,上遂听许。   爵阿母 〔宋〕(宗)娥为山阳君〔一〕。尚书左雄谏曰:“臣闻高祖约,非刘氏不王,非功臣不封。孝安皇帝封江京、王圣等,皆有地震之异。永建二年,封阴谋之功 〔二〕,又有日蚀之变。通道术之士,或归于封爵不时之咎。方今青、徐饥馑,盗贼未息,陛下干干劳思以济民〔三〕,宜清净无为,以求天意。诚不应追录小恩, 以亏大典。”上不从。 〔一〕 据范书、续汉书及袁纪本卷永和二年五月史文改。 〔二〕 胡三省曰:“不见于史。” 〔三〕 易干卦曰:“君子,终日干干。”疏曰:“干干,言每恒终竟此日,健健自强,勉力不有止息。”   雄复谏曰:“臣闻君莫不好忠正,恶谗谀;而臣莫不以忠得罪,以谗得幸。盖忠言难入,谗言顺耳易从也。夫刑罪,人情之所甚恶也。是以世俗为忠者 少,而习谀者多。故令人主数闻其美,稀知其过,迷而不悟,至于危亡。臣伏见尚书故事〔一〕,无乳母赐爵之制。唯先帝时阿母王圣为野王君,造生残贼废立之 祸,生则为天下所咀嚼,死则为海内所共快。桀、纣贵为天子,而庸仆恶以为比,以其富而无义也。夷、齐贱于匹夫,而王侯争与为类,以其贫而有德也。今阿母躬 蹈俭约,以身率下,群僚蒸庶,莫不向风。而与王氏并同爵号,惧违本操,失其常愿。愚以为人心不相远,其所不安,远近一也。王圣之祸,未绝于口,倾覆之势, 危于垒卵。臣请岁以钱千万给阿母,内可以尽恩爱之亲,外可以不为吏民之所怪也。”上卒不从。

〔一〕 胡三省曰:“汉故事,皆尚书主之。”   雄字伯豪,南〔阳〕郡涅阳人也〔一〕。居贫好学经,常以“服勤不足,学足。学者懈怠,宜崇经术,缮治太学”。既为尚书而陈之,帝从其言,更增弟子科〔二〕,除儒者为郎百余人。 〔一〕 据洪亮吉说补。 〔二〕 范书左雄传曰:“诏试明经者补弟子,增甲乙两科:员各十人。”   雄上言曰:“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无以施化,招灾致祸,为害不细。孔子曰:‘四十而不惑。’〔一〕礼:‘四十彊 而仕。’〔二〕请自今孝廉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三〕,文吏试笺奏〔四〕,覆之端门〔五〕,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 科,正其罪法。”帝从之。诏“郡国孝廉年四十已上,考德行,试其经。奏其茂才异行如颜渊、子奇,不拘年齿”。 〔一〕 见论语为政。 〔二〕 见礼记曲礼上,“彊”上原有“曰”字。 〔三〕 李贤曰:“儒有一家之学,故称家法。” 〔四〕 胡三省引汉杂事曰:“凡群臣之书,通于天子者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章者需头称‘稽首上闻’,谢恩陈事,诣阙通者也。奏 者亦需头,其京师官但言‘稽首言’,下言 ‘稽首以闻’,其中有所请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卿校送谒者台也。表者不需头,上言‘臣某言’,下言‘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左方下附曰: ‘某官臣某甲、乙上。’” 〔五〕 胡三省曰:“宫之正南门曰端门,尚书于此受天下章奏,令举者先诣公府谓试,以副本纳之端门,尚书审覆之。”   今举孝廉徐淑年未满限〔一〕,台郎诘之,对曰:“诏书有‘颜渊、子奇,不拘年齿’,是以本郡以臣充选。郎不能屈。雄诘之曰:“昔颜渊、子奇问一知十〔二〕,孝廉问一知几邪?”淑无以对。乃却归,郡守坐免。时郡国守相坐举者百余人。 〔一〕 疑“今”系“广陵”之误。 〔二〕 问,闻也,古通用。   初,明帝时,政严事峻,九卿皆鞭杖。雄上言曰:“九卿位亚三〔事〕(等)〔一〕,班在大臣,行有佩玉之节,动有庠序之仪,加以鞭杖,诚非古典。”上即除之。 〔一〕 据黄本改。三事,即三公也。     袁宏曰:夫谋事作制令,以经世训物,使必可为也。古者四十而仕,非谓弹冠之会〔一〕,必将是年也。以为可仕之时,在于彊盛,故举大限,以为民表。且颜渊、子奇,旷代一有,而欲以斯为格,岂不偏乎! 〔一〕 师古曰:“弹冠,云入仕也。”   己亥,京都地震。   五月庚子,诏曰:“朕以不德,统奉洪业,无以承顺干坤,协和阴阳,灾眚屡见,咎征仍彰。群公卿士将何以匡辅朕之不逮,奉答灾异?灾异不空设,必有所应,其各举敦朴之士一人,直言厥咎,靡有所讳。”   汉中李固对曰:     愚以为天不言,以灾异为谴告。政之治乱,主之得失,皆上帝所伺,而应以灾祥者也。王者父天母地〔一〕,体〔具〕(其)山川〔二〕。今日蚀地 动,山崩昼晦,主将安立?物将安寄?昔江京之奸,祸及骨肉,至令陛下幽废,亲履艰难。天诱其衷,陛下龙兴,海内莫不忻悦。实有沛然改图,抑退权臣,询求善 政,以顺天意。夜而得之,坐而待旦。今则不然,政令纷纭,以复仿蹈前轨矣。臣伏在草泽,痛心疾首。诚以陛下圣德应朝,实当嘉会,反衰弊之政,弘中兴之美, 其功甚易,譬犹指掌。 〔一〕 李贤引春秋感精符曰:“人主日月同明,四时合信。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宋均曰:“父天于圜丘之祀也,母地于方泽之祭也。” 〔二〕 据严可均全后汉文改。范书李固传作“宝有山川”。     臣闻善罚不如善政,善赏不如善教,善教之道,宜从内起。昔周宣、孝文,中兴之主也,皆改华服,霈然易规,乃能移风易俗,〔反〕(及)之于古 〔一〕。今封阿母,恩赏太过,常侍近臣,威权太重。臣案图书,灾异之发,亦以为然。今宜斥退邪佞,投之四裔,〔二〕引纳方直,令在左右。陛下亲发德音,以 招群俊,临御座,见公卿,言有称意,即时施行,显拔其人,以旌忠善。则陛下日有所闻,忠臣日有所献,君臣相体,上下交泰。阿保虽有大功,勤劳之恩,可赐以 货贿,传之子孙,列土分爵,实非天意。汉兴以来,贤君相继,岂无保乳之养?非不宠贵之。然上畏天威,俯察经典,不可,故不封也。 〔一〕 据全后汉文改。

← 上一页第 9 / 16 页下一页 →
此文有讹误?脱字、错简、标点失当,皆乞见教。 指正此页 →